[王铭铭]象征的秩序(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10:11:44 学术中华 2005-10-27 王铭铭 参加讨论
初五日凌晨一时至晚上十时的仪式,主要由“法师”主持,其内容与自古流传在闽台地区的一般的“醮”的典礼相近,是“庆成醮”的地方种类,共可分为十个时段。凌晨一时至二时的仪式是起鼓、发表、请神,主要参与人是“法师”、“首人”和宗族代表,其意思就是通知天和神光临并监督陈氏家族的盛会。四点至四点半的仪式称为“请水”,由“法师”带领各家户的男丁去村落边上的蓝溪汲取清水一盆,旨在请水神赐与圣水,以净道坛。早上九点开始的“做敬”,延续一个半小时,“法师”的工作是颂读经卷和带领“首人”向神示敬,陈氏家族各个家庭把他们备好的饭、花、金纸、香枝、鞭炮带来祖祠的外院,放在依照各自所属的“房份”排列整齐的桌上,做敬之后焚烧金纸、放鞭炮告示神界上午仪式的完结。 中午以后的仪式十分盛大,参与者的人群也较上午广泛,主要内容是宴请神界和祖先。十二时开始的仪式是“献牲”,“牲”包括羊和猪,分成“公家”和“私人”两种,“公家”的牲礼(生羊和猪各一)由家族集体捐献并领先献祭,“私人”的牲礼(每家一头生的全猪)后来排队献祭。“献牲”之后,各家运回他们的牲礼,稍后派出一位年轻的“男丁”手持代表家庭的灯一对,在祖祠外面列队,依次进入祖祠,把灯交给“法师”,让“法师”持灯起舞一阵,交还家庭的“男丁”代表,带回家中挂在厅中展示,表示家庭的人丁均已受过神的检阅。三时,各家各户把煮过的猪肉的部分带回祖祠的前院,重新献祭,并设一套祭品,献给“天公”。四点半,所有的家户再次带来祭品,献给祖先。 夜间的仪式开始于六点半,内容不是单一的,但基本上都属于为家族社区排除灾难、解除罪恶的保护性举措。六点半开始的仪式称为“过限”,参与仪式的是男子,他们由“法师”领导从祖祠出发到村落的田野里列队飞跑,之后回到祖祠,仪式的意义是让族人通过各种人生的“关隘”和“局限”。“过限”之后是“关代人”,它的意思是家族中的每个个人的魂魄面临被误引入“阴间”的危险,所以通过一定的仪式把它们留在“阳间”。“关代人”时,每个家庭按照人口剪纸人(代表人的“阴”的一面)数个,备好油饭、肉、酒、蛋,把它们排列在祖祠前院地上,在“法师”颂毕“关代人经文”之后,烧掉纸人。落成庆典的最后一幕是“普施”和“犒军送神”,这自然又是大量的献祭,其意义是给一切神、神将、各地的“境主神”一顿大餐和礼品,让他们分享陈氏家族的快乐,祈求他们的保护。 对于我所处的人文社会科学界,像我这样不厌其烦地把一些散见于民间的仪式拿出来描述,难免会招致同行的质疑。有一个颇为有名的学者曾批评说,我们做学问的就是要在书里面提取思想的精华,我们连读书、写书评的时间都不够,有何理由来叙述日常所见的琐事?我并不反对读书,但我却难以同意这个好心的朋友的意见,因为我觉得观看民间的文化形式虽不能从中得到现成的启示,但它却能够给予我们“野史”般的冲击。民间仪式当然不具备文本的定制,因而我们只有费尽苦心方能从中“读到”书籍所代表的“大传统”、“雅文化”所能轻易提供的思路。然而,我们不能说,从范庄、溪村等等小地方所见的文化形态不是文化。至少,我们难以否认这些庙会和庆典具有浓厚的“象征意味”。人类学者常把乡土社会的仪式看成是“隐秘的文本”,这个观点看来不无道理(JamesScott,DominationandtheArtsofResistance,Yale,1990)。文本固然值得“解读”,而仪式同样也值得我们去分析。而且,我想在这里指出,文本只能给予我们了解思想史的素材,而作为“隐秘的文本”的仪式却是活着的“社会文本”,它是提供我们了解、参与社会实践的“引论”。 就我上述的两个案例而论,我们从仪式过程中所首先体验到的当然就是它们的气氛,但是在深思之后,我们却有可能发现其中的内涵具有深刻的文化意义。我个人从仪式中就“读出”了两点意义。其一,在仪式的“隐秘文本”中,我体会到一种历史回归、时间倒逆的感受。范庄人和溪村人都说,他们的传统是“自古有之”,而这种“自古有之的传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亡。相反,仪式所要提供的正是当代的人借以与我们的祖先共享数千年文明的途径。只要我们看到这一点,也就可以看到民间仪式在更为广大的空间平面上的价值。八十年代以来的乡村中国,有两个重要的历史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其一,是大家所熟知的乡村经济转折,它的动力是“农村经济改革”和“草根工业”(乡镇企业)的大量发展;其二,是一个悄然兴起的“乡村传统文化复兴运动”。范庄和溪村的仪式是后一个历史过程的一个小侧面,它们就是复活中的乡土仪式。像范庄“龙牌盛会”和溪村陈氏家族的“观大灯”这样的地方庆典,目前在整个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广泛流行。熟悉地方文化史的学者,都了解它们不是新的发明,而是具有深远的历史源流的地方传统。如果我们采用社会人类学的眼光看待这种“民俗活动”,那么我们不难了解“龙牌盛会”和“观大灯”的庆典是现时代民间对传统的地方文化或过去的社会生活方式的社会记忆,并且这种仪式在目前仍然充分体现出民间文化的多重组合特点。换言之,无论是地域性的“龙牌盛会”,还是家族性的祠堂庆典,都表现了神、祖先和活着的人在同一时空的融合、过去的历史与现时代社会生活的融合、社会组织与仪式象征体系的融合。从社会的层面看,这种仪式事件具有若干重要的意义。首先,这一类的仪式是一种集体行为,它们把平时分立的家户和家族内部不同的社群和人物联合起来,强调社会的内部团结和认同,造成一种社区的现实和意识。其次,通过仪式、戏剧表演、宴会,地方庆典吸引了平时与社区有社会经济来往的“关系户”,有相当重要的社会联系作用,同时通过提供地方教派、剧团表演的机会,支撑区域文化的传承。其三,仪式过程一方面强调个人和各个家庭服从于家族社会的集体操作,另一方面在象征上给予个人和家庭一定的社会位置和宗教式的保障,通过辩证的处理界定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它也赋予庆典一定的社会生活的阐释。 在这个观察的基础上,我们不可避免地会进而考虑几个重要的问题:这些被纪念和再运用的社区文化形态的基本形态是什么样的?它们在历史上扮演什么角色?为什么在今日的现代化过程中,传统的社会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会复兴?由于文化研究向来对“传统”和“变迁”有深刻的兴趣,所以回答这些问题对于我们理解传统与变迁的理论有很大益处。并且,对于想要了解中国一般人民生活的人来说,回答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体会人们是如何生活的,为什么这样?起什么作用?会发生什么效果”?(借费孝通语)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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