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陈亮和朱熹以书信往来互相辩难的著名学术争论,并非仅是"义利王霸之辨"、"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斗争",究其实质,乃是历史本位说与道德本位说的冲突矛盾。本文拟从历史之道与天理之道、历史主体与伦理主体、历史评价和道德评价等方面对这一论争加以分析与评价。 历史之道与天理之道 陈、朱争论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由于两人对"道"的意义理解存有根本歧异,首先是对历史和道德地位作用的看法迥然有别,且由来已久。 据陈亮自述,他曾致力于"皇帝王伯之道"的研习:"辛卯、壬辰之间,始退而穷天地造化之初,考古今沿革之变,以推极皇帝王伯之道,而得汉、魏、晋、唐长短之繇,天人之际昭昭然可察而知也"。①显然,陈亮是从考古今沿革之变,以察知"天人之际"的哲学宇宙论。于是,历史成了哲学的知识基础;同时,历史又是走向现实的中介。陈亮明白宣称自己研究历史是为了"酌古理今","期于开物成务",即在现实社会的经世致用。他所著的《酌古论》、《中兴五论》、《三国纪年》及向孝宗皇帝的多次上书,无不以史论政、以史论人、以史为鉴。从历史之学出发,陈亮反对空谈道德性命、不问国计民生的风气,认为"今世之儒士自以为得正心诚意之学者,皆风痹不知痛痒之人也"。(同上) 与陈亮不同,朱熹却十分注重道德价值,推崇儒家经籍之学。他提出,学问之道应以正人心为先,读书也要以经为本,然后读史:"先读《论》《孟》,次及诸经,然后看史,其序不可乱也"。②对陈亮的注重史学,朱熹不无微词:"看史只如看人相打,相打有甚好看处?陈同甫一生被史坏了"。(《朱子语类》卷123)当然朱熹也并非完全反对读史,但他认为"史"只是些"闲是闲非"、"没甚要紧",其中的轻史贬史意味是明显的。 陈、朱这种对于历史和道德地位作用的不同见解,并非只是某种知识偏好的差别,而是由此演化成为哲学世界观的分歧和冲突。概括起来说,陈亮是把历史作为哲学认识和思维抽象的知识对象,他提出的"道",贯穿于皇帝王伯的兴衰成败、古今社会的沿革变迁的人类历史演变过程,可称之为"历史之道",即历史存在本体。与此不同,朱熹却强调在历史之先、历史之外存在着永恒、绝对、至善的"天理","理即礼也",其实质是对现实的封建宗法伦理关系的哲学抽象,朱熹夸大其为宇宙万事万物的最高本体。与"天理"的绝对先验逻辑本体相比,人类历史是污浊的、残缺不全和善恶无定的,因此必须以天理为最高原则去裁夺一切人类历史,从而历史的意义决不在于历史发展过程本身,而是在于天理的显隐、升沉。因此,朱熹的"道",可称之为"天理之道",即绝对的伦理本体。 陈亮的历史之道在其著作中被称为"道"、"人道"、"皇帝王伯之道"。这种"道"的最为基本的特征是它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性和合一性,其哲学方法论的特点是注重一般与个别的统一。 首先,陈亮主张道与物的合一。他说:"天下岂有道外之事哉!""夫道非出于形气之表,而常行于事物之间也"。(《勉强行道大有功论》,第97页)道贯穿于形气、万事万物之中,道外无事,道外无物,道与事物溶为一体,不可分离,道物达到高度的整合统一,如此,否定了道物分离的唯心论。 其次,陈亮主张天、地、人的合一,其实质是强调历史客体、历史必然性与主体实践的统一。与道不离物的观点一致,道也不能离开人的历史实践。陈亮认为,天、地、人三才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道的运作--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规律。他说:"谓道之存亡非人之所能予,则过矣。……道非赖人以存,则释氏所谓千劫万劫者,是真有之矣。"③人作为主体是道运行的参与者,道的作用离不开主体的历史实践活动。陈亮还认为,天、地、人合一的历史之道表现在历史发展的具体过程,就是历史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与主体能动性的统一。他在谈到社会起源、国家诞生时说,王朝的初创、君臣的定位、法度的建立,以至家天下、世袭制的出现,并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更非个别人的私意所加,而是历史发展的大势所趋:"故定立嫡之法以塞觊觎争夺之门,而君臣之定分,屹然如天地之不可干矣。此岂一世之故哉!"(《答问上》,第31、32页)就是说,嫡长子继承制和世袭制虽然是一种私天下的制度,但为了避免由于权力争夺而造成的天下动乱,却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和历史发展的内在必然性。可见,陈亮不是停留在对历史事实作简单的道德评判,而是从历史过程必然性的角度,指明了凡是在历史上出现的事物都不是偶然的,从而超越了对历史作善与恶这种非此即彼的二极判断。 再次,陈亮主张"三代"与"汉唐"的统一。朱熹把夏、商、周三代说成是"以道治天下"的社会,而"后世"则是以利欲宰制天下的社会,这是他理欲对立的观点在历史领域的运用。陈亮认为,三代与汉唐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割裂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因此没有本质的区别。作为时间连续序列的不同阶段,"道"既存在于三代之中,亦存在于汉唐之中。道只能是同一个道,仅仅由于世变事异,其表现形态有所区别罢了。他反对朱熹主张的汉唐以智力把持天下的观点说:"信斯言也,千五百年之间,天地亦是架漏过时,而人心亦是牵补度日,万物何以阜藩而道何以常存乎!"(《又甲辰秋书》第281页)又说:"亮与朱元晦所论,本非为三代、汉唐设,且欲明此道在天地间如明星皎月,闭眼之人,开眼即是,安得有所谓暗合者乎!……亮之论乃与天地日月雪冤。"(《与陈君举书》第340页)按照陈亮的意见,道如日月经天,万物繁延,从来不曾中断,三代是如此,汉唐亦不能例外。这样,陈亮是以"万物阜藩"、"明星皎月"等自然事实佐"道"之长存于三代、汉唐--即包涵历史必然性和规律性的历史事实。 我们再来分析朱熹的天理之道。 如果说陈亮的哲学思维以一般与个别统一的"合"为特色,那么,朱熹则更强调"分"。朱熹把"天理"从自然、社会、历史的万事万物中不断提取、分离、独立出来,使"天理"与尘世生活相脱离,构成一个"洁净空阔的世界",即绝对的先验逻辑本体。然后,以此来裁判尘世的七情六欲及由权欲、利欲、物欲、贪欲交融合汇的所谓"利欲胶膝盆"的历史,由此构成了道德与历史、天理与人欲的颉颃。 其一,朱熹主张"道统"与历史的分立。朱熹接过韩愈提出的道统说,并将其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独立分离出来,其实质是将"道"的承继过程与历史变迁过程对立起来。他说:"千五百年之间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答陈同甫》,第301页)其二,朱熹主张三代与汉唐的分立。 朱熹在理论上强调天理与历史的分离对立,在具体历史过程中,则把三代与汉唐分成两阙:三代是以道治天下的理想的太平盛世,汉唐虽然偶尔与道"不无暗合",但从全体言之"却只在利欲上"(同上),因此三代与汉唐不啻有霄壤之别。其三,朱熹主张天道与人道、天理与人欲的分立。他不同意陈亮关于道不能离人而独运的观点,指出只有天道、天理才是绝对的至善,而人心却难免有情欲,人心之欲不能无善恶:"若便以日月之间举止动作便是道,则无适而非道。然则君子何用恐惧戒谨?何更用学道为?"(《朱子全书》卷46) 朱熹这里指出了陈亮的"道物合一"、"道事合一"论有可能走到取消封建伦理道德修养的现实危险,并且从本质上点出了他与陈亮对"道"的内涵理解上的分歧。陈亮的"天下无道外之事"等命题偏重于对"道"的事实之真的内涵规定,然而当陈亮把"日月之间"、"举止动作"皆看作是"道"时,却不可避免地把"仁义礼智"、"恐惧戒谨"等伦理价值的内容放置于次要的地位。朱熹的"道"却具有更多的伦理道德价值的内涵,所以他认为离开了仁义礼智也就是离开了"道"。但是,朱熹强调了伦理之善作为"道"的内在规定的至上性、绝对性,却不能不将事实之真摒除于"道"的规定性之外。他把"天理"作为宇宙的最高本体,其实只是把封建宗法伦理关系绝对化,抽象化罢了。如此,陈亮偏重于事实真理而忽视伦理价值,朱熹偏重于伦理价值而摒除自然、历史的真理,在理论上都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历史主体与伦理主体 陈亮和朱熹这种哲学本体论的分歧,也反映在他们对主体的规定、亦即对于理想人格的设计上。陈亮从历史实践的现实需要出发,强调理想人格只能是对历史发展作出贡献并推动社会前进的历史主体;朱熹却从至善的天理出发,认为理想人格应是注重自身道德修养、进而为天下服务的伦理主体。这种主体内在规定性的差别集中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 第一,从理想人格的类型看,陈亮推崇为社会历史建立奇勋伟业的"英豪",朱熹则敬仰以道德自律、以道治理天下的"圣贤"。陈亮一生向往的是驰骋疆场、匡扶危局、经济天下,为此他研习历史,考察边防,上书言事。他的座右铭是:为人要作"人中之龙",为文要作"文中之虎"。当朱熹劝说陈亮改弦更张,走"醇儒"道路时,陈亮回答说:"研究义理之精微,辨析古今之同异,原心于秒忽,较礼于分寸,……亮于诸儒诚有愧焉。至于堂堂之阵,正正之旗,风雨云雷交发而并至,龙蛇虎豹变见而出没,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自谓差有一日之长"。(《复朱元晦又甲辰书》,第280页)对陈亮以"英雄"、 "豪俊"自励,朱熹很不以为然,作为陈的长辈和朋友,朱熹认为陈亮生活道路的坎坷跌宕实质上乃是人格自我设计的失误。他要求陈亮"绌于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而从事于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之事"。(《复陈同甫》,第299页)并批评陈亮是"才太高,气太锐,论太险,迹太露",从而"困其所长,忽于所短"。(同上)朱熹此种对陈亮的要求实质上反映了他自己的理想人格追求,即所谓"穷理修身,学取圣贤事业,使穷而有以独善其身,达而有以兼善天下,则庶几不枉为一世人耳"。(同上)这是传统的学儒成贤成圣的道路。 第二,从理想人格的特征来看,陈亮强调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进取性;朱熹注重增强主体的自律性、自觉性、守成性。陈亮偏重外向性的"事功",朱熹偏重内向性的"道德性命"。陈亮认为,历史主体只有发挥宏大开廓的本领,才能拓展历史的新局面,主体的最高价值就在于为社会作出独一无二的成就:"要言之,天下不可以无此人,亦不可以无此书,而后足当君子之论"。(《论扬雄度越诸子》,第95页)他崇拜超越前人、出类拔萃的"非常之才"、"度外之士",强调要使"人人自着些针线",反对"守规矩准绳而不敢有一毫走作",指出:"度外之功,岂可以论说而致;百世之法,岂可以辏合而行乎!"(《壬寅答朱元晦秘书书》,第273页)与陈亮的观点不同,朱熹提出主体人格应以律己为先,推己及人,修身即是事君,事君要在修身:"毋出于规矩准绳之外,而用心于四端之微。……则行止忤合,付之时命,有不足言矣"。(《答陈同甫》,第312页)就是说,一个人只要修身养性,知足安命,与时俱行,可以为世所用却不必强为世所用,才是对社会对君主的最好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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