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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戈金]《格斯尔》研究新乐章


    
     《格萨(斯)尔》是闻名遐迩的“中国三大史诗”之一,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9年又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格萨(斯)尔》也是一部跨民族跨国界传播的活态史诗,主要传播于我国蒙古族、藏族和土族等民族聚居区以及俄罗斯、蒙古、巴基斯坦、尼泊尔、不丹等国家和地区,其传播带正好处在丝绸之路轴心区。在我国,藏族称之为《格萨尔》,蒙古族称之为《格斯尔》,统称为《格萨(斯)尔》。
    从内容上看,安定世界、镇压黑恶势力、降伏妖魔、抑强扶弱、造福百姓、保护美丽家园,是《格萨(斯)尔》所传达的核心主题。《格萨(斯)尔》是族际文化互动、国际文化交流以及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鲜活例证。
    在我国,党和政府长期关心和支持《格萨(斯)尔》工作。早在1959年,《格萨(斯)尔》被列入国庆10周年献礼项目。当年,毛泽东主席接见蒙古族《格斯尔》演唱艺人琶杰。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共中央宣传部1983年7号文件精神下,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四部委会同《格萨(斯)尔》流传的西藏、内蒙古、青海、四川、甘肃、新疆、辽宁等七省(自治区),共同成立“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设“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国《格萨(斯)尔》工作,为《格萨(斯)尔》研究迎来蓬勃发展的学术春天。《格萨(斯)尔》随即被列入“七五”、“八五”、“九五”期间的国家重点项目,后又被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对《格萨(斯)尔》工作的关怀。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以来,尤其是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强调《格萨(斯)尔》的政治意义和学术文化价值,使得《格萨(斯)尔》这部伟大史诗更加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蒙古族《格斯尔》在国内主要传播于内蒙古、青海、新疆、辽宁等省(自治区),在国外主要传播于蒙古国以及俄罗斯的布里亚特、图瓦、卡尔梅克等共和国。《格萨(斯)尔》出版史上已知最早版本是1716年刊行的蒙古文北京木刻本《格斯尔传》,2016年是该版本刊行300周年。可以说,《格萨(斯)尔》的出版刊布至少有300年的历史。
    学界认为,国外的《格斯尔》研究始于俄罗斯旅行家帕拉斯于1776年发表的一篇介绍性文章。自帕拉斯以降,还有别尔格曼、施密特、波塔宁、劳弗尔、扎木察拉诺(扎·策旺)、符拉基米尔佐夫、科津、策·达木丁苏荣、宾·仁钦、鲍培、米哈伊罗、霍莫诺夫、海西希、石泰安、卡拉、捏克留多夫、若松宽、罗依果、勒·呼日勒巴特尔、巴·苏木雅巴特尔、卡图、巴亚斯呼朗等几十位学者做出了很大贡献。
    学界亦认为,国内的《格斯尔》研究始于松巴·堪布·益希班觉于1779年写给班禅·巴拉丹耶希的关于《格斯尔》问题的两篇“答问”信件。早期的《格斯尔》研究者中还应包括察哈尔·格西·罗布桑楚勒图木、第二世土观活佛罗布桑·却吉尼玛、巴林的达尔玛达拉(丹却扎木斯),等等。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其木德道尔吉、白歌乐、托门、尤·齐木道吉、仁钦戈瓦、巴·布林贝赫、哈·丹碧扎拉森、仁钦道尔吉、安柯钦夫、曹都毕力格(达尔玛僧格)、索德那木拉布坦、道荣尕、却日勒扎布、莫德勒图(安巴)、尼·巴图孟和、玛·乌尼乌兰、斯钦孟和、呼·策仁巴力、乌力吉、巴雅尔图、格日勒扎布、乌·新巴雅尔、宝音德力格尔、呼日勒沙、巴·苏和、纳·宝音贺西格、朝戈金、布和朝鲁、苏雅拉图、韩长寿、跃进、巴图、格日勒图、龙梅、特古斯巴雅尔、旦布尔加甫、斯钦巴图、白音其木格、塔亚、孟金宝、陈岗龙、乌·纳钦等百余位学者致力于《格斯尔》的组织、搜集、整理、出版与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蒙古国、俄罗斯、德国、匈牙利、丹麦、日本、美国等国的图书馆、科研机构收藏着100余种《格斯尔》版本(或手抄本)和相关资料,国际国内学者发表的《格斯尔》研究论著已达1000余篇(种)。名家云集、人才辈出是国际国内历代《格斯尔》研究学者队伍一个显著的特点。
    
    蒙古族《格斯尔》研究真正意义上的勃兴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从20世纪50年代到今天,《格斯尔》研究大约经历了三次高潮。
    第一次高潮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195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下达43号文件,把《格萨(斯)尔》列为国庆10周年献礼项目,并要求由青海省负责搜集整理和翻译出版藏族《格萨尔》;由内蒙古自治区负责搜集整理和翻译出版蒙古族《格斯尔》。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短期内取得显著成绩。具体如下:
    (一)搜集、整理和出版珍贵的书面《格斯尔》文本。内蒙古的学者们纷纷加入《格斯尔》田野调查队伍,走访城市、乡村和寺院,搜集到北京木刻本、隆福寺本、鄂尔多斯本、乌素图召本以及在蒙古国收藏的诺姆齐哈屯本、策旺本、扎雅本、岭·格斯尔本、托忒本等重要的《格斯尔》版本和抄本,一方面把这些文本加以妥善收藏和保护,另一方面选择经典文本进行整理出版。其中就有内蒙古人民出版社铅印新版《十方圣主格斯尔可汗传》。这些文本日后成为《格斯尔》研究重要资料,较大地提升了《格斯尔》研究的水平。
    (二)抢救、录音和出版民间艺人的口传《格斯尔》文本。1958—1959年间,将著名格斯尔奇琶杰演唱的口传《格斯尔》史诗进行录音,时长达80小时,后来记音誊写出6万诗行(约300万字),并以音频和文字两种形式保存了下来。1959年,诗人其木德道尔吉记录整理的琶杰演唱本《英雄格斯尔可汗》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
    (三)汉译《格斯尔》文本。1959年,安柯钦夫汉译的琶杰演唱本《英雄格斯尔可汗》由作家出版社出版,这是《格斯尔》的第一部汉译本。1960年,桑杰扎布汉译北京木刻本《格斯尔传》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第二次高潮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1983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下达7号文件,对全国《格萨(斯)尔》工作做了重要部署,并成立了“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随后于1984年5月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格斯尔》工作领导小组”,时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赵志宏担任组长,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工作委员会、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相关厅局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内蒙古《格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10人事业编制,专职从事《格斯尔》工作,并决定把《格斯尔》工作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由此,内蒙古的《格斯尔》工作走入正轨,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具体如下:
    (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格斯尔奇艺人普查,认定和登记75位艺人。其中有青海的乌泽尔等18人、新疆的昭·道尔吉等32人、内蒙古的罗布桑等17人、辽宁的敖日布等3人、甘肃的贾吉亚(女)等15人。内蒙古的罗布桑等7位艺人于1991年被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格斯尔奇”,已故著名艺人琶杰被命名为“杰出的格斯尔奇”。
    (二)派出20个小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格斯尔》文本资料的搜集,发掘《喀拉沁格斯尔》抄本、托忒文《格斯尔》抄本、《格斯尔祭祀仪轨文》等;录音口传《格斯尔》资料400余小时,搜集整理《格斯尔》风物传说130余则。
    (三)出版一批资料类和研究类学术成果。内蒙古《格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蒙古族《格斯尔》丛书”出版计划,公开出版《格斯尔》文本资料17种,编印内部资料28本。
    (四)一批蒙古族《格斯尔》工作机构和个人受到表彰。1986年召开的“全国《格萨(斯)尔》工作总结、表彰及落实任务大会”上,内蒙古的学者索德那木拉布坦等8人被授予“全国《格萨(斯)尔》工作突出贡献先进个人”称号;阿萨尔拉图等47人被授予“全国《格萨(斯)尔》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内蒙古《格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授予“全国《格萨(斯)尔》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五)举办学术研讨会,推进《格斯尔》学术交流。内蒙古《格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85年在赤峰市组织召开“第一届全国《格斯尔》学术讨论会”;1993年在锡林浩特市举办“第三届《格斯(萨)尔》国际学术讨论会”。除此之外,内蒙古代表参加了第一届、第二届、第七届《格萨(斯)尔》国际学术研讨会。1991年,在北京参加“全国《格萨(斯)尔》艺人命名及成果展览会”。
    1991年,内蒙古《格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合并,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工作委员会,后又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进入21世纪以来,内蒙古的《格斯尔》工作者们不懈努力,一如既往做了大量工作。
    
    2009年是《格萨(斯)尔》学术史上的应当永远铭记的一年。这一年,蒙古族《格斯尔》与藏族《格萨尔》一并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此出现全国《格萨(斯)尔》工作的新一轮高潮。对蒙古族《格斯尔》工作而言,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之后迎来的第三次高潮。
    为了认真履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落实我国对联合国与国际社会所作的承诺,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于2009年12月在北京召开全国《格萨(斯)尔》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未来五年的规划方案。
    在全国《格萨(斯)尔》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于2012年起草《抢救保护〈格斯尔〉工作实施方案》,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随即专门为《格斯尔》工作下达145号文件,把《格斯尔》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要求以课题形式实施相关工作。具体有数字化平台建设、研究基地建设、宣传推广、搜集整理资料、编纂出版大型《格斯尔》研究丛书等项目。
    为充分发挥学者专家在《格斯尔》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于2013年8月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联合举办“《格斯(萨)尔》与口传史诗国际研讨会”之际,邀请相关专家,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抢救保护《格斯尔》工作课题专家组”,并召开专家组第一次会议,初步商定编纂出版本套“《格斯尔》研究丛书”的计划。
    2013—2014年,内蒙古《格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内蒙古大学召开两次课题评议会,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议,最终有35项课题入围。来自我国内蒙古、北京、青海、甘肃、新疆等省、市、自治区以及蒙古国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和研究生独立承担或参与承担了这些课题。
    编纂出版“格斯尔研究丛书”是国家“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抢救保护《格斯尔》史诗的重点规划之一,总卷数将达到60册,内容包括研究专著、校勘注释本、搜集整理本、修订再版本、论文集、艺人研究、辞典、文学读本等诸多种类,计划将在2016年—2018年间全部出版。
    这套丛书是《格斯尔》研究承前启后的系统性工程,对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格斯尔》史诗传统具有深远意义,对促进兄弟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必将成为奏响《格斯尔》研究新乐章的序曲。
    在丛书问世之际,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不免心潮激荡。在总结《格斯尔》工作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铭记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对《格斯尔》工作的关怀和指导,铭记自治区历届领导的关心和支持,铭记老一辈《格斯尔》工作者,并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谢忱!
    《格斯尔》研究已经迈向新的征程,相信今后将大有斩获。
    (本文刊于:中国民族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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