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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飞]慎终追远:现代中国的一个童话(3)


    相对而言,在主要大中城市里,现代的丧葬模式得到了普遍接受,私营殡葬单位的介入虽使殡仪和墓葬业变得越来越市场化,但市场竞争也创造了更多的空间。但总体而言,目前中国城市中的丧葬制度仍然处于相当大的混乱之中。比如国营殡仪馆大多按照民国以来的追悼会模式设置,形成了所谓的“一三一模式”(念一遍悼词,三鞠躬,转一圈),其粗糙与程式化已经饱受诟病。而在丧礼实践中,大多数人家不可能只满足于这样的模式。在城市规划比较宽松或接近农村的地区,人们尽可能在家中摆设灵堂,殡仪馆仅仅是“火葬场”,即火化尸体的地方。人们会在家中完成自己真正看重的装殓、守灵、吊唁、发引等仪节,最后时刻再到火葬场去处理尸体。那些在家中主持仪式者,都是亲友或单位中德高望重、知书达礼的前辈;但殡仪馆与公墓里主持追悼会、火化和下葬者,则被当作处理死人的陌生工人,虽然不得不向他们交钱,但人们不会尊重他们,不愿意把他们当作礼俗专家,更不愿意和他们有进一步的交往。这使得中国的殡葬业越来越成为尴尬而又充满暴利的行业。人们之所以慨叹“死不起人”,并不仅仅是因为丧葬业开价太高,更重要的是,他们无法在殡仪馆和墓园中感到温暖和尊重,不能通过他们的工作使死者安息、生者释怀。他们所面对的,并不是帮助他们慎终追远的社会礼仪事业,而是像处理垃圾一样处理尸体的人体垃圾站。而近些年甚嚣尘上的所谓“骨灰抛洒”、“循环使用墓穴”等葬法,打着埋葬尸体的幌子,实行处理尸体、清理垃圾之实。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挫骨扬灰、死无葬身之地乃是针对十恶不赦者的极刑。现在,这种“极刑”竟然被堂而皇之地当作高价出售的埋葬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墓园的绿化再漂亮、墓型设计再精巧,人们看到的也只是残忍、冷漠和恐怖。
    新式葬法往往是以生态环保的面貌出现的。虽说在墓园当中,每个人都只能享有两平方米的公墓用地,但材料都是大理石,上千年也不会颓坏。比如,北京已有两千万人口,到一百年后,就要多出两千万个新墓地,占用四千万平方米的用地,届时北京城将彻底变成一个被坟墓包围的城市。这正是现代殡葬业造成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又如此重视丧祭之礼,但我们今天并没有看到铺天盖地的坟墓。土坟虽然有坟头,但随着时代的推移,出了五世之后,血缘关系愈来愈疏远,上坟之人会越来越少,百年左右,不需要人为的平坟毁墓,很多坟头就会自然风化,慢慢平掉的;即使留下一些坟头,土坟总比大理石的坟头要环保得多。但在现代墓园当中,大理石的坟墓使人们不得不面临伦理和文化上的困境:究竟是强行把坟墓凿掉,还是让坟墓包围城市?在中国文化中,开坟掘墓可是要断子绝孙的。而那些所谓的“树葬”、“草坪葬”,其环保意义和土坟相似,却丧失了本来的文化意义,既让生者背上不孝子孙的骂名,又让死者遭受死无葬身之地的酷刑,怎么可能让人们心甘情愿地接受?
    四、现代丧礼的原则
    所有这些问题的症结所在,就是如何确立现代中国人的礼制生活。百年来,现代中国的丧葬改革大体有这样几个方面:一、建立适应现代自由平等观念的礼节;二、确立现代国家的神圣性及新式国民关系;三、革除各种迷信因素;四、确立节俭文明的丧葬习俗;五、节省土地和保护环境;六、通过丧礼告慰死者,安顿生者,表达哀思之情,尤其是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之情。最后一点相当重要,是古代丧礼根本的礼意,也是民国政府丧礼改革和毛泽东两篇重要文献中都一再强调的,可惜在今天的丧葬管理条例中却越来越淡化。
    而前五个方面,从民国初年大多就已经成为人们思考的因素了。民国以来的丧葬改革,在强调平等和建立现代国家意识两个方面是成功的,但以“反对迷信”名义来改革丧礼,效果不佳不说,而且有过犹不及之嫌。首先,丧礼的基本态度是“事死如事生”、“祭神如神在”。孔子说:“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对于去世的亲人,如果真的忍心认为他已经彻底不存在了,是不仁,所以丧礼中的很多安排,都是假定他的灵魂仍然存在于某处;但如果真的相信他的灵魂还存在,那就是不智。丧礼的安排,就是要在仁智之间寻求一个微妙的平衡。以事死如事生的态度对待父母的灵魂、木主、画像,或别的什么替代符号,这是对他们在世时孝敬之情的一种延续,是对我们自己生命的负责。丧礼中的很多用具,包括僧道仪式,起到的正是这种作用。像现代丧礼和追悼会中不断使用的“永垂不朽”、“英灵不昧”等说法,这也并不意味着我们相信那些英灵真的会永远存在于某个地方,它们起到的作用,和传统丧礼中的那些“迷信”并不矛盾。其次,从现代的角度看,无论是民初的科学主义和反宗教风潮,还是建国之后消灭迷信甚至“文革”时波及宗教的举措,结果都南辕北辙。特别是在宗教多元化的今天,只要它本身合法,相信其丧礼形式不会对我们的社会生活带来危害,我们更没有理由以打击迷信的名义来反对各个宗教传统中的丧礼。
    又如“确立节俭文明的丧葬习俗”,其实就是传统经典当中反复强调的内容。儒家虽然重视丧礼,但并不认为应该无原则地铺张浪费。明清之际,对于民间流行的大操大办,甚至娱尸的现象,儒家士大夫有过非常激烈的批评。孔子站在保持礼意的层面提倡“丧,与其易也宁戚”,和他所谓“礼,与其奢也宁俭”并不矛盾。称家之有无,以尽爱敬之情,原则上提倡节俭办丧事,但不能为节俭而节俭,甚至取消掉丧礼最核心的意义,那就是墨家的态度了。节省土地和环保,应该认真对待,但不能因此而损害丧礼的本来意义。所有这些都必须服务于最根本的原则,即以丧礼来安顿人们的精神生活。如果我们总是纠缠于前五个方面,而不考虑丧礼的实质礼意,就会把这些礼意挤压掉,甚至最终变得一点不剩。结果,每到丧事之时,人们不再考虑如何告慰死者,如何节文人情,而是考虑怎样避免最不体面的办法,考虑怎样还可能留得一点葬身之地;而殡葬单位所考虑的,却又是怎样使人们尽可能火化,怎样使丧事不影响公共秩序和城市交通,怎样按照规定购买墓地继而将来销毁墓地,等等。存在关注点如此严重不同的鸿沟,怎么可能有益于社会、提升人们精神生活?丧葬事业,变成处理尸体的人体垃圾场,也就是必然的结果了。
    “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当年,民国政府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制礼作乐,而没有建立真正强大有力的国家、发展最基本的经济生活,显然不合时宜。而今,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早已在中国大地上矗立,而且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建设也解决了大部分人的吃饭穿衣问题,但人们的精神状况却处在极其混乱的状态,早就到了考虑精神生活和价值归属的时候了。在这样的时代,还忙于强迫火葬、推广追悼会,不仅不会像当初那样确立国家的神圣性,反而会侵蚀已经确立的神圣性。使每一个逝者安宁地躺在这块神圣的土地之下,使每一个生者最自然地在这块土地上表达他的喜怒哀乐,使中国文化最看重的人情自然得到丰厚的滋养,使每个家庭养生送死没有遗憾,人们能以最健康的心态爱敬他周围的每一个人、他所属的团体、他热爱的国家,“整个人民团结起来”,也许就能得到真正实现了。
    (载于《读书》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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