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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峰]“法与习俗”视野下的睡虎地秦简研究(3)


    除了对禹的性质及变迁所做的那些令人叹为观止的整理和分析,此书下半部分还有一个亮点,那就是通过对秦、楚两种占书差异的把握,去体会、感受秦、楚两种目光的交融并推测其历史原因。以往对《日书》地域性问题的讨论,有的人基于睡虎地秦简出自南郡县官墓葬的事实,视其为秦的占书;有的人基于南郡被统治者是楚人的事实,视其为楚的占书,这样的解释占了绝大多数。但作者认为这都是只凭印象说话,事实没有那么简单,放马滩秦简《日书》的出土,已显然证明睡虎地秦简《日书》占辞的内容未必直接反映出秦或楚的地域性。那么,有没有一个办法可以解读出投注在楚地习俗上的秦人目光,并分辨出秦、楚占法之差异呢?在工藤教授看来,其关键并不在于通过占辞所见词汇和内容,而在于秦、楚时日的差异,以及在时日差异基础上形成的占法差异。例如《星》、《官》两篇虽然字句上有所不同,但几乎是同一文本。文本相同但二十八宿起首不同的两套占辞并存于《日书》中,这意味着它们是为起点不同的两种二十八宿占准备的。那么,占题或称《星》,或称《官》,又是为了什么?作者认为,这可能因为《星》是正本的名称,而《官》相对于《星》而言是简称。这就是说,南郡的“官”是对占领者秦的称谓,因此所谓《官》就是《官(之星)》的一种省略表达。所以,《星》是秦以外地区,至少是《日书》出土地——故楚之地原来所使用的占题。同样,《秦》之占法和《稷辰》在结构上几乎完全相同。同一占法的《秦》和《稷辰》,同出于甲乙两种《日书》中,说明占题为《稷辰》的本子是原本,随着秦对南郡的统治,占法原理基本相同的秦人的占法也进来,于是楚人就将秦人的占法简称为《秦(之稷辰)》了。把《星》简称为《官》,把《稷辰》简称为《秦》,反映的正是楚人的目光。此外,“除”与“秦除”的明确区分,也暗示着《日书》是基于南郡楚人之目光编纂的文本。
    相反,从《日书》中也能看到秦人的目光,例如《岁》原来是楚人的占术,其中有楚固有的月名,但秦人作了注释,说明这些月名相当于秦的哪一月。如“十月楚冬夕”所示,说明依据的是秦之十月岁首。这里,作为比较主体的“秦”被省略,而作为比较客体的“楚”被凸现出来,这反映出占辞的一部分是秦人一方编纂出来的。而编纂的目的正是为了更快了解占领地的民俗,以便于统治。
    作者还认为,同为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是从公的角度提出的“国家所期待的官吏形象”,而《吏》这一篇则反映出官吏一方真实的心态。从这个意义来说,《吏》反映的是那些负责推进法治主义的官吏们的实际心态,因而是极珍贵的资料。
    就这样,通过极为复杂、细腻的对比,作者从《日书》的各种文本中看出了秦对楚实施统治的具体情况。他指出:“过去,说到秦对占领地的统治情况,秦强权统治的印象是不言自明的。但我们看到的情况大有不同,在这些占书中,渗透着一种想要相互确认对方占法差异的意志。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意志也会影响到秦对占领地的统治方式吧。不用说,秦通过占卜所要掌握的并不是占卜本身,而是在深层规定着人们生活与精神的固有习俗。自战国中期的秦孝公以来,秦一直坚持以法治主义为国策。秦对南郡坚持实施秦法,但同时也不得不重视那些在基层社会中已经扎根的’活的法律,(习俗)吧。秦人之所以注意习俗之基础的历法(楚月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种复眼的目光决不是矛盾的,反而就是秦人统治者的现实目光。从这个角度讲,《日书》可以说是一面镜子,它折射出秦的法治主义在进行南郡统治时,和当地社会习俗相遭遇的情况。”(第320页)笔者认为,这是一段精采的论述,其精采之处就在于我们必须承认不仅作者的视角是新的,这种视角所推导出的结论也同样是令人耳目一新的。
    在睡虎地秦简发现已近40年,与睡虎地秦简相关资料层出不穷的今天,此书是否已失去价值,成为时代的纪念品呢?笔者不这样认为,在翻译过程中,我既常常被作者扎实的文献工夫所折服,又时时被作者独到的眼光所打动。此书既有日本学者的传统风格,那就是极为实证的研究方式,不尚空论,一切观点建立在丰富的材料和翔实的分析之上,让人信服;同时,也具备日本学者不常有的特色,那就是不就事论事,不拘泥于小问题,对睡虎地秦简的研究有其完整的、宏观的视野,有历史的眼光和辩证的思维。这些鲜活的、饱含生命力的成分,远未过时,也正是新资料大量涌现的今天,此书依然值得认真阅读的原因吧。
    此书当然也有其不足之处。其不足主要在于资料的局限性,此书出版时,放马滩汉简尚未全面公布,但已有一部分释文出现,作者利用不够精确的释文作出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有些显然存在错误,不可随意信从。此外,这些年无论是法制类、占卜类资料,还是思想史文献,都有大面积的增长。作者在书中的一些前提、一些推测可能需要重新商榷。例如视“黔首”为秦语,并将其作为判断时代的标志,曾一度非常流行,作者也接受了这种观念,然而近年问世的战国时代楚简中已明确出现“黔首”,可见这个前提已难以成立。作为读者,我们非常希望作者在中文版问世时,能够交代一下,对于哪些问题,作者的立场有哪些改变,面临目不暇接的新材料,作者有哪些新的想法、新的课题、新的方法,但《写在中文版出版之际》却写得比较简单,难以满足读者的要求,有些遗憾。
    参考文献:
    [1]日本中国出土资料学会编:《中国出土资料研究》第6号至第11号,2002年至2007年。
    [2]日本中国出土资料学会编:《中国出土资料研究》第13号至第l5号,2009年至2011年。
    [3]彭浩、陈伟、工藤元男主编:《二年律令与奏谳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4]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编:《简帛》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
    [5]工藤元男著,广濑薰雄、曹峰译:《睡虎地秦简所见秦代国家与社会》,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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