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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放:当民间信仰成为一种文化遗产(2)


     如何正确对待民间信仰
    民间信仰本来是民众自发产生的信仰,它的传承与发展本来应该依靠民众自己解决,我们的民间信仰在经历了将近一个世纪的压制后,其信仰空间大部分被摧毁,信仰时间曾被长期取消,至今不时受到负面评价。以首都北京为例,清代北京曾经有3000多座庙宇,几乎每条街道都有自己的祭祀场所,人们按照祭祀传统岁时祭祀。而现在,除因宗教政策与民族政策所保留的雍和宫喇嘛庙、广济寺、广化寺以及几座天主堂、清真寺外,北京剩下的寺庙大部分被拆毁,民间信仰的空间自民国时期就已经部分损毁或变为工商活动场所。更重要的是,人们关于民间信仰的知识系统被截断,甚至根除。笔者认为,对待民间信仰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营造一种宽松的信仰文化氛围,让民间信仰获得必要的社会尊重。长期以来,我们已经习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民间信仰,对于良善的民间信仰在温暖人心、调节社会方面的文化功用视而不见;围绕寺庙所进行的增强社区联系、活跃社区文化的庙会,也曾经被管理部门长期禁止。当然,这些情况在近年来已经出现明显的改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民间信仰是民众自我精神调节的方式,只要符合一般伦理与国法,不影响非信仰者的正常社会生活,外界不必干预。
    二是应该提供必要的时间与空间,为民间信仰的重建提供便利。如在时间上,我们可利用传统节日重建岁时祭祀传统,如清明节的祭祖活动、中元节的慰藉亡灵活动,春节、中秋节对天地的自然崇拜等。在空间上,应该在城乡主动恢复与开放传统庙宇,让现代民众有一个表达情感意愿的精神空间。如北京的东岳庙曾经是北京的“万神庙”,人们的生老病死的疑惑都可得到解决,这样的城市公共信仰是有积极效用的。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普通中国人的信仰空间不由中华传统信仰来填充,就意味着给外来的宗教与文化的进入打开了方便之门,任其发展,中国人就会失去自己的精神品格,这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
    萧 放(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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