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悦笛]论哈贝马斯“生活世界”的三重意蕴(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03:11:34 北大美学网 2008-4-11 刘悦笛 参加讨论
2、作为交往背景的“生活世界” 毋庸质疑,要达致相互理解的交往行动并不是在真空内进行的,而必然要在其背后存在着与交往行动形成互补的背景,这一交往背景内涵是生活世界的内容规定性之一。首先,这种背景为交往行动提供了绝对性的界线,使交往行动者不可能走出其生活世界的境域,或者不如说,交往的行动者始终是在生活世界的视域内移动着的,其限度是不可超验的。但哈贝马斯对这一事实的理解却是有所偏颇的,他更为注重的是交往行动者借助于“语言行为”对生活世界的归属。进一步来说,“生活世界似乎是言说者和受听者在其中相遇的先验场所;他们能够在其中交互地提出要求,以致他们的表达与世界(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相互协调;他们能够在其中批判和证实这些有效性要求,排除不一致并取得认同。”⑸(P126)这意味着,作为背景的生活世界并不是脱离于交往行动的凝固物,而是积极地参与进了言说者与受听者之间的相互理解,并且内在地构成了这种互动的要素。在这一意义上,哈贝马斯才得出“生活世界的结构就在于可能性理解的主体间的形式”这一论断。⑸(P126)由此可见,正是生活世界所构成的背景知识为交往行动提供了指导作用,这才使主体间的相互达致理解成为可能。那么,这一背景因素究竟是如何动态地参与进交往之中的呢?这又涉及到交往的“情境”的这一概念。生活世界既然“始终是参与者的背景——作为直觉上已知的、毋庸置疑和无可分析的背景整体”,那么,“言说的情境则是根据相关的主题裁剪而成的生活世界的一个片断;它既构成了一个语境,又为相互理解的过程提供了资源。”⑺(P298)打个比喻,如果说生活世界就好似主流的话,那么,交往的具体化情境就犹如它分出的支流,每个参与者与生活世界相互交合的部分就构成了交往的情境。与生活世界的相对稳定不同,情境因素是变动不居的,它总是随着参与者的需要而“改道”的。然而,这种情境的不断移动和多少分散却仍是在生活世界的景深内完成的,稳固的背景正是通过情境的具体化而实现自身的。 3、作为理解信息库的“生活世界” 然而,交往背景的公设只是生活世界内容的一个方面,生活世界还能为交往行动者的相互理解提供“信息储存库”,这是生活世界对交往行动参与的更为能动的方面。在这里,哈贝马斯吸收了伽达默尔的现代哲学解释学的某些论点,从而认定“在情境相关的视角里,生活世界表现为不可动摇的储存库,交往参与者为了合作的解释过程可以利用这些自我理解力和坚定的信念。” ⑸(P124)那么,生活世界这种信息库功能又是如何在交往中作用的呢?这是由于,生活世界不仅承担着静态的文化贮存功能,这一信息库在交往过程中还执行着更为重要的信息输出和参与的程序。一方面,生活世界构成了特定文化中被认定是理所当然事物的信息库,它源源不断地为交往活动提供相互理解的源泉。另一方面,生活世界构成为一种类似于伽达默尔的前理解结构的“视域”,通过这一视域,交往的参与者在解释过程中可以获得一种具有公共性的解释模式。或者说,“生活世界构成行动情境的直观性前理解的脉络,同时生活世界给解释过程提供了富源,交往参与者正是借助于解释过程力求满足不时在行动情境中产生的理解需要。”⑻(P33)[1][①] 而且,这种生活世界的贮存性知识具有非主题化的特质,从意欲达致相互理解的行为主体的直接视角来看,始终仅是被‘共同地给予’的生活世界必然是逃避主题化的。作为使群体和个体的身份与情境的设计成为可能的整体,它只能是一种前反思性的存在。“⑺(P299)这种来源自胡塞尔思路的观点重在指明,生活世界知识是不受人们任意支配的具有准先验性质的知识类型,由于它具有前反思性而不能被归结为“已认识知识”的隐含类型。正是由于生活世界本身就具有这种无需质疑的自明性,因而在《交往行动理论》中对生活世界进行充分论述后,哈贝马斯又在《后形而上学思想》里进一步将生活世界的知识的特征概括为“绝对的明确性”、“总体化力量”和“背景知识的整体论”。⑶(P79-80)虽然西方学者认为这些从“形式语用学”得出的生活世界概念与早期的日常生活或社会学的生活世界概念是不连贯和非清晰的,⑼(P125-126)但是背景知识在场的历历在目的“明确性”和相互交织渗透的“整体性”其实都与非主题化紧密相关。 三、“生活世界”的结构功能 实质上,生活世界不仅具有内在的(文化、社会和个性)的结构,而且还要外在地与哈贝马斯所谓的“世界”(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与主观世界)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如此看来,生活世界就具有了内在的与外在的两种结构化功能。 首先来看生活世界的内在功能,亦即涉及文化、社会和个性的内在结构的功能。在哈贝马斯看来,生活世界使一切生活过程进入彼此合作和相互理解的过程,这是可以肯定的,但要在普遍语用学维度上使一切都具有“可谈论的透明性”则似可商榷了。哈贝马斯仅从语言视角来看待言说者、受言者和在场者的角色问题,他认为这些角色可以归并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的参与者和第三人称的旁观者,如此一来,传统的“我—你”关系就可以转化为一种交互主体性的关系,这便涉及到哲学范式向交往理性的根本转换。正是在这种主体间性哲学的视野下,生活世界的各个构成部分(文化、社会和个性)分别贯穿在交往行动内的涉及文化模式的理解过程、涉及合法制度的协调行动过程和涉及个性结构的社会化过程这三者之中。哈贝马斯将其分而述之:①“生活世界的文化再生产……肯定了传统的连续性,和一种满足于日常实践的知识的连贯性。这种连续性和连贯性是作为有效性接受的知识的合理性”;②“生活世界的社会整合……在社会空间之维中……它按照合法调节的个人内部关系,进行行动的合作化,并且按照日常实践充分的方式巩固群体的同一性”;③“社会世界成员的社会化……在历史时间之维中……它为后代巩固了行动能力的获得,并导致个人生活历史和集体生活形式的相互协调。”⑸(P141)从这一论述中可见,哈贝马斯涉及的只是生活世界的象征性再生产,而忽视了对生活世界的物质再生产这一坚实基础的考察;进而他将交往行动理解为媒介,认定通过交往的媒介生活世界的结构方能得以再生产,而且是在语言根基上的再生产。在这三类再生产的内容上看,“文化知识表现为符号形式,表现为使用对象和技术,语词和理论,书籍和文献,当然还有行为。社会表现为制度秩序、法律规范以及错综复杂而又井然有序的实践和应用。个性结构则完全表现为人的组织基础。”⑶(P84)简而言之,文化、社会和个性这些生活世界的象征性结构分别对应着“文化再生产”、“社会的整合”和“社会化”这三种再生产过程,它们分别承担着文化传统的传承、群体借助规范和价值达到的整合、续后各代人的社会化的不同功能,这些功能共同性交互地构成了生活世界的属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