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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笛]近代中国大众文化研究叙事方法的思考————“多元文化视野下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笔谈之一


    [编者按]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是近年来海内外学术界共同关注的学术课题。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人视角已不再局限于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文化史等传统的学术框架,而开始热心探讨更具“草根”色彩的社会史问题,并且在理论方法的探索和学科体系的建构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大陆学界对于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研究毕竟起步为晚,方法创新、体系完善、史料发掘等项工作任务尚重,路还很长,尤其需要加强与海外学界的交流与互动。为此,我刊在2005年8月青岛“首届近代中国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约请几位在中国社会史研究领域造诣颇深,又长期生活在海外的华人学者,就他们所处的学术环境,以独具的文化视角发表见解,以期促进这一富有生命力的学术话题深入发展。
    

    我近年的研究,主要体现在Street Culture in Chengdu:Public Space,Urban Commoners, and Local Politics,1870~1930(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一书中(该书的中文本《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已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应《史学月刊》之约,就“多元文化视野下的近代中国社会史研究”发表看法。我自来不善抽象地谈理论方法,而喜好实证和个案研究。那么这里利用这个机会,就这些年来关于中国城市大众文化和下层民众的研究中,所涉及的一些问题,进行一番交待,主要讨论写作的叙事、使用资料的方法以及观察问题的视野等若干方面。
    一、叙事
    在目前的历史作品的表达中,无非有两种倾向:一种是把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进行复杂的分析,从而显示出作者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分析能力,他们能把读者引入一种意想不到境界,发现如此简单问题的后面竟然埋藏着这么复杂的玄机。这种方法即我们现在常说的“话语分析”(discourse),这个倾向也逐渐从西方进入中国的学术领域,日益受到学者们的青睐。这个倾向可以从那些“后现代”的作品中清楚看到。但这些作品一般是写给在“象牙塔”中的专家看的,其所用许多复杂的理论和术语经常使普通读者陷入云里雾里,以至迷失了方向。另一种倾向是力图把复杂的问题分析得简单易懂,力图以比较明了、直接、清楚的方式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尽量避免使用过多理论和术语,其目的是使不仅本领域的专家、而且其他领域的学者、甚至大众读者都能读懂、而且喜欢看下去。因此持这个倾向的史家主要采用的是“叙事”(narrative)的方法。如果说“话语分析”是把读者置于所分析“事件”之外,观看作者怎样熟练地把一个整体原子化,从而各个击破,使观者看到了从事物外面所看不到的“精妙”的内部,那么“叙事”方法则是力图把读者引导进入“事件”内部,让他们“身临其境”来对“事件”进行观察。史景迁(Jonathan Spence)可以说是把这种方法用到了极至的一位历史学家。
    无须解释,这两种方法各具优劣。据我的观察,虽然“话语分析”在西方学术界日益流行,但美国历史学——无论是美国史、欧洲史还是东亚史——仍然是“叙事”方法居主流地位。从我个人的研究来讲,显然接近后一种方法,这当然与我在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所受的学术训练有关。在我进行关于中国大众文化和城市日常生活的研究时,我力图使这些研究能吸引更多的读者。虽然是学术著作,我竭力使其具有可读性,使读者从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去体会我试图表达的东西。为了避免使正文过于繁复,而把有些事例、资料和讨论放到注释中。就像《尼瓜拉——19世纪巴厘剧场国家》作者、人类学家C.吉尔兹(Clifford Geertz)在其书中所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不同的读者可以采取不同的读法:一般读者可只读正文以免过于枯燥,而那些想刨根问底的本领域专家或对本问题感兴趣则可从注释中得到更完整的学术讨论(见Negara:The Theatre State in Nineteenth- Century Bali,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0)。
    当我们在进行叙事和分析的时候,我们必须明确所讨论的概念。例如,在西方中国史研究领域,“elite”是一个常用词,该词在中文中没有完全对应词,一般翻译为“精英”。目前港台著作中也常用“菁英”。但elite一词的范围远比“精英”广泛得多,它包括士绅、知识分子、商人、大中小地主以及其他全部在地方有财富、有权力、有影响和受过较好教育的人(哪怕他们的财富、权力、影响或教育也许很有限)。在我自己关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城市文化的研究中,便采用了这个宽泛的概念,以与一般民众相区别。我在我的文章和书中,便以“精英”来区别普通民众,而不是我们经常理解的思想和政治的精英分子。
    又如我的研究重点是“公共空间”(public space)和“公共生活”(public life),而没有讨论“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如果说J.哈贝玛斯(Jürgen Habermas)的public sphere主要讨论的是一种社会和政治空间(Jorgen Habermas,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Society.Trans.by Thomas Burger<Cambridge,Mass.:MIT Press,1989>),我却主要考察的是实实在在的“物质空问”,即城市中人们日常使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空间,研究在这样一个空间中,人们,特别是下层民众是怎样从事他们的日常生活以及这种日常生活是怎样与地方政治联系在一起的。虽然我没有直接对“公共领域”问题进行讨论,但实际上仍然是要解决“物质”的公共空间是怎样演变成为社会和政治空间的。也即是说,我们不用哈贝玛斯 public sphere的概念,而采用歧异较少的“公”(public)——这个在中国存在已久——的概念,与英文中的“public”一词相对应,仍然可以在中国和西方不同的社会、历史和语境中进行比较和交流(关于“公”的概念在中国的发展演变,参见William Rowe,“The Public Sphere in Modern China,”Modern China,1990,no.3,PP.309~329)。对于这个问题,美国印地安那大学教授张信在其书评中指出:“《街头文化》是在这场关于‘公共领域’的讨论中成书的。作者在构思过程中一再考虑了有关方面的问题,最终选择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中国的城市社会,即从公共空间的形成、运作和发展的角度,于是找出了城市文化变更之关键:城市文化是由各阶层特别是市民百姓所创造和促成的,而街头文化正是城市文化之最重要一部分,从这一点上来说,《街头文化》是对‘公共领域’的一种修正,而这一修正将人们的着眼点移到市民阶层上来了。笔者认为,这是该书的最大贡献。”(见《历史研究》2004年第2期,第188页)至于他的评价是否恰当,还是由读者自己去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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