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认识论研究中的几个问题(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11:11:46 《社会科学》 赵吉惠 参加讨论
其实,人在认识历史的过程中,不论发生客体主体化过程还是主体客体化的过程,其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始终是存在于相对统一的认识活动中,也就是说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虽然可以因特定的认识环境发生相互转化,但是他们各自始终只能是一重而不能是二重的。“历史二重客体”论者还有一个基本观点:认为自然状态下的未被认识的客观历史是二重客体,而进入史学家视野通过史料所反映的历史过程是又一重客体,这二重客体是有区别的。我们认为,未被认识的历史与进入史学家研究领域的历史,这二者之间虽有区别,亦有联系。已被认识的历史不过是从未被认识的历史转化而来的,从认识论的意义来看,没有进入历史学家研究领域或观察视野的自然状态的历史客观过程,当然不能称之为“史学客体”。但是,历史学家通过史料所认识的历史过程则是从自然状态的历史过程转化而来,我们可以称它为自为的“史学客体”。作为“史学客体”的历史过程只是一个,而非二重。它虽然在形式上给人以二重的假象,其实在内容上是一体的。持“二重客体”的人只看到了自在的客观历史与自为的客观历史的区别,而忽视了它们之间的联系与统一。另外,“史学客体”也不能是史料本身,而是历史客观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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