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叶适并没有简单地推崇编年体史书,他批评《春秋》因“记事太简”致使“本末未究而设义以行,吾惧褒贬之滥及也”。[9]认为史书记事应“事具本末”,如上古史书中的“《书》,其载事必具本末。《春秋》,诸侯史也,载事不能自通者,左氏必以传纬之,亦所以具本末也”。[10]因此,他一再称赞《左传》简书具存,实事不没,大义有归,批评后世“经生”孤行无本末,而以类例为义,空言主断,是破坏了古史法。由此可见,叶适并不是简单地推崇编年体的形式,而是强调要以编年的方法,写清史事的来龙去脉,事具本末才能辨别义理。而“因人著事”的纪传体往往就做不到这一点,它的叙事方式是“均之一事,表既谱之,纪复记之,世家列传又申明之,参互错综,十数见而犹末已”。[11]其结果是“书完而义鲜,道德性命益以散微”。[12],史书成为无补于世之空文,故不可取。 叶适从史书要载明“义理”的角度出发,提出史书记事要“事具本末”,倡导恢复古史法的编年体,实质上反映了南宋浙东学派史学思想对史书体裁变革的要求,是叶适对史学变革的呼吁。 第二,史书内容要真实有用。 叶适认为:古史法特别强调史书记事之真,史家写史,犹如察狱,信而有征,言必有所从受。他称赞孔子编《春秋》“有述无作,皆本上世之旧;尧舜以前虽有数圣人,其传而不信者,故不敢言矣”。[13]而后世之史滥收传闻异辞,致使史书内容失真。尤其批评司马迁述五帝、三代事,不择义而务广,未明古人著书之旨,于百家杂言中取其雅驯者而著之,而所谓“雅驯”之言实多浮妄无稽之辞,遂使古史法大坏。史迁编信“楚汉间说客辩士之妄言”,又迷信上世“怪民夺论不经之书”,使后人不识往事之实,危害之大,甚于秦火,因此,“推此意以经世,其得之寡,失之众。学者当以为戒,不当以为法也。”[14] 叶适反对史书追记前代传闻不实之事,主张史书取材要信而有征,记事应偏于近世,这样才会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可信。他认为,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古代史家只有孔子,“所以正时月日必取于《春秋》者,近而其书具也”。近世史家只有李焘,“李氏《续通鉴》,《春秋》之后,才有此书。”而司马光《资治通鉴》,虽在史书体裁上恢复了“古史法”,但其内容却“由千有余岁之后追记战国、秦汉之前,则远矣,疑词误说流行于人心久矣”。[15]这样的史书有何可信呢? 叶适还强调,史家记事应选择“有义有用”的事记载,史书“非史家系日月之泛文也”。[16]古代史家都是如此,“孔子之于诸书,择义精矣,可以为世教者则用之;如世系之类,于教粗矣,不用也。”[17]《春秋》一书,选择有关治乱兴衰,圣贤更迭以及桀、纣之大恶记载于史,而于纤细烦琐、徒以殚天下之竹帛而玩习后世之口耳者,圣人固宜有所不录也。《诗》则“专以治乱兴亡两节及中兴为断,而义归于一君之美刺、及美刺兼焉者,故康穆以下至夷王,虽有诗皆不录。”[18]这种写史方法应为后世史家所继承。而司马迁不能知圣人之意,纷纷然记之为奇以夸天下,比如司马相如《子虚赋》那样“不则于义,不当于用”的辞赋文章也载之于史,而作《志》时于汉事犹多缺略,是不懂古史法。而《新唐书》较之《旧唐书》删掉了许多切于人事、治体的史事,也是不知古史法之旨。 第三,史书文笔以阐发“义理”为准则。 “古史法”有重视史书文笔的传统,“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说明了文笔在著作流传中的重要作用。前人对史笔的论述大体涉及到繁与简、质与文两个方面。对此,叶适作了重要的补充,强调史书文笔应以说明史实为准则。他认为:《新唐书》诸传,“好以刻削简约为功,又必易本语之质俚以从雅驯,反堕偏迫,故可观者殊少。”[19]刻意追求文字简约、雅驯,而不能说明事实,是不足为训的。他认为凡有关民生日用及典章制度的大事,史书应详加记载,他批评司马迁《史记》载商鞅变法事过于简约”,“商鞅变法,大事也,迁不加疏别,深浅无次。”[20]与此相对应,称赞《新唐书》“以开元礼为正,其仪物名数,次序曲折,已无不备尽,而议论废兴,亦俱见之”。是“自有志书以来,未之有也。”而司马迁、班固之史“于一代之制不能备其本末,而徒取他书,使后世无所考据,此所谓失也。”[21]对于无关国家治体、日用民生之事则应简约或省略。因此,对史笔的繁与简,叶适并不是流于一般之言,而以所记之事的功用为依据,详有用之事,略无用之文。 在这一认识基础上,叶适反对史书文辞的评论以“工拙”为标准。他认为:“文章高下,未有不与事称者……夫所恶于轻靡之文者,谓其不足以致治也。”[22]史书以致治为目的,故应重视事理,反对浮华,因为:“夫至言大道不足以辨丽奇伟,而辨丽奇伟必出于小道异端。”[23]他主张史书文辞风格应“简直宏大、晓畅义理,以风晓天下。”[24]批评司马迁、班固“以文采炫耀其人,辞多而实寡。”[25]称赞《三国志》的叙事指实。这些评论反映了叶适对史书文笔的“求实”精神。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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