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志》是研究古巴蜀文化的典籍,近年地下出土文物,特别是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已为我们显示了古蜀文化区的重要内容及其与中原文化的密切联系。本文试图通过《华阳国志》的记载,结合三星堆及其他出土文物,来探寻古巴蜀与中原地区从远古直至夏、商、周、秦、汉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接触轨迹。 一、《华阳国志》反映远古时期巴蜀与中原联系 巴蜀与中原的关系,可以追溯到远古的传说时期。《华阳国志·巴志》云:“华阳之壤,梁岷之域,是其一囿;囿中之国,则巴蜀矣。其分野,舆鬼、东井。其君,上世未闻。五帝以来,黄帝、高阳之支庶,世为侯伯。”《华阳国志·蜀志》云:“蜀之为国,肇于人皇,与巴同囿。至黄帝,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生子高阳,是为帝喾。封其支庶于蜀,世为侯伯”。黄帝是中原文化传说中的英雄人物,被尊称为华夏族的祖先。一些学者如顾颉刚、童恩正等都认为上述记载仅仅反映了封建史家试图把少数民族的传统纳入中原文化的体系之中,这是很重要的见解;又认为并不能相信为历史的真实,[①a]这是求实的古史眼光,但我们认为《华阳国志》中有古史的投影,要重视它在研究古史中的价值,常璩的记述有其他史籍可征,《世本》云:“蜀之先,肇于人皇之际,无姓。相承云:黄帝后。”《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青阳降居江水。其二曰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竹书纪年》、《山海经》、《通典》、《太平寰宇记》都有类似记载。从理论上推断,黄帝时尚处于民族部落阶段,民族实行外婚,黄帝的民族与蜀山氏的氏族通婚,从而构成一个部落的内婚关系,而这一部落派衍出蜀族这一新的支系完全是可能的事。[②a]以考古情况分析,三星堆遗址出土的第一期陶器以泥质灰陶为主,年代在距今4740±115到4075±100年之间,[①b]相当于中原新石器时代晚期,与黄帝传说时代接近。同时,三星堆出土文物显示蜀文化具有复合文化的特征,如把西北盛行的鬲与东南常见的陶器腰沿做法相结合,制成独有的三足炊具。陶盉的足,既有中原的乳状圆足,也有西北的爪状扁足,还有把三个本地尖底角杯做管状足。这种复合文化的特征表明古蜀文化具有兼容性和开放性,在很早以前即与外来文化发生接触。《华阳国志》的记述反映了远古时期巴蜀民族与中原民族的密切联系,因此林向先生认为:过去学者们囿于识见往往不相信蜀人为黄帝后裔,现在有了地下证据,以“两重证据法”可证常璩并非凿空之说,是实在的历史投影。[②b] 二、夏商时期有关史事的记录 中原五帝之后是夏禹。关于禹的传说,《华阳国志》亦有所记载。《蜀志》云:“(汶山)郡西百里,有石纽乡,禹所生也。夷人共营其地,方百里不敢居牧。有过,逃其中,不敢追,云畏禹神。”石纽在今成都西汶川县境,常璩关于禹生于四川的这一记载亦见于其他史籍,如《史记》、《吴越春秋》、《三国志》及裴注、《水经注》、《元和郡县图志》等。那么禹为四川人似应得到肯定。《华阳国志·巴志》又云:“及禹治水命州,巴、蜀以属梁州。禹娶于涂山,辛、壬、癸、甲而去。生子启,呱呱啼,不及视,三过其门而不入室,务在救时。今江州涂山是也,帝禹庙铭存焉。”禹作为中原文化中的治水英雄,在古代四川留下了许多的足迹:“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岷山导江,东别为沱。”[③b]至于禹娶于涂山,常璩明确肯定乃江州涂山,在今重庆市南岸。考虑到禹生于“石纽”,那么常璩的说法是有道理的。据任乃强先生考证,与禹娶有关的涂山一共有四处:一会稽,二渝州,三濠州,四当涂。而以禹娶之涂山在渝州(即江州)最为可能。[④b]三星堆遗址出土的文物表明,第二期文化面貌突变,典型器物群开始出现,如小平底罐、高把豆、空足盉、高领罐、瓶形杯、鸟头把勺等,[⑤b]将其与中原二里头文化比较,不难确定三星堆遗址第二期受到了二里头文化的影响。二里头文化属于夏代的纪年范围,那么夏禹与巴蜀之间的特殊关系便可以得到解释。 古代典籍中记载蜀与商的关系的,顾颉刚先生认为仅有《华阳国志》里的一句话:“孔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则彭祖本生蜀,为殷太史。”[⑥b]我国古代由史官主持国家大典,册命诸侯,书写皇帝诰命,掌管图书资料,记载国家大事,因此史官的地位是很高的。同时史官博古通今,学问高深,善于执事从政,所以史官必须是“天下之才,圣人之徒”。蜀人曾任殷商太史,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殷商时期蜀中文化已较发达,如果没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怎能孕育出学识渊博的天下之才?二是蜀与商之间存在着文化交流,否则蜀人怎能去中土的殷商做太史? 甲骨文出土后,里面不仅有“蜀”字,而且有蜀与商种种联系的具体记载: ①“蜀射三百”。(《铁云藏龟》2·3·8) ②“蜀御。”(《铁云藏龟》1·30·6) ③“丁卯卜。共贞。至蜀,我又史。”(《殷虚书契前编》8·3·8) ④“寅卜,榖贞。王登人征蜀。”(《殷虚书契后编》2·27·7) ①②是说蜀人在商朝任射手和御手,③是商王朝派使者去蜀,④是商朝军队征讨蜀人。甲骨文所反映的蜀与商之密切联系不断得到出土文物的证实。三星堆发掘者认为:“一号祭祀坑的相对年代,相当于殷墟文化第一期。”“至迟二里头文化时期,蜀族就与中原有文化交往。商、周时期,交往更加密切。一号祭祀坑出土器物……如尊、罍、盘等青铜容器都和商王朝统治区内出土的商代前期器物形制,花纹基本一致。”[①c]李学勤先生具体比较了三星堆龙虎尊和安徽阜南朱砦龙虎尊的相似性,认为其绞饰演变的轨迹与中原地区一致,这是当地文化接受中原影响的证据。[②c]既然地下文物已证实了蜀和商之间的文化交流,那么常璩所记蜀人为殷商太史之事是完全可能的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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