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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学与古史研究(3)

二、古文字资料与先秦典籍的考证
    先秦典籍在长期流传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不少原文的错误和训释的错误。恢复这些典籍的原貌成为研究古史的一个重要前提。
    清代乾嘉学者已经作了大量先秦典籍的考证工作,但由于时代和材料的限制,他们只能依据流传下来的古书互相比勘以校正本文和训释的错误。这乃是一种间接的方法,我们处在今天,则有条件用出土的先秦文字资料和实物资料去校订或训释先秦的典籍。这种同一时代或相近时代的地上材料与地下材料比勘互证的方法,乃是一种直接的方法。运用这种直接的方法才能较确切地恢复先秦典籍的原貌。
    运用直接的方法,就是要以地下文字资料和实物资料为主,以文献资料为辅,相为补充,相为训释,参验互证。
    先秦典籍原是用先秦古文字写成的,其流传中许多错误的酿成和当时的古文字在形、音、义各方面的特点密切相关。只有联系这些古文字形、音、义的特点加以研究,才能纠正由此引起的反映在典籍中的错误。
    大家知道:于省吾教授用古文字和古实物资料校订同时代典籍,多年中先后考证了《尚书》、《诗经》、《易经》、《论语》、《楚辞》以及诸子等先秦典籍。取得丰硕成就。他的考证方法宝贵经验有六:
    第一、由于古文字字形相近而造成混淆错讹,必须通过比较参证加以纠正。例如《论语》:“丧,与其易也,宁戚。”旧注训“易”为“和易”、“简易”。于老根据古文字易写作{K10629.jpg}、勿写作{K10630.jpg},字形相近,校定易是勿字的误写,而勿则是物的初文,再验之其它易、物二字混误先例。如《书·尧典》“平在朔易”,《史记·五帝纪》则写作“平在伏物”。《管子·小匡》“珍异物聚”,物是易之讹。《墨子·经上》“库易也”,易是物之讹。更证以《礼记·檀弓》注所谓“若物多而哀少,则不如物少而哀多”原文应是“丧,与其物也,宁戚”。
    第二、由于典籍用字在流传中脱离了古文字的本字,前代学者不明乎此,又没有条件上溯其本字,只能根据后来代用字望文生训,造成误解。对此只有通过古文字的有关词例,寻其本字,究其本义,才能得到纠正。例如《楚辞·天问》:“吴光争国,久余是胜。”旧注即训“久”为永久。于老以《诅楚文》和秦权的久字作“{K10631.jpg}”,而金文中{K10632.jpg}字也作“{K10633.jpg}”。又因金文中用作指示代名词的“{K10632.jpg}”,典籍通作“厥”,所以,“久余是胜”应读作“厥余是胜”,厥指吴光,余为楚人自称。旧注不知久、{K10632.jpg}本是同字。《墨子·经上》的“止以久也”,张慧言谓“止以久生”,孙诒让谓“事历久则止”,均属望文演训。于老直接读之为“止以厥也”,释之为“凡物之止以有物为限也”。文从意达。
    第三、因古文字通假而反映到典籍中的假借字也往往被旧注家误训。只有根据古文字的通假辞例才能纠正。例如在《尚书·金滕》,周公自称“予仁若考”,孔传以“若考”为“顺父”,按周公乃祷于大王、王季、文王,怎么能专言“顺父”?于老根据金文中的大量词例,证明西周时期孝、考两字通用,确定“仁若考”当为“仁而孝”。再如《庄子·秋水》:“不似礨空之在大泽乎”句,旧注或训礨空为小孔、小封、蚁冢、蚁穴,在训礨上毫无根据。或读礨空为礨坎,则与大泽无涉。于老读礨空为螺孔。证之古文字,累和礨均从畾声音符相同,汉鲁峻碑之礧落,在朱龟碑作磥落,故礨螺通假,信而有徵。加之螺生泽中,以螺孔之在大泽为喻,自是极为贴切。
    第四、由于古文字在排列顺序(又有合文)等方面的原因,以至典籍写误传讹,则可由古文字的辞例加以纠正。如《尚书·盘庚》有“由乃在位”一语,孔传训由为“使用”,蔡传训为“自在位始”,均属强为之解。于老根据毛公鼎有{K10634.jpg}朕位”、番生簋和班簋都有“{K10635.jpg}王位”,证明“由乃”二字当是粤字在传抄中误作合文而一分为二。甹即屏,从夹辅之义。《荀子·儒效》有“屏成王”一句,可为佐证。
    第五、由于古文字,特别是金文,遇有重文则加重文符号代替复书,后人不明其例,以致误读误书。此外,还有因脱落重文号而致误的。对此,只有懂得古文字重文例才能加以纠正。例如,按金文重文例,上下两句中如有数字重复,则仅在上句重文字下加“=”号,下句则可省去。井人钟铭文中有“用追孝前=文=人=其严在上”,应为“用追孝前文人,前文人其严在上”。这种重文写法仍保持在早期典籍之中,如《尚书·盘庚》有:“我先后绥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绝弃女”句。在敦煌写本中即作“我先后绥乃=祖乃=父乃绝弃女”。因不明重文例而误读之例颇多,如《诗经·君子偕老》有“委委佗佗”句。毛传:“委委者行可委曲{K10636.jpg}迹也,佗佗者德平历也。”校以敦煌写本,此句作“委=佗=”,当读“委佗委佗”为是,乃古人习用謰语。毛传读为委委佗佗并强为之解当然是错误的。再举典籍传抄中因脱落重文符号而致误的例子:《逸周书·殷祝解》有一句话:“汤以此让三千诸侯,莫敢即位。”《太平御览》引作“汤以此让三千诸侯,诸侯莫敢即位”。可以证明在《逸周书》传抄中于上句诸侯二字下脱落了重文符号。《尚书·召诰》中“大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曰拜手稽首旅王若公”句,于老认为上句中周公二字下应有重文符号,而读作“……入锡周公,周公曰……”。于老曾写过一篇《重文例》,可以利用它校读典籍中这方面的错误。
    第六、运用考古实物资料解决典籍中的训诂问题,这一点和前列依据古文字资料校订古籍不同,它打破历来以古注古训为解释典籍的唯一法门这一成规,纠正旧注家的错误。如《楚辞·离骚》中“解佩纕似结言兮”句,旧注纷纭,莫衷一是。于老研究了古代的书写料材--简牍,了解了古代书信的封缄办法,从而考定:“言”指书信,“结”指封缄,“结言”相当于现代信件装封。于是,“解佩纕以结言”一句就得到了明白无疑的解释。《楚辞》中一系列的“结言”也都迎刃而解。
    如上所述,对如何摆正地下文字资料和实物资料与地上同时代的文献典籍二者关系,已无疑滞。当然,为了纠正典籍中出现的错误。除从出土资料中取得主证外,还须到同时代或相近时代的其它典籍中去找相同的例证,以使结论坚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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