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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甫:《中国地名学史考论》后记


    第一章 中国传统地名学理论的初步探讨
    我国地域辽阔、历史悠久,各色各样的地名丰富多彩,“近取诸身、远取诸物” 。虽然传统地名学谈不上有什么高深的理论,也没有系统的阐述,但也有为数不少的朴素思想,在地名认识、命名原则等方面均有长足的进展,取得了可观的成就。笔者姑且称之为“理论”。今天我们清理这笔历史遗产,既有助于了解古代地名学的学术成就,又可古为今用,为今天的地名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于传统地名学理论的研究成果,学术界目前尚付诸阙如。所以,它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还无人作过界定,笔者认为至少应包括地名学概念的认识过程和历代对地名命名与更名原则的总结这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节 地名学概念的认识过程
    如果以现代地名学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古代恐怕没有完整的“地名学”概念,即使“地名学”一词也是七十多年前才被引进中国的 。所以,此处所谓的地名学概念仅是指传统地名学上的“地名”、“嘉名”、“别名”等概念。
    一、“地名”概念的认识过程
    “地名”一词最早出现在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周礼》。《周礼》卷三三《夏官司马第四》载:“ 师,掌四方之地名,辨其丘、陵、坟、衍、 、隰之名” 。 师所掌管的“地名”,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地名概念,而是指具体的丘名、陵名、坟名、衍名、 名、隰名,因为《周礼》同一卷中还有“山师,掌山林之名”和“川师,掌川泽之名”的记载,山林之名和川泽之名都在当时的“地名”概念之外。所以,当时的“地名”内涵没有今天这么丰富,所指范围也比今天要狭窄。至于《战国策•魏策》中出现的“天地名”,系整个天穹、地表实体的名称而已,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名”。
    《春秋》三传之一的《谷梁传》,初仅以口说流传,至西汉初年才写定成书。该书于隐公元年下云:“昧,地名也”;又于桓公元年下云:“越,盟地之名也”。可见,该书 在遇到具体地方的名称时才注出是“地名”,无法看出当时“地名”概念的整体内涵。所以,“地名”一词虽早已出现,但直到西汉时仍未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地名”概念。
    东汉初年,历史学家班固撰成《汉书•地理志》,被谭其骧先生誉为“我国地理学史中一部划时代的代表作” 。有人风趣地说,把“地理学”换成“地名学”也是如此 ,意谓在地名学史上也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班固认为“先王之迹既远,地名又数改易”,才撰成这部《汉书•地理志》,并且著录了约4500处地名,又记载了四十来种地名通名,大大丰富了我国地名学的宝库,从而也由此完成了“地名”概念从模糊到准确、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伴随着“地名”概念的完善、地名数量的增加和地名知识的积累,我国的地名学在两汉时期奠定了基础。
    西晋时期的杜预(222~284年),对地名的认识上升到了理性的高度。他说:“天有列宿之号,地有山川之名,尚矣”;又说:“然自书契以来,历代七百余年,数千其名号处所因缘改变,加以四方之语音,声有楚夏,文字有 同,或一地而二名,或二地一名,或他国之人错得他国田、邑、县以为己属,既难综练,且多谬误疑阙”,故“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地名很多 。他在《春秋释例》卷五至卷七的《土地名》中统计出“地有二名七十九,错综其七”,并且释出了1200多处春秋地名的“今”地方位。
    东晋时期的郭璞(276~324年),并不满足于个别地名的诠释。《山海经•海内东经》:“济水出共山南东丘,注渤海,入齐琅槐东北”,郭璞注:“凡山川,或有同名而异实,或同实而异名,或一实而数名,似是而非、似非而是,且历代久远,古今变易,语有楚夏,名号不同,未得详也”,体会到了研究地名的难处。其“或同名而异实,或同实而异名,或一实而数名”的论述,较之杜预“或一地而二名,或二地一名”之言,概括得更抽象、更全面、更系统。由此可见,东汉、两晋之世“地名”概念与今天已无本质的差别了。
    二、“嘉名”观念的承继与运用
    “嘉名”观念先秦时即已产生,屈原《离骚》:“皇揽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汉魏时代,“嘉名”的使用已逐渐增多,如汉朱浮有“惜乎弃休令之嘉名、造枭鸱之逆谋”之言 ,三国魏何晏也有“或以嘉名取宠、或以美材见珍”的话 。不过,最早提出地名“取其嘉名”思想的,当推东汉末年的应劭 。陈留郡己吾县的命名,东汉圈称认为是“命以嘉名” 。应、圈二氏记载如此,地下出土文物也证实了这一点,据周振鹤教授《新旧汉简所见县名和里名》一文之总结:“里名以嘉名为多,这是中国地名的特点,因而如万岁、万年、长乐、千秋、安汉、富贵等里名便为许多县所共有”。
    随着魏、晋、隋、唐吉祥美愿类地名的逐渐增多,“取其嘉名”的思想已日渐成熟。《汉书•地理志》千乘郡有博昌县,臣瓒注:“从东莱至博昌,经历宿水,不得至也,取其嘉名也”。《汉书》卷六八《霍光传》:“封光为博陆侯”,文颖曰:“博,大;陆,平。取其嘉名,无此县也”。《魏书•灵征志下》:“高宗太安三年(457年)三月,有白狼一见于太平郡,议者曰:太平,嘉名也”。《南齐书•祥瑞志》:“昇明三年(479年)三月,白虎见历阳龙亢县新昌村。新昌村,嘉名也”。据《梁书》卷四七《江钚传》,慧眼水亦为嘉名。《括地志》:“又按《史记》,赵亦有长安君,未详赵取嘉名,将更有长安地名也” 。《通典》卷一七三宁州彭原郡:“西魏改为宁州,立嘉名也”。《元和郡县志》卷三庆州:“(开皇)十六年割宁州归德县置庆州,立嘉名也”;卷四胜州:“(开皇)二十年,割云州之榆林、富昌、金河三县置胜州,立嘉名也”;卷二八江州都昌县:“本汉彭泽县地,武德五年分置都昌县,以县北有都村,配以‘昌’字,取嘉名也。”《太平寰宇记》卷三三庆州:“(隋文帝)十六年割宁州归德县置庆州,以庆美,取其嘉名也”。
    “嘉名”也叫“美名”,《战国策》中已有“美名”一词 ,汉刘歆《西京杂记》 、西晋潘岳《西征赋》 也有“美名”的说法。不过“美名”运用到地名上大概较迟。《元和郡县志》卷四乌水:“初,统万城成,(赫连)勃勃下书曰:‘今都城已建,宜立美名。朕方统一天下,君临万国,宜以‘统万’为名’。”《元和郡县志》卷一七恒州:“(北魏)道武帝登恒山郡城,北望安乐垒,嘉其美名,遂移郡理之”。《元和郡县志》卷三四广州增城县:“本汉番禺县地,后汉于此置增城县,按昆仑山上有阆风,增城盖取美名也”。可见地名“美名”之说大约起始于汉魏时期。南宋的王观国尝云:“古人建立州县,或由山名,或因水名,或因事迹而为之名,非此三者而以意创立,则必取美名” 。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 三0泉州•景物:“锦田山,在惠安县,旧经云:上有豪民,居山下,开腴田万顷,故有美名焉”。则知南宋时地名“美名”之说已很常见。
    “嘉名”又称“令名”。《史记•秦始皇本纪》:“阿房宫未成;成,欲更择令名名之”。王符《潜夫论•贵忠篇》:“贵戚愿其宅吉而制为令名,欲其门坚而造作铁枢”。
    此处“令名”均是指地名,是“嘉名”的同义词。圈称尝云:“昔天子建国名都,或以令名,或以山林” ,此处“令名”据王先谦的解释是“如闻喜、获嘉之类” ,系指以吉祥为名的地名。这些均是对后世美愿、祥瑞类地名的最早归纳。《三国志》卷四《三少帝纪》:“克敌之地,宜有令名,其改丘头为武丘,明以武平乱”。
    与“嘉名”、“美名”相反,有些“恶名”、不善之名应改名或回避。例如据圈称《陈留风俗传》云:“章帝东巡过县,诏曰:‘陈留菑县,其名不善,高祖鄙柏人之邑,世宗休闻喜而显获嘉应,亨吉元符,嘉皇灵之顾,赐越有光,列考武皇,其改菑县曰考城’” 。另据阚骃《十三州志》云:“后汉章帝巡北岳,以‘曲逆’名不善,改为蒲阴县” 。又,隋长安城东郊有浐坂,“隋文帝恶有‘反’字,改为长乐坡焉” 。再者,唐玄宗《改丹水为怀水敕》:“不息恶木,忍渴盗泉;行道之人,避恶名也” 。既然嫌地名不善而将其更改,说明汉魏唐宋时期运用“命以嘉名”、“取其嘉名”的思想已经相当成熟。
    三 、“别名”概念的发展过程
    目前所知最早记述事物“别名”一词的,恐怕要数东汉的何休(128~182年),《史记》卷三二《齐太公世家》“山戎伐燕”句裴骃《集解》引何休曰:“山戎者,戎中之别名也”。山戎系一部族。不过,最早记述地名别名的,则首推三国吴韦昭(204~273年)。佚书《汉书•货殖传》:“譬犹戎狄之与干越不相入明矣”,韦昭注:“干越,今余干县,越之别名” 。此别名所指为政区名。在《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卷一一0《匈奴列传》、卷一一四《东越列传》的《集解》、《索隐》中,三次引述韦昭所释“别名”,均为部族名,如“僬侥,西南蛮之别名”,“汉曰匈奴,晕粥其别名”,“闽越,东越之别名”。
    西晋的司马彪也有类似说法。《水经•河水注三》:“司马彪曰:增山者,上郡之别名也” 。别名所指也是政区名。《续汉书•郡国志》长沙郡湘南:“侯国,衡山在东南”,刘昭注引郭璞曰:“山别名岣嵝”。别名所指为山名。《史记》卷二《夏本纪》“沱涔已道”句《集解》引孔安国曰:“沱,江别名”。此处孔安国当为东晋伪撰《古文尚书》中之语,别名所指为水名。可见在东晋文献中,别名所指已涵括山、水两大类地理实体。
    南北朝、隋唐时期,别名主要被用于山、水地名。《史记》卷一《五帝本纪》“分命羲仲、居郁夷”句,南朝宋裴駰《集解》:“盖郁夷亦地之别名也”。北魏人阳固在其《北都赋》中,指出:“茂丘,茂山也,盖恒岳之别名” 。郦道元《水经•滱水注》:“顺水,盖徐水之别名” 。唐初李泰《括地志》云:“北岳有五别名,一曰兰台府,二曰列女宫,三曰华阳台,四曰紫台,五曰太一宫” ;又云:“汝水至豫州郾城县名濆水,《尔雅》云‘河有三雍、汝有濆’,亦汝之别名” 。《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骆者,越别名”。《史记》卷一《五帝本纪》司马贞《索隐》:“一曰崆峒山之别名”。《史记》卷四十《楚世家》张守节《正义》:“兰台,桓山之别名也”。 唐佚名《吴地记》:“笠泽,松江之别名” 。
    唐代以后,别名仍主要被用来指山、水类地名,并且宋代已被普遍使用。如《太平寰宇记》卷二东京阳武县:“蒗荡渠,即汴河之别名”;卷三河南府河南县:“芒山,一作邙山,在县北十里,一名平逢山,亦郏山之别名也”;卷二五雍州长安县:“高阳原渭水西自鄠县界流入,汉武建元三年造便门桥以跨之,斯滮池之别名也”;卷二七雍州昭应县:“百丈水,即泠水之别名”;同卷武功县:“敦物山,即华山之别名也”;卷五七澶州顿丘县:“鲋鱼禺山者,盖今广阳山之别名也”。又如《舆地纪胜》卷六常州:“洞庭,《杨州记》云太湖之别名”;卷一三五兴化军:牛头岭“东为二支,一自狼山为仙寿峰,为日月、角山、金芝、王累珈、旸谷、夹际、越王、乌石、皆其别名”。
    元、明、清《一统志》中,也均有“别名”的记述 ,因已得到普遍使用,兹不赘述。
    总之,地名“别名”概念自东汉、魏晋、唐宋以来一直沿用至今。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