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乃是我们研究历史科学时必须遵循的一条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马克思曾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①斯大林在谈到“上层建筑是由基础产生的”这一点之后,又指出:“但这决不是说,上层建筑只是反映基础,它是消极的、中立的,对自己基础的命运、对阶级的命运、对制度的性质是漠不关心的。相反地,上层建筑一出现,就成为极大的积极力量,积极促进自己基础的形成和巩固,采取一切办法帮助新制度去根除,去消灭旧基础和旧阶级。”②这就是经典作家在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个问题上为我们规定的科学概念。 迄今为止,在关于封建社会“农民政权”性质问题的学术讨论中,有的同志所以把明末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政权判定为“封建帝国”,并把从秦末到鸦片战争前在农民战争中产生的所有“农民政权”一律判定为“封建性的政权”或“封建制政权”,其主要理论根据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他们立论的逻辑是这样的--首先认定“农民政权”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政治上层建筑,然后拿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条基本理论作为根据同对方论辩说:当时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没有变,因此在封建社会经济基础之上建立的“农民政权”只能是封建性的政权。例如,有的同志就这样说:“在封建经济基础上,如果不建立封建性的政权,难道能建立资产阶级或无产阶级政权吗?如果承认历史唯物主义,那就得承认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还有的同志这样说:“事实上,人类社会在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以前,只有奴隶制政权、封建制政权和资本主义制政权,而没有另外存在过非封建性的农民政权。”这些同志论证问题的方法,乍听起来是颇有说服力的。特别是他们在人们还没有搞清楚“农民政权”究竟是不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政治上层建筑的情况下,拿出经典作家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科学论断来同对方进行辩论,这就猛然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就是:除非你推倒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条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否则他们对农民政权性质所下的结论就是攻不倒的铜墙铁壁。其实在我们看来,只要能证明“农民政权”不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政治上层建筑,那么他们再拿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条基本理论来进行辩论又有何用呢?大前题倒了,小前题就会落空,这样,他们根据大前题和小前题推论出来的那个关于“农民政权”只能是“封建性的政权”的结论,自然也就不能成立。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的缘起。 一 我们认为,要证明“农民政权”不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政治上层建筑,首先就得把什么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什么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这两个科学概念搞清楚。当我们运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条基本理论去具体研究封建社会时,如果搞不清楚这条基本理论中所说的“经济基础”在封建社会里应该是指的什么?也搞不清楚这条基本理论中所说的那个被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在封建社会里应该是指的什么?那么即便运用了这条基本理论,也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 什么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呢? 众所周知,在封建社会的经济领域里,并存着多种多样的经济现象。既有奴隶制残余,又有资本主义萌芽;既有自耕农和手工业者以本身劳动为基础占有生产工具和自己私有经济的个人所有制,又有以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工作者并以向农民收取高额地租这种剥削方式为特点剥削农民剩余劳动的封建所有制。那么,当我们依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理论去确定什么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时候,能不能把上述诸种经济现象中的奴隶制残余当作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呢?当然不能,因为这样一来,这个社会就不是封建社会而是奴隶社会了。能不能把上述诸种经济现象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当作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呢?当然不能,因为这样一来,这个社会就不是封建社会而是资本主义社会了。能不能把上述诸种经济现象中的自耕农和手工业者以本身劳动为基础占有生产工具和自己私有经济的个人所有制当作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呢?当然也不能,因为斯大林在指出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封建所有制时,并没有把这种经济现象包括在封建所有制之内,而是放在“除封建所有制之外”的范畴里加以论述的①,更何况这种经济现象在奴隶社会里有、在封建社会里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有,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也有。它的存在事实上不能决定上述任何一个社会的性质,自然也不能成为上述任何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排除了上述几种经济现象不可能成为决定封建社会性质的经济基础之后,就可以判定:只有“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工作者,这生产工作者便是封建主虽已不能屠杀,但仍可以买卖的农奴”这种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封建所有制,亦即封建地主凭借着对土地的所有权,通过超经济强制的手段,向农奴--在我国,主要是向农民索取高额地租这一种经济现象,才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因为只有它,反映了封建制度下生产关系底基础、占着统治地位并决定了当时的社会性质是封建社会。我们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一点呢?这是因为只有确定了什么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才能正确地运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科学论断,到纷繁的上层建筑现象中找出什么是被这个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从而才能辩明“农民政权”并不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政治上层建筑。 什么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呢? 众所周知,在封建社会里,由于经济现象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多样性,这就使当时的上层建筑现象呈现出同样错综复杂的多样性:既有反映奴隶制残余的上层建筑现象(如复辟奴隶制的思想),又有反映资本主义萌芽的上层建筑现象(如初步民主主义思想);既有反映自耕农和手工业者以本身劳动为基础占有生产工具和自己私有经济的个人所有制的上层建筑现象(如平等、平均思想),又有反映封建地主凭借着对土地的所有权向农民索取高额地租这一种封建所有制的上层建筑现象(如体现地主阶级意志的政治、法律、道德、哲学和艺术观点)。那么,当我们依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理论去确定什么是被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时候,能不能把复辟奴隶制的思想当作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呢?当然不能。能不能把初步民主主义思想当作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呢?当然不能。能不能把其中的平等、平均思想当作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呢?当然也不能。因为上述这些上层建筑现象的产生,并非根源于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而是根源于封建社会经济基础以外的其它经济成分--即分别根源于奴隶制残余、资本主义萌芽和自耕农、手工业者以本身劳动为基础占有生产工具和自己私有经济的个人所有制。在排除了上述几种上层建筑现象不可能成为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之后,就可以判定:只有体现地主阶级意志的政治、法律、道德、哲学和艺术观点才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如就政治上层建筑而言,那么只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政权才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政治上层建筑。我们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一点呢?这是因为只有确定了这一点之后才能辩明“农民政权”并不是建立在封建社会经济基础之上并反转来维护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政治上层建筑。 综上所述,我们想说明的是:在运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条基本理论来研究封建社会时,必须注意到经典作家在这条基本理论中所说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具有十分严格的质的规定性。当我们探讨“农民政权”的性质时,也只有在这个质的规定性上运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才符合经典作家的原意。如果随意突破这个质的规定性,就不符合经典作家的原意。我们认为在史学界关于“农民政权”性质问题的学术讨论中,后一种倾向是存在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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