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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家和政治(2)

二、史学和经世致用
    史学家的政治情怀,大多以经世致用为其出发点和归宿。这是中国古代史学的一个特点。按照孟子的说法,孔子作《春秋》,就有自觉的社会目的;章学诚论中国史学的经世致用传统,也是从孔子作《春秋》讲起。司马迁重视“述往事,思来者”,有深遽的历史眼光和对于现实社会的精辟见解。在他以下,史家或史学批评家看待史学的社会作用,多强调鉴戒、惩劝,也有讲有益“风化”和“名教”的。
    唐太宗有“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之叹。作为封建皇帝,他认为史籍可以使其“神交千祀之外”、“临睨九皇之表”。(11)这是从一个特殊的方面指出了史学的作用。刘知几的《史通》有很多篇都讲到史学的社会作用,而以《史官建置》和《辨职》两篇最为突出。《史官建置》篇说:“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岂可缺之哉!”刘知几认为,史学之所以有这种作用,是因为“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后人借此可以“神交万古”、“穷览千载”,从而产生“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愿望和要求。这是从理论上说明了史学所具有的教育作用。《辨职》篇进而提出了史学的社会作用的三种情况,即:
    史之为务,厥途有三焉。何则?彰善贬恶,不避强御,若晋之董狐、齐之南史,此其上也。编次勒成,郁为不朽,若鲁之丘明、汉之子长,此其次也。高才博学,名重一时,若周之史佚、楚之倚相,此其下也。苟三者并阙,复何为者哉!
    这好象是从史家的精神、成果、才名来判断他们的等第,其实,所谓“彰善贬恶”、“郁为不朽”、“名重一时”,也都是史学的社会作用的不同表现。明确提出“史籍”的“为用”和史学的“为用”,这是中国史学上经世思想的新发展。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杜佑撰述的《通典》,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杜佑在《通典》自序中开宗明义地写道:“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这十六个字,集中反映了作者的历史撰述的旨趣。在史学发展上,由史学家自己申明,他的著作的目的和用途在于“将施有政”,这是第一次。可以说,这是史学家之自觉的和明确的经世致用思想的确立。自称“颇详旨趣,而为之序”的李翰在《通典》序中写道:
    学者以多阅为广见,以异端为博闻,是非纷然,澒洞茫昧,而无条贯:或举其中而不知其本,原其始而不要其终,高谈有余,待问则泥;虽驰骋百家,日通万字,学弥广而志弥惑,闻愈多而识愈疑,此所以勤苦而难成,殆非君子进德修业之意也。今《通典》之作,昭昭乎其警学者之群迷欤!以为君子致用在乎经邦,经邦在乎立事,立事在乎师古,师古在乎随时;必参古今之宜,穷终始之要,始可以度其古,终可以行于今,问而辨之,端如贯珠,举而行之,审如中鹄。夫然,故施于文学,可为通儒;施于政事,可建皇极。……非圣人之书,乖圣人微旨,不取焉,恶烦杂也。事非经国礼法程制,亦所不录,弃无益也。
    这一段话,把《通典》的“经邦”“致用”的主旨阐述得十分清楚。他把“经邦”看作是“致用”的主要目的;他说明“立事”、“师古”、“随时”三者之间的关系,而把“立事”落脚到“随时”上;他认为《通典》不论“施于文学”即在意识形态方面,还是“施于政事”即在政治事务方面,都可以有所作为。这就充分说明,《通典》确非一般“文章之事,记问之学”所可比拟,杜佑的另一个同时代人权德舆认为,《通典》一书,“诞章闳议,错综古今,经代(世)立言之旨备焉”,(12)也是从经世致用方面来看待这书的。由于《通典》具有“将施有政”的撰述旨趣,以及它在历史编纂上的许多创新和特色,故其问世以后,“大传于时,礼乐刑政之源,千载如指诸掌,大为士君子所称。”(13)这反映了它在中唐的广泛影响。
    杜佑在史学上的经世致用思想,是基于他的“以富国安人之术为己任”的政治信念。他不满于“历代众贤著论,多陈紊失之弊,或阙匡拯之方”,(14)而是通过考察和撰述历史上的典章制度,寻求“匡拯”的方略。《通典》跟以前的史书相比,在旨趣上显示出明显的不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的作者一方面在政治信念上的坚定性,另一方面在史学经世致用宗旨上的自觉性。这二者的结合,使杜佑成为一个有政治远见的史学家和有历史器局的政治家,他六十年宦途留下的政绩和以三十六年功夫撰成的《通典》巨著,表明他在政治和史学两个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通典》“将施有政”即“致用”“经邦”的作用,远不止是“礼乐刑政之源,千载如指诸掌”,这只说明了它在内容上的贯通和条理上的清晰。《通典》的经世致用作用,至少还有两个方面是很重要的。第一,是杜佑对封建皇朝国家机构各种职能在总体上的逻辑认识。他在《通典》自序中写道:
    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官设,然后兴礼乐焉;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俾分领焉;置边防,遏戎狄焉。是以食货为之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罚又次之,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或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也。
    在杜佑之前,从来没有一个史学家把封建皇朝国家机构的各种职能作如此严密的和合理的概括。《通典》“大为士君子所称”,原因之一,就是被它的逻辑力量为征服。人们从这种宏观的逻辑的概括中,清楚地看到了国家机构运转的情形;“士君子”们也从中看到了在这个运转中各自所处的位置和作用。这在政治实践上是有重要意义的。杜佑对国家机构各方面职能不是作完全平列的看待的。他认为“教化”是“理道”的首要任务,而“足衣食”又是“教化”的基础,所以他把“食货”即经济方面的职能列于首位。“教化”是唐初以来的一项国策,“食货”是中唐时期的紧迫问题,这在政治实践上也是有重要意义的。从今天的观点来看,这是一方面要抓意识形态,一方面要抓物质生产。杜佑的这种认识的理论价值是,“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基础对建筑在其上的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的主要的决定作用。”(15)这是中国古代史家第一个达到这种认识成就的人。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结合,使《通典》成为封建社会中经世致用的历史著作的典范。
    第二,是杜佑在《通典》各门中针对历史和现实所阐发的许多精辟见解和政治实践上的主张。关于经济问题,他在“食货为之首”的“理道”思想指导下,认为谷、地、人是从经济上达到“治政”的三个重要因素;(16)他主张要处理好“国足”和“家足”的关系,认为“国足则政康,家足则教从”,他还主张在财政方面实行“薄敛”和“节用”,认为“欲人之安也在于薄敛,敛之薄也在于节用”。(17)关于人才问题,杜佑认为“官政”于“国本”关系极大,主张以教育促进人才的成长和素质的提高;他不赞成以言取士,提出了包括选拔、奖惩、考课、升黜等各种程序在内的综合的人才管理办法。(18)关于吏治问题,杜佑主张省吏员,用有才,认为历史上“约人定员,吏无虚设”的办法是正确的,应坚决实行“并省官吏”的措施,起用“有才者”,沙汰“不才者”。(19)关于法制问题,杜佑认为,对于刑罚的“善用”与“不善用”,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治”与“乱”。所谓“善用”,关键“在乎无私绝滥,不在乎宽之与峻。”他还认为法律不可随意解释,并须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应“斟酌以意,变更屡作”。(20)关于军事问题,杜佑强调国家在军事上应保持“强干弱枝之势”,这是安史之乱提供的历史经验教训之一。(21)《通典·兵典》阐述了杜佑的战略战术思想,对《孙子兵法》有许多精采的发挥。杜佑言兵,是当时形势的需要。关于民族问题,杜佑提出了“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的论点,(22)甚至认为“古之人朴质,中华与夷狄同”。(23)他不赞成对周边少数民族滥施兵革,提出“来则御之,去则备之”的方针。这些问题,都是历史上的重大问题,也是中唐以后唐皇朝统治集团面临着的迫切问题。杜佑把历史经验和社会现实结合起来,提出了许多深刻的见解和可行的主张。可以这样说,《通典》全书都贯串着他的“征诸人事,将施有政”的经世致用的撰述旨趣。
    《通典》不仅在当时“大传于时”,“大为士君子所称”,有广泛的政治影响;它的经世致用之旨,也受到后世思想家、政治家、史学家的推崇。朱熹指出:“杜佑可谓有意于世务者”。(24)清帝乾隆《重刻通典序》说:“此书……本末次第,具有条理,亦恢恢乎经国之良模矣!”清四库馆臣称《通典》是:“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25)清人将《通典》列于“政书”类,应当说是符合杜佑的撰述主旨的,其中也包含着他们关于史学与政治之密切联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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