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太学,是汉朝政府兴办的大学,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它不仅是我国历史上有文献记载的正式大学,而且还是世界教育史上有确切文字记载的由统一的中央政府设立的第一所官立大学〔1〕。 汉代太学为封建统治阶级培养了大批官吏和官吏的后备力量,并在促使儒学成为地主阶级的统治思想,从而巩固封建统治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2〕。 为什么能发挥这样的作用?这与太学里的学风是分不开的。所谓学风,就是学校里学习的风气、学术的风气,包括教师的选择、尊师重道、教学原则、学术研究、考试制度等等。本文就上述问题谈些不成熟意见,就教于方家。 一、严格选择教师 汉代太学的教师叫博士。博士中的长官西汉时称仆射,东汉时改称祭酒。西汉的博士多由名流充当,采用征拜或举荐的方式选拔,西汉选择博士是相当慎重和严格的。成帝阳朔二年,诏曰: 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源,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3〕。 从汉成帝的诏书看,明确指出博士必须德才兼备,要有“明于古今”、“通达国体”的广博学识,具有“温故知新”的治学能力,可以为人师表,可以尊为道德的风范。根据这一标准,各地向中央荐举博士。除荐举外,皇帝还亲自召请一些人任博士,如贾谊“颇通诸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4〕。“鲁人公孙臣上书,陈终始五德传。 ……文帝召公孙臣以为博士。”〔5〕。有的是从贤良文学或明经拜选为博士的,如公孙弘,“年六十,以贤良征为博士”〔6〕,平当“以明经为博士”〔7〕。也有从其他官升迁为博士的,如晁错“为太子舍人,门大夫,迁博士”〔8〕,翟方进“举明经,迁议郎,……河平中,方进转为博士”〔9〕。由于严格的挑选,西汉太学的博士,一般说来都是德才兼备,学有专长的。 东汉时,选拔博士要经过考试,《文献通考》卷40《学校一》载:“西京博士,但以名流为之,无选试之法。中兴以来,始试而后用,盖既欲其为人之师范,则不容不先试其能否也。”除考试之外还要举荐人写“保举状”。《通典》卷13《选举一》载有一“保举状”: 生事爱敬,丧没如礼。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穷微阐奥。师事某官,见授门徒五十人以上。隐居乐道,不求闻达。身无金痍、痼疾。三十六属,不与妖恶,交通王侯赏赐。行应四科(指东汉选拔人才的淳厚、质朴、谦逊、节俭四项条件),经任博士。 下署某官某甲保举 这个“保举状”,同样体现了对博士的政治、道德、学术、身体等方面的严格要求。后来皇帝颁布的诏书又规定,任博士须在五十岁以上〔10〕。 由于经过严格的挑选,在汉代太学执教的博士,一般来说质量较高,其中许多是一代儒宗和学者。例如辕固生、申培公、韩婴、欧阳高、夏侯胜、夏侯建、戴德、戴圣、梁丘、京房等人,都曾担任博士,他们的学问都博大精深,由他们执教,对提高教学质量,起了保证作用。 二、尊师蔚然成风 汉代太学有尊师的风气。尊师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博士享有较高的政治待遇。博士从先秦设置以来,其职掌是不断变化的。到汉武帝时博士已经具备了议政、制礼、藏书、教授、试策、出使等六项职能。 议政。《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博士“掌通古今”,就是指议政和备顾问。总计两汉博士议政共有四十三例,议政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内外政策、刑法、教育、宗庙等,甚至处罚大臣、废立诸侯王以至废立皇帝等大事都参与〔11〕。 制礼。制定礼仪是维护封建皇权的一项重要措施。自叔孙通为汉制定礼仪之后,博士在各个时期都负有制定、修改礼仪的职责。上述两汉博士议政四十三例中,就有十二例是宗庙礼仪之事。 藏书。博士掌管国家藏书,《汉书·艺文志》注引《七略》:刘歆曰:“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博士掌管图书资料,与他的议政、制礼的职责是密不可分的。 教授。教授弟子,甚至进宫教授皇帝或太子。例如韦贤以《诗》教授昭帝〔12〕,郑宽中、张禹同时分别以《尚书》和《论语》教授太子(成帝)〔13〕。 试策。汉代选拔官吏,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试策,即地方察举到中央的各科人才,要经过试策之后才能任职。试策由博士主持。另一种是皇帝亲自出题阅卷,称为“对策”。对策也要先由博士、太常提出初审意见,再呈皇帝裁决。 出使。自汉武帝建元间派博士公孙弘出使匈奴,以后相沿成例。武帝时五例,元帝时三例,成帝时四例。出使有两种,一种是为了某种专门的事情而出使;一种是一般的出使,内容大体如《汉书·魏相传》所说“察风俗,举贤良,平冤狱”等。 从这些职能看,博士在社会上的地位是不低的。由于从皇帝到百官都尊重博士,社会上自然有一种尊师的风气,在太学中自然承传这种尊师的传统。 第二,博士享有较高的经济待遇。《汉书·百官公卿表》载:秦朝、西汉博士秩比六百石;《后汉书·舆服志》注引《东观书》云,东汉博士秩六百石。六百石秩是秦汉官吏级别高低的界线。《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六百石吏以上皆为显大夫”。《汉书·惠帝纪》:“吏六百石以上”享有减刑减赋的优待。《史记·叔孙通列传》,通制朝仪,“吏六百石”以上方可朝驾。可见博士秩六百石或比六百石,属“高官厚禄”之列。太学还建有“博士舍”供博士们居住。《汉书·儒林传·王式》说王式“诏除下为博士。……既至,止舍中,会诸大夫博士。”说明王式到太学时,住在专为博士准备的宿舍中。至王莽时,把太学扩充,增加数十倍,《汉书·王莽传》载:“为学者筑舍万区”,王先谦《汉书补注》沈钦韩曰:“王莽起国学于郭内之西南,为博士之官寺。门北出,北之外为博士舍之中区,周环之。”《后汉书·翟酺传》载汉光武时,“起太学博士舍。”可见汉代的太学内是建有宿舍供博士们享用的。博士们有较优厚的经济待遇还表现在朝廷经常赏赐博士酒肉〔14〕。 第三,太学经学传授系统严格按照师法家法。对师法家法概念的解释,历来分岐很大。清人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中说:“前汉重师法,后汉重家法。先有师法,而后能成一家之言。师法者,溯其源;家法者,衍其流。”这一论述为近世大多数学者所认同。家法师法虽有不同,但都是以先师下来的经文和经说作为尊奉的楷模,从宗师的立场说,二者性质上是相同的。严格的师法家法,使师生之间的关系紧密地联系起来,开创了求师问学和尊师重道的学风。教师的学术被视为弟子学术的渊源,弟子的学术被视为教师学术的延伸。这种学术继承关系颇类似血缘继承的父子关系。太学经师去世,弟子门生不论处何方、居何职,均有奔丧服丧的义务。如乐恢、楼望、郑玄等去世时,会葬者达数百人数千人。《后汉书·独行传·戴封》记载戴封送丧的事迹: 戴封字平仲,济北刚人也。年十五,诣太学,师事鄮令东海申君。申君卒,送丧到东海,道当经其家,父母以封当还,豫为取妻。封暂过拜亲,不宿而去。还京师卒业。 太学生戴封的教师申君,东海人,病逝于太学,戴封亲自送丧到东海。路经其家,父母准备为他娶妻,戴封因师丧在身,只“暂过拜亲,不宿而去”。这种远赴师丧的风气,影响后世甚深。汉代尊师蔚然成风,与恪守师法家法有着逻辑上的必然联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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