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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教皇的简介


    现任教皇本笃十六世
    教皇是梵蒂冈君主、天主教罗马主教的最高称号。因驻地为罗马,故又称罗马教皇。据《教廷指南》,教皇全衔为罗马主教、耶稣基督在世上的代表、首席使徒的后继人、西方教会最高教宗、西方牧首、意大利首席主教、罗马教省枢机主教和都主教,梵蒂冈城国元首及上帝之众仆人之仆人”(Episcopus Romanus,Vicarius Christi,Successor principis apostolorum,Pontifex Maximus,Patriarcha Occidentis,Primatus Italiae,Archiepiscopus ac metropolitanus provinciae ecclesiasticae Romanae,Princeps sui iuris civitatis Vaticanae,Servus Servorum Dei)。教会很少会使用这个完整的头衔。天主教认为教宗为初任罗马主教圣伯多禄的后继,因此一开始称呼他为“伯多禄之代表”,直到西元5世纪时才改称为目前这更具权威的“基督之代表”(2006年《宗座年鉴》删除了“西方宗主教”的称呼,对上一次修订为1969年。当时教宗保禄六世把“天主众仆之仆”加于名号之中,并删除了“光荣在位”的句语)。
    

    耶稣赐予圣伯多禄两把&amp
    除了他的宗教职务之外,教皇也是拥有独立主权的梵蒂冈的国家元首。早在公元 2世纪主教制产生后,所有主教均被称为教皇。罗马主教因驻在罗马帝国都城,政治、经济势力最大。5世纪,由于英诺森一世(401~417在位)和利奥一世(440~461在位)的努力,罗马主教逐渐凌驾于其他主教之上,独占教皇头衔。吉莱西厄斯一世(492~496在位)首先宣布教皇在信仰上的权力既独立于皇帝,又独立于教会会议,声称“教会权力”高于“帝国权力”。教皇格列高利一世(590~604在位)认为教皇是上帝指派的全部教会的首脑,将教皇的影响扩大到自己的辖区以外。756年,法兰克王国国王矮子丕平为酬谢教皇对其夺取权力的支持,将夺自拜占廷的罗马至拉韦纳一带的土地赠给教皇,是为教皇国之始,
    此后,教皇既为天主教之首,又是拥有世俗权的一国之主,直辖领土达 4万多平方公里。教皇尼古拉斯一世在位时(858~867)出现了不经教皇批准不得罢免和选举主教的理论,教皇成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仲裁者。但其后教廷权力衰落,教皇先后受制于法兰克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九世(1049~1054在位)之后教皇权力开始恢复。10~11世纪天主教改革的克吕尼运动加强了教皇的势力。运动的主要领导者希尔德布兰德在1059年的拉特兰宗教会议后,颁布教皇选举法,确定教皇由枢机主教团选举产生,世俗封建主不得干预。希尔德布兰德于1073年当选教皇,为格列高利七世。克吕尼运动引发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1056~1106在位)与教皇争夺主教叙任权的斗争,结果教皇声威大振。此后教皇与皇帝间的斗争长期不息,1122年缔结沃尔姆斯宗教协定之后才告结束。英诺森三世在位期间,教皇权势极盛,教皇有权废黜君主,罗马教廷成为中欧和西欧一切宗教事务和教义问题的最高裁判机构。
    此后随着西欧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教皇权力日渐衰落。1303年,教皇卜尼法斯八世(1294~1303在位)在与法国国王腓力四世的斗争中失败,屈辱而死。1309~1377年教廷迁至法国边境的阿维尼翁,受制于法王。1378~1417年天主教会大分裂达40年之久。1377年法籍教皇格列高利十一世(1370~1378在位)利用法国王权在百年战争中一度削弱的机会,将驻地迁回罗马。1378年意大利枢机主教团在罗马选出格列高利十二世(1406~1415在位)为教皇。法国枢机主教团则选本尼狄克十三世为教皇。1409年 3月在意大利比萨召开的宗教会议上,选举亚历山大五世为新教皇。但在位的两个教皇拒绝退位。1410年亚历山大五世去世,约翰二十三世继位,形成三个教皇鼎立的局面。1417年康斯坦茨宗教会议罢黜了在位的 3个教皇,另选马丁五世(1417~1431在位)为教皇,教会复归统一。16世纪,欧洲爆发宗教改革运动,教皇地位进一步削弱[1]。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26年攻陷罗马以后,以后的历代教皇实际已经不敢公开反对世俗君主的政治活动了。
    教皇国被称为“圣伯多禄的遗产”。尽管授予教皇对这些领土的统辖权的文件,也就是所谓的君士坦丁御赐教产谕,在15世纪被证明是伪造的,教宗对教廷国的统治还是延续到了1870年意大利统一的时候,而意大利王国和教宗之间最终的政治协议一直到1929年的拉特兰协定才得以实现。1948年通过的意大利共和国宪法,再次确定该协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2005年4月2日到2005年4月18日,教宗的职位空缺,这种情况称为宗座出缺(sede vacante)。前任教宗是教宗若望·保禄二世(John Paul Ⅱ),他于1978年58岁时被选为教宗,也是自阿德里安六世(1522年-1523年间在位)以来首位被选为教皇的非意大利人。
    若望·保禄二世于 格林威治时间2005年4月2日19:37逝世,享年84岁。在4月18日开始的教宗选举中,用了不足24小时,就选出德国籍枢机主教约瑟夫·拉青格(Joseph Ratzinger)作为新教宗,是为本笃十六世。
    在天主教会的教阶体制中,教皇享有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权,能制定或废除教会法规,指定人员组成教廷,创立教区,任命主教,而且“在伦理和信仰上永无谬误”。在11世纪前,教皇须经世俗君主或意大利贵族遴选或认可。尼古拉二世登基后于1059年决定教皇由枢机主教选举产生,但须得到法兰克王亨利一世及其继位者的认可。直到1179年第三次拉特兰会议和1274年第二次里昂会议两次确认后,才正式规定教皇可单由枢机主教选举产生,不过仍须承认法、西、奥三国君主对候选人具有否决权。20世纪初,三国王室相继被废黜后,庇护十世废除了这种世俗君主的否决权。1914年,本笃十五世遂成为单由枢机主教选为教皇的第一人。教皇当选后任职终身,不受罢免,但可自行辞职。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