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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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王朝的建立与扩张司马迁《史记·大宛传》所记载的安息,即西方史书中的帕提亚。帕提亚本土位于伊朗东北部和里海东南一带。它先是米底和波斯帝国的属地,后来当亚历山大东侵后又成为亚历山大帝国和塞琉古帝国的一个行省。公元前3世纪中叶,中亚的巴克特利亚(大夏)、索格底安那(粟特)、马尔吉安那和帕提亚等地区掀起反抗塞琉古统治的斗争。安息国家的建立,就是帕提亚游牧部落反抗塞琉古统治的结果。帕提亚游牧部落东伊朗语支的帕勒·大益人(达赫人),起初在里海以东至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的草原游牧,公元前3世纪初期进入帕提亚与属于北伊朗语支的土著居民融合,统称为帕提亚人。其语言称为帕提亚语(汉译梵文为钵罗婆语)。帕勒部落首领阿尔萨息领导了部落群众起义,于公元前247年称王,号阿尔萨息一世(公元前247~?年),建立阿尔萨息王朝,定都尼萨城(在今土库曼斯坦的阿什哈巴德西北)。司马迁《史记·大宛传》按阿尔萨息的音译称其国为安息。公元前239年,阿尔萨息东帕提亚总督,击败塞琉古二世率领的军队。阿尔萨息死于与大夏的战斗中。其继承者提里达特(?~前211年)在阿帕奥尔特纳山兴建新都达拉城,但不久后又迁都赫卡铜皮洛斯("百门之城")①。 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是安息帝国的兴盛时期。安息国王弗拉阿特一世(公元前176~前171年)占领"里海门"和附近的拉格斯,并利用塞琉古王朝的内讧,向西扩张。公元前155年左右,国王密特里达提一世(公元前171~前138年)占领米底大部分地区,公元前148年攻下爱克巴坦那和整个米底,第二年迁都爱克巴坦那。公元前141年,他又占领两河流域的重要城市塞琉西亚,并在对岸修筑军事要塞,这即后来成为安息都城的泰西封。巴比伦尼亚并入安息版图。在东方,他从大夏手中夺取了马尔吉安那的安条克城(木鹿),建立了一个东起中亚西南部,西至两河流域的帝国。密特里达提一世统治后期,中亚游牧部落塞种人入侵,他将西部地区委①有学者认为此城即《汉书·西域传》中的番兜和《后汉书·西域传》中的和椟;但也有学者认为番兜即尼萨城(Parthaunisa)。 托其部将,自己回到东方,与入侵的塞种人激战,再也没有返回西方。他死后,其子弗拉阿特二世(公元前138~前127年)继位。他大部分时间也是在与塞种人作战中度过的,其叔阿塔巴努二世(公元前127~前124年)继位后也不断与游牧部落作战,但此时与之作战的已不是塞种人而是吐火罗人、阿西人和帕西安人,即我国史书所载的月氏人。月氏人在公元前128年以前就已征服了大夏。公元前124年,阿塔巴努二世战败,不久后逝世。游牧部落洗劫了安息大片土地后退回中亚。 阿塔巴努二世之子密特里达提二世(公元前124~前88年)是安息伟大的政治家。他废除其父阿塔巴努二世对两河流域统治的残暴政策,并对军队进行了全面改革。在改革前,安息军队是较原始的民兵,主力为重装步兵。改革后建立以重装骑兵为主的军队,号称"铁骑兵"或"无敌兵"。公元前115年左右,他夺回马尔吉安那的安条克城,此后该城一直使用伊朗语的名字,称为木鹿。他迫使塞种部落转向南方,定居在今锡斯坦,承认安息宗主权。塞种部落首领苏林成为安息贵族,其地位仅次于安息国王,是安息第二号人物,获得为新王加冕和指挥军队的世袭特权。安息占领木鹿绿洲,阿姆河流域成为安息领土。公元前94年,安息又占领亚美尼亚,并扩张到南高加索和小亚一部分,领土达200万平方公里。 安息国都随着国土的扩张而西移,公元前3世纪中期在尼萨,公元前2世纪在赫卡铜皮洛斯、爱克巴坦那,直到公元前90年,才最后选定底格里斯河畔塞琉西亚对岸的泰西封城。 安息的政治与经济安息在政治上实行君主制,王权属于阿尔萨息家族。王位按父系继承,但无定制,既传子侄,也传兄弟。国王继位必须经两个贵族会议(氏族贵族会议和祭司会议)的共同选举,权力受两个贵族会议的限制。贵族,如卡林、苏林、伊斯帕赫帕特等控制军事、政治、经济大权。他们甚至在安息王朝被萨珊王朝取代后仍保有重要的社会地位。宫廷官吏有大主管("百官之首")与王家禁卫军首领等。 安息地方行政机构较为复杂。国内有许多附属国,如波斯、埃里迈达、埃德萨、米谢那、阿特罗帕特斯米底、赫卡尼亚、塞伽斯坦等。这些国家由安息宗室或本地世袭王朝统治。各国都依附于中央政权,但依附程度有所不同。其他地区则划分为若干行省(18、19个或更多个)。行省的最高官吏为总督。行省之下划分为区,区之下为"设防的村"。区长和村长称为基兹帕特。 安息时期还将全国划分为四大行政区,每个大行政区设长官(马尔兹班,意为大将军或统治者)管辖,大行政区辖内的行省总督必须服从他的指挥。 安息城市分为两大类,即希腊化城市和古代东方型城市。希腊化城市,如底格里斯河畔的塞琉西亚、幼发拉底河中游的杜拉欧罗波斯等。这一类城市保留一些城市自治权(设议会和人民大会),但最高行政权属于安息国王任命的将军(或总督)和市长,如《后汉书·西域传》所载:"为置大将,监领诸小城"。古代东方型城市,如尼萨和木鹿等。这一类城市中无民选官吏和自治机构,直接由中央政府派总督、行政区长官以及其下属控制。这两类城市都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安息在赋税方面,土地税是主要税收,此外还有人头税、特别税、手工业税、住宅税、港口税、奴隶买卖税、牧场税等等。军队是国家的主要支柱。密特里达提二世改革后,安息以骑兵为主,步兵为辅。重装骑兵由贵族组成,轻装骑兵由同盟的游牧部落组成。安息骑兵机动性好,长于野战,善于组织集团进攻和战略反攻。在战争中,国王则求助于大贵族带领私兵助战,这种临时征集的民兵组织纪律和战斗力较差。安息建国后,生产力有一定提高,经济有所发展。但是,它同古代波斯帝国一样,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中亚的马尔吉安那木鹿绿洲农业较发展。农作物有稻、麦和葡萄等。《史记·大宛传》说:"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麦,葡萄酒"。安息向西扩张后,农业素称发达的两河流域,成为安息的经济中心。中亚的草原和山区,盛行带有氏族制残余的游牧经济。里海南岸半草原地区还有落后的游牧部落,游牧经济仍占相当重要地位。两河流域和伊朗的手工业,自古以来就很发达。传统的技艺,丰富多采;出产物品,花样繁富。木鹿城是绿洲的手工业中心。城内有专门的手工业区,比邻近地区先进得多。据考古发掘,最早的铁器可追溯到公元前4世纪以前,铁矿石来自吐斯(今伊朗北部),说明其制铁历史悠久。在尼萨王宫(方宫)发现的角杯为安息手工业制品著名代表。角杯最初是用动物角做成,后来也有陶质或金属仿角形杯。最有名的是尼萨象牙角杯,用几块象牙骨料做成,以金属架固定,雕刻有各种图案。 安息的城市商业与对外贸易都很繁荣。其商业中心,东部为本鹿,西部为泰西封。公元前2世纪末,安息控制了丝绸之路及其中介贸易,获取巨大收益。《史记·大宛传》说:安息"地方数千里,最为大国","城邑如大宛,其属大小数百城","有市,民商贾,用车及船行旁国,或数千里","其人??善市贾,争分铢"。 安息钱币以银币为主,分为德拉克马(每枚约四克)和四德拉克马(为德拉克马币的四倍)。此外还有各种大小铜币为辅。钱币为圆形无孔,正面中央是王像,钱币铭文为希腊文或钵罗婆文,周边是联珠纹图案。每逢新王登基或喜庆,按王像铸造新币。《史记·大宛传》所载:"以银为钱,如其王面,王死辄更钱,效王面焉",与考古发现的钱币相符。安息钱币铭文是研究安息历史的重要资料。 在土地制度方面,主要根据杜拉欧罗波斯的土地抵押文书、阿弗罗曼(为今胡泽斯坦的古代城镇)的土地买卖文书和尼萨王室经济文书所知,安息有王室土地、袄教神庙土地、贵族土地、村社土地和私有地等多种占有形式。王室土地分为许多地产,地产大小与所辖村庄多少有关。每个地产又分若干葡萄园。地产和葡萄园有各种类型,交纳不同的赋税。王室土地税收有专门官吏负责,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袄教神庙土地为王室捐赠的"祭田"。这些地产和葡萄园都须向"王库"缴纳赋税。王室土地还分成小块地出租给世袭佃农,按永佃制原则耕种。这些佃农或是自由民或是奴隶,他们必须按时向国家缴纳地租。依照法律,其土地可以转让、继承、出租,甚至出售。村社农民占有的土地,可以由阿弗罗曼文书得知。其(甲)文书记载的是被出卖的土地为私人继承份额,由两兄弟共同占有。(乙)文书则证实拥有永佃权者所占有的土地可以转让他人。这说明公元前1世纪左右,安息农村已出现急剧的财产分化。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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