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民党与洪杨、曾胡之间的复杂纠葛 清末民初一度被打入另册的曾国藩,在30年代以后得到了重新承认,由此引出的一个问题是,此事对国民党传统的太平天国史观究竟造成了什么影响? 按照某种习惯思维,曾胡与洪杨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肯定一方则必然意味着否定另一方。冯友兰就曾说过这样的话:“否定太平天国必然为曾国藩翻案,为曾国藩翻案必然否定太平天国,可以说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72)唐德刚在谈到国民党与洪杨、曾胡之间的关系时也说:“国民党人谈洪杨,始则是之,如孙中山先生和一些早期的革命党人;终则非之,转而崇拜曾、胡。”(73)不过他们两人并未对这个问题做过专门研究,这些说法只是凭印象得到的一种感觉。 最早对国民党执政后的太平天国史观进行深入研究的是美国学者芮玛丽,她主要是从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如何继承同治中兴遗产的角度去关注这个问题,其基本结论是:在国民党成为执政党之后,便不再承认自己是太平天国革命事业的继承者,而是以同治中兴名臣曾、胡的继承者自居。(74)上世纪80年代,德国学者施泰格(Brunhild Staiger)又专门讨论了抗战前后国民党人太平天国史观的变化情况,认为在南京政府成立以后,尤其是抗战期间,否定太平天国的意见在国民党内已得到普遍赞同。(75)不过,她所举出的论据却全是时人为曾国藩翻案的言论,以及中共方面对曾进行的针锋相对批判,并没有提供国民党否定太平天国的直接证据。近年方之光、袁蓉发表的《国民党对太平天国评价转变的历史启示》一文(以下简称“方文”),与施泰格的观点基本相同,其结论则更为明确,认为“对洪秀全与太平天国的评价,国民党主流意识经历了从肯定到否定的转变过程”,甚至十分肯定地说:“1930年后,国民党对太平天国的评价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变。”(76)但遗憾的是,方文未能提供相应的史料来支持这一结论,而唯一一条用来证明国民党否定太平天国的论据又是靠不住的(说详下文)。 上述研究成果存在的一个共同问题,就是试图以国民党为曾国藩翻案的事实来推导出它否定太平天国的结论,这个推理有一个预设前提,即“为曾国藩翻案必然否定太平天国”的习惯性思维。那么,究竟有没有什么直接证据可以说明国民党为曾国藩翻案导致了否定太平天国的结果呢?目前能够找到的只有三条“疑似”证据,首先需要对它们的适用性加以分析。 其一,关于国民党当局禁演话剧《李秀成之死》。 1944年,范文澜《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由延安新华书店出版时,卷首《出版者的话》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现在大后方的一切反动统治人物却以祖先崇拜的虔诚来供奉曾国藩,把曾国藩的著作大量翻印来作为他们训练干部、麻醉青年的教材,对于太平天国的宣传则加以限制及禁止,譬如关于李秀成的戏剧即被禁演,并因此在四川綦江酿成过可惊的屠杀青年的血案。他们这种对于孙中山先生的公然的反叛,当然是他们整个地背叛革命三民主义的逻辑结果。”(77)这里举出的“对于太平天国的宣传则加以限制及禁止”的例证,是指发生在1939年冬的“綦江惨案”。 据“綦江惨案”的一位当事人回忆,1939年,在綦江的军事委员会战时工作干部训练团(即战干团)一团组织的忠诚剧团演出阳翰笙创作的历史剧《李秀成之死》,特务密报此事后,教育长桂永清称“此剧内容是宣传共产主义,并说该剧团中有共产党组织”,于是在该团中大肆清查共产党,先后杀害200余人。(78)“綦江惨案”真相当时是由阳翰笙首先向重庆新闻界披露的,阳翰笙晚年在谈到此事经过时,称其起因是忠诚剧团的一些青年与文艺界的某些进步人士有接触,被怀疑与共产党有联系,却未说此事与《李秀成之死》有何牵连。(79) 阳翰笙是著名的左翼剧作家,《李秀成之死》被今天的研究者称为抗战初“最具现实政治寓意的名剧”,具有“浓重的借古讽今政治意图”。(80)因此,“綦江惨案”的起因即便与《李秀成之死》有什么牵连,也是针对其“借古讽今”的问题,或是被认为借历史剧来“宣传共产主义”,与国民党当局对待太平天国的态度毫无关系。况且无论是在“綦江惨案”发生之前还是发生之后,《李秀成之死》从未被禁演过,根本不存在对太平天国的宣传“加以限制及禁止”的事情。 在抗战时期左翼剧作家创作的多种太平天国历史剧中,确实有一种曾遭到过禁演,这就是陈白尘的《大渡河》。此剧原系作者在抗战前创作的《石达开的末路》,1942年改编为《翼王石达开》。1943年春更名为《大渡河》后在重庆上演,结果被当局强行删削,并遭到禁演。禁演的原因,据陈白尘说,一是因为“1943年春河南正闹灾荒,我这写于1942年的剧本,在第一场中正有着一段天灾人祸,民不聊生,老百姓只好铤而走险的描写。真是我‘预言’得罪!”二是因为该剧中有关杨秀清与韦昌辉关系的描写,被怀疑有影射之嫌。(81)这么看来,《大渡河》被禁演与国民党如何评价太平天国并不相干。 其二,关于叶青攻击毛泽东主义是“太平天国洪秀全的再版”。 这是方文提供的唯一表明国民党在1930年后否定太平天国的证据:早在国民党对中央苏区发起五次“围剿”时期,就将红军污蔑为“粤匪”,国民党宣传部长叶青(任卓宣)在《抗战与文化》半月刊上发表文章,攻击毛泽东主义是“中国的农民主义”,是“太平天国洪秀全的再版”。(82)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叶青公开投靠国民党已是在40年代,他未曾担任国民党宣传部长,仅在1949年短期出任过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而他撰文攻击“毛泽东主义”既不是在30年代初国民党对中央苏区发起五次“围剿”时期,也不是在他正式加入国民党阵营之后,而是30年代末、40年代初的事情,不管他的政治倾向如何,此时他基本上还是一个文化人身份,不能代表国民党的态度。况且,叶青究竟是否曾将红军污蔑为“粤匪”,是否说过毛泽东主义是“太平天同洪秀全的再版”这样的话,也是很有疑问的。 因为“毛泽东主义”的提法最初出自叶青笔下,故上面这一说法常为研究毛泽东思想史的学者所引用,但所据出处均为张如心1942年2月19日发表在延安《解放日报》上的《学习和掌握毛泽东的理论和策略》一文,该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中国反革命的托派‘理论家’——叶青早在专门破坏抗战、破坏文化的《抗战与文化》上极力污蔑毛泽东主义是‘中国农民主义’、‘太平天国洪秀全的再版’(??)……毛泽东主义决不是什么农民主义、洪秀全主义,它是廿世纪的中国无产阶级的理论和策略。”(83)方文的上述说法想必即出于此。叶青当时常在《抗战与文化》上撰文攻击中共确是事实,但笔者却未能查到他说过这样的话。1938年,他在《抗战与文化》上发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救国时代》,其中说道:“要在由封建到资本的阶段干社会革命,只能是张献忠主义和洪秀全主义。”(84)1941年,他在《国防周报》上发表《与毛泽东论共产主义》,称中共“一点不像俄国底布尔塞维克,却十分类似中国底李自成、张献忠,只见烧杀抢劫……又有的人说,这简直连巴枯宁主义都配不上,只能说是毛泽东主义。”(85)我怀疑或许是张如心记忆有误,由叶青的上述言论推衍出毛泽东主义是“太平天国洪秀全的再版”这样的说法,以致后人以讹传讹。 其三,关于以中共比附“发匪”的说法。 1931年7月,《铲共半月刊》发表明志《曾文正公练军剿匪格言》一文,开篇就说:“今者赤祸滔天,有比之于发匪者,思仿曾文正公练军剿匪之成法以剿赤匪,其意殊可嘉矣。”(86)此文作者署名“明志”,即中国青年党骨干陈启天的笔名,《铲共半月刊》就是由他和左舜生等人在1930年创办的。由此推断,陈启天所谓中共“有比之于发匪者”,大概就是国家主义派的说法。因为青年党不像国民党那样与太平天国有千丝万缕的瓜葛,故可如此肆言无忌。 中国青年党虽然极端反共,但在30年代中期以前,它与国民党也是水火不相容的。1930年8月发表的《中国青年党暨国家主义青年团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仍表明了对国民党绝不妥协的政治立场:“本党同志为国家主义全民政治作战,对于一党专政的国民党,祸国殃民的新军阀蒋中正,誓死反对,毫无妥协的余地。”(87)因此,青年党人以中共比附“发匪”的说法,自然不能代表国民党对太平天国的评价。 概而言之,从以上三条“疑似”证据中均不能得出国民党在30年代以后否定太平天国的结论:所谓国民党当局对太平天国的宣传“加以限制及禁止”的说法,实属中共的一面之辞;而叶青及国家主义派将中共与洪杨相比附的说法又不能代表国民党的立场,无法据此判断国民党人的太平天国史观。 看来要想准确解读国民党太平天国史观的历史语境,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国民党与洪杨、曾胡之间的纠葛,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并非有些学者所想象的那种非此即彼的关系。有证据表明,虽然国民党在成为执政党之后有意识地继承了曾、胡的文化立场,虽然曾国藩的价值在30年代以后得到了重新承认,但国民党对太平天国的评价非但没有因此发生“180度大转变”,反而与此同时,以一种更明确的方式表达了对太平天国的肯定态度:1930年,由国民党官方出面为晚清以来饱受攻讦的太平天国进行了正式平反。 1930年7月16日,曾编辑过《太平天国诗文钞》的罗邕致函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部,敦请政府明令禁止一切污蔑太平天国的言论: 太平天国一朝,迄今尚备受轻蔑,拟请明令禁止,以保民族革命之光荣……先总理出而提倡国民革命,当时同志乃稍稍留心太平史实,或稍加以重视,然民间轻蔑之处依然如故也。降至晚近,各种记载,各地报张,以及编纂县志,遇太平事仍多沿用“粤贼”等轻蔑之称者;而对于清廷诸将,则又满纸曾文正、李文忠。一贬一褒,轻重显然……特呈请钧部拟请转咨行政院通令各省市县,凡以前著作轻蔑太平军之处,事属既往,不必改动,以存其真。至嗣后如有记述太平事实者,禁止沿用“粤贼”诸称,而代以“太平军”或相等之名称。(88) 罗邕的建议很快就有了结果。7月24日,中央党部宣传部就此事函请内政部、教育部参考酌办,并明确表示了支持的态度:“查洪杨事件为狭义之民族革命,自应加以承认,现今各地修志及报张纪载,仍沿旧习,加以轻蔑,殊于本党主义有背。该罗邕所称各节,不无见地,相应据情函达,即希予以考虑。”(89)8月9日,内政部按照宣传部的意见给各省市政府发函,要求遵照执行。(90)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从《国民政府公报》、《行政院公报》和《内政公报》中均未能查到上述档案,好在罗邕已将这些档案全部作为附录收入《太平天国诗文钞》,其真实性是无可怀疑的。另外,从地方政府公报中也可了解到各地传达执行这项政令的情况。如1930年8月13日,江苏省政府分别向通志编纂委员会及民政厅、教育厅转发了内政部咨文,并请加以落实。(91)同年8月19日,广东省政府专函广东通志馆,明令今后修志时不得再有污蔑太平天国人物的字句。(92)同年9月2日,浙江省民政厅向各县县政府传达上述文件,要求“一体遵照”执行。(93) 虽然孙中山一向自认是太平天国革命事业的继承者,但自辛亥革命以来,以官方政令的形式正式为太平天国平反,这还是第一次!尤其不同寻常的是,此次平反发生在国民党已经成为执政党、曾国藩的声誉正在蒸蒸日上的1930年,这就为我们深入认识国民党与洪杨、曾胡之间的复杂纠葛提供了更多的思考空间。对于罗邕提出的明令禁止污蔑太平天国言论的建议,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部的态度十分明确,宣称太平天国的性质“为狭义之民族革命”,轻蔑太平天国的言论“殊于本党主义有背”,这立场是何等的鲜明,哪里有一点否定太平天国的意思? 从多年后发生的钱穆《国史大纲》出版风波,还能看出国民政府此次为太平天国平反所带来的影响。1939年,钱穆《国史大纲》交付上海商务印书馆刊行,出版社将书稿送至重庆审查,结果审查未能通过,要求修改后方可出版。关于此事的原委,据钱穆后来回忆说: 读审查处批示,所命改定者,尽属“洪杨之乱”一章。批示需改“洪杨之乱”为“太平天国”。章中多条亦须重加改定。余作答云,孙中山先生以得闻洪杨故事,遂有志革命,此由中山先生亲言之。但中山先生排除满清政府,创建中华民国,始是一项正式的民族革命。至于洪杨起事,尊耶稣为天兄,洪秀全自居为天弟,创建政府称为太平天国,又所至焚毁孔子庙,此断与民族革命不同。前后两事绝不当相提并论。凡本书指示需改定语,可由审查处径加改定。原著作人当保存原稿,俟抗战事定,再公之国人,以待国人之公评。审查处得余函,乃批示可一照原稿印行。然已为此延迟近半年。(9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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