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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二十世纪西方历史学的追求(5)

五“理解型”史学的成败得失
    “理解型”史学或新史学在20世纪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里不仅指其形成了总体史观及一系列的研究方法,更重要的是历史学保持了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地位。伍德沃德1969年在美国历史协会主席年度演说中,专门论证了历史学命运的变迁和它所取得的成就:“20年来……某些福分是广大学术界共享的,如大学教授的地位已普遍提高,人文学科的威望已经恢复……还有些条件是职业历史学家所特有的,其中包括摆脱了以往低人一等之感。一种自卑感来自对历史知识的有效性产生的种种怀疑;另一种自卑感来自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它们造成的不安全感多年来一直萦绕在历史学家的脑际。但二次大战后,由于对历史知识的有效性粗略地达成了一致,历史学家对历史研究的整体性也恢复了信心。”卡尔在20世纪60年代初写的书虽还没有这样乐观,但他要求历史家要有“更大的信心”。这种摆脱自卑感,获得自信的说法我们还可在不同类型的史著中看到。这些论述告诉了我们,近几十年来西方史学家为什么那样锲而不舍地从事历史学的革新(注:《现代史学的挑战--美国历史协会主席演说集(1961-1988)》,152-153页;爱德华·霍列特·卡尔:《历史是什么?》,91页;勒高夫等著《新史学》,152、167页;J.Tosh,ThePursuit of History,p.192。)。
    新史学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是如果我们正视它还存在的某些问题,它的追求与实际成就间的差距,或许有助于了解21世纪史学发展的趋势。
    新史学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结构与人”的矛盾。新史学的主观目的是使历史为当今人类服务,但它采用的结构分析方法及热衷于长时段研究的结果,是“正在活动着的、做出各种决定的、及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个个个体消失了”(注:E.Breisach,Historiography,Ancient,Mediaeval & Modern,Chicaco andLondon,1983,p.374.)。他们所说的人是一些“复数的人”(注:勒高夫、诺拉、夏蒂埃、勤韦尔:《新史学》,3页。),往往缺乏鲜明的个性,因为这些人都生活在变化极其缓慢的“结构”里。政治史、“事件史”、人物传记一度被贬到很低的地位,而它们却是最能生气勃勃地体现人(个人)的追求的史著形式。
    作为对这种现象的纠正,80年代出现了政治史、事件史、叙述史的回归。但这种回归是否解决了历史学中“结构与人”的矛盾?看来未必。因为60年代热衷于结构主义和80年代出现的“主体的回归”,都不单纯是历史学一家的事情,而是有其深刻的学术背景。“结构主义在60年代几乎对所有的人文科学都表现出一种真正的魅力”(注:B. Guy, Lesécoles historiques,p.263.)。勒高夫说道:“可以说,近50年来不论史学家的趋向有何差异,整体上的历史编纂学或多或少有这样的评估,即推动历史向前的是一些抽象的力量,集体的力量,而人为这些力量所摆布,乃是历史的客体而非主体。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哲学家的思索亦如是。经济学家认为:经济规律存在着,人的能力所及充其量是试图运用这些规律。社会学家认为:推动社会向前的,是社会本身。哲学家--不论属黑格尔学派还是属存在主义学派--也曾认为:人,是被历史操纵的。然而,现今在哲学和所有社会科学领域出现了主体的回归。哲学家认为,是人思考历史;社会学家认为,是人产生社会;经济学家走得尚不甚远,但越来越认为,可能并没有什么经济规律,而是存在着一种人加于经济的行为。史学家--我相信他们也稍有耽搁--认为,人至少部分地是历史的主体”。对于这样一种趋势,勒高夫声称,“它殊难领会并在诸多层面超出本人的学识范围”。他还说,“我觉得史学家应当更好地研究主张人是历史的主体的科学依据”(注:勒高夫:《〈年鉴〉运动及西方史学的回归》,《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1期,127-128页。)。这种意见是深刻的,但也反映了年鉴学派的大师对这种“主体的回归”缺乏思想准备。
    就历史学来说,“主体的回归”包括两方面的问题:(1)重新重视政治史等等,这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也是80年代以来新史学的追随者们正在做的;但重新重视政治史,并不意味着历史学家已解决了人与结构的矛盾。正如布雷塞切所说:一方面是“种种结构的影响和超出个体所能控制的力量”,另一方面是“在一定的价值观引导下的各个个体负责任的行动及本质上是内心确信的选择”;要把这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的困难是,“逻辑似乎排除了这样一种解决办法,但人类生活每天都在证实这一点”(注:E.Breisach,Historiography,Ancient,Mediaeval & Modern,p.410.)。在我们的哲学教科书中,这似乎是一个不困难的问题;但在具体的历史研究中,这个问题其实没有真正解决。当我们强调前者时,后者似乎不见了,反之亦然。(2)历史学家在研究历史时,怎样体现自己的主体意识?这里涉及的是历史学家和史料的关系,是一个老问题,但在世界性的从重视结构到重视主体的学术背景下重新提出来则包含特殊的意义。这两方面问题的解决既有赖于历史学家们的努力,又有赖于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变化,我们有必要密切追踪它们的进展。
    2.新史学没有解决的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是,它所主张的“理解”的基础是什么?说历史的任务在于使人们互相理解,但不同的民族和制度下的人们有不同的信仰或不同的世界观,他们之间如何做到互相理解?
    西方史学家讨论了这个问题,却不十分令人信服。他们认为,“理解”的基础是共同的人性。如布洛赫说,人类功能是多样性的,但“人类良心”是“一致”的。他问道:“在所有的宗教情绪中存在着某些共同的东西,难道我们能否认这一点吗?”(注:马克·布洛赫:《历史家的技艺》,105、107页。)麦克尼尔也说:“全人类具有共性,历史学家可望深刻地理解它”。这种理解是通过把史料排列成一定的模式来进行的。但不是任何乱七八糟的“模式”都能用来理解历史:“历史学家所从事的这种模式识别是人类智力的杰作。它是由筛选不断涌入我们意识中来的全部刺激物而取得的。只有丢掉某些事情,把它们视如幕后杂音而不顾,才能把特定情况下最重要的东西识别出来,适宜的行动继之而出。这是人类掌握自然以及掌握人类自己的能力的最大奥秘。模式识别是自然科学家从事的事情;它也是历史学家始终从事的事情,不管他们对此理解与否。”(注:麦克尼尔:《神话-历史--真理、神话、历史和历史学家》,95、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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