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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魏源的经世思想与社会实践(2)

创办票盐,兴利除弊在中国历史上,盐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政。盐政的好坏,可视为国家治乱的征候。清代中叶以后,盐政腐败,几乎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当时苏杭一带,盐商麇集,斗富争豪;一些文人墨客,帮闻凑趣,沦为豪门清客。“牢盆狭客操全算,团扇才人踞上游。”龚自珍的诗句,就是说的这种情况。我国食盐的来源,主要是东南的海盐和西北的池盐。在交通不便制盐技术落后,盐的价格高,供量少的时代,老百姓吃盐是极困难的。但盐又是人们生活的必需,柴米油盐,不可须臾或缺。因此,中国自西汉以来,食盐一直由国家实行专卖,称为“榷盐”,西汉理财家桑弘羊首倡其议,曾为此与守旧派展开了一场大辩论,桓宽的《盐铁论》,就是这场大辩论的实况记录。历代盐法因时而异,各有利弊。但无论何时,盐官的舞弊,奸商的走私,盐枭的猖獗,都未杜绝,成了国家的一大弊政。前面提到的刘晏,曾改革榷盐法,实行“常平盐”,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资治通鉴》记载,“官获其利,而民不乏盐。其始江淮盐利岁不过40万缗,季年乃600万缗。由是国用充足,而民不困弊。”或谓富国便民,堪称德政。
    清沿明制,实行“纲盐法”。商人交纳包括税金在内的盐价款,领取盐引(即发票,每引400斤),作为运销食盐的凭证。盐局将每年各商所领盐引分为10纲,编入纲册,每纲食盐有固定的数额和销区。凡编入了纲册的盐商为“纲商”,永远有权运销食盐,这种专利权还可世袭,未入“纲册”者,则不能经营食盐。“纲商”与盐户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盐官受贿缄口,视而不见,盐场一片黑暗。魏源于1832年应两江总督陶澍之聘入幕,受命整顿盐政,改革“纲盐”。他对腐败的盐政,早就深恶痛绝,亟欲更张;同时这也是与他的经世思想和“便国、便民”的改革宗旨相符的。受命伊始,他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出“纲盐”三个主要弊病。一是固定不变的销售数额与区域,造成食盐运程远、成本高、价格贵;有时供不应求,有时则积压滞销。二是繁琐的产销制度,为大小盐官营私中饱提供了方便,致使“盐为利薮,官为盐蠹”。盐商入场采盐,要履行各种手续,打通多道关节,“委曲烦重,徒稽守候,而滋规费。”(11)(魏源筹鹾篇)出场之后,又有各种浮费盘剥,“名色百出,不可胜胪。”三是私盐泛滥,盐枭猖獗,致使盐利“不归于上,不归于下”,而“尽分于中饱蠹弊之人。(12)这是切中要害的分析。
    “利出三孔者民贫,利出二孔者国贫。”“纲盐”利出多孔,造成了民贫、国贫的严重后果。废止“纲盐”,另行新法,刻不容缓。魏源经过周密规划,制订章程,以淮北为试点,推行票盐法。票盐法的要点是:国家在盐场设局收税,合理议定盐价:任何人只要一次交清税款,就可领取票证,凭证在盐场按价购盐,可运往任何地方销售;无票证入场购盐或销售食盐者,均以偷税漏税的私盐论处。“票盐”在淮北全面推行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它针对性地克服了“纲盐”的主要弊病:撤销了产、销之间的中间环节,减少了官、商之间的繁文陋规,取消了数额、地区的限制。废除了纲商的垄断与世袭,打击了盐枭的走私活动,“牢盆狭客”从此以也无所施其伎了。因此,国家盐税收入大幅度增加,食盐价格趋于合理,老百性吃盐方便了,“成本减轻过半”,楚西各岸,盐价骤贱,农民欢声雷动。”(14)特别是打破食盐的垄断与放开市场,国家只控制税课与价格,允许商人自由经营,它带有资本主义经营性质,是清代中叶资本主义因素在盐业经营中的表现。
    盐政改革的成功,是魏源经世思想的实践成果,事实再次证明:经世致用之学是历史的需要,时代的需要。他后来两任知县,一任知州,并亲身参加了鸦片战争,在河工、水利、国防等方面,在著述,有理论,有实践,硕果累累。尤其是《海国图志》的编纂出版,“师夷长技以制夷”口号的提出,都是以“实用”、“救时”为宗归。对后世影响很大。
    注释:
    ①指东汉的经学家许慎、郑玄、贾逵、马融;
    ②《皇朝经世文编·序》;
    ③⑤魏源《古微堂内集·治篇一》;
    ④魏源《古微堂内集·治篇五》;
    ⑥龚自珍《己亥杂诗》;⑦《资治通鉴》卷226;⑧⑨⑩魏源《海运全案·序》;
    (11)、(13)魏源《筹鹾篇》;
    (12)魏源《淮北票盐志·序》;
    (14)《清史稿·食货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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