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世瑜]明清北京的信仰、组织与街区社会——以东岳庙碑刻为中心(8)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11:11:00 中国民俗学网 赵世瑜 参加讨论
四、一般的思想史:明清庙会中的行善积功 葛兆光在他的《中国思想史》中写道:“过去的思想史只是思想家的思想史或经典的思想史,可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在人们生活的实际的世界中,还有一种近乎平均值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作为底色或基石而存在……似乎在精英和经典的思想与普通的社会和生活之间,还有一个‘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的世界’”。他特别申明,这里的“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不应被理解为“民间思想”或“民众思想”或“小传统”,而是“一种普遍认可的知识与思想”,往往通过娱乐性演出、一般性教育和大众阅读等方式进行传播。因此我的理解是,这里的“一般的思想史”并非仅指共同的思想背景,更重要的是指一种“共享的思想”(shared idea)。但是这些“一般的思想”及其实践究竟表现在哪里呢?如果放在明清时期来看,它们只表现为理学的兴衰变异和传统思想与西学的碰撞吗? 与上面的陈述密切相关、而且具有相同积极意义的是,葛兆光把所谓思想史上的“平庸时代”或者思想史写作中的“空白”之处推到了前台,认为即使是“没有思想亮色的一片灰色中,可能也是值得思想史家深深思索和着力描绘的时代”。但是,究竟应该如何判断何为“平庸时代”而何为华彩时代、何为“亮色”而何为“灰色”呢?究竟谁、或者有没有谁可能做出关于此的权威划分呢? 无论明清时期在思想史上是怎样的时代(天崩地解或者万马齐喑),我们都可以在庙会这样的日常生活空间里,发现某些一般的或者共享的思想以及隐藏在其背后的东西。 01 对行善积功的普遍追求 明清时期的行善积功——当然这不仅是一种思想,也是一种实践——就是这样一种共享并且共创的东西,在这里,我们很难说这是一种精英的或民众的意识形态,只是被对方接受了,因为那些问题是向“人”提出来的,而不是专门对统治者或被统治者提出来的。关于此,国内外学者都有过研究,由于学者们对善书、善堂组织及其在变动中的社会的作用做了深入研究,因此本文仅围绕明清京师庙会的一些个案,把行善积功的思想与实践放在一个区域社会史的框架里做一点进一步的讨论。 学者们已对明清时期积功思想与实践的背景及其历史渊源做了系统阐述,他们发现,在明清时期社会流动性增强、风俗剧烈变化、社会秩序动荡不安的形势下,士绅们往往通过善会、善堂组织的建设,一方面赈济孤贫,力图稳定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宣传道德理想,以行教化之职责,最后使他们得以将其“修齐治平”之儒家理想落实于社会实践。在此基础上,至晚清社会动荡加剧之际,某些善堂组织竟成为士绅营造地方自治的中心机构。这种情形,在地方社会、特别是江南社会体现得尤为突出。 但是,他们更多的是探讨了知识精英在这方面的理论与社区实践,一方面我们较少看到民众对此的反应,从而给我们准确估价这些理论与实践的社会影响力造成困难;另一方面我们较多看到的是这些理论与实践在世俗行为上的体现。这当然是由于明清时期诸如《功过格》之类的编写者和提倡者一般都具有儒学的“入世”背景,但由于这种理论本身是建立在对果报的信仰基础上的,因此在宗教活动中进行行善积功的实践,应该比在世俗活动中更普遍,人们也会相信其效果会更好。所以,如果脱离了宗教活动中的行善积功来谈论这个问题,就无法对这种一般的思想在社会中的角色做出准确的判断。由于在民间信仰中东岳大帝主管阴司,因此围绕它展开的行善积功活动就更具典型性。 围绕着祭祀活动组成的行善积功组织被人们恰当地称为“善会”,这与文人的同类结社有所不同。同时,这些善会又因行善的形式不同而被冠以不同的具体名称,所谓“一切诸司善众,各有发心,会名不等”。 对于相信行善积功的人来说,与功过格等善书倡导和开列的在日常生活中行善积功的具体行为相比,祭祀活动中的行善也许更加直接,好报来得更快。但除了向寺庙定期进贡所需物品之外,还有其他行善的形式,这也可以从善会的名称上看出来;比如扫尘会,“约每月初八日必踵庙瞻拜,且各醵资,量其力,以为扫尘净炉之会”。碑阴题名有正会首13人,副会首31人,“当月”约570多人,注明于“都城内外各城坊巷居住”。他们不仅给东岳庙扫尘,还给九天庙和太乙庙扫尘,故全称“三顶静炉掸尘老会”。 如盘香会,由立碑者三人于雍正十三年接续,“吾会中男女长幼九十余人,住居各地”,由于盘香可以“夜以继日”地燃烧,所以“其用意之深”.“朔望换香之日,凡在吾会中者,触目警心,戮力从事,虔诚不怠”。 可以较长期反映建立善会宗旨的典型是白纸会。东岳庙现存最早的一块白纸会碑应为前举之万历十九年《冥用什物圣会碑》,但明确说明是白纸会的碑是天启四年立的:“京都明时等坊巷有老善首锦衣牛姓永福,领众四十余载,况今年末命男牛应科同妻王氏接续,领诸善信,各捐净资.每岁年例,三月二十八日,恭遇东岳上帝圣诞之展,进贡冠袍、大马并四季白槽等仪,以备岳府冥司应用。” 崇文门外东南坊卞孟春等所起白纸圣会应是另外一个组织,到崇祯五年时据说也已40载有奇,碑阴题名中除会首,几乎全是女性,约有900人之多,可以说是个女性的祭祀组织。但这样一个颇具民间色彩的组织也还是请来了当时的尚宝司卿撰文,强谓“众善人精明强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初终而少懈”,可见对行善积功的思想在性别与社会层级上都是一致的。 天启七年由司礼监、御马监200多名宦官组成的白纸会就是为了改恶从善,使神“转祸而为福”,“进贡冠袍带履,御用器皿、宝马香驭及岳府诸司曹案空白记录、笔、墨、砚等项钱粮,偕诣圣前,恭酬帝德,谢已往之愆,洗未来之过”。在同年同月,另一伙宦官250余人所立《白纸会碑》碑文中,还专门乞求“剪锄东酋,荡平西虏,犹为善运”,带有明显的官方属性。 入清以后,白纸会依然延续下来。顺治五年,有一会众基本由女性构成的白纸圣会,“捐资进贡白纸”。康熙三十年,有署“大内钦安、大高二殿白纸老会”之碑,碑文称是“善士张应星等……捐资鸠众,设会赛神。每遇年例,谨恭冠带、袍笏、靴履,以及白纸青册”,已经进行了30年时间。该碑由一位候补同知撰文,一位内阁中书篆额,一位内廷教习书丹。5年后,这个白纸老会又再次立了一块《岳庙碑》。 后来又有宦官组织了白纸献花会,有可能是白纸会与献花会合并而成。同治时碑文说:“众善同心,两会毕举,重整条规,申明故约”,“盖以装纸为书,即功过记录之意也,剪花作颂,即忝稷馨香之旨也”。 光绪二十年还有一个香灯供膳窗户纸会在东岳庙立碑,其主要的捐助者是长春宫总管刘得印及乾清官、御茶房、御膳房、敬事房、懋勤殿等处的宦官,但碑阴上刻名的近400人(其中男性约占2/3,女性为1/3)却都是一般民众。可知此会本为民间组织,因经费问题求助于宦官,并搞来了万两银子。尽管如此,碑文中称:“伏愿众会首等各秉虔心,同存善念,修众善奉行之举。”话里暗含着对捐资者的不信任。又碑文中称“兹因东岳庙旧有香灯供膳窗户纸会,历经前人助善有年”云云,说明它的悠久历史,而且与白纸会了无干系。但后来碑文后又加了一句:“再,白纸献花老会现今香烟茂盛,不必言及,倘若年深日久、香烟不接之际,亦归香灯供膳会诚理献花是实。”这种不合常规的碑文写法和暗示,总让人感觉到在不同的祭祀组织之间存在着某种竞争性的紧张关系。 善会组织总是推崇自己的长期历史,因为这可以说明会众们的虔诚度。有一块白纸会碑立于清康熙十三年,后又于嘉庆十二年重刻,但到民国时还是字迹不清了,于是有万善同归白纸圣会和长寿白纸神帐圣会两个组织在民国十二年将此碑重刻,碑身上镌有“万善重整白纸老会”大字,说明传统的神圣。尽管它们并不一定是原来的白纸会的直系后裔,但重刻会碑本身也是一种行善积功的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民国时补刻的碑文称,“为东岳主人间之生死,凡功过阴慝,一一录记,以彰果报。有曹司簿书掌之,如人世官府案牍爰书所为者。于是创为白纸老会,于每岁三月间敬谨装订纸簿若干本,及笔墨诸物承献,而将去岁之陈簿焚之于庙,以散诸曹,并设已故会首之仙轴,济孤、唪经、礼忏事”。除了抄袭乾隆碑文之外,比较清楚地记录了后期祭祀组织的仪式变化。 向东岳庙及其神祇直接贡献各种用品来表示自己的善心固然是一个方面,而且我们看到在那里出现的人物往往不同凡响,而在其他寺庙出现的普通善会可能会有比较朴素的表现方式。如明万历时开始的西顶碧霞君香火‘庇佑一方,灵感肆应……但地傍西山,多崇岗峻岭而道老,又少旅舍,至此者既劳于跋涉,又苦于饥渴焉,唏嘘叹息,贤者不免。迨丙申春,善士众等岁岁捐资,在于圣母懿前上供,进香演戏,兼之往来善人煮以清茗,啖以果实,计其所费若干缗。数载以来,憩患者如法云凑而甘棠着咏,啜茗者如雨露施而膏泽均沾,敢曰传施济众,亦曰良缘普渡,少有所补云尔。” 我们从各种善会组织的建立看出,无论出自什么动机,采取什么形式,不同身份、不同性别、不同时期、不同族群的人都有这种行善积功的追求,这种观念不仅根深蒂固,而且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在15到20世纪上半叶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认同。尽管本文在后面还会讨论不同的群体对行善积功这种思想的具体态度,讨论这种思想和行为背后的有趣故事,但这种共享的思想的确是一个共同的基础,使我们始终无法忽略社会—文化认同与差异之间的互动关系。 02 并非淫祀:行善积功的作用 在这里,行善积功已经成为不同的思想或信仰体系加以肯定的观念和行为。 清乾隆二年“天坛进贡东岳散司白纸簿籍老会”所立之碑,由大学士张廷玉题额,左都御史杨汝谷撰文。这篇文字清楚地交代了人们的信仰动机: 夫神能福人,亦能祸人,赏善罚恶,天遭不爽,正直之神,皆应如是。况岱宗位之尊,又灵异显著也哉,而奉道徼福者,遂凿凿焉以为东岳主人间生死,凡功过阴慝,一一录记,以彰果报。有曹司簿书掌之,如人世官府案牍爰书所为者.干是创为白纸老会,每于岁三月预□钱物,敬谨装订纸簿若干本,及笔墨诸物,椟而焚之庙,以散诸曹。事虽近乎诞,而其意有可取焉。 夫人之于善也,慕而为者什之二三;而其于恶也,惧而改者什之六七。吾见世之凶悖自肆者,光天化日之下,愍不畏死,即有严刑重法,不足惩□狡狯。而一念及于身后,竟有冥冥中书其罪而绳之者,魂魄伏法,酷毒倍于人间,则莫不毛栗发竖,而惧心生矣。惧则悔,悔则思善,虽凶诈之习未尽洗,□然依徊顾忌,萌而复遏,亦迁善之一机也。《经》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文》曰:“天道福善祸淫.”祸因福果,圣人弗讳,然则纸簿之说,善恶具载,纤毫必报。信其事者,真如目击。明可以舞文法,而不可以欺鬼神,能免脱网漏于生前,而不能贿免逭逃于死后,惊心慑志,不敢为孽,足以补刑赏之所不及,而于殃庆类应之旨,表里符合,有功于世道人心实甚,又非神道设教之一验哉!故吾于斯会,虽终不敢附会其事,然劝善惩恶,藉此可为殷鉴。吾愿今人之尽估之,又惟恐今人之不尽信之也。 杨汝谷的说法代表了儒家上层知识精英的一般思想,由于儒家思想中本身就有天人感应理论,因此他们个人虽不亲身参与这样的组织活动,但他们对赏功罚过、劝善改恶的宗旨并无抵触,甚至引用儒家经典《易经》作为理论根据,因为这与儒家的道德教化原则完全一致。 从理论上说,泰山信仰属道教系统,人们必然需要从道家那里寻找行善积功的思想资源,因此有相当多的碑文有康熙五十年《元宝圣会碑》这样的内容:“《太上感应篇》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诚哉是言也。从来福缘善庆,祸因恶积,不观夫《经》云:种瓜得瓜,耘豆得豆,行虽在人,报总在天。窃谓吾人一生未有不赖神功赫奕,潜扶默佑。”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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