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希腊城邦社会的经济特征(下)(2007042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7:11:30 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网 王 瑞 聚 参加讨论
在雅典国家,经济作物是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梭伦改革时为划分等级而制定财产标准,将葡萄酒、橄榄油与谷物置于同等地位,只要达到规定标准,无论拥有谷物(“干的”),还是拥有酒、油(“湿的”),都可划入相应等级。值得指出的是,梭伦改革确定财产标准按照个人土地上“干的和湿的”收入计算,竟被农业特征论者作为论证城邦社会农业特征的依据,这显然是忽视了“湿的”农作物的商品经济性质。在梭伦及后来历届政府的经济外交政策中,鼓励油、酒出口都居于重要地位。并且随着海外粮食的进口,许多城邦改谷物种植为葡萄、橄榄栽培。这种现象,在庇西特拉图时代的雅典大为显著。据有的学者认为,到古典时代,雅典的农业便以经济作物为主了。(39) 由上述可知,在古代希腊,由于种种原因,谷物的生产不能自给,自然经济意义上的农业难以成为城邦社会的经济支柱,更不是城邦社会最重要的经济来源。恰恰相反,商品经济意义上的农业却不仅在希腊的农业中占有较大的比例,而且处于重要的地位,它与工商业一起,共同构成了城邦社会经济基础的主体部分,成为城邦社会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我们如果不对古代希腊的农业作具体分析,就用它来论证城邦社会的农业特征,这是一种简单的片面性的作法,很容易出偏差。事实证明,古代希腊的农业,不足为论证城邦社会农业特征的依据。 笔者认为,希腊城邦社会最根本的经济和政治基础是工商业。在雅典国家,“绝大部分粮食必须靠进口解决,对于雅典公民来说,除了极少数可能通过外出殖民获得一定解决外,大多数公民只有依靠工商业以营利换取周围产粮区的粮食。”(40)这不仅是一个理论的和逻辑的判断问题,更重要的是符合历史实际。由于地理环境不利于农业而利于航海和经商,更由于靠农业不足以维持生存,所以城邦国家在立国之初就因地制宜,重视发展工商业。提修斯改革把手工业者作为法定的三大社会等级之一,直接有利于手工业的发展。梭伦改革时“看到四方经常有人为了生活安全纷纷跑到阿提卡来,以致这个城邦有人满之患;他又看到国内大部分是贫瘠无用之地,而航海经商者也决不会为那些没有东西交换的人输入货物;因此他就把公民们的注意力引向工艺”(41)为此而采取一系列发展工商业的措施。我们考察梭伦改革的全部内容,便可以发现,发展工商业以补农业经济之不足是一个重点,并且作为一种国策长期得到了贯彻和执行。 正是由于工商业的发展这一内因,才使古代希腊进入古典时代后达到了它的全盛时期,取得了各个方面的辉煌成就。古典时代希腊奴隶制的高度发展,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直接产物。可以设想,如果只有传统意义上的农业,而没有工商业的推动,古希腊的历史是不会出现一个古典时代的(“古典”一词,拉丁文意为“典型的”)。由此也就证明,工商业的确是古代希腊城邦社会发展的第一物质推动力,希腊城邦社会的工商业特征是不容置疑的。美国学者威尔•杜兰在《希腊的生活》一书中指出:“阿提卡之土壤甚为贫瘠,几乎所有地区的地下石均接近地表面,使生活所需的极简单之农作亦甚困难,令人极为沮丧。仅有冒险性行业及需要耐心培植之橄榄与葡萄,始成阿提卡之文明”,“在此不毛之地能出现甚多城镇,实令人惊异之事。”(42)“因为土地贫瘠,接近海岸以及港口众多,遂诱使阿提卡人民从事贸易;因为人民坚定勇敢,富于发明创造,遂使其赢得爱琴海的市场。通过这个商业帝国,雅典在伯里克利时期获得财富、权力并达到文化的最高峰。”(43)这一番话,是合乎古代希腊的历史实际的,也说明了古希腊文明是奠基于工商业文明之上而非奠基于农业文明之上。 笔者还曾想,只要“雅典是古典时代缺乏粮食的最典型例子”(44)是事实,或如上文所说雅典国家四分之三的粮食需要进口,仅此一点就可以大致断定,雅典国家的工商业特征说是能够成立的。柏拉图曾在《理想国》中论述城邦起源问题时讲到了一个“进口”与“出口”的浅显道理。他说,城邦有了农夫、瓦匠、织工等从业人员之后,还需要有各类商人,即“还得有人到别的城邦去,进口所需要的东西。……但是有一点,如果我们派出去的人空手而去,不带去人家所需要的东西换人家所能给的东西,那么使者回来不也会两手空空吗?……那么他们就必须不仅为本城邦生产足够的东西,还得生产在质量、数量方面,能满足为他们提供东西的外邦人需要的东西。”(45)这也就是说,进口必须是以出口为前提的,没有可供出口的货物,就谈不上进口。雅典国家大量进口的是粮食,而出口的是什么呢?不言而喻,出口的只能是经济作物和手工业产品。由此也就可以断定,雅典国家经济成分的大约四分之三是属于商品经济性质的,商品经济是维持雅典国家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物质基础,是雅典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第一物质推动力。 (四) 初读农业特征论者的文章和著作,深为其立意新颖,气势恢宏所折服。其对传统观点的否定,横扫千年如卷席,颇有锐不可挡之势。(46)(47)但细读详察,便又发现有许多问题值得商榷,农业特征论似是而实非。 笔者认为,农业特征论者在评价希腊城邦社会的经济特征问题上陷入了一个误区,即只抓住了一些表层的非本质的东西,而没有抓住事物深层的本质的东西,而且对表层现象的理解也带有片面性,逻辑论证也有问题。按照逻辑学的常识,论证一个问题,前提必须正确,前提不正确,则结论必定错误。笔者之所以不赞成农业特征论,主要依据是其前提不正确。论从史出,当“史”有问题,“论”也就很难保证不出偏差了。此处仅以黄洋同志的《古代希腊土地制度研究》一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以下简称《研究》)中的一段话为例作一分析。黄洋同志说:“我们所拥有的大量资料表明,希腊文明事实上不是一个商业文明,而是一个以农业为其主要社会与经济基础的古代文明。这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古典希腊城邦的主要社会与政治力量即公民的主体是自由农民,而不是手工业者或商人。……证据的第二点是,同中国古代一样, 在古代希腊人的思想中同样存在着重农轻商的观念。”(48)这一段文字,可谓精典之论。此后,黄洋同志又在《古代希腊城邦社会的农业特征》一文(载《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以下简称《特征》)中作了扩展,但没有实质性的变化。笔者发现,这所谓的两大论据,实际上都有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 先看第一点。黄洋同志在《研究》和《特征》中,使用了相同的几组数据,用以论证雅典国家公民的主体是农民。按黄洋同志的观点,只要雅典国家公民的主体是农民,即农民占了多数,雅典城邦社会就一定是农业特征了。对此,笔者有两点不同意见,陈述如下: 一、我们依据黄洋同志提供的材料,可以得出与黄洋同志有很大不同的认识。 黄洋同志的材料之一:公元前411年, 由五千人会议控制的雅典城邦试图建立重装步兵的民主政治,即有土地财产限制的民主政治(《研究》中无“土地”二字,《特征》中增加了“土地”二字,以《特征》为准。),根据这个限制,只有约9000人享有全部的公民权。 黄洋同志的材料之二:公元前322年, 寡头政治在雅典建立, 根据土地财产限制失去公民权的人数达到22000(普鲁塔克说12000),只有约9000人仍拥有全部公民权。 这两份材料,亦即两组数字,分别发生于公元前5世纪后期和公元前4世纪后期,相距近一个世纪。我们发现,它不约而同地反映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只要使公民权与土地联系在一起,就会使“大部分公民因此而失去了公民权”(49)。这说明了什么?按黄文提供的数据,在雅典国家2.5—4万男性公民中,只有这少数的9000人因拥有土地而享受到完全的公民权。那么,那些不享受公民权的大多数人,毫无疑问,只能是无地或少地,一般以从事工商业等活动为主的人。最起码,无地者是如此。这也就告诉人们,雅典公民中的大多数有可能是工商业者。也可能,大土地所有者加上中小农阶层占了雅典公民人口的多数,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人数的多少。 二、黄洋同志的另两份材料,即另两组数字,同样也不能证明其观点。 其一,公元前4世纪,雅典最为富有的公民有300人,他们拥有的财产价值均超过2.1万德拉克玛。 黄洋同志没有指明这300人中有多少人是土地所有者,又有多少人是工商业者。显然,是无法用来论证“雅典公民的主体是农民”这一观点的。 其二,公元前403年, 某个名叫弗尔米修斯的公民建议,将政治权利限制在土地所有者阶层内。根据狄奥尼修斯的记载,如果这个提案得以实施的话,将会使近 5000人失去公民权。 据黄洋同志推算,此时雅典约有(至少)五分之四的公民拥有土地,五分之一(不到)的公民没有土地。这不到五分之一没有土地的人,亦即那5000人,毫无疑问,也是些工商业者。笔者认为,在一个小国寡民的城邦中,约有或接近五分之一的男性公民从事工商业, 这个比例是不低的。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在一个社会里,工商业者在量上只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如三到五分之一,就足以构成一股强劲的经济力量,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试想,雅典国家男性公民总共不过几万人,能有5000人去从事工商业活动,由此所造成的物质力量是远非在量上超过他们的农民所能比的,足以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生机与活力。 农业特征论者总是片面地强调公民构成中量的对比,而忽视了公民构成中质的比较,这样,必然导致不切实际的结论。连古代的亚里斯多德都认为“人数这个因素应该为次要的属性”(50),那么,作为掌握了唯物辩证法的我们,就更不应该只看到事物外在的非本质的属性,而忽视了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属性。另外,农业特征论者还忽视了对希腊的农业作质的区分,这也不应该。总之,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既是认识事物的起点,也是我们应该遵循的原则。 再看第二点: 黄洋同志在《研究》和《特征》中,都把古代希腊人的重农轻商等同于古代中国人的重农轻商,并以此类推,把它作为论证希腊城邦社会农业特征的重要依据,(在古代中国,重农轻商确是农业特征的产物。)这一点,也是站不住脚的。其实,我们只要稍一深入,就可以发现,古代希腊人的重农轻商思想和古代中国人的重农轻商思想有着重大差别。笔者曾撰《论古代希腊人的重农思想》(51)、《论古代希腊人的鄙视手工技艺问题》(52)、以及《关于古希腊人轻商问题的考察》(53)等文章,系统地探讨了这个问题,所得结论,与农业特征论者完全相反。古代希腊人的重农思想属于正常的重农思想,其着眼点主要是经济,而不是政治,且重农而不轻商(不从产业的角度轻商)。这种情况不同于古代中国。古代中国的重农思想把农业与工商业绝对对立起来,视农业为本,视工商业为末,认为要想富国强兵,必须重本抑末,重本与抑末互为条件。古代希腊人的重农思想没有本末观念,不把农与工商绝对对立起来。相反,在主张重视农业的同时,十分重视发展工商业,是一种农商并重思想。 说古代希腊人的重农思想是正常的重农思想,有两个原因。其一,它合乎人类认识和实践的基本规律。在古代希腊,也同古代世界其它各地一样,人们物质生活的最基本条件需要依赖于农业。既然有农业这个产业领域的存在,而且如上文所述,又是个重要的领域,与人们的衣食密切相关,所以,当然要重视它,重视是正常的,不重视倒是反常的。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古代希腊人的重农思想没有走上极端,能够比较正确地对待与工商各业的关系,重农的同时,还重视工商业的发展,把农工商各业看作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这不同于古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重农思想,不但把农与工商绝对对立起来,而且还用打击工商业的办法来维护小农经济。古代中国的重农思想是一种畸形的、异化了的不正常的重农思想,是农业特征的产物,而古代希腊人的重农思想与农业特征没有必然的联系。 古代希腊人的轻商(包括轻工,下同)思想也不同于古代中国人的轻商思想,它有两个特点。其一,古代希腊人的轻商思想实质上是一种基于道德角度的职业歧视,即从道德的角度出发,歧视商人,轻贱经商职业 。这种轻商思想不是根源于农业特征,而是根源于商业自身的特点(如贱买贵卖、欺诈等等)及阶级社会里脑体分工、等级分工所引起的职业歧视,与农业特征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同于古代中国的轻商思想。古代中国的轻商思想是基于经济角度的产业排斥,不仅把商业视为末业,而且把商业及商人视为有害国计民生,有害社会的“五蠹”之一。不仅轻之,而且抑之,更有甚者,还打击之、迫害之,把打击、迫害工商业视为维护小农经济利益的前提条件。这种轻商思想根源于古代中国社会的农业特征,与农业特征有着必然的联系,是古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经济思想。古代希腊人的轻商思想则属于非主流地位的经济思想,主流地位的经济思想是重商思想和商业光荣思想。 由上述可知,古代希腊人的重农轻商思想不是根源于农业特征,与农业特征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我们不能把它作为论证希腊城邦社会农业特征的依据。硬要论证,也是一种简单化的牵强附会的做法,没有说服力。 总起来看,农业特征论者在如何正确看待希腊城邦社会经济特征问题上,没有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和主流,而只抓住了非本质、非主流的东西,这样便必然陷入认识上的误区。也可能有一种先验的东西在作怪。 注释: (1)(17)(23)(36)(46)(49)黄洋:《希腊城邦社会的农业特征》,《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 (2)杨俊明、张晓霞:《色诺芬的经济思想》,《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4)(14)(29)(31)(32)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4页,译者序,第12页,第19页,第19-20页。 (5)(25)(26)荷马:《奥德赛》,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7年版,第31、422页,第360页,第138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6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2页。 (8)(9)(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713页,第715页,第885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47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28-29页。 (13)《柏拉图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62页。 (15)(50)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9页,第135页。 (16)《每周文摘》,1999年11月9日。 (18)(19)(20)(41)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90页,第192页,第192页,第190页。 (21)新闻联播:《国家政协主席李瑞环访问希腊》,中央电视台,1997年6月3日。 (22)(39)(40) 顾銮斋:《论雅典奴隶制民主政治的形成》,《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 (24)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41页。 (27)(33)(34)(35)色诺芬:《经济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63页,第46页,第46页,第46页。 (28)巫宝三:《古代希腊罗马经济思想资料选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28-129页。 (30)(42)(43)威尔•杜兰:《希腊的生活》(上),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166页,第141页,第I41页。 (37)徐善伟、顾銮斋:《蓝色诱惑》,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74页。 (38)荷马:《伊利亚特》,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88页;花城出版社,1994年版,第169页。 (44)(48)黄洋:《古代希腊土地制度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72页,第3—4页。 (45)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1页。 (47)黄洋:《古代希腊土地制度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51)见《社会科学战线》,1999年,第4期。 (52)见《齐鲁学刊》,2000年,第2期;《复旦学报》,2000年,第4期。 (53)见《齐鲁学刊》,2004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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