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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传:一个人的世界史话

 所有的史前史书籍都会排出下面这样一个序列: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智人——现代人。
    但是要确定他们的年代,就比较麻烦。考古学家鉴定年代最拿手的办法,就是使用放射性碳测定技术。这个方法非常之重要,我们在书上读到的很多数据都是从它来的,所以有必要在这里简单提一下。
    任何有机物里都有碳的存在。但在这里两种碳原子,一种是常见的碳12,铅笔里的最要成分就是它。还有一种是它的同位素,叫碳14。所谓同位素,跟文科生解释起来,比较复杂一些。但是我既然开始写了,就不能怕麻烦,还是要解释。任何原子都是有质子和中子组成的,质子代有一个单位的正电荷,但是中子不带电。二者的重量倒是差不多。如果两个原子里有不同的质子数,我们就说它是不同的原子。比如说碳原子,不管是碳12还是碳14,它里头都有六个质子。但是你如果拿一个特别精确的秤来称一称这两个碳原子,就会发现它们俩分量不一样。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俩虽然质子数目一样,但中子数目不一样。碳12有6个种子(和6个质子凑起来,正好是12个),而碳14则有8个,所以碳14比较压秤。
    这个比较压秤的碳14很不稳定,它会慢慢地变成氮14。每过大约5700年,它会变掉一半。大家身体里都有碳14,而且因为大家不停地呼吸,新陈代谢,与外界做交换,所以碳14和碳12的比例是稳定的。但是一旦你死了,新陈代谢宣告结束。你体内的碳14就只有自己孤军奋战,每5700年少一半。5700年后,如果有某个考古学家想把你的骨头刨出来,冒充古代猿猴的遗体,而从外形上看实在很难分辨,这个骗子眼看就要就要成功,怎么办呢?只要有个专家测一测你化石里碳14的含量,发现只衰变了一半,这就足以打倒这个骗子。
    但是这个办法有它的极限。大家可以设想一下,5700年后,化石里的碳14减少为1/2,11400年后,变成1/4……按照这个速度减少下去,那么百万年后,情何以堪?所以时间越长,精确度就越难以保障。几万年问题还不大,几十万年的化石用这个办法测,就会产生极大的误差。
    问题很明显,毛病出在碳14衰变的太快了。所以专家们又发明了其他的办法。他们寻找到了一些其他的同位素,比如钾40 和铀238。它们的半衰期以亿年记,足敷使用。但是很遗憾,这两种同位素在人体里不大找的到,火山灰里倒是有一些钾40,如果所有的古代猿人临死前,都凑趣地跑到火山灰里躺着,这个方法当然就要有效得多啦。但是情形并非如此。
    不管怎么说吧,专家们把这些方法凑合着用,总算勉强估算了各种猿人的大致年限,不过要记住,这些数字误差可能非常之大,未来的新测定方法甚至可能完全推翻这些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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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这个世界史话从人类起源开始,至于到何处结束,还真说不好,如果大家有阅读兴趣的话,我们一直写到17大也不奇怪。
    这个东西是有押沙龙和赖飞陀两人合写的。不同的章节在我们俩人之间按进度和兴趣分配。这样一来,更妥当的题目应该是“两个人的世界史”。
    我们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会尽量综合、介绍一些历史学方面的理论和发现,但它终究还是非常个体化的写作。它不重视均衡。里面我们感兴趣的部分,比如希腊罗马史,,篇幅都会占的比较大一些。有些历史虽然也很重要,但在里面占的比重会比较小。兴趣,是决定这个史话布局的最重要力量。
    第一篇 源头
    一 夏娃之前的伊甸园 (押沙龙)
    大家都知道,史前史是非常枯燥的。说的不是骨头就是石头。这确实很让让人遗憾,但也没有办法。人类学家也想找本人猿写的《我们的进化策略》。可惜没有。
    那些人类学家只好拿出盗墓贼的本领,把各种各样的古代骨头掏弄过来,然后用各种诡异的手段来测定它们的年代。史前史的书籍上到处都是这些骨头的图片。历史学家信心十足地指给大家看:这些骨头脑容量越来越来,身子越来越直,个子越来高,脑门越来越没那么倾斜,总之,越来越体面。从母猿猴到小甜甜,或者从公猩猩到刘德华之间,分布着这些丑陋的骨头。
    这些专家非常热中于挖骨头。在爪洼,在南非,在东非,在中国,他们的铲子都在奋力的刨土。这些骨头变成无数的学术论文和教授岗位,也把猩猩和刘德华之间的空隙大致填满。
    人类学,就象所有现代科学,起源于欧洲。人类学家掂起铲子之前,也和中国文人一样,喜欢坐在屋子里“格物”。上个世纪初,有一位欧洲的“人类学家”就在书斋里发表了他的研究成果。他认为,白人、黑人、黄人实在是太不一样了,所以他们不可能源于同一种生物。黑人,据他说,是源于大猩猩。白人源于黑猩猩。黄人则源于猩猩。
    这个当然是彻头彻尾的胡说八道。
    不过这也怪不得这位人类学家。黑人和白人的肤色差异实在太大,套用钱中书的话来说,简直是瞎子在黑夜里对这种差异也应该能一目了然。伏尔泰这位启蒙运动里的偶像人物也一口咬定,黑人跟他不一样。他们实实在在地黑到了骨子里。伏尔泰在《风俗论》里一脸严肃地说:黑人的肌肉组织、毛细血管都是黑的。(见《风俗论》上卷)欧洲的种族主义者对这种黑不能忘怀,所以一下子把黑人划成了大猩猩的后代。
    中国人虽然不知道自己是猩猩变的,但对黑人的黑也是印象深刻。明朝一本笔记的作者,就和伏尔泰的看法近似。他说黑人的骨头也是黑的。但是中国人没有种族主义的偏见,而更看重后天的作用。所以这位作者乐观地指出:黑人如果多吃熟食,多喝牛奶之类的东西,皮肤和骨头就会慢慢变白。他说他见过一些黑人,在中国呆久了,慢慢就变白了(虽然按照西方人的看法,应该说是变黄了),最后跟中国人一个样子了。(见王临亨《粤剑编》)这种看法虽然从试验上确实无法验证,但其反种族主义的倾向,还是值得赞扬的。
    欧洲的种族主义进化理论,最终是被人类学家的小铲子彻底消灭的。
    人类学家东刨刨,西刨刨,居然凑出了一个完整的进化链。这个进化链的结论很清楚。
    事件:人类起源
    人物:类人猿
    地点:东非
    时间:这个怎么说呢,从猿猴到小甜甜和刘德华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而不是某个猿猴经过不懈努力,在某一天往水里一看,终于发现自己成了快男的模样。但是,人类学家还是壮着胆子指出,从类人猿向人进化的第一步发生在大约四百多万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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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专家的说法,人类进化的大致阶段是这样的。
    首先是南方古猿。南方古猿是从另一种更古老的腊玛古猿演变而来。这个腊玛古猿一千多万年就有,实在过于古老,这里就不提它们了。
    南方古猿又有好几个种。其中最古老的一个种,被称为阿法种。阿法种南猿是我们所有人类的先祖。阿法这个词来自埃塞俄比亚的一个荒凉盆地。阿法盆地虽然不怎么产庄稼,但却盛产化石,是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特别喜欢光顾的地方。这块土地现在远离文明的中心,偏远,荒凉,但在几百万年前,那里有过物种间的剧烈斗争,有过种族间的生死博弈,而它们斗争的结果很可能决定了地球的命运。
    在几百万年前,那里有一只雌性的古猿,她被我们称为露西。
    露西这个名字来源于披头四乐队的一首歌《天上带着宝石的露西》。1974年,当我们中国人正忙于战天斗地批林彪的时候,一群来自西方,用铲子和铁锹武装起来的白人悍然进入埃塞俄比亚阿法盆地,挖出了露西的遗骸。为了庆祝他们的收获,他们彻夜播放披头四乐队的《天上带着宝石的露西》,其居心我不是很明白。露西之所以大名鼎鼎,是因为它是至今为止,最最完整的南方古猿遗骸,而她又正好属于阿法种。
    下面是露西遗体的照片。
    看到这个照片,也许大家会感到失望:也不怎么完整嘛!事实上,这大约包括了40%的骨架,也就是说,六成丢掉了。不过这已经很难得了。还有些古猿就剩下几个大牙,其他的部分都完全彻底地不见了。
    露西死时的年龄大约是25-30岁,距今大约350万年,也有贪图数字大的说是390万年,也有个别人说是320万年。总之很老就是了。
    从露西以及其他一些古猿遗骸上,我们大体可以推断出南方古猿的状况。露西本人身高一米零七,体重不到六十斤。南方古猿的雌性和雄性差别非常之大。比如拿阿法种南猿的直系后代——非洲种南猿来说,雌性平均身高大约一米二五,体重大约70斤。雄性则高达一米五,已经超过了武大郎,颇为客观,而他们的体重大约是130斤。阿法种的雌性、雄性体重的具体数据,我还没有发现,但是根据估测,雄性体重也将近是雌性的两倍。
    不过我说的这些体重数字,大家也不能全信,你看看就这几块骨头,要拿它们估计体重,确实有点难为人。给你一个啃秃了的鸡大腿,让你计算整个鸡的重量,你也会犯难。我们不能苛求这些专家,虽然这些数字只是一个数量级上的估算,但他们干的已经很不错了。如果是我,我是玩完完全计算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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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雌性和雄性差别如此之大,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些联想。在动物界,如果某个物种实行群交制度,大家匀着交配,那么两性的体重身高一般差也差不太大。要是物种是一雌一雄交配方式,雌性和雄性一对一的单挑,那么他们的差别也不会太大。在实行一雄多雌后宫制的物种里,两性的体型则会相差非常明显。
    比如海豹,雄海豹的体重是雌性的两倍。海豹搞的就是后宫式交配,一个雄海豹把其他同性海豹都赶走,然后一个人霸占一大群雌海豹。雌海豹体重不过它的一半,“冒死抵抗”也无济于事,强奸起来格外顺手。
    不过他们的体重倒不是用来对付雌海豹的,要是光为了对付雌海豹,象男人这样,比异性重个两三成大致也就够用了,犯不着这样拼命养肉,白白增加心脏的负担。它们之所以能这么重,主要是同性之间的竞争。后宫的主人压力很大,它要对付所有心怀叵测的雄海豹,要在体格上有打倒这些对手的实力。它根本瘦不起。这样的一个交配体制下,天长地久,雄性就会进入一种恶性竞争,等竞争稳定下来的时候,雄性都成了胖大汉子。瘦子都死绝了,没有后代。
    不光海豹,大猩猩(就是那位人类学家认定的黑人祖先)同样实行的是后宫制的交配方式。雄性大猩猩的体重可以达到雌性的三倍以上!
    不同的交配方式演变出不同的竞争策略。大猩猩的繁衍之道是长一身好肉,然后打倒其他的同性,然后一个人占了一群异性,敞开了交配。远古的人类实行的是群交制,大家匀着交配。那么他们靠什么来彼此竞争呢?靠阴茎。这个说法很学术的,大家严肃起来听一听。
    人的体重和身高都不及大猩猩,但是人的阴茎的规模远非大猩猩可比。大猩猩的体重可以有250公斤,但阴茎只有手指头粗细,不堪的很。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大猩猩不需要大阴茎。它需要的是一身好肉。只要有一身好肉,就可以独占许多异性,确保后代的繁衍。而人类由于实行杂交,不得不在阴茎上用心思。女性可以和多个男性交配,这时候,阴茎长的男人,可以把精液更深地射入子宫,而阴茎短小的男人,就要吃亏,他的精液在精子中就要落后。落后就要绝种。阴茎长的男性,能生育后代的机会就高。这样一代又一代,男性的阴茎终于到达现在的规模。依我看,这个长度也就可以了。再长下去,也不是个事情。
    不说阴茎了,还是回过头来说古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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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古猿雄性雌性体重上的巨大差别,暗示它们很可能是实行后宫制的交配方式。露西很可能是某个雄猿的妻妾之一。但是这个毕竟没有足够的证据,也只能说是一种猜测。不过现在的男人也不用羡慕那些雄猿。因为在这种环境下,大部分雄性根本就没有交配机会,都是些在俗和尚而已。要是这么说你还是羡慕,那就看看下面这张南方古猿阿法种的复原图片吧。
    他们大致就是这个样子。
    露西在二十岁左右的时候死了。但其他的古猿依旧存活,繁衍,并且演变。
    从阿法种古猿,演变出了几种后代。关于这些后代的情况,专家们按照惯例,意见不一致。按照最流行的看法,阿法古猿的后代有两个直系,一个是非洲种古猿,非洲种古猿又产生了粗壮种南猿。最后这一支完全灭绝。另一支,则最终演变成了我们人类。当然还有其他的主张,关于粗壮种南猿灭绝,这个专家们倒是没什么意见,一致认为这些LOOSER都死光了。但是非洲种南猿和人类的关系,他们意见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产生了许多学术论文,占用了许多学术经费,对这些专家的家庭经济开支不无小补。至于结论,似乎还遥遥无期。
    根据那些专家们的推测,南方古猿粗壮种牙齿比较大,根本不吃肉,是完全的素食主义者。他们的灭绝跟他们的这种挑嘴据说有很大关系。而阿法种或者非洲种则是杂食动物,他们的牙齿比较细小,食谱相当繁杂,主要食物是水果和坚果。他们既能爬树也能在草原上行走。露西作为一只阿法型古猿,专家们认为她是住在湖边,晚上睡在泥地里。这个安排听上去既不舒适又不卫生,所有另一些专家争辩说露西完全可以睡在树上。事实上,露西的体型确实很暧昧。从下身看,她应该是直立行走的,从上身看,她的手又特别长,似乎也适合在树上攀援。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刘备的胳膊也很长,可他就没有在树上居住的习惯。不管怎么说,专家们继续争辩,但对于露西是居住在湖边,他们倒是基本一致的。
    请大家停下来想一想这意味着什么?
    我假定你答对了。是的,这意味着阿法种南猿的分布相当狭窄(或者用后现代主义者的话来说,相当逼仄)。但是阿法种南猿的后代就开始扩散,他们中的一支开始走上了平坦的大草原。在那里,他们更加坚定地直立行走,更加坚定地把上肢一点一点的变短,而最终,他们变成了现代人。而且这时候,专家们满意地一致认为,他们终于可以摆脱专家的争辩,安稳地在泥地里睡觉了(假如天下雨的话)。
    请原谅我反复提到这些专家的争辩,可他们确实天性好斗,如果有任何一个机会让他们吵嘴,他们从不放过。在这样的争辩中,他们无疑能享受到极大的乐趣。在这个史话的过程中,还会不断引用他们的吵嘴。我一直祈祷:请让我不要忽略他们任何有价值的争辩,请让我忘记他们为了蒙骗经费而制造的吵嘴,同时请求上帝,赐予我足够的智慧,分辨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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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靠这些一嘴小牙,体重百斤左右的古猿捕猎野兽,是很难为他们的,相反,他们倒是经常被野兽捕食。许多南方古猿的头骨上都有野兽猛禽的爪印。世界上第一个被挖掘出来的南方古猿是一个三岁半的幼儿,他被命名为“汤恩幼儿”,在考古史上也是鼎鼎大名。这位“汤恩幼儿”就是死于冕雕之手。冕雕(CrownedEagle)只有八斤的体重,但已经足以扑杀南猿的幼儿,将他们攫取为食物。而那些在非洲咆哮的野兽,更是能轻易地捕猎孱弱的南方古猿。古猿的体力绝不足以打跑狮子,脑子当然比犀牛或者鼹鼠要聪明许多,但也还不够奸诈到能用诡计害死猛兽的地步。
    据认为,东非型南猿很可能是狩猎的,他们捕猎的估计是野驴、羚羊或者野鹿之类的动物。同时他们也已经会值班放哨,监督猛兽。跟现代人比,他们确实谈不上聪明。从化石来判断,他们的脑容量大约只有现代人的三分之一。
    他们的生活是困苦的。他们似乎又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他们的子孙建立了高楼大厦,创造了交响乐,登上了月球。那些在草原在湖边捕杀吞噬他们的野兽,则终有一天要钻进动物园的笼子,让南猿的后代拿小棍桶着逗乐。
    有些伟大的事情发生在了他们身上,但他们自己却不知道。
    他们也不可能知道。
    我们要想像那些先祖们的生活,最困难的就是要理解那些巨大的时间跨度。一千年对我们已经足够漫长。而十万年就已经超过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想像。
    十万年,对于南猿来说,也许意味着几千代的变更。在这几千代的岁月流逝里,也许他们什么都没有改变。体型、居所、生活习惯。他们一代又一代的采集、交配、死亡。时间在他们身上流过,却于他们没有任何影响。一代死亡,一代新生。太阳依旧升起,大地依然故我。
    但当某一个巨大的变化来临的时候,他们被迫做出了改变。他们也许被迫从树上来到了草原。他们也许学会了把身体站得更直,好看到更远处的敌人。也许,有一个新的物种出现在他们的环境里,他们不得不改变一些习惯去躲避或者捕猎这个新物种。
    在这个改变之后,也许又是几千代的稳定时期,在这个时期里,他们将改变甚微。变化是不均衡的,难以预测的。
    变化使他们一步步的走向人类。我们不能认定人类的出现乃是必然。人类的先祖数量是如此稀少,他们的演变方向又是如此难以预测。粗壮种的南猿灭绝了,我们可以检讨他们灭绝的原因,那是因为我们站在今天的地球上。在当时,人类的先祖一样可能灭绝。如果他们灭绝了,那么金字塔将不存在。爱因斯坦将不存在。莎士比亚将不存在。万里长城将不存在。一切的一切,都孕育在那个古老的年代的人猿身上。爱因斯坦可能出生,也可能根本不存在。如果南猿灭绝了,大自然会再用多少年进化出一支智慧的生物来统治地球,来谱写交响乐,来思索宇宙的起源?也许根本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进化从来不是定向的,它是不可预测的。
    上帝是掷色子的。
    我们就是他的一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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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灰心,要唤醒群众的觉悟嘛。
    还有一个遗憾,就是煮酒不大能发图片。可惜啊。
    第三节 无果之树 (作者:押沙龙)
    现在小资作家们一说起法国巴黎,就忍不住做甜蜜状,话里话外露出“那是咱神经上的老家,俺去那儿的菜市场买过菜!”的意思。要是说起普罗旺斯,那姿态就会更加缠绵缱绻,流着口水谈什么“一米阳光下的熏衣草”,情形往往颇为失态。
    但搁到,比方说,十万年以前,那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们神经上的老家巴黎,还全然不见踪影。而在普罗旺斯,站在那“一米阳光”下的,也不光有熏衣草,还有一种粗粗壮壮,弯腰偻背,骨骼颇为清奇的的一种生物。10万年后,这种生物会被隆重命名“尼安德特人”,但他们自己肯定对此毫不知情。
    这些生物和熏衣草并不是很协调,因为他们的形象确实是比较奇特而又丑陋。他们弯着腰,缩着脖子,没有下巴颏,脑门向后倾,眉骨高的吓人。这些人个子不高,男的平均来说大约是一米五五的光景,1但他们非常粗壮。从他们的骨骼推算,即便是一米八的现代人,单打独斗的话,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以前大家以为他们皮肤很黑,毛发非常旺盛,整个人黑糊糊毛茸茸的,但最近他们的肤色似乎又变白了。现在专家们又一口咬定:他们的肤色应该是浅色的。有位哲人说:“比月亮更多变的是女人,比女人更多变的是蝾螈,比蝾螈更多变的,是专家的心灵。”他说的对。
    古人类学家们设想过一种“地铁测试”,就是假想把古代的某些人种放到纽约之类的大都市地铁,他们会不会被发现?他们要是本本分分地买了地铁票,规规矩矩地找个位置坐下,是会平安到站呢?还是会在周围妇女的尖叫声里落荒而逃?按照大部分古人类学家的看法,尼安德特人是蒙混不过去。他们休想冒充现在的体面人。因为,据这些专家说,他们实在是太丑了。
    (尼安德特人图片)
    上面这张图片里尼安德特人似乎并不是丑的出奇。如果他去相亲的话,甚至还可以冒充粗犷男,蒙骗住个别少女呢。但是要注意,这个模型是德国博物馆制作给小朋友们看的。而尼安德特人,又偏偏最早发现于德国。所以在德国博物馆,他多少会英俊一些。大部分专家的意思呢,他应该比这丑。
    威尔斯在《世界史纲》里绘声绘色的描述过尼安德特人的相貌,说他们“丑陋”,“而且不乏某种诡诈”。一位英国作者哈里 约翰斯顿爵士则进一步地、完全没有根据地胡说道:尼安德特人这种“猩猩般的怪物”很可能正式民间传说中妖魔鬼怪的来源。
    可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中国从没出现过尼安德特人,但民间传说照样有奇形怪状的鬼怪。
    尼安德特人的丑陋显然深深刺激了威尔斯。他心里对这个主题实在丢不下,除了在《世界史纲》专章声讨以外,还特意写了一部科幻小说〈可怕的人〉,叙述了现代人和尼安德特人的相遇。威尔斯津津有味地写道,这些尼安德特人“走起路来步履蹒跚,无精打采,根本无法抬头看天”,这些只能低着头走路(这很可能是事实)的坏东西在书里的结局是全部死光光——跟历史一样。
    所以,按照威尔斯的说法,他想混进纽约的地下铁,享受现代交通工具的便利,那是万万做不到的。警惕的纽约人民,或者北京人民,会在第一时间发现这个坏种。
    事实上,威尔斯说的确实没错。尼安德特人很难享用地铁,首先,他们买地铁票都很成问题。他不大会说话。这里不光是语言不通的问题,而是尼安德特人压根发不出像样的音来。从解剖学上看,他们的发音器官相当笨拙,很难发出清晰的语音。这就意味着他们彼此的交流是很简单乏味的。他们很难享受传小话、聊八卦的乐趣,也不大可能表达一个比较复杂的事物。1
    这些尼安德特人在12万到3万年前,占据着欧洲。一般来说,他们住在阴暗洞穴的里面。(这种洞穴,被沃辛顿 史密斯轻蔑地称之为蹲所。一个让人联想起茅房的名词!)他们知道用火,取火的方法估计是用燧石敲击,然后用火星点燃枯树叶。在昏暗的“蹲所”里面,他们沉默地聚在火堆旁,或者打着手势,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音节以比较交谈。他们的食物来源很不可靠,但种类确实繁杂。当然了,他们狩猎,他们主要的狩猎对象是赤鹿/但只靠鹿肉,他们是无法维持生计的。事实上,尼安德特人对食物,特别地不挑嘴。青蛙、鱼、蚯蚓、蜗牛、腐烂的肉、蘑菇,什么都吃。甚至还有更可怕的食物……
    对于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很难说清楚的。因为从考古上发现不出足够的线索。但对于一些学者来说,反而是个好事,一张白纸,正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对尼安德特人怀有莫名仇恨的威尔斯,就生动地描写过他们无法无天的黑暗生活。他声称,在尼安德特人的蹲所里,只有一个男性主人,他称之为“长老”。这个长老霸占了一大群妻妾,和她们肆意交配,生出的孩子也落入长老的严酷统治下。女孩子长大了,有可能也会成为父亲的交配对象。而男孩子如果长大到一定程度,成了潜在威胁就很有可能被父亲杀死。如果他足够机灵的话,就会离开这个群体,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到处流浪,寻找食物和交配的机会。而长老到了四十岁以后,会明显的年老体衰,这个时候,他的好日子就到头了。随时会有年轻人——很可能是他的儿子——跑来把他杀死,并接管这个蹲所里所有的奴隶。
    这种描述让人毛骨悚然。
    事实上,某些灵长类动物的生活方式就是如此。但尼安德特究竟是否如此,却很难说。《探索》节目也描写过尼安德特人的生活方式,似乎也倾向于赞同威尔斯的说法,但没有那么残酷极端。
    不管是由长老肆意交配呢,还是由蹲所里大家匀着交配,尼安德特人过的都是一种非常困苦的生活。经常断顿、一嘴烂牙(由于缺少维生素D)、交流不便、危机四伏。从化石资料来看,他们的平均寿命估计为18到20岁。也就是说他们确实要抓紧时间交配,他们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在交配前的谈恋爱阶段。
    小资作家在10万年前的普罗旺斯回碰到的,就是这些人。当然啦,很可能是在熏衣草的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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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罗马努人:
    克罗马努人来了。
    这是一个新的种族。他们和尼安德特的相貌完全不同,更象我们现代人。事实上,他们就是现代欧洲人的祖先。这些人闯进了尼安德特人的领土,在这里他们和尼安德特人一起生活了几千年(原来学术界的看法是:现代人进入欧洲之后,尼安德特人迅速灭绝。但最近的研究似乎推翻了这一论断)。几千年里,尼安德特人的餐桌上,也许新添了一道菜肴,但他们灭绝的命运已经注定。
    他们象狂风中的灰尘一样,被吹得无影无踪。在现代欧洲人的基因库里,找不到一丝一毫尼安德特人的痕迹。他们死了。没有后代。
    克罗马努人在大约四万年前进入了欧洲。根据学者推测,他们进入欧洲的路线大致应该是这样的:现代人的祖先从非洲进入了中东,然后他们又从中东出发,沿着巴尔干半岛进入了欧洲。
    尼安德特人的末日已经清晰可闻。
    克罗马努人的样子已经和现代人基本一样。他们可以轻松地通过地铁测试,买票也不成问题。克罗马努人的喉咙和舌头可以清晰地发出各种音节。他们还能唱歌呢!地铁里的乘客多半会认为这是一个口音古怪,行动粗野的怪人,但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个妖怪。
    事实上,克罗马努人的脑容量比现代人还略微大一些,不过这并不能说,他们的智商就一定比现代人高。智力是个复杂因素,并不单独由脑容量决定。比如尼安德特人,他们的脑子并不比现代人小,但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他们比你要笨。这个信心你还是要有的。尼安德特人在几十万年的时间里,在工具上没有任何改进。他们十万前的老祖先用什么,他们就在用什么。而且,想想,他们连像样的语言都没有,又如何有效地积累知识,开发智力呢?
    和尼安德特人相比,克罗马努人高大,英俊,智力发达。克罗马努人的平均身高大约是180厘米。他们发明了复杂的工具,搭建草屋,狩猎巨兽,甚至产生了艺术。比如在西班牙发现的赫赫有名的公牛壁画,就画的相当不错。我就画不到那么好。懂美术的人也许会觉得这个画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作品,但在我看来,已经很不错了。
    克罗马努人的社会组织似乎比尼安德特人的更发达,使用的工具。他们可以组成有效的狩猎组,可以捕获猛犸、欧洲古牛等庞然大物。惨死在他们手里的野马更是不计其数。考古家们曾经挖出过一个露天营地遗址,里面居然有差不多10万匹马的遗骨。当然这10万匹马不是一下子被吃掉的,否则当时情形倒也是个壮观。真实情形是这些克罗马努人勤勤恳恳、一代一代到这里吃马肉,最后吃出这么个数来。以前尼安德特人似乎对这些野马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威胁,但现在,欧洲野马的好日子到头了。
    尼安德特人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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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几千年内走向了灭绝。而且最可怪异的是,现代欧洲人的基因里,没有一丝一毫尼安德特人的痕迹。
    这意味着什么?
    这里也许蕴藏着一个可怕的事实:克罗马努人可能象对待野兽一样对待尼安德特人。他们不把他们视为同类,不和他们通婚,只是要捕杀他们。
    有两位科学家Mathias Currat 和 Laurent Excoffier做个一个模型,来研究尼安德特人到底有没有和新人类通婚。按照他们的估算,在几千年来,哪怕只有34到120尼安德特人和新人类交媾生育过,他们的基因就会留在现代人的DNA里。换句话说,几千年里,连几百个通婚的例子都找不到。威尔斯从《世界史纲》里亢奋地探出头来,说:这难道不意味着尼安德特人丑陋的可怕?!可能是这样。在新人类面前,尼安德特人过于丑陋以至对他们毫无性趣。
    但有些专家并不同意这个看法。《人类基因的历史地图》一书的作者,奥尔森先生不肯低估男人的性欲。他对男人的性趣做了更乐观的估计,“现代人,至少是现代男人,几乎和什么东西都可以交媾。”他引用金赛博士的数据,说现代美国男人,8%的人有过兽交经验。(但是这个数字很可能是胡扯。金赛博士太喜欢夸大性异常的比例了。这是他的一贯恶劣作风。)那么,这些性欲旺盛,和“什么东西都可以交媾”的家伙怎么会单单拉下尼安德特人?这像话么?
    奥尔森先生尖锐地指出: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丑得让男人不肯交媾?
    那么剩下的解释是,他们交媾了。但是他们DNA相差太大,无法匹配成列,因此生不出后代。但是奥尔森并不能拿出直接的证据出来支持这个论点。
    尼安德特人又是怎样灭绝的呢?
    也许是被逐渐地屠杀所致。但目前的考古发现并不太支持这个说法。既然没有任何过硬的解释,因此,专家马上就活跃起来了。他们提出各种理论,比如有人说尼安德特人的灭绝是因为嘴笨,没有语言沟通的能力,所以在竞争中吃了亏,死光了。有人则说他们灭绝是因为他们缺乏合作组织。还有人说是病毒导致的。当然,所有的小说家都主张屠杀说。
    其实他们的灭绝解释起来,可能很简单。
    如果尼安德特人和新人不能融合,他们就只有灭绝。技能上大大胜出尼安德特人的新人类,在生存竞争中占据全面上风。而当时的环境过于恶劣,资源过于宝贵,新人类不会留下任何空间给这些丑陋笨拙的生灵。这里多少要提一下当时的气候环境。12 万年前,地球开始逐渐变冷。到7 万年前则迅速变冷。到2 万年前气温降到了最低点,半个欧洲被覆盖在冰层之下。
    我们可以想像3万多年前的那段岁月:天气越来越寒冷,冰层一年又一年地向南方延伸、扩展。食物则越来越少,野牛和麋鹿日渐稀少。克罗马努人为了生存,也在拼死挣扎。尼安德特人要么迁徙,要么融合,要么灭绝。
    他们灭绝了。
    尼安德特人象是没有果实的树,没有成蝶的蛹。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他们野蛮,丑陋、笨拙,就象野兽一样的低级愚昧。但这并不是全部。
    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个尼安德特少年的骸骨。他被安放成睡眠的姿势,头搁在右前臂上。在少年的周围,环绕着许多骨头。一个手斧被小心地放在他的头边。从这个骸骨身上,我们能看到生者的哀痛。也许是他的母亲,也许是他的父亲,也许是别的亲人和朋友,为他准备了这一切,为自己心爱的人准备了这一切。他死得尊严、庄重,有爱他的人为他丧葬,为他悲伤。他是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而不是一只野兽而死去的。死的时候,有爱与他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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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有没有尼人和现代人混血的后代?目前认为没有。前一段,有个科学家爆料说他发现了一例,但是似乎没有被普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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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博物馆展出的尼安德特人模型:
    不过小资作家如果看见这些人,最好克制住好奇心,最聪明的办法是拔步飞奔,绝尘而去。如果小资作家速度不够快,就会被尼安德特人带回蹲所。在那里,他会受到蹲所群众的热烈欢迎。大家会热情的烧旺火堆,把该作家围到中间,温情地看着这个可爱无私的客人,然后首领可能会发出信号,大家就欢快地砸烂他的脑壳,切开他的肢体,吸吮他的骨髓……
    这不是捏造,不是对威尔斯式的诬蔑,而是有货真价实的证据的。
    就在离普罗旺斯不远的罗纳河谷,考古学家们发掘出了一些10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骸骨。从这些骸骨来看,尼安德特人会很有技巧地切开同类的大腿骨、头盖骨,然后吸食骨髓。
    在西班牙、克罗地亚也都发现了类似的证据。从这些骨头来看,从10万多年前到4万多年前,尼安德特人一直吞食同类。
    在公元前4万年之后呢?他们修正了他们的食谱了么?
    事实上,他们没有机会了。他们很快就要走向灭亡。
    克罗马努人来了。
    这是一个新的种族。他们和尼安德特的相貌完全不同,更象我们现代人。事实上,他们就是现代欧洲人的祖先。这些人闯进了尼安德特人的领土,在这里他们和尼安德特人一起生活了几千年(原来学术界的看法是:现代人进入欧洲之后,尼安德特人迅速灭绝。但最近的研究似乎推翻了这一论断)。几千年里,尼安德特人的餐桌上,也许新添了一道菜肴,但他们灭绝的命运已经注定。
    他们象狂风中的灰尘一样,被吹得无影无踪。在现代欧洲人的基因库里,找不到一丝一毫尼安德特人的痕迹。他们死了。没有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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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贴吧。这部分跟北京人有关。
    四 中国的失踪者
    尼安德特人象枯叶一样被历史的风暴卷走了。
    和他们一样被风暴卷走了,还有无数的人类群体。比如在我们中国最赫赫有名的“北京人”。虽然这些人并没有真正的北京户口,甚至连暂住证都没有,但教科书里没有计较,还是大度地称他们为“北京人”。但是他们虽然有这个光荣称号,却还是和尼安德特人一样灭绝了。
    在这里,我先简单提一下在中国发现的人科生物。
    前面说过了,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智人——现代人,这是一个完整的进化链条。南方古猿和能人都生活在非洲。直立人是最早走出非洲的人科生物。他们到了爪洼,在那里凑趣地留下了一堆化石,使得爪洼猿人的名气传播开来。他们也来到了中国。中国最有名的直立人,按照时间顺序大致这么排列:元谋人——蓝田人——北京人。
    北京猿人生活在大约50万年前(也有人说是70万年前)。而在大约20万年以前,他们很可能还存在着。北京猿人之所以大名鼎鼎,其实究其原因,和南猿露西出名的道理差不多,因为他们留下的遗骸遗物最齐全。
    大家可能都意想不到人类学家手上的资料是何如少的可怜。看他们一篇又一篇论文,胸有成竹的样子,不定还以为他们抽屉匣子里藏着多少头盖骨呢。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比方元谋人,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这个词。但元谋人都留下了些啥?说来惭愧,除了一些石器之外,属于元谋人自己的,就两个门牙。好在这两个门牙,一个是左边的牙,一个是右边的牙,多少提高了一些信息量,这还是值得欣慰的。

    元谋人的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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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些,大家对古人类研究可能多少有些泄气。俩大牙,支撑起了中国古人类研究的一片天空。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都想要全须全羽的化石,可是没有。从这里,我们也应该明白一点:由于材料所限,现在的古人类研究并不可靠,很可能随时会被修正,甚至推翻。
    另一方面呢,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北京猿人这么有名了。光是牙,他们就留下了157个之多。头盖骨有六个。
    他们的遗骸最早是在1921年北洋政府时期被一个瑞典人发现的,地点是在房山的周口店,后来陆续又在那里发现了许多物件。最重要的一个发现是在1929年,中国考古家挖出了一个完整的头盖骨,可惜在二战的时候北京猿人的许多骨头都让几个美国人给弄丢了。但是大家也不要太难过,因为“解放以后,在党的领导下,经过我国科学工作者的努力,又在那里发掘到许多北京猿人的材料。”特别是在1966年,在文革小组的英明领导下,“那里又挖掘出一个头盖骨”。根据这些材料,专家判断这些猿人主要是生活在北京房山郊区,当然,这并不是说几十万年来,他们就认准北京这儿以后地价要涨,哪儿也不去,使劲在这儿住。事实上,他们也有相当大的分布范围,比方,在山西也发现了北京猿人,但他们没有被称为山西猿人,还是随那些北京郊区的同类,被称为北京人。
    按照专家的说法,这些北京人几十人一伙聚在洞穴里,找些杂食糊口,野果也好,虫子也好,蛇也好,都不计较。他们的生活方式,肯定比尼安德特人还要粗糙,搞葬礼那套封建迷信,他们估计更是怎么也梦想不到的。他们也有些工具,都是些石头做的夯货。象尼安德特少年身边放的那把石斧,对北京猿人来说,是过于高尖端的科技。他们的石器还远没有那么体面。
    在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智人——现代人这个链条里,他们属于中间环节——直立人。把北京猿人放到南猿和智人之间看,他们确实还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他们的脑容量已经超过了现代人的2/3。还记得吧,南猿露西的脑容量只有现代人的1/3,尼安德特人的脑容量和现代人没有区别。北京猿人在这个进化链中的地位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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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他们远不如尼安德特人先进,虽然威尔斯激烈地攻击那些欧洲的人形兽,但事实是,他们是智人,在进化链上,比北京猿人地位要优越。不过在中国,没有威尔斯那样激动的作家。大家对这些北京郊区的老住户相当尊敬,罗列了他们的诸多好处。
    比如,他们可以很灵巧的捕鱼打猎。有一位半吊子人类学票友还绘声绘色地描写了北京猿人怎么对付剑齿虎。他聪明地写到: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北京猿人怀里没有北京户口,有的只是无边的勇气,他们联合起来向剑齿虎进攻,从而使剑齿虎悲叹:撼山易,撼北京猿人难!从而放弃了捕杀北京猿人的罪恶念头。
    这当然很可能是彻头彻尾的胡说八道。
    外国人也在泼冷水。Lewis Binford 就跳到了剑齿虎的一方。他说了中国考古界的诸多不是后,悍然提出北京猿人不可能捕猎什么像样的动物,他们完全是腐食群体。当然,我看了一些北京猿人工具的照片,我也得承认,让我拿这些家伙事去捕猎剑齿虎,那我宁肯腐食。不过幸好我们的科学家比我勇气要大多了。他们反驳了这些谬论,提出了许多让人欣慰的论点,热情鼓动北京猿人大胆进攻大型动物。
    北京猿人宝像: http://www.991cn.com/schinese/ditinations/domestic/northchina/beijing/bjyuanryz.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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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猿人还有其他成就。比如,他们会用火,能够控制和保存火种。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成就。火是自然界的基本力量之一,而北京猿人已经能够驾驭它。有了火,他们终于可以吃到更易于消化熟食;有了火,他们在夜晚终于可以安心睡眠,洞穴外的剑齿虎不敢再来偷吃他们。有了火,他们就有了摧毁森林和草原的潜力。罗杰斯说过:“自开天辟地以来,曾经有三件伟大的发明:火、轮子和中央银行”。现在,火已经来到,轮子和中央银行还会远么?
    但是,有些心怀叵测的外国考古家把这个光辉成就也彻底否认掉。比方说,Steve Weiner,就断言,根本没有北京猿人使用火的任何证据。但是,在中国考古学家的支持下,北京猿人根本不用管这些洋人说什么,他们照样称心如意的烧烤东西吃。
    我相信,北京人很可能真的在捕猎,也真的在烧火(我手上的一本《泰晤士世界历史地图集》就支持这个看法)。但是我并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我们的科学家对北京猿人的任何成就都热情捍卫?按照现在的研究说法,北京猿人跟我们中国人,毫无关系。那时侯没有派出所,但是就算有派出所,也不能给他们上北京户口。虽然他们住在北京郊区,虽然他们一住就是几十万年,但他们——是外国人(这个词也许不大妥当,但他们确实不是咱们中国人)!是古代的外国人。这些外国人会不会用火,是吃新鲜肉还是吃腐肉,跟我们的民族自豪感没有任何关系。
    现代北京人的祖先来自于东非。这个在前面大迁徙的一节已经介绍过了。是这些人的后代,而不是那些猿人的后代,混上了北京户口,住上了一万多一平米的房子,享受上了奥运会带来的地铁票价优待。
    不过为了公平起见,我也得补充一点:这个说法目前还有争议。许多中国古人类学家不承认“北京人灭绝说”。他们坚持,北京人生存了下来,而且把他们的血脉传承给了我们。但是,这并非当下的主流看法。事实究竟如何,恐怕还得取决与基因科学和考古学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基因科学,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它的未来实在不可限量。《堂吉诃德》里,桑丘 潘沙的老婆听说桑丘做了海岛总督,高兴地写信鼓励自己的总督老公说:“谁相信一个羊倌会做海岛总督呢?…….我希望自己活下去还要见的多,只到你做了包税员或者收税员才罢手!”我对基因科学的期许就象潘沙夫人对桑丘的一样热切,直到它取得马列政治经济学那样伟大的成就才肯罢手。
    北京人消失了,但他们毕竟和尼安德特人不同,他们不是被从非洲出来的新人类灭绝的。他们在大约20万年前就已经消失在我们视野之中。也许20万年前他们彻底灭绝,也许他们留下了不为我们所知的后裔,而那些后裔也终究被新人类所取代。
    千年田,八百主。房山郊区又被一批新人类占据。他们被称为山顶洞人。山顶洞人已经是典型的智人。他们生活在大约2万5千年前。如果大迁徙的说法正确,他们就应该是非洲新人类的的后裔。他们是夏娃的真正子孙。山顶洞人确凿无疑地可以狩猎大型动物,可以捕鱼,他们有比尼安德特人更先进的石器,他们可以用骨针缝制衣物。他们交谈,讲故事,传闲话。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做诗,如果做出来,估计也多半是梨花体。但他们确实开始举行丧礼和简单的仪式,也就是说,他们和克洛马努人一样,开始沉思死亡。这不就是日后壮丽宗教的起源么?
    他们和我们,已经没有多少本质上的不同。如果北京猿人有机会看见他们的器具,会对他们的高科技赞羡不已,而对他们智商之高,谈吐之流利,更会觉得匪夷所思。
    《旧约》里上帝曾向亚伯拉罕许愿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么?你的后裔便要如此。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
    这个许诺更象是许给那个在非洲卑微困苦谋生的女人的。
    在山顶洞人的时代,她的子孙已经遍布旧大陆。山顶洞人在这块大陆的东端。克洛马努人在大陆的西端。在他们之间,分布着他们的同类。为了不白白增加读者记忆的负担,我就不在列举那些群体的名称,他们都是同一棵大树抽出的枝芽。
    他们都是夏娃的子孙。日后他们的后裔更将遍布地土,如同恒河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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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群众对这个不感冒啊。我自己觉得这些东西比我以前写的五石散啊士族啊有意思多了,但好像大家不这么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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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觉得比出轨王朝有意思。出轨王朝是个应景的东西,这个才是我感兴趣的题目。
    不过开端都是些化石石器,没有办法啊。等写到希腊罗马史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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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石器时代
    我们追述了人类的起源,追述了在生存斗争中的那些失败者和胜利者。如今,我要停下来数说一下他们的成就和困境。
    如果我是一个古人类学专家,在这里,我马上会贴出一大堆石器图片。然后仔细说明这些石器的细微差别。
    听这些专家的意思呢,好像几百万年就进步在这些石器上了。其实当然不是那么回事。专家除了骨头以外,最欢喜谈的就是石器,还给他们命名了各种希奇古怪的名字,什么阿席林式石核杯样臼,什么莫斯特期尖刺钻孔器。
    当然,对于那些古人类来说,石器很重要,但也没有重要到这些专家说的那种程度。要是依着他们说,好像整个古人类全就活到这些石头上了。
    专家这么说,实在是因为:这些石器留下来了。大家可以想像一下,要是一夜之间我们被核武器全部消灭掉了,书籍唱片显微镜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只有一大堆A片由于平时被某个少年藏得比较严实,从而意外躲过灾难,那数万年后,新的考古学家也会反复强调这些A片的重要性,甚至还可能将21世纪命名为“武腾兰后进式时期”呢。
    当然,我也承认,石器比A片重要,虽然我不指望那些青春期少年也同意我的看法。石器对于北京猿人或者尼安德特人来说,都是他们非常重要工具,甚至很可能是最重要的工具。石器代表了他们的科技程度。
    这么来说,人类在这几百万年的科技进步,实在是相当缓慢。
    南方古猿并没有留下什么像样的石器,他们可能用过卵形石器。这种石器有没有被加工过,跟普通的鹅卵石有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这都很有疑问。对于南方古猿,我们不能要求太高。他们能修理个小木棍什么的,专家们已经要一惊一乍地说:人类开始制造工具了!露西一辈子也没用真正的石器。朝动物扔石头,我想露西大约是会的,但要去制造一个石斧,这是露西万万没有想过的,就象一只土拨鼠捻着胡须,心满意足,从没想到要去制造拖拉机一样。
    但露西的后代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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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人(大家还记得吧,就是在进化链上紧挨着南方古猿的那个)开始制造石器,实现了技术上零的突破。目前发现的最早时期是在大约250万年前。这个了不起的石器是一个薄石片,应该是从一个大石头上慢慢敲下来的。记住这个伟大的石片吧,人类史上最漫长的时期由它来开端。
    “能人”这个词本来是个拉丁语,意思是“手巧的人”。当然,他们比不上泥人张。但跟露西比起来,他们的手简直灵巧得不像话。
    他们作为世界上最早的石工,打造出了一些简单的石器。考古学家对这些石器欣喜若狂,但是任何一个家庭妇女都会对它们嗤之以鼻。它们既粗糙又简单,但还是很能派上一些用场,比如,能人可以用它们从骨头上刮肉,或者切碎一些植物。但差不多也就仅此而已。我们很难说这些粗劣的石头对能人有什么更大的用处。用它们来打猎,似乎还是不可想像的。
    但是到了直立人时代(其中包括我们的北京猿人,还有留下两颗门牙的元谋居民),情况就大大地不同了。他们制造了更讲究、更大的石器。比如石斧。
    说到石斧,大家也别马上联想到程咬金用的宣化板斧。直立人的石斧远没有那么体面,而不过是一块笨笨的、但是有些锋利棱角的石头。但是,跟露西手里的宝货相比,这已经相当于高科技的拖拉机了。它能派上很大用场。各种各样的石头器具装点着直立人的家庭,帮助他们割肉、砍砸物体,甚至可以帮助他们彼此杀戮。北京猿人,很遗憾,他们吃人。吃人的时候,这些石器可帮了他们不少忙。
    这些石器对直立人已经是相当重要了。北京猿人招待客人的时候,很可能会骄傲地展示他的各种石头器件,就象现代北京人会骄傲地展示他的红木家具和等离子大彩电一样。
    但是这些东西并不是直立人最重要的技术进步。真正伟大的进步,是他们掌握了火的奥秘。目前来看,最早使用火的,是北京猿人。虽然有专家表示反对,指出没有过硬证据证明北京人会用火。但是,无论如何,很多直立人懂得用火。
    更重要的也许不是石器的改良,也不是火的使用,而是他们合作方式的改进。
    直立人能够协调合作,狩猎大动物。这是一个很伟大的成就。大家可以想一想,一群羊要是忽然联合起来,展开包围圈,嘴里喊着号子,使用棍棒石头,围捕一只张皇失措的野牛,那该是多么壮观的事情。
    什么时候羊能这么干,那它们的历史将就此彻底改观。那么很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样会统治地球,撰写史册,宣布:“敢犯强羊者,虽远必诛!”
    羊依旧愚昧地吃草,没有起来猎杀老虎。但是直立人做到了。这比任何石器的改进都更重要,也更伟大。
    石斧(阿席林文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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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立人大约消失在20万年前。
    从人类打造第一个石片开始,两百多万年过去了。如果让我来数算这两百万年人类的主要成就(撇开生理构造的进化不谈),我会列出这三项:石器的改进,狩猎大型野兽和火。
    这个成就似乎不是很丰富。但是我们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这些成就则几乎伟大得不可思议。羊几百万年前在吃草。几百万年后它们多半还会在默默吃草。再给它们一千万年,它们也未必会掌握火的奥秘,掌握狩猎的本领,领略工具的威力。
    直立人被智人取代后,人类进步的步伐开始加速。
    尼安德特人是早期智人,他们只是为这次石器时代技术飞跃的暖场人员。等到晚期智人在几万年前登场后,技术开始突飞猛进。
    石器开始头一次能勉强称得上“精美”二字,虽然比起IKEA里卖的工具还颇有不如,但已经相当细致了。这些晚期智人制造出了专门用与雕刻的雕刀。他们制造了锋利如剃刀一样的石片。他们制造了针。他们制造了有尖头的投矛。
    终于有一天,他们制造了弓和箭。
    他们接过了智力人和早期智人的成就,并将之发扬光大。
    他们四处狩猎。猛犸和欧洲古牛倒毙在他们的标枪和弓箭之下。
    他们缝制衣物。他们制作了厚实的兽皮服装,穿着他们走过茫茫冰原。
    他们发明了艺术。他们在洞穴里画下了最古老的彩色图画。
    他们思考死亡。他们埋葬死者,为他哀悼,并用珍贵的器物来陪伴那些死者。
    这些伟大的狩猎-采集者,是在一个严酷的环境里取得了这些卓越成就的。
    地球有过长达亿年计的温暖时期,那个时候的气温远比现代为高。但在250万年前(还记得么,前面说过,人类的石器时代正好肇始于250万年前),地球开始进入了冰河时代。冰河时代里,地球气温变化非常剧烈,温暖的时候,气温大大超过今天的温度。寒冷的时候,欧亚大陆的北部则会被冰原吞噬。
    七万五千年前,最近的一次大冰期开始了。专家们称之为武木冰河期。武木冰期结束于1.2万年前。但在着段时期里,地球的气候也有过剧烈的变化。
    在热带地区,湿润期和大干旱交替到来。
    在克罗马努人统治欧洲的时候,在山顶洞人盘踞北京的时候,撒哈拉还是人间乐土,朝气蓬勃,湖泊成群,植物茂盛。但从2万年前开始,撒哈拉逐渐干旱。这种变动,就象是大地的一次深呼吸。这种深呼吸吸纳和喷涌出的不仅是风和雨,也有如潮的人流。它对旧石器时代的人类,一定会有深远的影响,但我们无法还原这种影响。这种气候环境的剧烈变动,是否推动了旧石器时代的终结?正如同大冰河时期的开始,是否推动了旧石器时代的开始?对此,我们还没有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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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欧亚大陆的深处,冰雪肆虐。2万年前,厚厚的冰原覆盖了整个加拿大,覆盖了整个北欧。水被冻结了。意大利和西西里直接连通。白令海峡消失了。苏门答腊、爪洼和亚洲大陆连为一体。
    长毛猛犸游在中亚游荡。驯鹿在德国和波兰奔跑。
    然后,冰川消融。一年又一年,冰原越来越小,洪水泛滥越来越频繁。
    那些智人对这种温度升高的变化,必定是懵然无知的。气候和环境的变化是用百年千年,而不是用他们短促的二三十年寿命来计算的。他们只是一代又一代追逐猎物,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向北挺进。
    在追逐猎物的时候,他们穿越了白领海峡,冲进了美洲。但结局并没有两样。他们惯常狩猎的猛犸越来越少,终于消失了。驯鹿群也减少了。欧洲古牛灭绝了。重量以吨计的乳齿象灭绝了。这些狩猎者习惯采集的耐寒植物也日渐稀少。
    但这些智人没有灭绝。人类需要做的,不是灭绝,而是改变。
    在他们身后的南方。大地挣扎着从冰河时代里走了出来。欧亚大陆一片青葱。小型动物布满原野。野生的麦子茁壮成长。
    驯化动物和植物的革命即将到来。
    一万年前,无数大型动物在欧亚大陆,在北美大陆彻底灭绝。狩猎者的伟大时代和冰河时期一起宣告终结。和他们一起宣告终结的,是漫长的旧石器时代。史前史上这样记载:旧石器时期开始于二百五十万年前,终结于一万年前。
    更伟大的一个时代来临了,那就是新石器时代。
    跟旧时期时代相比,新石器时代显得短促无比,只有短短的几千年。事实上,新石器时代的全部历史,不过是人类在经过漫长的努力后,向文明的最后冲刺。
    旧石器时代更多的是人类的进化史。当它终结之日,地球上的人类从生物学角度来说,已经和我们毫无二致。此后,则进入了文化和技术剧烈发展的年代。 
    让我们就此告别生物学吧。因为,真正的历史开始了。
    猛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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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一下我的理解:
    1,14.3万年的推算,是依赖于一个假设或者说前提,每一代线粒体的DNA都会发生某些碱基对的变异,而每一代变异的碱基对数量是大致固定的(打个比方说,有的女儿6个碱基对,有的是8个,但是对长期统计结果,这个数量平均是7个。而这个均值是稳定的)。所以,比较大家身上线粒体的差异,可以推算出(当然算法比较复杂了)大家基因分叉的时间。
    2。大家的基因都往上推,推到最近的一个根,就是夏娃。夏娃的目前当然是更深的根。打个比方,有10个兄弟,他们之所以是兄弟,是因为他们有同一个父亲。当然他们也有同一个爷爷,同一个曾祖等等。
    3,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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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同志,坏消息是文明史还没法马上开始。下面是新石器时代,要讲述农业革命和新石器时代的一些进展。再下一章才是两河文明和埃及文明。
    楼上的楼上的同志,我对古人也好,今人也好,确实缺少足够敬意,而且即便对我保有敬意的人,也不妨碍我去品头论足,因为在我看来世界来就有很多滑稽的地方。这些滑稽的地方,既出诸鄙俗的人,也出诸可敬的人。好在我还有足够的自嘲精神,没有象李敖那样跳到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才肯发言。
    行文如此,如果看了倒胃口,请移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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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下一部分新石器时代由我来写。两河文明则由赖飞陀来写。
    端得是法相庄严,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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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我是周星痴 回复日期:2007-11-1 20:40:21  
    我说,似乎“直立人”和“智人”是两个不同的“人种”吧。直立人和智人并不是时间先后的关系,而是两种人种的问题。换言之,不是说一个智人穿越到古代就可以直接和直立人交配的。
    实际上,我听说,尼安德特人是直立人,而现代人是智人来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流说法不是这样的。
    尼安德特人肯定是智人,不过是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克罗马努人)是两个人种。不过按照现行分类,都属于智人。
    北京人则属于比较早的直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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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冲向文明
    序言
    我们小时候都学过社会发展史,那本教科书里面充斥了数量惊人的胡说八道。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西方资本主义世界是何等腐朽,似乎所有人都在吸毒、斗狗和卖淫,少有的一些诚实的人也都在经济危机中失业挨饿,下岗回家。我真奇怪这些西方人怎么居然没有都饿死,还能在电影院抱着爆米花袋子看电影。关于原始社会,那些教科书里也充斥了谎言。它描述的原始社会是一个幸福的大家庭,除了没有电冰箱和青霉素,似乎每一点都让人心满意足。平等、淳朴、善良、和平,还尊重女性。
    对这种描述,卢梭一定会非常满意。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幻想有一个庞大的、遍布朝野的阴谋集团在疯狂地迫害他。卢梭吃饱了没事的时候,就细心地为这个惊天阴谋添加各种细节。
    除了这个优雅的嗜好以外,他最心爱的事情就是歌颂“高尚的野蛮人”,痛诉科学和文化的腐化人心。根据卢梭的说法,这些“野蛮人”在吃饱了以后,对世界充满善意,远不象恶毒的现代人。他们对死亡毫不恐惧,因而没有被宗教迷信所控制。他们不读书不看报,不为超女快男投票,自由豪迈,完全没有被现代文明所毒害。
    但不管是社会发展史,还是卢梭,他们灌输给我们的完全都是谎言。
    那些生活在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的人类,他们确实做过一些非常伟大的事情。他们开创了文明。
    在历史上,从没有过这样伟大的事情。那些野蛮人对人类的贡献,只有公元1800年左右的英国人能差堪比拟。前者创造了文明时代,后者则创造了工业时代。
    但是在另一面,这些野蛮人的生活跟《社会发展史》的说法并不一样,跟卢梭的说法更是不沾边。首先,这些人很难总吃上饱饭。而在他们吃饱了以后,也和现代人一样有各种邪恶的冲动,各种疯狂的迷思。
    而且他们毫不自由。
    卢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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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一 耶利哥
    大约在公元前1400年的时候,一大群衣衫褴褛,容颜憔悴的犹太流浪者越过了约旦河。他们是一个完整的部落,人数庞大。
    他们从埃及出走,在亚洲的荒野里游荡了许多年。他们的首领告诉他们,他们的上帝耶和华已经把约旦河右岸那肥沃的迦南土地赐给了他们。
    迦南上城池林立,田野上布满牛羊和禾谷。在这些饥饿的犹太人来看,那是流着奶与蜜之地。唯一阻挡他们吸吮奶与蜜的障碍,就是住在乐土上的迦南人。
    那些迦南人都要死。  
    犹太人要做的,只是度过约旦河,摧毁那些城市,杀戮那些人民,夺取那片土地。
    这是他们的上帝所赐福的伟大使命。
    犹太人渡过约旦河后碰到的第一个城市就是耶利哥。
    按照《旧约》的说法,犹太人包围了耶利哥之后,他们没有攻城。每一天,犹太人所有军队都绕着耶利哥城巡游七圈。犹太人的至高圣物约柜陈列在巡游的队伍后面,七个祭司走在约柜前面,每人手中拿着一个号角。
    书中没有提到耶利哥人的反应,似乎他们是一片沉寂,恐惧地望着城下那浩浩荡荡的野蛮人。
    这样过了六天。  
    到了第七天的黎明,犹太人同样环绕城市走了七圈。然后,祭司们忽然吃起了号角。号角声响彻队伍。犹太人随后爆发出了响亮的欢呼。欢呼的声浪冲向耶利哥。
    耶利哥的城墙骤然崩塌。
    耶利哥裸露在狂暴的敌人面前,一无遮挡。死亡象海一样把它淹没。
    犹太人的部队冲进耶利哥,按照耶和华的意旨,将城市里所有的男人、女人、孩子、老人,全部杀死,连耶利哥人养的牛养也全部屠戮。整个城市在一个早上的时间里变成死城。
    唯一幸免的是一个妓女的全家。她叫喇合,曾背叛了自己的城市,保护过犹太人的密探。
    随后,犹太人焚烧了耶利哥。
    耶利哥的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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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一句:关于犹太人西进的年代,有不同的说法。还有一种说法是在公元前1250年之后)
    这是神迹,是一次残暴的神迹。历史学家当然不会轻信这样的传奇。但是在最近的考古挖掘中,耶利哥吐露了一些古老的秘密。
    它的城墙确实崩塌过,它的废墟上也确实有被火焚烧过的痕迹。不过这次崩塌是否就是犹太人碰到的那次呢?专家鉴定出了不同的结果,有的学者都凑趣地发现崩塌日期是公元前1400年左右,和犹太人入侵大致吻合。但是后来有些学者认为不是这样,崩塌要比这个时间早一百多年。犹太人到来的时候,耶利哥很可能已经是个废墟。
    那么犹太人扛着圣物吹着号角要攻打的不过是一个废墟?而废墟里居然还有妓女?她怎么维持生意?这也是很奇怪的事情。(注一)
    不过更奇怪的是耶利哥城墙倒塌的方式。它有两层墙:内墙和外墙。考古学家发现它的内墙朝内倒塌,外墙朝外倒塌。按照一般专家的说法,如果碰上地震,城墙应该向外倒,如果碰上攻城,城墙则应该向内倒。那么耶利哥城墙为什么朝两边倒呢?专家们陷入了沉思。其实,我的解释很简单:敌人和地震一起攻打耶利哥,各自弄倒一个城墙。不知道专家们接受不接受这种简单明了合情合理的解释。
    如果在公元前1400年的时候,耶利哥城当时并不是被一个妓女孤零零盘踞的废墟,那么它确实是毁在犹太人之手。但这并不是它第一次被毁弃,也不是最后一次。
    它太古老了,承载了太多的荣辱兴衰。
    耶利哥城在被犹太人焚烧之前,至少已经存在了六千多年,而距离今天的我们,则有将近一万年。
    耶利哥城是新石器时代产生出的璀璨珍宝。它兴盛又衰落,消亡又复兴,起起落落的历史见证了人类迈向文明的步伐。但它引起我们的兴趣,主要是因为它的古老。它一度被称为“世上最早的城市”。
    耶利哥位于耶路撒冷的正东方,靠近约旦河。公元前九千年左右,就已经有人在此定居。而在公元前8000年到7000年之间,它拥有了一座石墙,全长大约六百多米,高大约四米。石墙后面还有漂亮的三层楼高的塔楼,石墙前则是一个宽约九米的护城河。石墙里面有房屋,蓄水池,甚至还有神庙。
    此时,城内的人口至少有两千人(注二)。
    就那个时代而言,这个建筑实在庄严气派,美不胜收。而城内的人口更是多得匪夷所思。要知道,在2000名耶利哥人凑在一起,躲在护城河后面睡觉的时候,冰河时代刚刚结束,而犹太人还需要再熬上6000年,才能鬼头鬼脑地翻过约旦河,吹响他们的号角。
    事实上,耶利哥城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同期,中东,出现了许多早期的城镇。其中最出名的,一个是土耳其的萨塔拉 霍于克,一座就是耶利哥。前者比耶利哥更大,占地近200亩,但没有城墙。不知道是不是跟没有城墙,坏了风水有关,霍于克远没有耶利哥走运,它在公元前5000年就彻底消亡。
    此外,还有许多小型的定居点分布在中东。如果观察地图的话,可以发现它们主要分布在三个地区,一个陶鲁斯山谷,一个在扎格罗斯山谷,一个在西面的巴勒斯坦。这三个地区从北、东、西三个方面包围着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包围着未来的文明之源。
    这种地理布局意义非常重大。
    这些定居点大多位于高地山谷,低处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当时沼泽遍布,而且更要命的是,那里降雨量不够。最早的农民是靠雨水来浇灌土地的,美索不达米亚的土地虽然异常肥沃,但靠雨水是种不了什么庄稼的,只能靠灌溉。这样一来,在耶利哥繁盛年代,城内的居民一定把西部的平原看成是荒蛮之地。蚊虫滋生,沼泽密布。当然啦,那里有两条很大的河。但是那些河除了瞎泛滥,养蚊子之外,唯一的贡献就是横在那儿,不让人好好走路。哪个正经人会到那里去呢?
    但是几千年之后,这些农民终究会走下山谷,从三个方向汇聚在大平原上,开创人类的文明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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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那是以后的事了。在当下,这2000多个耶利哥人,看着美索不达米亚平原那个愚昧落后的样子,一定会庆幸自己生活在高尚社区。
    他们的房子在我看来,一点都不舒适。房子密密麻麻地挤靠在一起,丝毫没考虑房间距,活象是一个黑心开发商的作品。而且,最要命的是采光差得不可思议,房子只在很高的位置上开一个小窗口,整个屋子即便是白天肯定也是昏暗阴沉。
    但是和旧石器时代的住所相比,这种房子简直是为顶级成功人士准备的豪宅,只有那种为社会做了巨大贡献或者做了巨大破坏的人,才有资格享受。
    我们可以做个对比。我们在前面提到过尼安德特人的蹲所,那种肮脏潮湿的洞穴完全不适合石器时代的获胜者享用。当然,除了蹲所,那个时候还有别的一些住所。比如猛犸骨屋。
    下面这个图是一个猛犸骨屋。它非常壮观,因为它是由385块猛犸骨头构成的!两根猛犸的象牙交叉在一起,搭成了一个拱门。这是2万年前伟大的猎人给自己修的房子。这个屋子外面覆盖着一层毛皮,猛一看很象个蒙古包。但是很遗憾,它有23吨之重。所以,我不相信这是类似蒙古包似的活动房屋。你如果坚持认为这是个蒙古包,你可以鼓励你全家和你一起拖一个23吨的石头试试。
    这样的骨屋只能属于那个粗糙雄壮的冰河时代。
    我们完全可以想像当时的场景:冰河时期的狩猎者四处猎杀猛犸,用标枪、弓箭和石器围猎这些巨大的生灵。猛犸虽然看上去象泰坦一样可怕,但它们完全无力对付凶狠的猎手。它们在苔原冰雪间狂野地奔跑,最终轰然倒下,鲜血濡染寒冷的大地,而它们的骨头则化成这样沉重的骨屋。
    不过还是忘掉这些抒情文字吧!骨屋当然很壮观,搁到现在也很贵重。但是它完全不能和耶利哥人的房子相比,他们有地窖么?他们有神庙么?他们有蓄水池么?他们能凑齐两千个邻居,好有地方串门么?他们有窥探别人隐私的乐趣么?他们都没有。
    而耶利哥人都有。
    洞穴、骨屋都渐渐消失了。棚屋、湖上木屋、泥土做的房屋开始遍布大陆。有些房屋还被划成了许多功能区,粮仓、猪圈、卧室、厨房、茅坑有的时候完全混在一起,有的时候则彼此隔开。但即便那些功能区混在一起的房子,也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他们住在卧室兼茅房兼厨房兼粮仓和会客厅的屋子里,称心如意。他们可能早已淡忘了住洞穴的老祖先。即便他们想起来,估计也是充满同情。我们不难想像那些新石器时代的老头,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在旧社会,人们只能住在地洞里,或者住在一些骨头房子里,幸亏赶上了部落的富民政策,你们才能住上这样宽敞明亮的房子,里头还有猪圈和茅坑。这搁到旧社会,可是群众想都不敢想的生活啊。”
    不过我要补充一点,功能区是不是在空间上有所划分,也有个人口味的关系,跟技术有时候反不甚密切。比如,近代的爱尔兰人,他们很喜欢把猪放到床地下睡觉。这样一家老小和猪儿分头在上下铺,各得其所地睡在一起。这有什么不好么?猪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不谈猪了,还是谈谈耶利哥人吧。耶利哥的2000住户,不仅可以在房屋里舒舒服服睡觉,还可以享用各种好东西。比如小麦和大麦,比如牲口。他们甚至还可以佩带玛瑙和绿松石,在那里招摇过市呢。当然了,还没有玻璃镜子。但是物质追求哪有个头?比比克罗马努人,这样也就很不错了。
    这些好东西可不是一夜之间出现的。它们都是社会革命的后果。
    猛犸时代一去不返。农业时代已经来临。
    猛犸骨屋(发现于乌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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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ZK101A7 回复日期:2007-11-4 23:25:07  
    我以前看的一本书上曰“世上最早的城市”也许大概好象似乎可能是叫“杰利科”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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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利科即耶利哥(Jericho)。 耶利哥是中文圣经采用的音译.
    另,多谢楼上诸位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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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第二节 大革命
    新石器时代这个词,让大家一下子联想到的还是石头,而且是新石头。所谓新石器,主要是新在一点:人们开始打磨石器,让这些石器变得锐利。某个原始人蹲下来,磨一磨石头,等他站起来的时候,世界就变了。好像这就是专家的意思。
    其他的变化当然也有,比如石器变得更加小巧精美,但是专家认为:这跟磨石头的伟大发现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看看你家里的磨刀石吧。这个能磨剪子戗菜刀的夯货居然是一个伟大的技术成就。所有的史前史专家都在赞美它,说从它粗糙的石头面上,磨出了一个时代。
    但是究其实际,新时代并不是由磨刀石带来的。比磨刀石更伟大的发明还多着呐。
    比如陶器。
    陶器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它的最伟大之处在于它引起了一个连锁反应,把人类一直推进到轮子时代。
    陶器这个东西,说简单挺简单,主要原理就是把泥土放到火上烧烤。说复杂也怪复杂的,似乎不是特别自然的一个产物。现代人一直在低估原始人的智力,他们似乎很难相信,原始人有能力自觉地发明出这个东西来。
    有些人甚至绘声绘色地描写过一场古代的火灾。他们认为,一万多年以前,有个原始人刚在柳条筐上抹上点泥巴,悲惨的火灾忽然就发生了,大火“无情地吞噬了家杂用具”。那个两手泥巴的原始人只有仓皇逃跑。没有119的支持,还能指望有啥好结果?一切都烧光了。除了泥巴。
    当这个“沮丧的”原始人回到棚屋里检查他那些破烂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人类史上的第一个陶器。柳条被烧光了,可是,泥巴变成了陶器,璀璨晶莹,不可方物。
    原始人激动地大喊了一声:“啊!我发现了!”历史登时被这声叫喊推向了陶器时代。柳条筐时代“轰然倒塌”。
    然而这根本是瞎猜。这个原始阿基米德也许根本不存在。人类很可能逐渐的、一点点地掌握了制作陶器的手段。喊哪一嗓子有什么必要呢?把泥巴往火上烧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事实上,陶器很可能是并不是被某一批人发明出来,然后传播世界的。它们多半是在世界各地被独立创造出来的。
    陶器是很有用的,比如可以用来煮汤。但是煮汤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得到是陶器带动了连锁发明:陶器——陶轮——轮子——车辆。
    最早的陶器完全是人用手捏的,形状当然不能保证很规则,而且确实很吃力。不信的话你找块胶泥,捏一个茶壶试试。早期的陶器有的相当漂亮,但是制作它们肯定非常吃力。用了几千年的摸索,人类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美索不达米亚人发明了陶轮。看过电影《人鬼情未了》的观众应该对陶轮有深刻的印象。事实上,陶轮不光是可以用来调情,让男女演员坐在前面互相抚摸。陶轮还可以加工匀称规则的陶器。这才是它主要的用途。
    有了陶轮以后,人类开始大量加工简单实用的陶器,外形雷同,品位单调,而且大多是单色。跟一个一个用手捏出来的、五颜六色的陶器相比,似乎缺乏生气,但它的意义是重大的。可以这么说,这些简单粗丑的东西是人类第一批模式化生产的工业品。
    接着,陶轮又导致了一个更伟大的发明:轮子。现在专家对这个观点倒是基本一致:轮子的创意来源于陶轮。
    罗尔斯已经说过,开天辟地以来,人类最伟大的三个发明是:火,轮子和中央银行。到了新石器结束的时候,人类已经凑齐了两个。剩下的一个中央银行嘛,自然是指日可待。
    轮子则又直接导致了车辆的发明……..最终的结果是我们钻进了公共汽车,胸脯贴着脊梁的挤在一起,咣当咣当地去上班…….猛一看好像不是特别值得羡慕。但是如果你每天早上都小跑六个小时,从北京南三环到北五环上班,你就会知道能钻进公交车,是多么走运的事情。而你之所以能这么走运,追根溯源的话,要感谢最早在火上烤泥巴的原始人。
    轮子的技术传遍了旧大陆。亚非欧三个大洲很块就到处都是车辆。但是在美洲大陆,印第安人一直不懂得使用轮子。肯定有些印第安人是知道轮子的,因为我们发现过他们有带轮子的小玩具。但他们从没有想过在轮子上架个筐,然后拖着走。这点小小疏忽使他们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他们建造了宏伟的城市,训练了庞大的军队,但却连个架子车都没混上,不得不用人和兽的脊梁背负所有的物品。
    人的心思真是怪异。在某些方面的睿智机敏,但在另一些领域,却可能幼稚得象个儿童…….人们都用心去想,都用眼去看,但他们关注的方向并不一致。很多盲区就这么出现…….
    新石器时代的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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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身黑心白 回复日期:2007-11-7 8:51:05  
    磨制石器使原始人能大量制造石箭簇,比以前的兽齿箭头方便经济多了,从而使狩猎更加有效率(舍得多放箭了嘛),部落之间的上规模的战争也成为可能。
    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个我倒没仔细想过,受教。

    作者:吴硕 回复日期:2007-11-7 9:14:01  
    蒸汽机还是纯粹技术上的发明
    中央银行是人类组织形式上的一次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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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说法是罗尔斯开的玩笑,被萨缪尔森引用到他的 《经济学》里去了。我是在那本书里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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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洛阳雨霁 回复日期:2007-11-7 13:02:02  
    顶上去。
    写得比《世界史纲》有趣得多,期待后续。
    _________
    这个话可不敢当。wells的世界史纲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世界史之一,也是让我写这个帖子的最初动力。一本伟大的书,可惜进来的版本删除了很多,比如对穆罕默德的评价。。。。
    至于更新慢,那也没有办法,我只能用业余时间来写,只能保证每周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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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东西我和赖飞陀在分头写。周末我会更新农业革命,争取更新远古战争。赖飞陀同志也在积极码字中(两河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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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革命
    从什么时候起,人类算是进入新石器时代呢?按专家的意思,是要看他们是否掌握了三项技术:磨制石器、陶器和农业。
    这三项里面,最重要的当然是农业。它比轮子都重要。这个道理很简单,你小跑六个小时上班,虽然不方便,但毕竟也可以锻炼身体。而农业忽然消失了,现代人恐怕要饿死十分之七八。连那个痛斥现代文明的卢梭,也很难安心写他的《忏悔录》,而会在巴黎街头处转悠找点白菜莴苣什么的。
    好饭不怕晚,我特意把农业留到最后来讲。
    大约在公元前8000年左右,农业文化已经确立。(注:见布罗代尔《地中海考古》。但是也有说法是大约公元前7000年起,农业才开始真正定型。这种差异是正常的,因为从植物采集到植物驯化,是个连续的渐变过程。不同的学者对“真正”农业的定义不同,年代判定也就不同。这种差异给他们提供了吵嘴的乐趣。)耶利哥人尽情享用的麦子,就是受惠于此。
    从狩猎-采集过渡到农业,是一个很漫长也很复杂的过程。专家们对此聚讼不休。他们每隔一阵时间,就要抛出一个理论,出几本书,然后在各种学术会议上吵闹一番。前前后后他们积攒了十几个理论。这些理论凑在一起,蔚为大观,提一提都显得特学人。专家们一张嘴就是:“根据海登的宴享理论,情况是这个样子的…..嗯,可是,最佳觅食理论又那样那样说了……”,听着都是享受。但其实有那么多理论,正说明这些理论不那么顶事,真管用的一个就够了。就象你得了病,医生告诉你针对贵恙,,医学界目前有38种针锋相对的治疗理论,可供你任意挑选享用,你可不用瞎高兴。这绝对不是好消息。因为真要有管用的办法,那剩下37种理论都犯不着存在。
    这些理论的细节我就不打算讨论了。可以确定的是:农业革命带来的并不一定都是好处。
    我们曾经被灌输过一种想法:农业对原始人是个极大的福音,带给他们说不尽的好处。原始人也许会拗于成见,故步自封,排斥农业,就象小孩子不肯吃菠菜一样,但那终究是很愚蠢的行为。我们自作聪明地以为:原始人嘛,他们就象傻瓜一样,不知道啥东西对自己好。时代会逼着他作出正确选择,就象我们的领导擅长逼农民致富一样。
    但这完全是胡说八道(我不是说我们的领导)。新的考古证据已经推翻了这个说法。
    狩猎-采集者很早就懂得了农业的原理。但他们用了上千年的时间,才慢慢地接受了农业,变成了农民。其实他们这种排斥,并不奇怪。怪的倒是他们为什么没有排斥到底。
    他们的排斥,是有充分理由的。原始人从农业中得到的不仅仅是跟多的食物和更大的安全,也有更多的痛苦。
    考古学家四处挖掘的结果,证明了一件事:原始人开始从狩猎-采集者转变为农夫后,他们的个头变矮了,体质变坏了,吃的东西质量变差了,过劳死的增加了。一句话,他们生活质量严重下滑!(具体证据可见贾里德#8226;戴蒙德和M.Cohen的著作)
    这个结论跟我们原来的猜想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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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人变成农民,就象是操作系统从XP升级成了VISTA,是一个充满痛苦的经历。死机、崩溃、各种不兼容问题纷至沓来。原始人一旦挺了过来,房屋、谷仓、蓄水池,乃至巨大的城市,庄严的神庙都会归他们享用。但是,原始人并没有一个比尔 盖茨那样的人物,戴着眼镜,用一些谁也听不懂的黑话对他们许诺系统升级的种种好处。他们的系统升级很可能是不自觉的。那么他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呢?
    转变的过程是复杂的。但转变的推动力也许是简单的。
    农业给原始人带了更单调的伙食,更繁重的劳动,更枯燥的生活,但它也带来了另一样东西:更多的收获。原始人可以用这些收获供养更多的人口。
    跟大家原来猜想的不一样,原始的狩猎-采集者平时的生活相当悠闲,工作强度很可能远没有农民大。但是这个小天堂里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出产不多,养活不了多少人。有人估算,对于原始狩猎-采集经济而言,一平方公里的土地大约只能养活0.4个人(见《远古以来的人类生命线》。但是这个数据颇有争议。比如《人类文明史图鉴》卷一做了更悲观的估计。)
    大家想想,这意味着什么?这相当于你一个人就得2.5平方公里的土地,蒙古王爷都没你圈占得痛快。这相当于三个半故宫的面积(北京故宫的面积为0.72平方公里),比方说你们家要是有五口人,就得霸十八个故宫的面积。搁到现在,这得多大势力?
    这确实很不经济。
    据估计,公元前100万年前,世界总人口也撑死了也就一万多人,而到了公元前8000年左右的时候,人口已经有了600万左右(《全球通史》里则有整有零的说是532万,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按照花名册给他们点过数)。我们可以确知地是:旧石器时代晚期有过一次巨大的人口增长。
    而就在此时,农业革命终于开始了它艰苦的发轫。那是一段扑朔迷离的历史,充满了谜团和困惑。农业和狩猎-采集经济有过此消彼长的复杂过程,而有的时候,农业甚至会被完全放弃,原始人群体重新回到狩猎-采集的光辉道路上。
    我们避开那团迷雾,来看一下我们能确知的清晰事实。
    农业革命大致有三个独立中心:中东、中美洲和中国。有些专家还提出了东南亚和西非等地方,但是能被公认的农业革命策源地,就是这三个地方。举起大端,中东贡献出了小麦和大麦,中美洲贡献出了玉米,而中国则贡献出了小米和大米。
    而起步最早的是中东。
    公元前8000年,农业革命开始启动。
    公元前6000年,城镇已经四处涌现。
    公元前4000年,文明开始萌动。
    公元前2000年,真正的帝国在中东崛起。
    公元元年,是罗马和汉的世界,佛教已经流布四方,而耶稣也即将开始他的伟大布道。
    而我们,则站在公元2000年的世界,回顾这宏大的历史戏剧。
    农业革命是这一切的开端。
    农业起源的三个中心和它们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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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最初的农业何其粗陋!不但没有地膜和大篷菜,没有拖拉机,而且连像样的耕作方法都没有。原始人的农业被诗意地命名为“刀耕火种”农业。翻译过来大致是这样的:他们通常先放把火,把树林荆棘烧掉,灰烬就当成肥料。然后这些农民低级点的拿个小掘棍,高级点的拿个小锄头,弄松土地,把种子丢进去。播种几季之后,这块地就会变得贫瘠。他们会放弃这块耕地,寻找新的土地。过了十来年后,他们会返回到这个地方。而此时这块地的地力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供他们再折腾几季。
    这种农业需要大量的休耕地。每一块土地被耕作,就有数倍于此的土地荒在那里。
    但是这依旧划算!
    原始农业每平方公里可以供养5-10人,和狩猎-采集比起来,等于地球扩大了至少10倍!原来,你们全家得圈占18个故宫,而搁到现在,一两个故宫就能养活你们一家了。
    除了农业革命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新技能也凑趣的出现了。其中最突出的是畜牧业的出现。野猪、狼、野牛。以前人是把这些动物当成狩猎的对象,挨个打死吃肉。但到了新石器时代,人已经足够诡诈,用一点食物啊泔水啊把它们哄骗到圈里,封它们为人类之友,有计划地使用或者宰杀它们。
    野猪缩进了大牙,慢慢变成一个肥胖臃肿的囊货,心满意足地跟着人类嚼泔水,成为挂着一身肥肉的喘气植物。
    昔日在原野上捕杀猎物,对着月亮狂野嘶吼的狼,如今磨灭掉了野性,跟着主人围捕猎物,成了人类忠诚不二的仆从。
    剽悍粗暴的野牛、旧石器时代人类壁画中的巨兽,被人类调教得性格滞重,忍苦耐劳,一代又一代为人类奉献着膂力、乳汁和血肉。
    人类的大成功,伴随的是其他动物的大失败。
    人类和其他动物有过漫长的战斗。当直立人团结起来围杀巨兽的的时候,人类迈出走向胜利的最重要一步。而当人类开始驯化动物的时候,这场斗争已经接近终点。而当人类走到今天,就已经不再惧怕任何动物的威胁,而只怕那些动物的灭绝。
    驯化动物与农业革命大致同时。羊和狗最先向人类屈服,然后是猪、牛、驴、马这些动物。驯养动物的最早地点依旧是中东。
    从新石器时代开始,一直到轴心时代(始于公元前七-六世纪左右。在西方,以希腊文明的兴起为标志,在东方,则以佛陀和孔子为标志。),中东都是世界的先驱、旧大陆文明的主流躯干。在土耳其南部和波斯湾之间,在地中海和伊朗高原之间,展开了人类最剧烈复杂的变化。人类历史的中轴线在那里停留了将近一万年。它的成功与挫败影响了整个人类,一直贯穿到了今天的我们。
    远古人类的中轴线:
    农业和畜牧业的双生,导致了人类历史上的一次大分裂。这次分裂产生了农民和游牧者。以农业为主的人们定居了下来,创建了农业文化。而以畜牧业为主的人们,则变成游牧者,在农业文明之外徘徊游荡。农民-游牧者之间的互动模式在几千年内一直没有大的变化。农业文明拥有更密集的人口,更高级的文化,更丰美的享受,游牧者则往往拥有更强烈的战斗精神。农业文明强盛之时,游牧者退缩回他们辽阔、然而往往贫瘠的土地。一旦机会到来,他们就冲向平原,变成那里的主人。然后,农业文明在经历了死亡和杀戮之后,就会吞噬这些粗野的游牧者,把他们同化成自己的一部分。而新的游牧者又在原野上觊觎、游荡,酝酿着下一轮的征服。
    这样的宏大戏剧一次又一次地上演,直到农业社会和游牧社会一起被工业文明取代。阿提拉、阿骨打、成吉思汗,都不过是循环戏剧的一个演员。他们的存在,归根结底,都要追述到新石器时代的这次大分裂。这样的分裂在当时看着平淡无奇,但在未来却产生了地动山摇的力量,而且要以千万人的尸骨为其代价。
    在新石器时代,成吉思汗那样的杀戮狂还根本无法想像。当时的畜牧业没有产生世界征服者,它只产生了更多的肉和奶。
    更多的粮食更多的肉在当时导的直接后果是:人开始密集的聚在一起。
    而一切从此开始变得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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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关于农业起源的理论,举起大端,有“人口压力论”“气候变化论”“天才发现论”“最佳觅食论”“核心区域论”“绿洲理论”“宴享理论”“边缘发展论”等十几种。当前比较流行的是“宴享理论”和“最佳觅食论”。通史里罗列这些争辩细节,只会徒乱人意,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自己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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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为一个工科生,我认为发明轮子作为一个IDEA,是一个重大思路上的突进,决定了相关技术发展的方向,而轴承则是确定这个方向后的技术改进。前者无疑是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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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尽快更新,争取一周更新两次。
    新石器时代很快就会结束。
    然后就会是赖飞陀同志的“两河流域”。
    等他结束后,则会是我写的“埃及神与王”。其后则是列王志和东方古国。
    等这些结束后,就会把重点放到希腊史上。这个才是古典史里的重头戏,估计会占用很大的篇幅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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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的出现跟社会组织变得复杂有关。
    大致可以这么说:语言是跟人类生理进化有关。而文字跟人类社会组织进化相关。
    至于“元语言”,到底有没有呢。我查过一些资料,以前好像有些人认为是有的,但现在学术界已经放弃这个说法了。
    至于文字,埃及人和苏美尔人的文字差异甚大,很难说是同出一源,但中文和苏美尔人的文字有很多相像之处,所以有人认为中国人和苏美尔人可能同出一源,至少是受了苏美尔人的影响。但这个说法也是猜测多于实证,目前并没有过硬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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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之三
    巨石阵
    英国东南部的索尔兹伯里平原在中古时代相当荒凉。阴晴不定、让人唾弃的英国天气下,伸展着一个葱绿平坦,但又多少有些索然乏味的原野。只有羊和牧人点缀其中,为其增添一些生气。
    在1150年,一位英国神父不知出于何故,也来到这片原野上远足。在这里,他震惊地发现了一堆巨大的石头。几十块巨大的石柱矗立在原野之上,形成一个巨大的圆圈。这位神父兴奋地把这个发现到处传播,从而荣幸地成为第一个发现巨石阵的人。但是说到底,当地的牧民和羊很可能对这些石头早已司空见惯。但是牧民不会写字,羊不会说话,结果巨石阵还是被这位神父发现了去。
    这个巨石阵确实颇为诡异。它有几十个巨大的石柱构成。这些石柱每个重约50吨,排成几个完整的同心圆。同心圆外,是一些环形土沟。而在有些石柱之上,还横躺着重达7吨的石头。
    只要有比英国羊稍微高一点的智力,就能看出来,这不是天然形成的。一定是某些人干的。谁干的呢?
    英国人马上断定这是巨人搭建的。而且消息越传越怪。从那个神父咬耳朵告诉别人自己的伟大发现算起,几十年内,英国学界取得了可喜进展,把它的来源查得一清二楚。英国史学家杰弗里撰写大作《编年史》的时候,详细交代了巨石阵的来龙去脉。他指出,这个石头阵原来不在英格兰,而在爱尔兰。英国6世纪的时候,有一个伟大魔法师梅林,他是亚瑟王的导师(据莎士比亚说也是魔鬼撒旦的儿子),能腾云驾雾,颠倒乾坤,有说不尽的神通,道不完的手段。英格兰的国王为了纪念战争中丧生的勇士,想要把爱尔兰的石头阵搞来。梅林就带领一万五千勇士杀向爱尔兰,打败了当地部队,占领了巨石阵。然后,梅林就走到巨石阵前面,念动咒语。这些石头当即克服地心吸力,变得轻如羽毛。那些勇士就把这些失去分量的石头抗回英格兰,把他们立在索尔兹伯里平原上。但是,梅林的咒语似乎已经失效,20世纪的科学家估算它们的重量已经恢复到普通石头的样子。
    当然这是胡说八道。但和后来出现的胡说八道比起来,它至少还满动听呢。最新的半吊子学人已经抛弃了梅林,拽起了更玄乎的大词。
    比如,一位科学家聪明地认为:巨石阵是古代人计算日食的计算机。那些石头的影子按照某些复杂的计算,可以用来推算日食。(霍金斯)
    还有一位加拿大的妇科专家遗憾地指出:上面那位科学家,很不幸,完全是在胡扯。这个巨石阵根本不是计算机。它是一个巨大的女性生殖器,否则为什么形状圆如阴道?(珀克斯)
    另一位则认为石头嘛就是石头,摆得再圆也不是女阴。它不过是一种标志,指示出这是圣经里伊甸园的遗址所在。当年亚当和夏娃就是在这个石头圈子里头吃了苹果。(特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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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争论听上去消食健胃,可供郭德刚做相声脚本之用,但却属于缺乏根据的臆测。事实上,英国的这个巨石阵虽然赫赫有名,但却并不是唯一的,甚至也不是最大的。它是伟大“巨石文化”里的沧海一粟。
    公元前4000年,欧洲的农业革命已经启动,那些最早的欧洲农民开始建造这些史前巨石。从不列颠到到西班牙,从大西洋到马尔他,史前巨石遍布西欧。巨石文化肇始之时,主要表现为石头墓穴,其伟大代表是法国的仙女石(石桌坟)。在西欧和南欧,已经发现了3000座石桌坟。
    很快就出现了比石桌坟更雄伟的石柱群。英国的巨石阵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它大约建立于公元前2500-1500年间。(注:关于巨石阵的修建时间,说法纷纭。此说掐头去尾,是比较折中的一种)英国人喜欢造巨石圈,最大的巨石圈直径长达500米。但是海峡彼岸的法国,人们却更喜欢排成行列的巨石阵。比如在法国的卡尔纳克,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巨石群。这个巨石阵不是圆形,而是而是成行排列。3000多块巨大的石头分成几组,绵延四公里。
    法国人和英国人一样喜欢胡说八道,他们也拥有自己的梅林。
    按照当地居民的说法,当年有一群异教徒大军追捕基督教圣徒。该圣徒跑到海边,发现已经无路可逃,只好使出泼天手段,大袖微摆,口吐真言。这些异教徒当即变成一个个的巨石。从遗迹我们可以推断,这些异教徒有三千多名,而且军纪森严,行军时阵列整齐,排出4公里的阵形浩浩荡荡来捉拿一个教士,真是宝相庄严,美不胜收。
    这些的巨石阵列在法国所在多有。19世纪的法国人对此迷惑地写到:“对这些神秘石柱的起源之说都是猜测,只有将这些石柱竖立起来的宗教感情是毫无疑问的。”(见《新石器时代——世界最早的农民》一书)
    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依旧不得不重述这句话。无论是简陋的仙女石,还是英国的巨石圈,或者法国的巨石群,都有太多的疑问,但是无疑,它们是古老宗教的象征,但是除了宗教之外,还有一样东西隐藏在这些石头之后,那就是权力。
    当你站立在英国的巨石阵前(当然,你得付钱。现在的巨石阵已经被人用铁丝网围了起来,需要花几个英镑才能进去凭吊一番。我当年就是因为贪了几个英镑的便宜,失去了在石柱前努力沉思的机会。),请忘掉那几英镑的门票,而思考一些比较高尚的事物吧。这些石头是理解新石器时代的一把钥匙。它上面凝结了两样非常重要的东西:宗教和权力。
    建造了巨石阵的欧洲人,已经站在文明的门槛前。
    法国仙女石,位于迈因——卢瓦尔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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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器时代还没完全终结。。。。)
    大家应该还记得,在第一章里,我们描述过尼安德特人和晚期智人的丧葬。那已经是宗教的萌芽。
    宗教和巫术不同。我们有理由相信,巫术在旧石器时代已经广泛存在。旧石器时代的人以狩猎和采集为生。他们有机会注意到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沙龙,身手敏捷,智力优异,但却在打猎中空手而归。而跟沙龙一起打猎的饭桶小三,却拖了七八头豪猪回家,这难道不是很谜一般的事情么?我们现在会称之为运气,而原始人却并不这样以为。他们很可能会采取各种希奇古怪的手段来挽回局面,比如打猎前挂上一个羚羊角,或者吃一个猪尾巴,或者学几声猪叫,或者跳一段圆圈舞。
    前面说过,克罗马努人在岩壁上画过各种动物。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很可能是一种巫术行为。他们也许认为这样的壁画能让他们打猎时候满载而归。考古学家还发现过原始人向野兽之主献祭的痕迹。(比如在阿尔卑斯山北侧著名的“龙窟”。但是对龙窟含义的解释,存在着争议)
    原始人的巫术,是人类学家最最心爱的话题。他们扯上这个话题,简直是没够,起早贪黑地说。专家们撰写了浩如烟海的书籍来热烈讨论它。其中很多学人辩称巫术和科学并无真正区别。比如要是人生病了,现代人会到医院看病,而原始人则可能会禁食,或者砍掉自己的一根手指。按这些学人的说法,这两者行为是基于对世界理解方式的不同,本身并无优劣之分。认为巫术是愚昧,而医学是开化,那就犯了科学中心主义的可悲错误。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学人自己都享有医疗保险,而且手指头个个齐全。
    我无法卷入这样的冲突,去谈论巫术的种种细节。对于旧石器时代的信仰,我简单转述一下现代学者的总结就满足了。〈宗教思想史〉一书对它是这样描述的:原始猎人相信动物和人很相像,而且可以相互转化;动物往往拥有超自然的能力;某人和某特定动物之间往往有神秘的联系。
    新石器时代是农人和牧民的世界。传统的信仰在此发生了巨大的转折。农民和牧民们对野兽之主兴趣不大。一个种地的为什么要找野狼做自己的表舅呢?一个养猪的又为什么要崇拜鬣狗呢?完全没有必要嘛。
    一些更新奇的事情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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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的卡尔纳克石阵 :
    在原始人开来,种植是一种充满奥妙的事物。首先,播种和收获对他们是生死攸关的事情,而它们和人类的生育实在是太想像了。麦子就象婴孩,大地就象子宫,而种子就象男人的精液。这种相似催生了对生育和繁衍的崇拜。
    新石器时代,人们开始第一次崇拜女阴和阳具。我们发现了很多性具雕像,也发现了类似怀孕妇女的大母神形象。此外,有些原始人还用公牛来象征男性生育力,用牛角来象征阳具。现代的父母,没有谁会向孩子展示从成人用品店买来的假阳具。但是搁到新石器时代,那是很正常的,很可能还会给孩子脖子上挂一个,来求好运道呢。如果他们有宗教用品商店,那也会和现在的成人用品商店惊人的相似,只是做得比较粗糙,很难具备实用目的而已。前面说的那个加拿大妇科大夫,认为巨石阵是女阴的象征,其实并不象初看起来那么荒唐。
    其次,农业使他们产生了对日月星辰的崇拜。农业的周期性迫使他们仔细观察节气的变化。如果他傻乎乎地在不合适的日子播种,那么他什么也收获不到。当时还没有科技下乡这一说,原始农人不可能洞彻其中的道理。他们更可能认为这也类似一种巫术:你要是在不吉利的日子播种,就等着倒霉吧。但是要记住,原始人没有挂历,他们没法方便地核对日子。怎么办呢?观察吧。除了观察日月星辰,就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好在星星月亮从不骗人。日与星就这样进入了他们的信仰。
    再让我们看看索尔兹伯里平原上巨石阵吧。这里就有太阳崇拜的影子。巨石阵的主轴线贯穿夏至日出和冬至日落点。任何人使劲琢磨巨石阵的各个石头,把它们连来连去,都能得出一些有象征意义的线条,指向天上的这个星星或者那个星星。我们对此并不必当真。但是主轴线和夏至、冬至的关系实在太过明显,不可能加以忽略。
    但是,更重大的转变是关于死亡的。新石器时代的农人观察到了生命的轮回。冬节是万物死亡的季节,而春天则是生命复活的季节。这种生命往复循环,推动着他们考虑死亡的含义。看着那些在生死之间穿梭变幻的植物,他们感受到了人的生命和这些植物一样脆弱、短暂。他们在短暂的生命里汗流浃背地努力耕种。我想他们有着和小林一茶同样的感喟:
    “露水的世啊,
    虽然是露水的世,
    虽然是如此。”
    出生和死亡,死亡和出生。生与死的奥秘把他们推到了宗教的核心源头。宗教本质上是对死亡的拒绝。
    巨石文化就是新石器时代宗教的伟大象征。人的生命如此脆弱,但它们和植物一样,能通过死亡获得重生。
    东南亚有一个神话:太初之时,天与地靠得很近,神将礼物系于绳端赐给远古的第一对夫妇。一天,神将石头系于绳端送给他们。但是人类的祖先对此非常愤怒和惊讶,拒绝接受这份礼物。几天后,神再次将绳子吊下来,这次是一个水果。他们立即就接受了。然后,人类的祖先听到造物主的声音:“既然你们选择了水果,那么你们的生命将如水果一般。如果你们当初选择了石头,你们的生命将如石头一样永恒不朽。“(引自〈宗教思想史〉)
    巨石文化就象是对这个神话的消解。人的生命虽然象水果一样短暂,但生命本身却象石头一样永恒不朽。人度过困苦一生,匆匆投入大地。就象青草的枯萎一样,但是在大地赋予人的生命力却永不凋谢。
    我们还记得,巨石文化最早的产物是石桌坟。死者的灵魂就寓居在仙女石屋里,和生者默然相对。而其后的巨石阵里,也蕴涵着对生和死的崇拜。欧洲先人普遍相信巨石柱里孕育着生命的力量。而死者的灵魂进入巨石阵的力量宝库之中,护卫着生者的世界,给生者带来丰饶和繁衍,也给他们带来永恒的慰籍。在这些巨石的世界,是生与死的统一。死亡在这里停留,生命在这里孕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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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的问题我不大清楚。我知道线粒体之母“夏娃”应该是有语言的。但是尼安德特人的发音含糊,语言有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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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谢谢澹台兄的帮忙。
    其次,谢谢赵王、好熊等网友的谬奖。
    最后,关于人造天堂网友的问题,随便说几句。 
    “,我没有看到你所提到N种农业起源观点的资料,我的看法是起源于商业,请教不知是否有人提出。”,就我查阅的结果,没有这样的理论。农业源于商业,这个说话我没见到过。
    关于农-畜人群在新石器时代的分裂,是一个相当传统的说法,而且到目前还是主流。但它并不是导致文明起源的主要因素。
    关于文明起源理论,我也查过一些资料,简单地说一下我觉得有意思的几种。
    一个是相当传统的军事起源论。认为是军事压力导致群体的分层,阶层的出现,权力的集中,最后导致了文明的产生。铁拉摩尔是这个理论的一个代表人物。这个说法后来被批判为不严谨,而且有众多的反例证明军事不一定导致权力的永久性集中。但是,很多综合理论还是给了它一席之地,承认它是文明起源的因素之一。
    一个是古老的灌溉水利理论。认为水利工程的需求导致了文明/国家的出现。其代表是《东方专制主义》一书。但这个已经被批判地体无完肤。更精细的考证发现水利大大地后于文明。水利工程的要求可以导致帝国的出现,但不会导致文明的最早出现。
    还有就是气候理论。新的考古发现两河文明起源和一次大干旱同时。有些专家就认为是干旱改善了两河沼泽地带的环境。同时恶化了高地的环境。文明被这个变化推动,从而出现。
    还有呢,就是财产理论。定居后导致固定财产的出现,从而推动了阶层分化。这个可能是最古老的理论。直到今天,《全球通史》的作者其实依旧赞同这个观点。
    你的商业理论和曼的说法在某个角度比较接近。曼认为阶层分化不大可能出现于团体内部。正是低地和高地之间的经济差距,导致了人员物资的流动,使低地拥有了比高地更好的经济地位,从而产生了阶层分化。这个说法可以参考《社会权力的来源》第一卷。
    我的看法比较简单:定居后的财产积累是文明起源的大背景和前提。宗教和军事是把原始人推向文明的两个轮子。而女性地位的可悲跌落是在新石器时代就发生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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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我想就文明起源专门写一个章节,后来觉得读者可能觉得太枯燥,而且我也不是专家,没有必要拖累读者去看这些冗长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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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农业起源最主流的是最佳觅食理论,主要是用觅食成本来解释农业起源。其次是宴享理论,主要说农业是作为一种“宴享”类食品而非常规食品被种植并推广的。
    这个在国外网站里能够查到。
    国内西北大学好像也有一些论文谈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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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建造这样的巨石阵,光靠信仰是不够的。完成这样的工程,还是要靠人,很多很多的人。
    对索尔兹伯里巨石阵的仔细调查表明,那些大石头里有许多是蓝砂岩。这种石头小的有5吨,大的有50吨。而蓝砂岩在周围根本没有。哪儿有呢?最近的蓝砂岩产地在南威尔士,离巨石阵大约有400公里的距离。
    是什么力量驱动几千年的英国原始人到400公里外去搬运50吨重的石头?30公里外,就有取之不尽的岩石。但他们仍旧跋涉到400公里之外,去寻找他们眼中更神圣的蓝砂岩。
    让我们回想一下几千年前的那一幕吧:一群衣衫褴褛的野蛮人,在他们首领的带领下,在威尔士的山脉里寻找圣石。这些人用石凿、石斧把岩石凿开,不厌其烦地打磨它的表面,让它光滑、平整。他们的肌肉已经发酸,疲乏从骨缝里渗透开来,变成难以抵御的酸疼感。但他们无法停下。
    也许有一个巫师在他们身边焦急地走来走去,鼓动着他们的激情。他脖子上挂着骨头项链,脸上涂着靛蓝,乱发蓬蓬,嘴里呼喊着难以理解的神秘咒语。
    石料开凿完成之后,他们在地上铺上木棍,又在木棍上小心涂抹了油脂,以减轻摩擦力。石头被放到木棍上,他们拖着它,费力地向海边走去。每走几步,就要把后面的木棍拿到前头,以保证石头下面始终有木棍。
    这样缓慢地跋涉许多天,才能走到海边。那里有等待他们的船只。那是一个简陋粗糙、象一个巨大澡盆一样的东西。谁也不知道石头放上去后,是不是会沉没。巫师也许会对着石头起舞,也许会对着船只念咒,乞求神灵的援助,就象传说中梅林所做的那样。
    等到一切完毕,这些野蛮人跳上船只,在蔚蓝的海水中滑动船桨,默默地航向400公里外的家园。巨大的石头在海洋上起伏………….
    修建巨石阵整个工作中,除了巨大的工作量外,还有很多技术难点。其中有一个问题难倒了许多专家。巨石阵里有许多石头横架在别的石头上面。那个年代没有起重机,也没有千斤顶,这么重的石头如何能架上去的呢?早期一些半吊子专家在家里做了试验,发现自己连50斤的杠铃也无法托过头顶,因为对这个问题困惑不解。
    如果拿这些专家可以代表人类智力水平,那么很明显,人类的智力在几千年里出现了巨大的下滑。但好在后来的专家终于想出了办法,从而证明他们的智力并不比原始人低很多。对此,我实在是很欣慰。
    事实上大致是这样:他们在两个竖立的石头之间建造一个有斜坡的土台,高度和石头持平。然后把石头从斜坡拉上土台,摆放在两个石头之间。最后把土台挖掉,这样,石头就平稳地架在两个石柱上面了。
    几千年后,一些专家模拟了原始人的行动。130个志愿者用木棍和绳索移动了40吨重的巨石。根据专家的估测,完成巨石阵这样的工程,需要3000万小时的人工,所需人数应该数千人以上。
    这个工程量很是骇人听闻了。当然你可以反驳说三峡工程比这难得多。当然,我同意你的看法。但是,英国当时是第三世界里的超级发展中国家,弄上3000万人/小时的大工程,已经是匪夷所思了。
    这里牵涉到巨石阵背后隐藏的另一个主题: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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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石阵结构示意图: 
    没有复杂的权力组织,要完成这样的工程,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有把握的说,当原始人在大平原上竖起巨石的时候,他们中间已经出现了社会分化。掌握巨大权力的首领已经出现。这些原始首领掌握了相当庞大的权力组织,从而使巨石阵成为可能。
    如果一大群人聚集在一起,加以时日,在他们中间就必然出现“角色”的分化。现代研究认为:这个人数的上限是500人。一旦人群超过500人,完全的平等就不再可能,就必须在他们中间分配“角色”。权力在不同的“角色”分配中,开始了最初的萌动。
    新石器时代里,人类第一次密集的聚集在一起,人类社会第一次越过了这个上限。权力开始登上了舞台,从此开始了它漫长诡异的历史。
    在权力开始之初,谁也无法预料到会有后来那样可怕的结果。一个人动个念头,600万人就被送进毒气室。十几个人凑一起开个会,好几亿人就不能在家里开伙了。这样巨大的权力在新石器时代是不可想像的。
    事实上,原始人对于权力是颇有警惕的。他们的传统是非常保守的,并不喜欢太拔尖的人。现在一些原始部落仍有这种传统。有个土著对人解释说:在他们那里,对任何出风头的人都要坚决打击。要是有两个人一起打猎,张三扛了一头野牛回来,李四却只抓了个瘸腿的病兔子。那么,为了防止张三产生骄傲情绪,大家会一起对这个野牛嗤之以鼻,说打野牛是随便哪个蠢货都会干的事。而抓瘸腿兔子,说良心话,那可是复杂的技术活,不是伶俐到极点的人,谁有本领抓到一个兔子呢,再说还是个瘸腿的呢?大家会反复地嘲笑张三,夸奖李四,直到张三羞愧地无地自容,表示要在打猎业务坚决地向李四学习,苦练抓病兔子的本领。
    总之,要惩罚成功者,奖赏失败者。这种乖张行为的背后,是对权力的恐惧。这种防微杜渐可以遏制权力的成长,但是它同时也扼杀了进步的动力。这样的社会也许不会出现希特勒和斯大林,但这样的社会也不会出现爱因斯坦和莎士比亚。这样的社会没有权力的罪恶,但也没有未来的希望。
    但是,权力在许多社会里依旧茁壮成长。驱动原始人跋涉800里去寻求石料,驱动几千人在大平原上日复一日劳作,竖立巨石阵的,正是信仰-权力的复合体。
    而最早登上权力之巅的,很可能是巫师。在他们身上,信仰和权力凝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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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师的形象:
    巫师,是最早的专业脑力劳动者。罗素有一种说法: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工作的人,一种是告诉别人如何工作的人。巫师就是后一种人的最早代表。 
    巫师大体来说是诡诈的,但我们不能说他们都是骗子。他们里头当然有很多货真价实的骗子,但大多数巫师真的相信自己的巫术。这些巫术是世代相传而来,很难相信,一代代的巫师之间,会象陈近南对韦小宝彼那样传授经验:“我告诉你的这一套,全是胡扯,但是外面那些傻瓜很愚昧,所以需要弄一些东西来迷惑他们。”巫师本身也是传统的一部分,他们很可能比谁都更相信自己的巫术。
    虽然如此,大多数巫师还是狡猾地给自己留出一条后路。他们和现代神棍心态上可能大大不同,但是在做法上,很可能惊人的相似。如果他求雨后,果真下雨了,那当然说明他神通广大,如果没有下雨,很不幸,那是由于大家还不够虔诚,所以破坏了他的效果。比方,很可能是部落里的张三在求雨期间和他妻子做爱了,所以坏了大家的好事。因此,合理的办法是惩罚张三,而不是惩罚自己。
    另一方面,巫师也是最早的知识分子。很多巫师世代研究天文、学习医术,并把它们和迷信混淆起来,变成一个光怪陆离、难以捉摸的复杂体系。这种高尚传统在知识分子中被“脊续”了下来,一直到绵延至今。许多知识分子耍弄的那一套本质上和巫师毫无二致。而他们杜撰出来的各种主义,也无异于古老兽形神的复活:以仇恨为食,以活人为祭。
    新石器时代,信仰的地位开始越来越重要,巫师的权力,随之也越来越大。一般来书哦,部落里的长老们握有维持秩序的权力。但是巫师代表神明的力量,很容易成为权力的另一重要来源。那些披头散发、蓄意把自己打扮得面目可憎的巫师,创造出了神明,然后又通过神明吓倒了周围的农民和牧人。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攫取了权力。
    事实上,他们做的非常成功。当然,看见一个披头散发、形象骇人的巫师,口吐白沫,神灵附体,硬是不去惧怕似乎也不近人情。原始人终于被吓倒了。未开化的原始人,并不象卢梭说的那样“高尚豪迈”,事实上,他们困于传统,又被恐惧所征服。一位年老的巫医曾对探险家努德 拉森马斯说道:“我们不是相信,而是害怕。”(见拉尔夫《世界文明史》第一章)任何事物都可以是恐惧的来源。一阵风可能是鬼怪的呼啸,一个梦可能是死亡的召唤。巫师则会热情的鼓励他的这种恐惧。
    恐惧的结果不仅仅催生了巨石建筑和精致的坟墓,也催生出了一些骇人听闻的东西:新石器时代人创造了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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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师的形象:
    巫师,是最早的专业脑力劳动者。罗素有一种说法: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工作的人,一种是告诉别人如何工作的人。巫师就是后一种人的最早代表。 
    巫师大体来说是诡诈的,但我们不能说他们都是骗子。他们里头当然有很多货真价实的骗子,但大多数巫师真的相信自己的巫术。这些巫术是世代相传而来,很难相信,一代代的巫师之间,会象陈近南对韦小宝彼那样传授经验:“我告诉你的这一套,全是胡扯,但是外面那些傻瓜很愚昧,所以需要弄一些东西来迷惑他们。”巫师本身也是传统的一部分,他们很可能比谁都更相信自己的巫术。
    虽然如此,大多数巫师还是狡猾地给自己留出一条后路。他们和现代神棍心态上可能大大不同,但是在做法上,很可能惊人的相似。如果他求雨后,果真下雨了,那当然说明他神通广大,如果没有下雨,很不幸,那是由于大家还不够虔诚,所以破坏了他的效果。比方,很可能是部落里的张三在求雨期间和他妻子做爱了,所以坏了大家的好事。因此,合理的办法是惩罚张三,而不是惩罚自己。
    另一方面,巫师也是最早的知识分子。很多巫师世代研究天文、学习医术,这种知识对他们掌握权力大有好处。但巫师们把它和迷信混淆起来,变成一个光怪陆离、难以捉摸的复杂体系。这种高尚传统在知识分子中被“脊续”了下来,一直到绵延至今。许多知识分子耍弄的那一套本质上和巫师毫无二致。而他们杜撰出来的各种主义,也无异于古老兽形神的复活:以仇恨为食,以活人为祭。
    新石器时代,信仰的地位开始越来越重要,巫师的权力,随之也越来越大。一般来书哦,部落里的长老们握有维持秩序的权力。但是巫师代表神明的力量,很容易成为权力的另一重要来源。那些披头散发、蓄意把自己打扮得面目可憎的巫师,创造出了神明,然后又通过神明吓倒了周围的农民和牧人。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攫取了权力。
    事实上,他们做的非常成功。当然,看见一个披头散发、形象骇人的巫师,口吐白沫,神灵附体,硬是不去惧怕似乎也不近人情。原始人终于被吓倒了。未开化的原始人,并不象卢梭说的那样“高尚豪迈”,事实上,他们困于传统,又被恐惧所征服。一位年老的巫医曾对探险家努德 拉森马斯说道:“我们不是相信,而是害怕。”(见拉尔夫《世界文明史》第一章)任何事物都可以是恐惧的来源。一阵风可能是鬼怪的呼啸,一个梦可能是死亡的召唤。巫师则会热情的鼓励他的这种恐惧。
    恐惧的结果不仅仅催生了巨石建筑和精致的坟墓,也催生出了一些骇人听闻的东西。新石器时代人创造了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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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石器时代的人可以以人为食,把同类当成猎物,毫不留情地吃掉。但他们并没有杀死同类取悦众神和死者。人牲的来源可以是俘虏,也可以是亲人。人类第一次不因为需要,而因为奇异的梦想杀戮同类。他们和旧石器时代的猎手不同,他们开始为信仰而杀人。
    以人为牲可以有很多理由,有的时候是为了取悦神明。巫师们创造了许多充满兽性渴望鲜血的神灵。为了平息他们的怒火,或者博取他们的欢心,原始人在祭坛、在洞穴里杀戮同类。这种行为在人类历史上一直绵延到近代。
    阿兹特克人达到了这种兽行的巅峰。他们太阳神庙活像一个巨大的人类屠宰场,祭台前的土地被鲜血反复浇灌,腥臭不堪。举行巨大盛典的时候,成百上千的人被依次屠杀,他们的胸膛被黑曜石刀割开,还在跳动的心脏被从胸腔里撕扯出来,奉献给太阳神。尸体则被踢下祭台。几千颗心脏堆积如山,以满足神灵对血的渴望。我们会在后面的章节里再此提到这骇人听闻的暴行。在这里,只要记住一点就够了:它的源头就是新石器时代的巫教。
    有的时候杀戮人牲则是为了服侍死者。新石器时代晚期,用人来殉葬的风气开始流行。许多权势者死后,他们的妻妾奴仆会被杀死,扔进坟墓,以在阴间继续服侍死者。此种行为的前提,是女权的极度跌落。如果我们从历史上检讨人性的话,我们不难发现,男人的心灵,比女人的蕴藏了更多的黑暗,更多的杀戮欲,更多的兽性本能。
    这种行为比起杀人祭神来,其恶劣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祭神的人牲多是战争中俘虏,而人殉里杀戮的,确是死者的亲人。一个人,拥有哪怕一丝人性,垂死之际也会盼着自己的亲人生活幸福。什么样的黑暗灵魂,才会使人将杀戮的刀指向自己的亲人?可是这样的行为一度非常普遍,尤其在游牧民族中更是广泛流行。它的规模同样可以非常巨大。中国商朝最大的一次殉葬使用了2656个人牲。人牲被砍去头颅,被砍断肢体,也有许多女人和孩子被直接捆绑活埋。那简直是血的海洋,在海洋的中心,是一个死去的国王。
    殉葬同样是新石器时代的创造。它和壮丽的巨石阵,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在中国,明英宗出于一念之仁,终结了人殉。他的妃妾不必再追随他于地下。而在印度,殉葬的风俗一直延续到20世纪,并被上升到道德的高度。此种现象不得不让人怀疑人心灵中的黑暗的洞穴,到底有多么深邃?
    但是还有更多匪夷所思的人牲。原始人为了讨个吉利,可以杀人为牲,也可以为了避开某个灾祸,而杀人为牲。中国仰韶文化(持续时间大约为公元前5000年至3000年)遗址里,考古学家发现了很多被杀戮的儿童骸骨。经考证,当时人往往杀儿童为房屋奠基。在后来的龙山文化、夏商文化里,此风更甚。(见黄展岳《古代人牲人殉通论》)。
    威尔斯在《世界史纲》里描述了新石器时代的社会梦魇:“犹在历史黎明之前,三四千年之前,设想威尔特郡(位于英格兰南部)高地正在仲夏清晨的曙光下。晨光渐明,炬火渐淡。朦胧里看见一个队伍穿过石块铺成的大道,其中有祭司,也许穿着毛皮兽的奇异服装,戴着可怕的彩绘面具……..有酋长,披着兽皮,挂着牙齿串成的项圈,提着矛斧,满头浓发,用骨针拢住;有妇女,裹着兽皮或麻袍;有大群由乱发蓬松的男子和光着身子的孩子所组成的观众。他们从很远的许多地方聚集到这里……弥漫着一片节日的欢乐。在这拥挤的队伍里走着指定的人祭的牺牲者,屈从地、绝望地瞪视着远处冒着青烟的祭台,在这祭台上他将就死——为的是年成可以丰收,部落可以兴旺。”
    在这种梦魇中,人类摸索着走向了文明社会。在那个社会里,杀戮将有更离奇的方式,更诡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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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会把新石器时代结束掉,开始写埃及史。其间,赖飞陀同志将开始贴两河文明的章节。等他贴完了,埃及史就会马上顶上。
    该贴与主题无关
    这些祭司通过人类的宗教思想而攫取了权力。但当然,他们并不是唯一掌握权力的人。他们有自己的竞争者,那就是酋长。
    新石器时代,军事首领第一次登上人类舞台,成了未来所有流氓头子的先驱。《自由史论》的作者,阿克顿勋爵说过:每一个拿着剑的强人后面,总是跟着拿着笔的衰人,为强人的杀人放火辩护。这些衰人,一般来说,被称为历史学家。很遗憾,在新石器时代,这样的衰人还没有诞生,所以无法读到他们为杀人犯撰写的辩护词,从而也无法了解最早的军事首领们杀人放火的动人故事。
    我们只能通过拼凑考古证据,同时参考一些现代土著人的生活,来推测当时的情形。
    战争和杀戮,从旧石器时代就广泛存在。很难说,喜欢杀人放火是人(或者说男人)的天性。确实有一些部落过的是一种和平生活,比如爱斯基摩人。他们对战争缺乏概念,习惯了和平相处。他们深处美洲大陆的最北端,苦守霜雪交侵的土地,从没有尝试过南下和印第安人争夺美洲的沃土。但他们有缘目睹了蜂拥来到美洲的白人。这些基督徒为了追逐黄金,象海豹一样互相残杀。爱斯基摩人深深地庆幸自己的孤立和贫穷。一位爱斯基摩人感慨地指着大地说到:“如果大地都覆盖着冰雪,那该多好。如果你们的岩石里有了基督徒也同样渴望的金银,且深埋在雪堆里,他们亦无法获取,那该多好。你的贫瘠不毛使我们深感欣慰,你使我们远离骚扰。”(见《东方的遗产》第三章)
    但是并非所有的和平主义者都象爱斯基摩人那样走运。《枪炮、病菌与钢铁》里描述了莫里奥里人的可怕遭遇。莫里奥里人生活在太平洋的一个岛屿上,距离新西兰大约800公里。他们过了几百年孤立、和平的生活,但在1835年,灾难忽然降临。那一年,900个毛利人带着枪支、棍棒和斧头来到这个岛屿上。毛利人是新西兰的原住民。在历史书中,毛利人一直是以种族压迫受害者的光辉形象出现。但这些受害者同时也是可怕的施虐者。
    贾雷德#8226;戴蒙德描述道:
    “这些毛利人宣布莫里奥里人现在是他们的奴隶,并杀死那些表示反对的人。当时,如果莫里奥里人进行有组织的抵抗,是仍然可以打败毛利人的,因为毛利人在人数上以一比二处于劣势。然而,莫里奥里人具有一种和平解决争端的传统。他们在议事会上决定不进行反击,而是提出和平、友好和分享资源的建议。
    “莫里奥里人还没有来得及发出那个建议,毛利人已开始了全面进攻。在以后的几天中,他们杀死了数以百计的莫里奥里人,把他们的许多尸体煮来吃,并把其余所有的人变为奴隶,在其后的几年中又把其中大多数人随心所欲地杀死。一个莫里奥里的幸存者回忆说,‘毛利人开始杀我们,就像宰羊一样……我们都吓坏了,逃到溜木丛中,躲进地洞里,逃到任何可以躲避我们敌人的地方。但这都没有用;我们被发现了并被杀死——男人、女人和小孩,一古脑儿被杀死。’”
    而毛利人怎么解释的呢?他们说:“我们捉住了所有的人。一个也没有逃掉。也有一些从我们手中逃走的,这些人我们抓住就杀,我们还杀了其他一些人——但那又怎么样呢?这符合我们的习俗。”
    这些有着美好习俗的毛利人很快就碰到了白人的枪炮。这次失败者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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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利人:
    这种习俗就是凶暴者才能生存的习俗。在这样的逻辑支配下,战争必然会象野火一样蔓延。直到凶暴成为人幸存下来的理由。而凶暴也就成了美德。
    无数的证据表明,原始人大多热中于杀戮。南美的吉瓦罗斯人把对方部落的男人全部杀死,一个不留。他们还把敌人的首级处理成橘子大小的球状物,在欢宴中陈列出来,向人炫耀自己是一个多么凶暴的杀手。非洲的一些原始部落在杀人后,把死者的头颅风干后悬挂在屋外,其目的不外是告诉大家,屋内的主人是多么了不起。拥有最多风干头颅的家庭会获得极大的荣誉。可惜非洲没有李白,不然的话屋子外还可以贴个对联给骷髅做伴: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样的话,衰人和强人就都凑齐了。
    而这就是卢梭所歌颂的高尚野蛮人,这就是我们教科书里描绘的原始共产主义小天堂。
    和旧石器时代相比,新石器时代的战斗很可能更加频繁。人口稀少分散的时候,不同的人群还有互相避开的机会。但这种机会在农业革命后越来越少。农业革命的后果是把更多的人封闭在一起,同时又用更多的财富来诱惑他们互相打斗。这就象把一群斗鸡关在一个笼子里,然后再猛踹这个鸡笼几脚。那些过些日子你再打开鸡笼,就会发现一些变化:有些鸡死掉了。而且死得可能奇形怪状。
    而且出现了鸡的首领,在鸡笼里昂首阔步。别的幸存鸡则畏缩在一旁,哆哆嗦嗦地看着这些了不起的大人物。
    新石器时代就出现了这样的鸡首领,开创了流氓时代的伟大先河。
    但是人类比鸡复杂。首领出现的过程也是充满了曲折。很多原始部落对军事首领充满猜忌。部落里掌权的往往是长老。他们自己虽然未必不喜欢杀人放火,但对于能征善战的少壮派,还是照例保有怀疑态度。专家们现在大致认定:起初的时候,大多原始部落对军事权力是有防范机制的。军事首领很难攫取权力。他们可能会在战争中会获得临时权力,但是战争一旦结束,这种权力就会被剥夺。首领只能攒一批骷髅聊以自慰。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状况在很多部落里都发生了变化。尤其是那些战争频繁的部落,军事首领的临时权力会越来越频繁,最终变成常规。他们先是拥有了战利品的分配权,然后又拥有了部落日常事物的支配权,最后,他们培植出了私人扈从,依靠这些扈从的力量来恫吓支配他人。与此同时,他们也保护这个群体的安全,抵抗外来的暴力。这和一个黑社会集团的成长颇为相似。不过黑社会里的扈从被称为烂仔和喽罗,而在这里,他们被称为贵族。
    文明时代的帷幕拉起之际,权力已经集中在这两种人手里:巫师和酋长。他们后来演变成了祭司和国王,在历史舞台上,他们站在聚光灯下。而在他们背后的黑暗处,是大量失落名字的群众演员。祭司和国王是出尽风头的明星,而那些群众演员一无所得,被观众遗忘,运气好的也就混个盒饭而已。
    站在聚光灯下的这两种强人,很快就开始了争斗。神与王的争斗,在文明史里将会产生非常重大的后果。前者依赖着宗教的力量,而后者则掌握着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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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进程中,女人的地位出现了可怕的跌落。以往的母系社会被父系社会所取代,女权时代宣告终结。母系社会指的是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人们用母亲方面的血缘关系来追述谱系。这里,我要澄清一个由来已久的误解。母系社会并不意味着女性的地位就一定比男性高。大体上,母系社会里,男女地位大致是平等的。
    理安 艾斯勒是一位杰出的文化人类学家,写有《圣杯与剑》和《神圣的欢爱》。她把这样的社会称为“伙伴性性关系”社会。男女之间更多的是一种伙伴关系。而新石器时代之后的社会,则显示出了“统治性性关系”。男人成了统治者。
    在母系社会里,是女人启动了农业革命。但是男人,从她们手里夺下了锄头,占有了农业革命的成果,而把女人贬低到了极度卑屈的地位。以往的群体里,男女之间享有极大的性自由。如今,一夫一妻或者一夫多妻制开始代替了性自由。男人开始占有女性,建立对她们的性垄断。这种性垄断单方面地赋予男性性自由,但却完全剥夺了女性的性权利。这种无耻的体系曾成为无数社会运转的基础,直到工业社会,才开始出现了松动。避孕药的发明、妇女参政权的确立、同性恋权利的伸张等等,都说明了一个伟大的事实:在几千年的挫折之后,女权再度兴起。
    但在当今一些社会里,那个无耻的设计依然运转良好。比如在保守的伊斯兰国家,女性被要求裹上面纱,呆在闺房内与世隔绝,和其他女人一起分享自己的丈夫。而社会道德却厚颜无耻地要求她们:“如果丈夫想要和她性交,那么,哪怕她正在面包房里烤面包,也要马上赶回家满足丈夫的愿望。”神也站在了男人一边:“如果一个丈夫叫妻子性交,而她拒绝,引致他愤怒地入睡,天使会诅咒她直到早晨。”(见《布哈里圣训》)这样迫切关注他人性生活、并在第一时间积极干预的天使,实在古怪得让人难以置信。
    和无数重要社会制度一样,这种设计追根溯源的话,要归结到新石器时代的巨大变革。这个变革背后有复杂的推动力,比如财产权的确立、男性经济力量的壮大、战争的刺激等等。
    虽然我非常尊敬理安 艾斯勒,但是我实在不能同意她的一些观点。她认为,新石器时代的男女关系依旧是平等的,是游牧民族的入侵颠覆了这样的伙伴关系,把男人变成了统治者。这些印欧入侵者(Kurgans)的三次大入侵带了更残酷的社会制度,并摧毁了女性的地位。三次大入侵的时间约为公元前4300年、3400年和3000年。这样的说法很难成立。大量证据显示,不需要游牧民族的入侵,新石器时代的男人就能爬到女人头上。而且,他们确实也那么干了。
    憎恶性冷淡的伊斯兰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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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的地位在各个原始社会里,有着极大的差异。总体来说,战争越频繁、社会组织越复杂、财产权越明晰、性态度越保守,女性的地位也就越低下。但是文化传统和一些偶然因素也会造成大量的例外。
    在一些原始部落里,女性依旧和男性一样分享权利和尊严,有的时候甚至可能凌驾于男性之上。但是在更多的社会里,她们的尊严被践踏,权利被剥夺,沦为男人的附庸和财产。她们承担了大量的劳动,却过着毫无尊严的生活。非洲布须曼人的妇女和牲畜一样被驱使着,当她们无法承担重荷的时候,就会被毫不犹豫的抛弃;澳大利亚南部的土人看见荷重的牛,居然认为那就是白人的老婆,因为在他们那里,这么吃力干活同时又要忍受鞭打的,只有女人;在斐济群岛,妻子被随意买卖,价格相当于一条滑膛枪;非洲的许多部落里,男人把购买女人当作一种经济投资,这样等他拥有许多女人的时候,他再也不用劳动了;生活在太平洋的保利人,妻子甚至在丈夫面前要膝行以示尊敬。非洲的加蓬人,将女性如家畜视之,因毫不重要的事情享以鞭笞,及时弄下一生不可治疗的伤痕,亦不顾惜。在那里,没有伤痕的女子几乎绝无仅有。(以上事例见布郎:《东方的遗产》和鲁绥努:《男女关系的进化》)我们曾经一厢情愿地认为,女权是在文明社会里才开始跌落的。但是从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并不是这样。许多原始部落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有更极端更野蛮的方式,男权文明社会的成员看了都要目瞪口呆的。
    女权的崩溃导致的是一种更崇尚暴力和等级的社会。这个社会蔑视弱者,推崇强权,男性荷尔蒙弥漫在社会的各个角落…….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对新石器时代做一个简要总结了。
    在这个时代里,启动了一系列技术革命,其中最重要就是农业革命。它导致了定居时代的到来,并产生了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的历史性大分裂。农业革命把更多的人封闭在更狭小的空间里,在这个天地里随之发生了剧烈的变化。首先,是财产权的出现。财产权后来社会变化的前提。与此同时,女性的地位出现了可怕的跌落;原始宗教则开始对死亡和神明做了更深入的思考;巫师和军事首领开始攫取了权力。
    财产权是走向文明的大背景。而宗教和战争则象历史的两个车轮,把人类推向更复杂、更集权的社会,最终,文明出现了。
    新石器时代末期的一系列变化,直接导致了文明社会的起源。但是在我们回顾这一切的时候,却发现了它包含着那么多的丑恶、凶残和愚昧。是成功,是失败,还是为了来生而必须付出此世的代价?
    我想为它唱一首赞歌,曲调却无从寻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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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史前社会的暴力手段低效,连围城都不可能。是的,但是防御手段一样低效。城市和围城一样稀少。
    其次,各大文明中,除了印度河文明存疑外,其他文明都是在暴力中诞生的。所谓暴力程度较低,也只是比较而言。以往对克里特文明多有美化,认为是一个和平的文明,现在看来也是夸大。而且,暴力的组织化使用,是推动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动力之一(虽然未必是必要因素)
    其次,关于妇女地位问题。许多社会里妇女地位较高,比如埃及。但是其低下地位绝不是限于撒哈喇以南。太平洋岛屿、澳洲、南美土著等等都是如此。即便是北美,妇女地位远较南美和非洲为高,但也不妨碍他们用狗来称呼女性。作为比较,妇女地位在不同地方自然有高中差之分,但总为总体,其在新石器时代的跌落是广泛、普遍的。而很多原始部落中(当然不是全部),其地位比文明社会都不如。
    最后,关于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和非洲建立帝国之间的关系,我不是很理解。而很多跟帝国无缘的边缘部落,其对女性的压迫也广泛存在。至于澳洲和太平洋土著,跟帝国更是没有关系了。总之,我认为,虽然存在大量反例,但总得看,女性地位的跌落和财产权的确立、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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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茨特克皇帝登基时,用了上千人做祭品。这个我在不止一个资料里看到过。为抓捕人牲而进行的花之战,其性质也无人推翻。
    在帝国最后的日子,由于人牲来源枯竭,人祭的规模确有所减少。
    至于新石器时代的人,我也不相信比文明时期的人残暴到哪里去。我把他们写的崇尚暴力,并不是说后来文明时代的人就比他们好。下面的篇幅里你会看到更多的残暴情节。那都是发生在文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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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反映,后面章节有些过于严肃......这个我决心改正。新石器时代结尾我写的比较黑暗,也就容易变得严肃。等我写到历史上英雄的时候,就会克服严肃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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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谢谢澹台兄的帮忙。
    其次,谢谢赵王、好熊等网友的谬奖。
    最后,关于人造天堂网友的问题,随便说几句。 
    “,我没有看到你所提到N种农业起源观点的资料,我的看法是起源于商业,请教不知是否有人提出。”,就我查阅的结果,没有这样的理论。农业源于商业,这个说话我没见到过。
    关于农-畜人群在新石器时代的分裂,是一个相当传统的说法,而且到目前还是主流。但它并不是导致文明起源的主要因素。
    关于文明起源理论,我也查过一些资料,简单地说一下我觉得有意思的几种。
    一个是相当传统的军事起源论。认为是军事压力导致群体的分层,阶层的出现,权力的集中,最后导致了文明的产生。铁拉摩尔是这个理论的一个代表人物。这个说法后来被批判为不严谨,而且有众多的反例证明军事不一定导致权力的永久性集中。但是,很多综合理论还是给了它一席之地,承认它是文明起源的因素之一。
    一个是古老的灌溉水利理论。认为水利工程的需求导致了文明/国家的出现。其代表是《东方专制主义》一书。但这个已经被批判地体无完肤。更精细的考证发现水利大大地后于文明。水利工程的要求可以导致帝国的出现,但不会导致文明的最早出现。
    还有就是气候理论。新的考古发现两河文明起源和一次大干旱同时。有些专家就认为是干旱改善了两河沼泽地带的环境。同时恶化了高地的环境。文明被这个变化推动,从而出现。
    还有呢,就是财产理论。定居后导致固定财产的出现,从而推动了阶层分化。这个可能是最古老的理论。直到今天,《全球通史》的作者其实依旧赞同这个观点。
    你的商业理论和曼的说法在某个角度比较接近。曼认为阶层分化不大可能出现于团体内部。正是低地和高地之间的经济差距,导致了人员物资的流动,使低地拥有了比高地更好的经济地位,从而产生了阶层分化。这个说法可以参考《社会权力的来源》第一卷。
    我的看法比较简单:定居后的财产积累是文明起源的大背景和前提。宗教和军事是把原始人推向文明的两个轮子。而女性地位的可悲跌落是在新石器时代就发生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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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古兄的睾丸也很有说服力。到底哪个更对,这里先置而不论吧。好在这也不是个生物学论文。
    至于更新,赖飞陀同志请加快。我正在写埃及史。等两河史连载完了,有存货,更新就会比较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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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下面的进行将会加快。乐观估计元旦左右两河文明和埃及兴亡史能够结束。争取在春节前结束“帝国争霸”和“东方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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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世界都有大洪水的传说,我觉得这可能是很古老的记忆,有可能跟冰川期结束有关。那段时间里很多陆地被吞没,有可能给古人留下很深的印记,通过口口相传到了文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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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憾地是,这里不打算多写中国。基本会一笔带过。这是给自己留退路啊,如果这个世界史能卖掉,就可以再写中国史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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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人造天堂 提交日期:2007-12-22 1:27:00 
      雅典用奴隶当警察也是老恩书里提到地,他说自由民认为这个工作很卑贱,我觉地很扯淡。警察既不脏累也不如士兵危险。
    要么是搞错了,要么就是因为奴隶和外乡人的双重身份,能够保持中立,警察最大的工作量是调解小纠纷,而非处理重罪。
    ——————————————
    雅典警察大量由斯基台弓箭手充任。他们往往是国家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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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 众神之国——埃及史
    埃及文明是世界上的第二个文明。和两河文明不同,埃及文明没有被入侵者反复摧毁,没有被战争不断撕裂。它似乎象金字塔的石头一样坚固。两千多年的时间在它身上汹涌流过,才慢慢地将它吞没。
    一 尼罗河
    尼罗河卫星图:http://img7.tianya.cn/photo/2007/12/25/6188010_417404.jpg
    对于其他文明,我们不一定需要解释它们的地理环境。但是对埃及,这是个例外。对于埃及来说,尼罗河实在是太重要了。对于埃及人来说,尼罗河就是宇宙的中心。尼罗河流域之外,就是野蛮和混乱。尼罗河不仅是一条河流,她是埃及的生命,埃及的灵魂。
    希罗多德说:埃及是尼罗河的馈赠。虽然希罗多德许多话错误百出,但这句话却无比正确。尼罗河实为埃及之母。
    是她,在一片沙漠中创造了埃及。
    尼罗河是世界上最长的河流,全长6650公里。青尼罗河、白尼罗河是一对孪生姐妹。它们发源于大湖,分头向北奔流了上千公里,最终在苏丹首都喀土穆相聚。其后,尼罗河在苏丹和埃塞俄比亚的山谷里盘绕,时而向南,时而向北。它在山谷里苦苦挣扎,冲上高山,冲下悬崖,在创造了六个大瀑布后,终于来到了平坦的大沙漠。
    尼罗河在沙漠刨出了一条长长的河谷。每年,埃塞俄比亚的大雨都会使河水暴涨。河水漫出河谷,淹没两岸。年复一年的泛滥创造出了一条肥沃的洪泛平原。在地图上看,这片平原就象一条细长的绿带,最宽的地方不过20公里,窄的地方只有一两公里。但带子的长度却超过900公里。在这条窄带上,到处是沟渠和绿地。而近在咫尺的地方就是荒漠。二者之间往往没有任何过渡,象一条线一样被划分开来,一边是绿地,一边是沙漠。一边是生命,一边是死亡。
    在尼罗河流入地中海之前,它又创造出了一个巨大的三角洲。在今天,这个三角洲的面积大约有两万四千平方公里。每年,尼罗河都要带来大量的冲积物。所以三角洲的位置不断升高,面积不断扩大。古埃及文明时期,三角洲比现在大约要矮上一米半。也就是说,现在的埃及人大约站立在古埃及人的头顶。
    这个河谷和这片三角洲,放在一起,就象一株埃及的著名植物——纸莎草。尼罗河谷是纸莎草的花茎,三角洲则是它张开的叶蔓。按照尼罗河的流向,南方的花茎被称为上埃及,北方的叶蔓则被称为下埃及。花茎和叶蔓构成了埃及两个对称的部分,历史上,它们互相争斗,互相协作。下埃及(三角洲)贡献出了更多的财富,而上埃及(河谷)则贡献出了更多的帝王。
    整个埃及被禁闭在这株纸莎草中。其两侧都是荒漠,埃及人称这些荒漠为红土地。那是太阳照在沙漠上的颜色。在河谷和三角洲上,有茂盛的芦苇、成群的瞪羚,而在红土地上,只有荒凉和死亡。今天的埃及,情形依然如故。埃及共和国面积有100万平方公里,尼罗河谷和三角洲加起来只有4万平方公里,而六千多万埃及人里,99%都生活在这片小小的土地上。红土地上依旧人烟稀少,是蝰蛇与蝎子的世界。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埃及的周边。
    在埃及的北面是地中海。埃及三角洲在此展开,宽度大约有320公里。这个数字看上去颇为可观,但是很遗憾,这么长的海岸线上,能做港口的地方却寥寥无几。阴险的沙洲一字排开,等着傻乎乎开过来的船只,好让它们彻底搁浅。没有经验的船员很难在埃及海岸线上靠岸。在日后,埃及将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亚历山大里亚。这个城市将拥有50万人口,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世界上最高的灯塔,世界上最聪明的学者。但是在古老的埃及,亚历山大里亚尚不存在。像样的港口也相当稀少。大海给埃及人了一个口子,但这个口子并不宽敞。
    古埃及的西侧,是严酷的利比亚沙漠。西方野蛮的游牧民有时会穿越沙漠,侵袭三角洲的居民。对埃及人来说,西方是死亡之地。埃及人向南,向北,向东旅行,但无人向西。西方,对埃及是封闭的。
    在东侧,则是阿拉伯沙漠。其间有一条道路穿过西奈半岛,维系着埃及和亚洲的脆弱联系。根据古希腊作家狄奥多罗斯的说法,这条道路上有许多隐蔽的湖泊。如果不是非常熟悉地形的人,很容易丧生湖底,或者干脆迷失在荒漠深处。即便如此,亚洲的敌人依旧从这条道路一次次地进攻埃及,并最终颠覆了埃及文明。
    埃及人对东方民族怀有恐惧。曾有过一个传说:在埃及,有一种圣鸟,叫伊比斯。它身体漆黑,羽毛洁白,两只腿酷似仙鹤。每年,都有翼蛇从亚洲飞到埃及。这些翼蛇长着蝙蝠似的两羽,形状恐怖。伊比斯会飞到西奈峡谷和它们作战,阻止他们进入埃及。伊比斯成功地保卫了埃及,使翼蛇的尸骨堆满了峡谷。翼蛇每年都要冲击埃及,却从未成功。因此,伊比斯被称为埃及的圣鸟。翼蛇就是来自亚洲的入侵者。而伊比斯,则是守卫埃及的勇士。伊比斯和翼蛇作战的地方应该就是在这条道路上。但在历史上看,伊比斯并不总是成功的。
    在埃及的南面,则是尼罗河第一大瀑布。盛产黄金的努比亚就躲在瀑布的后面。狄奥多罗斯绘声绘色地描绘了这条大瀑布:尼罗河水冲击着耸立的花岗岩,形成了大旋涡。水流自悬崖上坠落,形成巨大的喧嚣。狄奥多罗斯称这些自天而落的水流为“箭之雨”。河水旺盛之时,无人可以穿越瀑布,因为“尼罗河的力量征服了人类的一切器械。”(见Diodorus Siculus 的library第一卷32节) 
    埃及的商人和军队不时会跨越这些荒漠和瀑布,但那只是它伸出去的触须。埃及的灵魂被封闭了起来。在海与瀑布之间,在荒漠与荒漠之间,埃及什么都不是,它只是尼罗河。对于埃及人来说,尼罗河既是宇宙的中心,也是生命的源头:
    在开辟之初,黑暗的河水上浮现出一朵莲花。当莲花绽放之时,太阳神拉(Ra)从莲花芯中迈步走出。而当他哭泣的时候,人类就被创造成眼泪的形状,从拉神的眼中流出。
    人类从泪水中生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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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埃及的灵魂在生长
    埃及并非一直是大沙漠里的绿洲。在遥远的古代,埃及的荒漠曾经是湿润之地。那个时候“红土地”并不红,而是布满绿地和湖泊。连现在的撒哈拉沙漠,在当时也是人间乐土。整个北非都是让人羡慕的肥沃之地。
    最早的埃及人也在这块土地上狩猎、捕鱼。他们和其他的旧石器时代的人没什么区别。这些原始埃及人群体规模很小,没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别人用手斧,他们也用手斧。别人烧火,他们也烧火。别人吃东西不挑嘴,他们吃东西也不挑嘴。此时的他们,就象显微镜下的分子一样,在做平淡无奇的布朗运动。如果环境不发生变化,他们可能就会这么没出息的一直瞎运动下去。
    如果要让这些分子凝结为晶体,还需要一些新的因素。
    天可怜见,从公元前18000年开始,这个新因素开始出现,那就是气候的变迁。北非慢慢变得干燥,撒哈拉大沙漠开始形成(见本书第一卷最后一章)。这个干燥的过程时有反复,有些时候还出奇地忽然又湿润三两千年。但是大趋势不容改变。原始埃及人的狩猎小天堂渐黯然失色。迫不得已,他们只好有弓箭的抓起弓箭,有锄头的掂起锄头,拥向尼罗河谷。那里的绿地依然存在。
    埃及人开始农业的时间比中东人晚了大约2000年。但他们进步速度倒是很快。尼罗河谷的农夫越来越多,地方也越来越挤。埃及人又顺流而下,来到了三角洲。
    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晶体开始了它的凝结。
    到了公元前4000年的时候,埃及的环境已经固定成现在的格局。所有的埃及居民都拥在尼罗河边。涅迦达文化时期开始了。这个名字来源于上埃及的一个小村子。考古学家在此地有所发现,于是用它来命名埃及900年的岁月。
    涅迦达时期是埃及文明的成型期,其延续时间从公元前4000年直到公元前3100年。这段时期也被称为前王朝末期,表示在埃及王朝形成前的历史阶段。但是这个名字太庸俗,连门外汉都能估摸出个大致意思来,所以学者们还是更偏爱“涅迦达文化时期”这个名字。这个词念的时候,重音要放在第一个音节上,发音适度拉长,听起来特别学人,特别悦耳。
    在尼罗河下游这个狭窄区域里,布朗运动无法维持,社会分子们遂开始凝聚。几百年内,终于凝成了三十八个晶体。这些晶体,被成为“诺姆”,就是州的意思。
    这些诺姆规模也不大。小的诺姆,有大约几千人,大的有几万人。在这个小团体里,很快出现了强人和祭司。前者急于称王,后者急于造神。前者忙于打仗,后者忙于说话。很快,他们的努力都取得了丰硕的果实。差不多所有的诺姆都拥有了自己的酋长,也拥有了自己的神明。
    考古发掘,没有发现多少特别新颖的东西。和其他新石器晚期的人一样,涅迦达时期的埃及人盖破烂的房子、用粗笨的石锄、烧丑陋的陶器。值得一提的倒是死者的尸体。这个时候的埃及人,喜欢用亚麻布包裹住死者,把他们埋到荒漠边缘的沙地里。所有的死者都是身体蜷缩,面向西方。因为太阳没于西,埃及人相信西方代表着死亡。
    干热的沙子往往能使死者脱水,把尸体完好得保留下来。我见到过一张彩图,照的是那个时期的干尸。从图片上看,保存得确实很完好,但这个图片看上去实在有些恶心,所以我就不贴出来了。大家自己往风鸡上想想,也就是了。
    无疑,这是木乃伊的前身。
    此外还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埃及人也为宠物或者牲畜下葬。动物拥有自己专门的墓地。很多猫、狗、羊、牛裹着亚麻布或者席子,体体面面地躺在自己的坟墓里。要知道,猫也就罢了,包裹一只牛可要费不少布,但是埃及人并没有吝惜。我不能说所有的牛羊死了都被埋了。埃及人毕竟还是吃肉的,虽然不大喜欢吃猫,但牛羊肉都吃。他们之所以给动物下葬,倒也不是格外有爱心。真正原因是埃及人喜欢选择一些动物,当作圣兽来崇拜。
    埃及人始终对动物有一种很强烈的崇拜情结。古希腊的作家,对此有过一番很希罕的说法。据他们说,碰到灾荒之年,埃及人宁愿吃人肉,也不肯吃某些神圣动物的肉;如果有谁杀了朱鹭或者鹰,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统统要处以死刑;普通人家如果死了一条狗,全家人都要剃掉全身毛发以示哀悼;如果死的是一条猫,要好一点,但也要把眉毛给剃了。我不知道这几个说法里,那个是真的,那个是假的。我只知道:希罗多德和狄奥多罗斯,这两个希腊作家都喜欢胡说八道。
    几乎所有的埃及神明,形状都是半人半兽。比如上一节提到的太阳神拉,在画像上就一会是个公牛,一会又成了个蚂蚱,实在是神出鬼没。全然人形的神明,在埃及寥寥无几。这自然是来源于古老的图腾崇拜。
    埃及神话系统整合进了诸多地方神明。但整合工作做得很粗糙,神谱显得混乱异常。埃及神明茂盛,加起来至少有2000多个,能编成一支规模很不算小的军队。可是这个军队完全是杂牌军。里头有些成员是全埃及公认的神明,有些只在很小的地区受到崇拜。成员之间也往往互相不认识。有的虽然认识,但关系错乱的让人难以置信。一个神可能同时是另一个神的父亲和儿子。当然,古代的神明非常喜欢乱伦,但随他怎么乱,也乱不出这种结果来。
    如果是重视理性逻辑的希腊人,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神话系统。可是埃及人不在乎。他们对这种错乱关系非常满意,并没有试图消除矛盾。
    埃及神话的情节也是说法各异。比如创世神话,至少有三个版本,每个版本又有好几个子版本。上一节提到的拉神创世的故事,那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说法。别的说法还有好多呢。这种混乱的背后,是埃及强烈的地方主义。各个地方的祭司都有自己心爱的神明。他们会毫不犹豫地编造故事吹捧自己的偶像。编个故事反正很方便,至于跟别人的故事是不是抵触,那谁又管的了那么多呢?
    这种地方主义,要追溯起来的话,还要归结到涅迦达时期形成的38个社会晶体——诺姆。
    让我们再回到涅迦达时期。那时,诺姆作为埃及的基本晶体已经形成。但是埃及还没有被赋予生命。要让埃及成型,还需要一样东西,那就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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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蝎子王
    诺姆之间很快发生了战争。这么多州拥挤在狭小的空间里,又都拥有自己的王与神,冲撞遂不可避免。他们争夺的东西,不外乎三样:土地、水和权力。
    考古学发现,当时尼罗河谷的诺姆都崇奉兽神。在考古文物上,你可以看到“狮州”带领鹰州、朱鹭州战胜敌人,大肆杀掠。你也能看到一些州联合起来,又打败了狮州。后一战争被雕刻在“猎狮调色板”上。在这个调色板上,带有兽尾的十九个战士,高举旗帜,手持梨头棒,围猎一头雄狮。事实上,被猎杀的不是雄狮,而是人。
    尼罗河谷成了活人的狩猎场。
    鲜血和河水一起泛滥,浇灌着这片土地,好让埃及成长为完整的生命。
    埃及神话中,有一个充满暴虐的故事。太阳神拉曾统治埃及数百年。慢慢地,埃及人抱怨拉神老了,开始阴谋反抗他。愤怒的拉神决定惩罚人类。他派遣狮头女神塞克美特前往尼罗河谷,任务就是杀戮。塞克美特对这个任务非常满意,完成地也格外出色。她沿着尼罗河,逢人便杀。埃及人逃往荒漠,却依旧躲不开她的追杀。人类的鲜血象水一样流淌。塞克美特“踏着他们的血”,四处捕猎人类。埃及人眼看要全部灭绝。
    拉神后悔了。但谁也阻挡不住狮头女神。她为杀而杀,陶醉于杀戮的大快乐,根本顾不上拉神的命令。埃及成了血的国度。
    夕阳斜照在人的血泊上,映出刺目的红光。一个半人半狮的形体站立在血泊之中,纵声狂笑。
    看着尼罗河畔的血海,拉神想出了办法。他用大麦酿了7000罐啤酒,再把红色矿石粉撒在里面,让酒象人血一样鲜红。拉神把酒倾倒在大地上。塞克美特看到宛若人血的啤酒,非常欣喜。她俯身啜饮血与酒的混合饮料,终于酩酊大醉,再也无力杀人。此后,埃及人每年都要向她供奉佳酿,以赞美她放弃杀人乐趣的人道主义精神。以此,埃及人赎买了自己的生命。
    这个黑暗故事就象在描述涅迦达晚期的混战。人类从小共同体走向大的组织,要么通过彼此协商,要么通过彼此征服。打仗无疑比协商更容易。狩猎同类无疑比签订协约更有趣。所以埃及人决定还是打仗。
    最后这些战争,埃及形成了两个巨大的生命体——上埃及和下埃及。尼罗河三角洲的下埃及,经济潜力远比上埃及巨大,但是其开发难度也远比上埃及大。下埃及沼泽丛生,蚊虫密布,对于远古的埃及人来说,未必适合居住。
    关于这个问题,学者们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下埃及当时是落后地区,有人则认为下埃及相当先进。后者还列举出了三角洲的一个好处:它离中东文明更近,很容易从那里吸收先进的东西。这个说法本也不无道理。但有人更加勇猛精进,悍然提出了“王朝民族”这个概念。
    比如,布朗认为:埃及的老百姓,很不幸,是非洲人。这些土著“宽肩、细腰、平足、厚唇,身材矮小”,而那些上流社会人物则英俊多了,“高大、细长、四肢均匀、鹅蛋脸、悬胆鼻,额头高耸,双目炯炯”。他们当然不可能是非洲人,肯定来自亚洲(若是来自欧洲,布朗必当更为满意,但考诸地图,似乎无此可能)。
    那些厚嘴唇的非洲人种地还行,要是创建王朝,看看他们那副嘴脸,怎么可能呢?所以埃及的王朝必然是由外来的亚洲人创建的。
    这个说法一度盛极一时。但后来被证明是全盘胡说。埃及无疑有非洲、亚洲两种移民的混杂,但决没有外来的王朝民族一说。为什么上流社会的人更高大细长呢?很简单,他们营养充分,不用辛苦劳动。就是这么简单。
    无论三角洲地带的居民是不是更富裕,也无论他们身子骨是不是更细长,他们终究有一个很大的劣势。那就是分散。三角洲地域广阔,四通八达。居民居住的相对分散。各个诺姆之间的战略关系也更加复杂。而在上埃及,大家被禁制在一个细长的带状地区里。每个诺姆只有两个邻居,上游一个,下游一个。这样的环境,大大简化了他们的战略关系。而依靠河流,他们运送军事物资,也更加便利。沼泽丛生,水流缓慢的下埃及可享受不到这个好处。
    因此,上埃及更迅速的被整合为一体,凌驾于三角洲之上。
    经过无数惨烈的争斗,上下埃及各自形成了自己的共同体。
    上埃及:
    王权标志——白色王冠
    象征物——莲花
    下埃及:
    王权标志——红色王冠
    象征物——纸莎草
    也正在此时,一个神秘的名字出现在历史上。那就是蝎子王。
    蝎子王在今天名气很大,不过这倒不是专家们的功劳,倒要感谢好莱坞。可是这个片子里,除了“蝎子王”这个名字还靠谱之外,其他都是胡说八道。电影里的蝎子王是个长了一身腱子肉的刺客,力量之大能一箭射穿城墙。整个屏幕上充满了性感美女、火蚂蚁、毒箭、巫术,可就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历史。
    历史上的蝎子王虽然习惯杀人,但并非是个刺客。他是第一位有记载的上埃及国王,都城在埃及南部的希拉康波里。在雕像上,蝎子王头戴白冠,手持蝎子狼牙棒,用绳子套着田凫和弓。田凫这种象野鸭子一样的蠢东西,据说象征着平民。而弓,则象征着西方人。(埃及人一直用“九弓”来代表西方的利比亚人。)也就是说,蝎子王用狼牙棒压服了野鸭一样的平民,建立了上埃及的王权。同时,他还击败了利比亚人。根据推测,蝎子王还一度进攻过下埃及,但并没有完成统一。(注:这个说法也存在争议)
    蝎子王时期,是埃及历史上的一个关键点。看看被套在绳索里里的可怜野鸭吧。它就是几十万平民的缩影。从图像上看,似乎他们有过反抗,但终于被镇压下去,悬吊在绳索里,任人宰割。此后几千年,他们的脖子一直没能从绳子里挣扎出来。国王和他们的扈从手拿权杖、狼牙棒,耀武扬威,毫不掩饰自己对野鸭子的轻蔑。
    此时的埃及已经基本成型,但要完成统一,还需要一个比蝎子王更显赫的人物。
    这个显赫的人物终于出现。他宣告了涅迦达时代的结束,王朝时代的到来。
    纳尔迈调色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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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yamoyo 回复日期:2007-12-26 12:29:30  
    再顶。
    提个小建议:lz能否受累在新名词第一次出现时把英文单词也标后面?方便我们在网上找一找相关资料。顺便也背背单词儿~~
    ___________________
    以后写的时候会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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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后面还有神话。不过基本都是散乱插进去的。
    关于生产方式,后面(尤其在中王国时期)会有集中的描述。
    关于金字塔问题,我写了大约10000字的篇幅。
    关于文字、军事组织和埃及人的道德观和文化,也会在中王国部分谈论。
    关于政治组织,在古王国部分会集中讨论。
    我打算写到拉美西斯三世为止。篇幅至少有5-6万字。
    后面就是帝国争霸部分。埃及、亚述等国会合在一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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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美尼斯
    埃及统一史的细节已经不得而知。但在埃及神话中,它却留下了极深的印痕。
    埃及神话中,有一个最著名的故事:塞特和荷鲁斯之战。根据记载,天神奥西里斯是天与地的长子,一度统治全埃及。他娶自己的妹妹伊西斯为妻。但奥西里斯还有一个弟弟,叫做塞特。塞特长了一个公羊头,居住在沙漠之中,是风暴与邪恶之神。他喷气如火,所到之处,禾苗干枯。这位神明宠爱的动物是驴和猪。
    塞特嫉恨奥西里斯,他邀请哥哥赴宴。在宴席上谋杀了奥西里斯,并将其尸体切成碎块,制造了历史上第一件碎尸案。这些碎块被抛散在埃及割地。伊西斯四处寻找丈夫的尸体,费劲周折才终于找齐,只有阴茎实在找不到。一个螃蟹贪嘴把它吃掉了。伊西斯没有被丢了个阴茎所吓倒,她把尸体拼凑在一起,又用泥土捏了一个新阴茎给丈夫装上,然后催动了魔法,要使丈夫复活。奥西里斯最早复活的部分似乎倒是新阴茎。还没有活透的奥西里斯,居然和伊西斯交媾,使她怀上了儿子荷鲁斯。
    奥西里斯终于复活。但他无法在留在阳界。他沉入地府,成了阴间的冥王。他在本卷后面部分还要再次登场。
    荷鲁斯天赋异秉,生了一个鹰头。长大成人后,统治了下埃及,而坏叔父塞特依旧是上埃及之王。新仇旧恨使荷鲁斯和塞特之间爆发了凶烈的冲突。鹰头神和羊头神发起了震动天地的决斗。在战斗中,荷鲁斯失去了一个眼睛,而塞特更糟糕,失去了睾丸。有一种说法,把这个战争描述的格外黑暗。由于伊西斯不愿意对自己的弟弟——塞特痛下杀手,荷鲁斯居然砍下了母亲的脑袋!
    但是伊西斯后来通过努力,又长出了新脑袋。
    众神召开大会,对两埃及之神做出调解。奥西里斯从地府里发出警告,威胁要攻打天庭。恐惧的众神终于宣判:鹰头神荷鲁斯为全埃及之神王。塞特退回沙漠。此后所有的埃及国王都是荷鲁斯在人间的化身。荷鲁斯的鹰眼炯炯地监视着埃及,庇佑着每一位法老。
    神之战:
    这是上下埃及统一战争的缩影。在历史上,鹰头神和羊头神的决斗发生在公元前3100年。这是埃及史上最重要的日期。
    决斗的胜利者,名字叫做美尼斯。不过神话中的的胜利者相反,他来自塞特的地域——上埃及。可是在美尼斯胜利后,却将自己置于鹰头神荷鲁斯的保护之下。
    不过他也可能叫纳尔迈。或者他既叫美尼斯,也叫纳尔迈。专家们对此意见不一。分歧的原因来源于一块石板……
    考古学家在埃及南部挖出一个雕刻精美的石板。这块石板正反两面都有图片,在界赫赫有名,凡是谈埃及史的,没有不抓住这个说两句的。
    石板正面雕了一个洋洋得意的国王,头戴上埃及白冠,左手揪着一个男人的头发,右手拿着权杖要往该男子脑袋上狠砸。这个挨打的男人代表下埃及。在反面的图片上,公牛撞击着城墙,脚下踩着敌人。该国王又换上了下埃及红冠,骄傲地检阅被杀死的俘虏。他面前陈列着一排排无头的死尸……他们的脑袋被砍了下来,放到了两腿之间……
    这个画面确实美丽动人。历史学家看了打心眼里喜欢。他们又搜集了一些其他相关古物,从这些文物上推断,该国王是蝎子王的继承者,都城也是希拉康波里。他带领着上埃及武士攻破三角洲,抓获了 12 万俘虏,还有大牲畜40 万头、小牲畜 142 万头。一位下埃及的公主也成了他后宫里的的战利品。考虑到当时整个埃及人口也远不到一百万。十二万俘虏似乎过于夸张。但是战争无疑非常惨烈。那些无头死尸就是明证。
    这再次让我想起了站在血泊中的塞克美特。她对着成堆的尸体嗥笑。她对着被鲜血染红的尼罗河嗥笑。
    人类向她供了红酒,赞美她杀戮自己先祖的洪业。
    赞美声中,要数历史学家的嗓音最为高亢。他们把残酷的屠杀称为“伟大的征服”。
    可是这次,伟大者的名字却很不凑趣。他似乎成心要和学者过不去,硬拗着不叫美尼斯,非叫纳尔迈。
    这和历史典籍严重冲突!埃及僧侣和希腊学者都一口咬定,埃及的第一个王是美尼斯。那么这个纳尔迈是从那里冒出来的?他怎么能同时得到红冠和白冠呢?
    历史学家搔搔下巴,想出了办法。他们宣称:美尼斯就是纳尔迈,纳尔迈也就是美尼斯。就象诸葛亮和孔明一样,不过是两种叫法而已。
    那么,这位在石板上昂首检阅尸首的王,也就是全埃及的第一位王者——美尼斯。
    公元前三世纪的时候,埃及有一位叫曼涅托的祭司。他撰写了一部《埃及史》,里面收录了大量的历史资料。这部书已经散失,但是其中一些残片被其他作家引用,得以保留下来。这些残篇可以说贵重无比,因此它包括了完整的埃及王朝列表。几乎所有的埃及学家都采纳了这个王表。
    曼涅托把希腊人征服前的埃及史,划分为三大时期:古王国,中王国和新王国。三个时代总共包括了30个王朝。这种划分被后人全盘采纳。但其实所谓30王朝,颇为含糊勉强。很多王朝根本不是像样的朝代,而是一段混乱时期,许多国王同时并存。其次,曼涅托按照国王家族的更替来划分王朝。有些国王死了,传给家族的另一个分支,曼涅托也把它划成不同的王朝。事实上,许多王朝的更替是非常和平的。
    30个王朝。170多个法老。28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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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尼斯 续)
    美尼斯是埃及第一王朝的开创者,也埃及全地的第一个法老。红冠和白冠合二为一,成了红白双冠,戴在了美尼斯的头上。
    美尼斯原来的国都,应该和前辈蝎子王的一样,也在希拉康波里。这个城市远在埃及南部,距离下埃及过于遥远。因此,美尼斯决定迁都。
    新都孟斐斯位于三角洲和河谷地带的交界处,坐落在尼罗河西岸。孟斐斯是希腊人的叫法,埃及人称它为“白城”。 埃及的烈日下,孟斐斯的石灰岩墙壁映出耀眼的白光……皇室成员生活在那里。行政部门、国库也都座落其中。孟斐斯是埃及的心脏。
    古埃及的2800年里,有一千年的时间,它的首都停留在孟斐斯。现在,它只是一片废墟,关于它当年的情况,大家知道得也很少。比如专家们谈到它的人口,简直说的不象是一个城市。T 钱德勒声称孟斐斯建立的时候,就是世界第一大城,拥有3万人口。K 巴德则指出,整个古王国时期,孟斐斯的人口也不过六千而已。两个说法差出两万四千人来。那么哪个说法对呢?这两万四千人又该何去何从?到目前为止,专家们还没有给他们指出一条明确的出路。
    迁都之后,美尼斯到底干了些什么,我们并不很清楚。事实上,美尼斯到底是一个真实人物,还是一个神话英雄,都有争议。曼涅托相信美尼斯是真实的。他认为美尼斯实实在在地统治埃及62年。这62年里,美尼斯并没有闲着。希腊作家说:“埃及人生活方式之进步,用桌凳,知礼节,都是美尼斯教化之功。”
    埃及地图(这个地图不是很理想,找到合适的,我会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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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金字塔未建之时
    但是在第62年,美尼斯倒了霉。他居然被一只河马拖了水,嚼巴嚼巴吃了。这种死法确实离奇。背后是否有什么阴谋,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是有人挑唆河马,让它放大胆量,去咬这个老头子。也许是美尼斯不识趣地打扰了交配中的河马。
    大家可能从河马嘴里抢救下来一部分美尼斯。埃及人把这部分美尼斯装入芦苇船中,仰起亚麻布做的风帆,逆尼罗河而上。尼罗河对于上下航运是特别便利的。它有一个极大的优点:它的水是从南向北流,而河上的风却是从北象南刮。所以,船只向下埃及方向开的时候,只需要收起船帆,就可顺流而下。向上埃及方向航行的时候,就挂上风帆,北风就会帮助他们逆流而上。
    装载着美尼斯尸体的船只在尼罗河上缓缓南行。 
    即将沉没的夕阳默默地照耀着船队,将它们涂抹上金色的光辉。芦苇丛中不时惊起一群飞鸟,偶尔能看到一只鳄鱼无精打采地张望。粼粼波光中开着一朵朵荷花。呜咽的河水拍打着船舷。浑浊的尼罗河冲向北方……
    这是埃及的法老最后一次尼罗河之旅。
    河边站立着一排排的埃及农夫,为他们的法老送行。这并不全是自发的。朝廷要求国民停止劳作,为国王哀悼。看着这个芦苇船,不知道埃及人心中做何感想。美尼斯杀了无数埃及人,但却带来了统一。战争使埃及人承受巨大的痛苦,但又带来了永久和平的希望。世界就是这么复杂,人心又总是这样无奈。我们不知道河流两边的埃及人,看到美尼斯的遗体船,是高兴,是悲伤,仰或已经被生活所磨钝,再也无力高兴,也无力悲伤?
    船只的目的地是圣地阿比多斯。
    阿比多斯位于埃及中部,第一王朝的法老将自己陵墓建在此地。这些陵墓和日后金字塔性质一样,却远没有那么壮丽。它们有一个平凡的名字:马斯塔巴(Mastaba)。马斯塔巴是一种泥砖建筑,平顶斜面。里面被分成许多隔间。每个隔间都堆放着食物、武器、家具等等。但是真正重要的不是这些隔间,而是地下室。马斯塔巴的地下室是生生从岩石里凿出来的。法老的遗体就放置在里面。
    除了法老的遗体之外,还有一些人也要被留在阿比多斯。她们就是法老的妻妾们。这些女人也许在孟斐斯已被处死,也许被活着带上芦苇船,运往阿比多斯。如果是后者,那么她们将会在两岸哀悼的埃及人护送下,和法老一起走向命运的终点。法老奔赴自己的陵墓,她们奔赴自己的死所。
    太阳升起,太阳落下。生命是琐屑的。
    历史向前奔涌,吞没了生者的沉默和泪水。
    马斯塔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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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阿比多斯,她们要被处死。今生的奉献还不够,死后她们依旧要服侍她们的丈夫,她们的主人,她们的法老。
    法老后宫里的妻妾处死后被埋在陵墓周围,拱卫着她们主人的遗体。我不知道那位被美尼斯虏获的公主,是否也落到了同样的下场。童话里的公主总是那么幸福,可在现实中却并非都是如此……不过也许她早已去世。更年轻的少女进入了法老的后宫。
    虽然美尼斯的大部分身体都要与河马的粪便为伍,但至少这部分,在阴间也能享受到女人的服侍。但我不理解,对于一些残肢断体来说,女人又能派上什么用场?但是埃及人不这么考虑问题。当然,除了女人,死去的国王还需要别的东西,比如食物。地上的隔间里有丰富的食物,但是死者却很难吃到嘴里。因为那些祭司们会抢在死者头里,把东西吃光。确实很难评论这些祭司的行为……
    第一和第二王朝(BC3100至BC2686年),被称为早期王朝。那是一个残酷的时代。战争的阴影还没有退去,彼此残杀的习惯还没有消亡。在这种背景之下,一座又一座的马斯塔巴被修建,人殉也一次又一次的上演。法老的女人们,法老的奴仆们,一次次地被杀死在陵墓周围。美尼斯死后200年,一位法老的葬礼导致了580人的死亡……那是埃及的残酷年代。
    在那个年代里,面临死亡威胁的不仅有法老的妃妾和奴仆,还有更多的平民。美尼斯并没有给埃及带来稳固的和平。在他死后,上下埃及之间的战争一次又一次爆发。熔锻一个民族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更多的血和火。
    专家们说不清,这五百年里埃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们只能推测:权力在逐步向定层集中,国家政治组织在逐步凝结成型。唯一能确切知道的,只有一件事情:那是腥风血雨的五百年。
    上埃及对法老始终忠心耿耿,毕竟法老本人就来自上埃及。但是三角洲居民却心怀怨恨,他们在五百年里屡次反叛。在三角洲的沼泽地间,埃及人彼此杀戮,满怀仇恨。三角洲的埃及人还没有忘记征服者带来的伤痛。
    镇压是残酷的。孟斐斯的法老在芦苇丛间搜捕叛乱者,发动一次又一次的屠杀。
    第二王朝的末代法老对下埃及进行了最残酷的战争。那一年被称为“杀死北方人之年”。这里说的北方人,就是三角洲地带的埃及人。法老列出了自己在那年取得的成就:47209人被杀死。另一次则是48205人。根据现代学者的估计,当时全埃及人口大约为85万(见《金字塔时代的埃及》)。这个数字小的让人难过。考虑到这个人口基数,这个数字庞大的难以置信。按同等比例来推算,如果这样的屠杀发生在现代中国,数字将是七千多万。
    此次战争对下埃及是致命的。时间已经磨钝了他们的斗志,此次杀戮则摧毁了他们的意志。“杀死北方人之年”后,下埃及再也没有策动大规模叛乱。埃及真正统一的标志,就是这次大屠杀。
    此后,埃及进入了相对和平的年代。对血的渴望慢慢削弱了。不光是生者不再那么狂暴,连死者也不再那么嗜血。
    埃及人永远废除了人殉。法老陵墓里,再也没有被处死的妃妾奴仆。取而代之的,是偶人和雕像。
    公元前2686年,第二王朝终结。古王国时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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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金字塔
    500年的早期王朝之后,是另一个500年。这是繁荣稳固的500年。第三王朝和第四王朝里,埃及的灵魂在茁壮成长。等这个时期终结之时,埃及变得壮大成熟。它的个性在这500年里被浇塑成型。
    这是它的青春年代。
    古王国里最赫赫有名的东西就是金字塔了。这个东西成了埃及文明的象征。因为金字塔的缘故,古王国也被称为金字塔时代。
    金字塔本质上是一个奇思怪想的产物。庞大、壮观,毫无用处。青春年代的埃及文明荷尔蒙分泌旺盛,忽然就爱上这个古怪而无用的东西,就象少年轻易地就被一个妓女勾了魂一样。法老、官员、建筑师、工头、农民,都被调动起来,忙碌不休。数不清的人力物力被消耗在上头,最后在沙漠里留下了几十个大石堆,供后人凭吊。
    古王国的第二个法老乔赛尔,是头一个迷恋上金字塔的人。他统治埃及19年。这19年里他干了什么政绩,已经说不清楚了。他之所以扬名天下,全靠修了一个金字塔。
    早期法老们的马斯塔巴,方头方脑,缺乏想像力,遭到了乔赛尔的鄙夷。他无法忍受自己死后躺在这样一个灰头土脸的陵墓里。宫廷里虽然有成群的马屁精,但是他们能想到的,也就是弄个更大更贵的马斯塔巴而已。乔赛尔意兴阑珊地开始修建自己的马斯塔巴。
    这个时候,历史呼唤更有想像力的马屁精。
    法老的首相伊蒙霍特普站了出来。
    这个人的名字绝对是值得记住的。在历史上,此人第一个想出金字塔这个主意。
    马斯塔巴正在积极修建中,伊蒙霍特普却改变了它的外形,把它弄成了第一个金字塔。严格来说,伊蒙霍特普设计出的还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金字塔。它是一个六层的石台,一层一层地叠在上面。高度总共有60米。整个建筑用小块石头构成,这一点和马斯塔巴完全不同,后者是用砖做的。
    金字塔外层是白色的石灰石,在烈日下闪闪发光。现在金字塔外层已经破落不堪,看上去象一个丑陋的石头墩子。但在当年,估计也是个壮观。就和马斯塔巴一样,在这个石墩子下面,是一个复杂的迷宫。法老的尸体就躺着地下室里,一个两吨重的石头封闭了墓室的大门。
    乔赛尔是一个谨慎的人。为了杜绝任何风险,他同时给自己修了两个陵墓:一个金字塔,一个马斯塔巴。经过比较,他选择了金字塔。马斯塔巴白白修在那里,成了一个空房子。有钱人喝豆浆,还要喝一碗,倒一碗。作为法老,这样做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埃及人并没有表示不满。
    整个第三王朝,法老们都对这种石头墩子非常满意,一座又一座,不知疲倦地修筑着。到了第四王朝,情况发生了变化。王朝的第一位法老斯尼弗鲁终于厌倦这种石墩子。他想出了一个主意,用石头把台阶周围填满,然后再外头裹上石灰石。这样一来,金字塔终于不再是一层一层的了,而变得浑然一体。但是,很遗憾,这个金字塔也不周正。它不象一个正四面体,而象一个蒙古包,因为它的边缘是弯曲的。
    很明显,这是个技术问题。斯尼弗鲁的建筑师开始的时候胸怀大志,角度设计的非常陡,但是修着修着,觉得不对。再这么陡下去,整个金字塔眼看要塌,他们只好丢人现眼地改变角度,结果金字塔下面陡,上面平,成了一个可耻的蒙古包样子。
    斯尼弗鲁对这个很不满意,在这个弯曲金字塔旁边,他又给自己修了一个,这个就是真正的角锥体金字塔了。
    但是跟他的儿子胡夫(BC2589-2566)修的金字塔比起来,随它弯不弯,都算不得什么。胡夫金字塔压倒了所有的竞争对手,成了同类里的魁首。
    全部原因就是因为它大,实在是大。
    所有的埃及史在这里都会列举一堆数字,告诉你这个金字塔是多么了不起。是的,胡夫金字塔确实很大。它底部面积有8个足球场大小,高达146米,(在艾菲尔铁塔问世之前,它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由230万块巨石构成,每块平均重两吨半。埃及学家唯恐大家对这些数据印象不深,还变着花样的表达。他们说:要是把金字塔的石头切成一尺厚,可以修一个环绕法国的石头城墙,高度一米。他们又说,如果把金字塔石头切成茶杯口粗细的棍子,可以从地球一直捅到月亮。
    为此,他们恭维说:这是埃及人“智慧的结晶”。
    但是这些石头既没有环绕法国,也没有桶到月亮。如果埃及人真修了一个桶到月球的石棍子,我绝对承认这是了不起的“智慧结晶”。可问题是没有。那些石头老老实实地在沙漠里堆着,一堆就是四千多年。
    我们之所以叫它金字塔,据说是因为它的外形看着象个“金”字。但是苍天在上,我实在看不出它哪个地方象“金”字。中国古代的亭子和宫殿倒是更象一些。金字塔外形非常简洁,是个干脆明了的锥形体。这样一个巨大建筑耸立在沙漠中,确实很有视觉冲击力。
    把230万大石头堆成一个锥形体,这里面有一种孩童式的天真。小孩子拿到一堆小石子,也喜欢把它搭成锥形。
    但是小孩子确实搭不那么好。金字塔通体没有用任何水泥灰浆,但是石头之间接触的非常紧密,据说缝隙间连个菜刀都插不进去。不过这里面倒没有太多技巧,只是需要巨大耐心来把石头表面磨的非常光滑。
    阶梯金字塔:
    http://img7.tianya.cn/photo/2007/12/25/6188007_417404.jpg
    弯曲金字塔:
    http://img6.tianya.cn/photo/2007/12/25/6188032_41740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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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字塔示意图:(请注意它金黄色的顶端)
    http://img9.tianya.cn/photo/2007/12/28/6226560_417404.jpg
    许多半吊子考古学家、半吊子科普作家、以及说不上什么名堂的其他半吊子,简直象疯了一样地扑到金字塔上,满嘴唾沫地胡说八道。恋人写情诗,都没他们那样热情万丈;日本人拍A片,都没他们那样花样百出。
    但是大家爱听。人类是一个非常喜欢自我欺骗的物种。关于埃及的种种传闻,就足以证实这一点。在这里,评论一下这些胡说八道还是有意义的,因为很多人似乎还在相信……
    有人骇人听闻地说:埃及文明曾达到了现在人望尘莫及的高度,全世界除了外星人,就数古埃及人科技先进。这个金字塔就是明证。在金字塔里居然发现了电视机!看他们的意思,古埃及人已经能够享用各种卫星频道了。我估计埃及人的电视机里,和现在一样,也是关于法老如何参加各种会议啊,全埃及人怎么学习领会法老讲话精神啊,尼罗河边的受灾群众如何感激法老政府啊。等等等等。
    有人说,埃及人没有电视。但他们有微波炉和冰箱。金字塔就是个大微波炉。一个叫戴维斯的法国人,声称自己在家里仿制了一个金字塔,然后把各种食物放进去。结果发现这些食物很长时间以后,还顶瓜带刺,新鲜水灵。埃及不用电,不用氟里昂,就弄出了大冰箱。这种技术,还了得?
    另一个捷克人,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那是1959年的事情),幸福得无与伦比,是那个法国人所望尘莫及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他缺少各种日用品:肥皂、鸡蛋、袜子,反正无一不缺。其中包括剃须刀。社会主义剃须刀老爱坏,数量又少。这个捷克人就聪明地把他放到一个金字塔模型里,发现它变得锋利坚韧。古古埃及人一下子解决了社会主义国家居民的刮胡子问题……
    英国人也挺身而出,发现了金字塔的真正用途。他们指出,金字塔是一个巨大的占星仪。一个角椎形的石头堆,能是占星仪,听上去很奇怪,但它就是!伦敦的金字塔学会(一个疯人院似的机构,可以直接改建为伦敦金字塔精神病院)已经推算出了几个了不起的日期,比如耶稣上十字架的时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间。和实际完全吻合!这么精确,难道不让人震惊么?(可我拿家里的咖啡壶做占星仪,也取得了同样的成就。我也算出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在1914年爆发的。我还算出了毛主席在1976年去世。这是那些英国人没能做到的。)金字塔学会还愉快地通知大家:根据他们的推算结果,人类将在2979年毁灭。请大家拭目以待吧。
    但这些都不算什么,我看到过更有想像力的说法。中国有一本杂志,叫《奥秘》。它是我小时候的宝贵精神食粮,我当年每个月都要攒钱买一本,好有机会读到各色骗子们的最新文章。里面的胡说八道我都信。但是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是震惊了。这个宝文说:最早的时候,金字塔是尖朝下,底朝上,倒立在地上的。上面的平台是外星人飞船的起落架,就象航空母舰一样。尖底怎么能立得住?尖底的茶杯都放不到桌子上。但是外星人不怕。他们硬是把它那么放了。外星人离开地球的时候,担心留下痕迹,就使了个法子,把金字塔倒了过来,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但是在所有胡说八道里,最有影响力的是一本叫《众神之车》的书。瑞士作家丹尼肯炮制了这本小册子,里面除了臆想就是谎言。对埃及学,他是一个外行得不能再外行的外行。
    他说:“在埃及,巨大的城市和宏伟神庙、富有表现力的巨大雕塑,两旁竖立着精美雕像的漂亮街道、完整的排水系统、雕刻的富丽堂皇的墓穴、其大无比的金字塔……一个国家,看不出有什么史前发展史,却能够忽然取得这样的成就,实在是奇迹!”我觉得跟埃及奇迹比起来,更大的奇迹是:这么无知的书居然会风行世界。埃及根本没有“完整的排水系统”,而史前史则可以追述到旧石器时代!
    对于金字塔,他也是满嘴胡柴。“在20世纪的今天,没有一个建筑师能够再造一座胡夫金字塔,哪怕他拥有世界上所有的技术手段也不行!”这简直是梦话。现代建筑师能够轻易地建筑摩天大厦,要再造一个石头堆那是轻而易举。日本人已经仿造了一个金字塔,只是由于成本考虑,所以比较小而已。丹尼肯对建筑学狗屁不懂,却代表20世纪所有的建筑师,替他们谦虚。这充分证明:无耻是全人类的事业,不受国界的限制。
    丹尼肯列举了金字塔的一系列数字,他质问到:金字塔的高度乘以十亿正好是地球和太阳之间的距离,既1.5亿公里,这只是巧合么?!金字塔的重量乘以10的15次方,正好是地球的重量,这也是巧合么?金字塔的底边的二倍除以塔高,正好是圆周率,这难道也是巧合么?(注:他列举的这些规律,并不是他自己发现的。一百多年前的约翰•泰勒就提出过金字塔的这些规律。丹尼肯只是用更煽动性的手法加以引用而已。)埃及人可能知道地球的重量么?他们可能知道太阳的距离么?
    丹尼肯翘着鼻子、捻着胡须,神秘地说了一句白痴的话:是外星人修建了大金字塔。
    美国发现过一个长得酷似尼克松的南瓜,那也是巧合么?但经过核实,种出那个南瓜的,确实是个美国老农,而不是外星的农业专家。
    我的体重乘以10的22次方,正好是地球的重量,我的身高除以大腿的周长,正好是圆周率!这难道都是巧合么?!可我一个外星人都不认识。
    合理的解释是:世界上有无数南瓜,里头总有几个长的奇怪的。而世界也上有无数的规律。任何一些数据也总能凑出个把规律来。但是没有人愿意听这些。一个南瓜凭自己努力长成尼克松的样子,听着总没有外星人动听。
    大家都喜欢震惊效果。“金字塔……地球重量……外星人……圆周率……”谎言就这样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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