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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中世纪的比武大赛及其原因(上)(20040415)

【英文标题】Tournament and Its Cause in Middle Ages of Western Europe
    NI Shi-guang
    College of History and Culture,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4,China
    【 作 者】
    【作者简介】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倪世光(1957-),男,蒙族,内蒙通辽人,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比武大赛是西欧中世纪骑士的重要活动,它的出现与战争密切相关。自12世纪有确切材料记载以来的五百余年时间里,比武大赛不断地发展变化。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比武大赛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骑士们出于各种愿望和目的积极参加这项活动是其能够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
    【摘 要 题】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
    【英文摘要】The tournament was an important activity for knights in Middle Ages ofWestern Europe and its origin was closely related with war.Since the twelfth century,the tournament had been keeping to be developed and changed during more then five hundred years.There must be many causes to maintain it sothat the tournament had existed so long time.Then the main cause for thetournament was that the knights took an active part in it with variousdesires and goals.
    【关 键 词】比武大赛/骑士/中世纪/西欧/tournament/knight/Middle Ages/Western Europe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K13;K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03)04-0059-08
    比武大赛是西欧中世纪贵族社会的重要活动,是作为职业军人的骑士生活中的大事,它与战争和狩猎构成骑士生活的核心性行为内容。关于西欧中世纪比武大赛的情况,国内学术界仍无足够的重视也未见有专门研究成果问世。本文拟就比武大赛以及它在中世纪社会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原因予以初步的探讨。
    一
    关于比武大赛的起源,西方学术界并没形成统一的说法。它似乎可在古日耳曼人的生活中找到些蛛丝马迹,塔西陀在《日耳曼尼亚志》中记载了年轻人使用武器进行较量的情景,但该材料并不能直接说明中世纪的比武大赛起源于日耳曼人传统[1](P268)。至今,也没有材料能证明比武大赛与古罗马的某种军事活动有直接关系。从中世纪编年史家尼萨特(Nithart)的记载中可看到巴伐利亚的刘易斯与秃头查理在公元842年会面时曾举行了友好的竞技比赛。据此,后来有人推测,“他们的活动也许受到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在其叙事诗中描写的古典事例的启发”[2](P152),但这种“古典事例”是否与后来中世纪的比武大赛有内在的联系?没有人能说清。有学者则依据这一时期关于查理大帝的孙子们的材料,肯定地认为公元9世纪的比武活动是后来比武大赛的前身[3](P93)。
    在中世纪时,对比武大赛起源就有不同说法。比较流行的说法是:一位叫乔夫理·德·普卢利(Geoffrey de Preuilly)的骑士开创了比武大赛,该人被杀身亡于1066年。但这种说法并没得到学术界的认同,更多的人认为比武大赛一定有其更早的历史根源,它不会是突然某一天由某个特定的人物想象并发明出来的。
    直到公元1100年左右,西方的史料中仍不能看到较为详细的相关材料,而且,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在早期的《武功歌》中也少有提及。直到12世纪的20年代才开始有可靠的关于比武大赛的记载。诺曼底公爵兼英国国王亨利一世统治时期(1100—1135年)的一份阿尔丁的奥斯波特的特许状(a Charter of Osbert of Arden)中谈及到这位国王去海外参加比武大赛时所带的长矛都涂抹了颜色。另外,据当时的布鲁日的高尔波特(Galbertof Bruges)的记载:“在诺曼底和法国经常举行比武大赛,而且在这个王国之外的其他地方也经常举行这类比赛,这使骑士们在和平时期也能进行锻炼,并使他们的名声远扬,使其国家荣耀。”同时也记载到佛兰德斯的查尔斯伯爵在1127年的一次比武大赛中被杀身亡。关于1127年的这次比武大赛当时的其他人也有记载[4](P85)。由此看来,到12世纪20年代比武大赛不仅能得到充分的史料证明,而且这种活动起码在法国已开展得比较广泛。
    通常认为,比武大赛诞生于法国。因此,骑在马上用长枪比武(joust),被称为“法国式争斗”。比武大赛从法国传到英国、德国等其他国家和地区[5](P78)。关于早期比武大赛的材料和相关的详细描述绝大多数来自文学作品。后来的研究者们发现如果剔除传奇色彩,某些文学作品中关于比武大赛的描写与史料记载的情况大体相吻合。例如,骑士传奇《科瑞坦·德·特鲁斯》(Chrétien de Troyes)中的比武大赛描写与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的传记中的有关记载基本一致[6](P85)。到12世纪后半期,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多了起来,表明此时比武大赛已开展得很普遍。法国北部以及香槟地区曾举行一系列规模壮观的比武大赛,威廉·马歇尔曾参加了其中1170—1180年的许多次比武大赛。当时香槟的亨利伯爵是最热情的比武大赛倡导者之一。另外,在安茹家族的领地上此时也举办了比武大赛。再有,佛兰德斯的菲利普(Philip of Flanders)统辖的地区也成为举办比武大赛的重要中心。不仅如此,在欧洲的其它地区,甚至在东方,比武大赛也随着十字军带到那里。1159年在叙利亚的安条克举行了一场比武大赛,此次大赛不仅规模宏大,而且仪式隆重,拜占廷皇帝曼纽尔·康曼努斯(Manuel Comnenus)参加了此次大赛。1175年在萨克森等地也都曾举办过比武大赛[4](P84)。
    比武是军事训练的一部分,军事训练几乎与战争一样古老,也与战争相伴随,因此目前很难明确肯定比武大赛上古时的渊源,同时也无法断然否认其与古罗马以及日耳曼人军事习俗的某种关联。即使有材料能证明比武大赛的上古时的联系,在中世纪时也很难从一般性比武中辨清究竟哪一次是开始了真正意义的“比武大赛”。尽管如此,我们可肯定地认为,至12世纪初期,比武大赛已发展到新的阶段,而且在这一世纪的后半期比武大赛在西欧各地得到普及和进一步发展。
    二
    中世纪比武大赛的方式多种多样,其规模也没有严格的统一规定,主要的比武方式有:两个军队之间,包括骑兵和步兵在内的大规模的厮杀;两个或三个小组之间骑在马上或不骑马的相互拼搏;两个骑士之间的马上长矛对刺;两个骑士间徒步进行的格斗,等等。在一次比武大赛中,可能几种形式都有,也可能有其中的某几种形式或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比武的规模有大有小,有两个人之间的较量,也有数千人同时参加的混乱厮杀。有的是骑士间的私人争斗,有的是两个地方或两国间的较量。比武场地有用栅栏围起来的“竞技场”,也有事先指定的方圆几里或两个城市之间包括村庄在内的一片地方。比武大赛的时间也长短不一,有的比赛只举行一天甚至几个小时,程序简单场面小,有的则举行数个星期,规则详细排场宏大。
    13世纪以前,特别是在12世纪,比武大赛进行的非常粗野和残暴,有些几乎与真正的战争无异,参赛的骑士们所使用的都是战场上的武器(弩和弓箭通常被禁止使用),比赛规则也非常简单甚至有的比赛没有裁判。从当时的场面描写中我们可看到,在一次旷野上的比武大赛一开始就乱成一团,“双方军队厮杀在一起,喊声震天。长矛在猛烈地冲刺,有的矛杆被折断,有的盾牌被戳穿。骑士们相互撞击着,一些骑士的铠甲已经破落。失去主人的战马浑身是汗,啸啸地嘶鸣着。带血的厉剑从嚎叫着倒下的人的身体中迅速被拔出……”[4](P85)。甚至有的比武大赛在进行的过程中演变成真正的战争。1273年在查隆(Chalons)伯爵的领地举办的比武大赛中情况失去了控制,双方的步兵也投入其中,而且伤亡惨重,伤及的不仅有参赛者也有观众。后来人们回忆当时情景时不是把它作为一次比武大赛,而是称之为“查隆战役”[4](P86)。尽管早期的比武大赛类似于战争,但与战争相比仍有本质的区别:首先,比武大赛在举办之前要与参赛者进行多方面内容的商定;其次,参赛者较少地迁怒于没与之交手的其他参赛者;再有,比赛的现场通常设有安全区,参赛者在比赛的过程中可随时进入安全区休息和处理创伤,对方不得在此进行攻击[6](P164)。
    13世纪以前,比武大赛中暴力伤亡的事件经常发生,而且其中一些人声名显赫。英国的埃塞克斯伯爵杰弗里·德·曼德维尔(Geoffrey de Mandeville),在1216年的一次比武大赛中被踩踏至死。荷兰的佛罗伦斯伯爵(Florence Count of Holland)在1223年的长矛比武中身亡;他的儿子佛罗伦斯以同样的方式死于1234年的比武;而他的弟弟威廉则死于1238年的比武。1279年,法王腓力三世的弟弟克勒芒的罗伯特(Robert ofClermont)在比武大赛中头部受伤,使其在不能自理的伤残中度过余生。一般骑士在比武中的伤亡情况更为严重。1241年在诺伊斯(Neuss)的一次比武大赛中,有80多名骑士死亡,其中的一些人是由于穿戴沉重的盔甲呼吸不畅,在闷热和尘土飞扬的赛场上拼杀时窒息而亡[4](P87)。比武大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现象到14世纪以后明显减少。总体看来,13世纪之前的比武大赛基本上以实战训练的原则为主,通过模仿战争的方式锻炼参赛者适应战场上将会遇到的各种情况。在13世纪以后,比武大赛向庆典和仪式型转变,参赛者往往借此表现自己的勇敢和武功技巧,更侧重追求观众的赞赏和荣誉的取得。
    在13世纪期间,比武大赛的各种规则逐渐建立和完善。武器的种类受到限制。由于长矛在第一次冲击后很容易折断,其他武器,如战斧、狼牙锤、铁棍等在一些大赛中也可使用,但随着比武大赛的逐渐规范化,有些比武只限于使用矛和剑,并且在许多地方为了防止伤亡已经开始使用钝头的长矛和剑,即所谓“礼貌”武器。在英国,使用这种武器不晚于1295年[2](P155)。与此同时,参加比武大赛各方所率扈从和附庸的数量受到限制,由从前一次性参赛的几百人甚至上千人减少到各方每次不得超过一百人左右,并且后来其数量越来越少。另外,一对一的马上长矛比武逐渐普遍。两个全副武装的骑士,策马持矛向对方冲击(后来在两者间设有木板栅栏)。最初,这类比武是以把对方刺下马来为胜。随着比武大赛的规范化,裁判和打分制出现后规定:刺中对方的指定部位、长矛折断的数量、遵守规则的情况等,都为取胜的依据。专职的传令官和裁判也随着比赛的规范化而出现并且人数越来越多[7](P168)。比赛逐步向规范有序和更赋观赏性方向发展。
    到14世纪,比武大赛更趋完备并复杂化。从赛前挑战通知的发送到场地的确定、赛程的安排、参赛的装备和武器要求、比武中的各项规则、评分标准和奖品颁发等等,都有章可循。例如,凡在比武中击中对方马鞍前挡的人,他参赛长矛的总数将被减少一支;任何人如果击中对方的战马将立即被以令其感到不光彩的方式驱除出竞技场;如有人使用的铁甲手套使长矛固定在上面,此人将被取消比赛资格。甚至对观众也有规定:任何人不得携带武器,包括石头也不得带入场内[7](P168)。此外,比武大赛也更具观赏、娱乐和庆典特征。1390年,英王理查德二世在伦敦举行规模宏大的比武大赛,传令官们通知许多国家的骑士前来参加。比赛以规模宏大的游行仪式开始,60名穿着统一华丽制服的扈从骑着被装饰得色彩缤纷的战马组成仪仗队;60名贵妇人身穿节日盛装,骑着专门为她们准备的马匹走在游行的行列中;队伍中全副武装并各具特色装饰的骑士们威武雄壮;嘹亮的军号和音乐声响彻云霄。比武是由60名骑士用“礼貌”的长矛迎战所有的挑战者。大赛过程中还伴有扈从比武、宴会、各种舞会和其他娱乐活动,贵妇人们主持整个比赛并颁发奖品[3](P215)。
    到15世纪末,随着甲胄工艺的发展和复杂化,使比武大赛更具庆典和观赏性,全副武装的骑士和战马在华丽而沉重的盔甲包装中,行动缓慢,形同机器表演。参赛者的生命安全虽得到进一步保证,而比武大赛却失去了它原始的意义。与此同时,比武大赛除了向集体的豪华庆典型发展之外又演化出个人的决斗形式[7](P173)。个人决斗的形式后来存在的时间较长,直到使用热火器的近代仍有人热心于此道。在16世纪,豪华庆典式的比武大赛达到极至,法国、英国、德国等国的君主们都曾竞相举办规模庞大、气势恢宏、豪华奢侈的比武盛会,以炫耀其富有和强盛。至17世纪,作为娱乐性庆典活动的比武大赛在西欧各国虽有出现,但已是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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