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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原始民主(上)(20031117)

一、研究对象
     所谓“原始民主”是指在未形成国家的人群中,或者说是“共同体”中,存在的带有民主色彩的管理机制。随着历史的演变,有些原始人群的民主机制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发展成了民主制或共和制的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有的则在君主国家的机构中成为民主万分而遗留下来;更多的原始部落则从未发展成国家,它们或则因处于扩张的国家周边而被吸收,或则保留非国家形态直至近代,成为人类学家研究的对象。
     这些未形成国家的人群或共同体的共同特点是物质生活相对贫乏。不管是从事狩猎、捕鱼、采集,还是从事简单的农耕、放牧的人群,生产技术相对简单,工具简陋,社会—劳动分工有限。生产的剩余物资不多,因此社会财富的积累也很有限。但是这并非说明这类人群是孤立的,人群之间没有复杂的交往关系。正因为生产方式的单一性,它们不得不与周围类似的共同体或者文明社会进行各种形式的物质交换,甚至与文明社会形成长期稳定的经济互补关系。例如以渔猎产品换取农耕产品,甚至奢侈品。正如在造型简单的陶器和工具中发现的奢侈品使发掘者惊喜一样,在貌似简单的早期社会中包含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复杂的社会调节机制。
     在各种古代和近代的非国家的原始共同体中,有各种社会机制来维持社会的运转、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的社会功能──维持社会同倍秩序、组织共同的大规模生产活动、组织对外部敌人的进攻和防御──不是通过有明确分工的国家机器来完成,而是通过财富的互换和再分配、亲族关系、征求神意、成员集会、推选领袖等原始社会的组织和机制来进行。各类人群对不同的社会网络和机制又有不同的偏重,在对付不同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的压力和挑战,在解决部不同的矛盾和问题时,又各自发展了不同的管理和运行手段。因而,在这些不使用文字的人群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由各种分散而又重叠的关系网络组成,往往极其错综复杂。这种多样性和复杂性为我们在看起来简单的非文明社会中寻找民主、共和制度的起源和痕迹造成极大的困难。
    二、资料的特殊性
     我们对于已知文明社会的史前史的了解多是通过古老的传说、神话、保留在后世文献中的宗教思想和仪轨,以及带有浓厚的神话色彩的史诗。例如希腊的《荷马史诗》,印度的《吠陀》颂神诗歌和《摩诃婆罗多》、《罗摩延那》两大史诗。这些文献包含着史前社会生活的丰富内容。考古发掘已经证实《荷马史诗》中的《伊里亚特》所描述的特洛伊城确有其物。但史诗毕竟不是精确的史料。在印度,追踪《摩诃婆罗多》和《罗摩延那》史诗中的故事情节的发掘没有什么结果。因而学者们对史前社会组织的了解往往借助人类学研究。19世纪后期对北美印第安人、太平洋群岛的玻利尼西亚人等土著民族的研究使我们对史前社会的了解大大推进了一步。
     然而,由于19世纪的人类学研究还是初步阶段,所研究的对象人群很有限,其研究成果对理解史前社会的意义也就受到限制。恩格斯在写《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时已想到这种可能性。文中第一句话就提到,摩尔根的分期法“在人们还没有由于资料大量增多而必须提出一些修改以前,无疑是会始终有效的。”(1)一百多年来的人类学研究遍布人类社会居住的各个角落,大大丰富了我们对非文明社会的认识。不过,正是这些丰富的人类学资料使人们对于近代非文明社会的状况是否适用于解释远古的史前社会提出质疑。
     近代人类学研究的成果展示出非文明社会的多样性和发展的非线性。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即近代社会中没有进入国家状态的部落或共同体,未必正处于向国家发展的一个阶段。在欧亚大陆和美洲大陆的一些近代非文明部落居住的地区,历史上曾有过文明国家甚至强大的帝国。例如美洲的玛雅国家和印加国家,以及亚洲的印度河文明。近代居住在这些地区的非文明人群很可能是从文明国家组织倒退而来的。它们或者原本就是被文明国家征服,一旦国家的中央政权衰落,又退回到自然的非文明状态。或者本身曾发展成为文明社会,而这个文明因各种原因衰亡后,人们又退回半耕半牧的自然状况。由此看来,美洲大陆在欧洲人征服以前已经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到国家的各种社会形态。
     人类社会政治组织的这种非线性、有进有退的发展使得政治体制的变化与其他社会体制的发展变化不同步。例如北极圈附近的爱斯基摩人有着极其松散的、富于流动性的社会组织,从政治上说远没有发展成国家的可能,但却有着相当稳定的一夫一妻制的核心家庭。家庭是组织生产和再生产的基本单位。(2)实际上,非文明社会的亲族关系网,即由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构成的关系网,也是极其复杂与多样的。它们不仅是这些社会用以繁衍的手段,也是在没有严格的国家组织情况下把人群结合成一个共同体的重要组合机制和调节机制。
     同时,这些社会与权力集中的国家的相似程度,很难说就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且不说有些人群是从文明国家倒退而来,还有些从未进入国家文明状态的人群长期处于非国家状态,未必顺其自然就能发展成国家。北极圈的爱基摩人的社会由于生活资源的分散,有限的人口分布在广大地区,很难形成稳固的政治集团。而北美南部和中美洲的印第安人部落在狩猎野牛的季节形成大规模的准军事组织,从形式上讲更象是在向集权国家机器发展。但是这种组织在冬季几乎完全解体。很难说他们比爱斯基摩人更接近向文明国家发展的阶段。
     由此看来,把人类学研究的对象当作国家形成前的社会形态,把其中的社会组织简单地当作国家政治体制──民主制、共和制、君主制──形成之前的起源和前期状况,是不够谨慎的。从另一方面讲,对非文明社会研究的资料能为我们提供在没有形成国家的各种各样的社会中,各种社会机制的信息。例如有关亲族关系、宗教活动、军事组织、成员集会等的信息。这为探索前国家社会中包含着怎样的民主成分提供线索。结合这类资料来审视文明社会中的古代神话传说和史诗等,我们可以探讨这些原始机构可能为民主、共和政体的起源提供什么样的基础。
     在许多前国家和非国家社会共同体中,带有民主色彩的组织形式和向君主制发展的领袖个人专权的倾向可以说同时存在,但都没有形成固定的制度。在组织集体性的生产活动如狩猎和对付外部的挑战如自然灾害和战争时,这些共同体需要有出色能力的人进行指挥并主持猎物和战利品的分配。但是由于物质财富的有限,群体内部没有太大的利害冲突,也就没有很多强迫机制。领袖在集体行动中也需要全体的支持和合作。在一般性的活动和社会生活中,领袖个人权力的表现是温和的,协调性的,往往容忍不服从的现象。但在共同体面临激烈的对外冲突或进行带有危险性的大型活动时,领袖的权威就较为重要。为了全体的生存,成员也愿意暂时抑制个人的意志。这时的领袖往往要具有特殊的个人品质,超人的能力,要作出巨大的奉献,因而享有崇高的威望。韩非子很精辟地描绘了这种领袖:“尧之王天下也,茅茨 不翦,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霓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锸以为民先,股无完肤,胫不生毛,虽臣虏 之劳,不苦于此矣。”(《五蠹》)那时当领袖如此辛苦,很少有领袖愿意把王位传给子孙。但是韩非子忽略了那时当领袖的另一面,即领袖的辛劳所能带来的威望和权力地位不断膨胀的可能性。也就是禹之所以“家天下”的原因。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物质财富的增多,部落间的冲突规模扩大,共同体向国家发展。成员个人的利益、集体的利闪、领袖个人的利益越来越不一致。在大多数后来形成国家的社会中,权力和财富向领袖集中,最终形成了君主制。但历史也证明在少数地区大众集体的意志和权利(不是成员个人的权利)在新的国家机器中占了上风,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民主或共和制。当然这里的大众集体是指有全权的社会成员,多为男性成员,不包括奴隶和其他非本社会团体的人口。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以下几个条件,这些领袖人物就可能转化为君主,把社会带入君主制国家。其一是社会剩余财富向领袖集中,集中的方式制度化,例如从贡赋转变为税收,积累的财富成为君权的支柱。其二是得到亲族关系的支持。在父系家族体系中,领袖邓家族的家长,家族财产的长子继承制发展成政治体系中的统治地位的长子继承制。其三是神权与君权的结合,形式可以是君权神授,也可以是君神合一。其四是非国家社会中的各种成员集会的权力逐渐萎缩,这里指从全体部落成员的集会,到以长老、家长等组成的较小范围的会议,乃至由少数贵族或智者组成的议事机构。在形成君主制国家的社会,这种议事机构最终发展成君主的咨询机构,而失去决策的权力。最后要提到的是,由于战争是国家形成的催化剂,强有力的国家机器的出现往往是在征服战争或防御战争中最需要动员全体社会成员的力量时产生的,以何种形式动员全体成员也对国家的体制向君主制还是民主制发展有重大影响。从战争需要集中统一指挥的角度看,战争有利于权力向最高军事统帅集中,从而使得统帅个人权力的膨胀。反之,如果剩余财富成为公民集体共有的财产,形成某种未必平均但全体都享用的分配制度;如果亲族关系网和神意干涉都限制领袖个人权力的发展;如果各种成员集会不仅没有丧失决权,而且在形式上得以完善,形成一套制度;如果由于要动员全体男性参战及全社会的支持而形成全民义务兵制度,公民身兼武士而享有政治权利,社会就向民主制发展。因此,讨论非国家社会中的原始民主,就是考察剩余财富的分配、亲族关系网络、神意乞求活动、部落或世系的集会制度和公众舆论的表达,以及军事行动的组织和指挥方式等原始社会的机制如何限制领袖个人权力的发展。
    三、剩余财富的分配
     在社会向国家进化时,剩余财富的积累是必要的条件。,但剩余财富的出现是一个过程,并非突发事件。在前国家和非国家社会中,已经或多或少有一些剩余财富。由于剩余财富的有限,并多为不宜长期保存的农牧渔猎产品,这些财富往往通过再分配的形式还回大众。再分配并非简单的平均分配。在已经有简单分工的社会中,没有直接参加战斗或生产的成员也得到相应的份额。分配多由领袖或祭司主持,以领袖或神的名义进行。通过财富的集中和再分配,领袖提高了自己的威望。因此财富的再分配是协调领袖和大众、大众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手段。
     随着剩余财富的增加,产品中有了越来越多的可供积累和交换的物资包括奢侈品。这些财富就会成为造成社会中紧张关系的因素。财富再分配越来越向上层集中时,下层的不满就会高涨。紧张的关系有时会造有意地销毁财富的奇特现象。
     较为平和的再分配形式可见于马林诺夫斯基所研究的太平洋群岛部落。在特罗布列德群岛的经济体系中,有以互换为主的六种不同的交换方式。其中Pokala和Urigubu是再分配的形式。首领得到以食品为形式的贡献,然后还进贡者以小奢侈品或宴请大众。(3)特罗布列德群岛虽然有一套等级酋长制,首领也享有相当的威望,但首领处理问题权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
     印度吠陀时期的财富再分配在交换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调节首领和大众关系的重要环节。吠陀时期部落成员向“王”贡献的农牧产品和对外战争获取的战利品并不是积累起来。各种形式的交换使之分散和消耗。首领之间互赠礼品是组成联盟的重要手段。部落内部的分配并不平等。首领作为战争的指挥者要保留一大部分,还有一大部分要赠送给婆罗门祭司,因为是他们对神的服务保证了战争的胜利和生产的收获。《梨俱吠陀》专有歌颂这种王者的慷慨行为的赞歌(dana stuti),夸张地赞美首领把大批牛羊、黄金、车辆、女奴赠送给诗人和祭司。(4)财富向刹帝利武士集团和婆罗门祭司集中的倾向自然引起部落大众的不满。即使在刹帝利集团内,权力和财富向一个首领及其家族集中的趋势也不是没有阻力。因此集中起来的财富并不能真正积累起来,除了个人和家族的消费,就是通过祭祀场合消耗。在权力和财富向首领和刹帝利集团集中的过程中,为加强首领权威、为王权神化服务的祭祀礼仪也愈加隆重。王祭(rajasuya)为的是确认领袖的地位;马祭(ashvamedha)是为了确认领土势力范围;力祭(vajapeya)是为首领增加力量。但同时,为祭祀而集中的大量财富在费时几个月的活动中大多消耗掉了。大量的黄油和牺牲被投入火中烧掉。(5)这种有意消耗财富的行为不利于共同体向国家的转化。它是在权力和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过程中,为了缓和大众保留原始权利的抗争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因为祭祀烧掉的财富,可以说是为了祈求神保佑全体利益而消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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