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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活动述论(20070301)

(感谢李海峰博士惠寄!)
    内容提要: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活动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私人经济活动。由于原始材料的缺乏和古代语言文字的障碍,国内学术界对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的研究,多年来一直没有取得大的进展。对于土地买卖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土地面积、价格等也一直模糊不清。作者根据最近发表的土地买卖楔形文字泥板契约,对土地买卖契约的基本模式、土地面积、土地价格、交易双方的身份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 键 词: 古巴比伦;土地买卖;契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古巴比论时期不动产经济活动研究”,主持人:李海峰。
    土地买卖活动在两河流域可谓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古苏美尔时期(前2800-前2300)两河流域就存在着土地买卖活动。在苏美尔城邦遗址如舒如帕克(Šuruppak)、阿达波(Adab)、尼普尔(Nippur)以及拉旮什(Lagaš)的吉尔苏城(Girsu)出土的经济档案文献中,就包含了许多土地买卖文献。
    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到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活动进一步繁荣起来。买卖土地的类型也多种多样,既包括城外农田的买卖又包括城内房基地(é-ki-gál)、打谷场(kislah)、废墟地(burubalum)和空地(é-ki-bal)等各种小块土地的买卖。 《汉穆腊比法典》中有些条款也涉及到了土地买卖。
    1994-1997年,比利时学者鲁克•戴基雷(Luc Dekiere)连续出版了6卷楔形文献集《古巴比伦时期不动产经济文献》,这为我们研究古巴比伦时期不动产私人经济活动提供了丰富的原始材料。这6卷著作中所收集的泥板文献,全部来自大英博物馆馆藏,共包含932个不动产契约文件。
    在《古巴比伦时期不动产经济文献》中,涉及城外农田的买卖契约大约有94个,通过分析研究这些土地买卖契约,对于各种土地价格、土地面积,买卖双方的身份等问题我们可以得到清晰的了解,从而对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活动得到更加全面的认识。
    一、土地买卖契约的基本模式
    古代两河流域的契约文件形成了比较固定的格式。古巴比伦时期帝国北部地区(如西帕尔Sippar)和南部地区(如拉尔萨Larsa)的土地买卖契约的格式稍有差别,一个标准的西帕尔土地买卖契约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条款:
    1、对土地的描述(面积、位置、四周邻接的土地)
    2、买方和卖方:从A手中,B买下了它。
    3、土地的价格
    4、对交易完成仪式的描述:木杵被传递,交易结束。
    5、声明对交易满意,将来任何一方不得对交易提出争议、诉讼。
    6、起誓、证人、时间(年名、月名、日期)。
    7、交易双方的印章
    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一个实例来了解土地买卖契约的基本模式。如:
    4伊库(iku) 土地位于沙滩地区,一面邻接辛旮米勒的水渠,一面邻接那腊姆辛之子那比伊里舒的土地。它的(前)面是瓦腊德腊[…]之女的土地,它的(后)面邻接沙马什里维尔的土地和在地头边上的一个“全部面积的”打谷场。从伊什美辛之子辛旮米勒、伊库皮沙之子胡扎隆和他的母亲亚黑那吞手中,沙马什的那迪图女祭司 、辛旮米勒之女(原文之子)阿塔里克用银环买下了这块地。她为他们称出了1/2马那(ma-na) 4舍凯勒(šiqulu) 银子作为它的全价。[木杵被]传递了,交易完成。[在将来,]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争议。他们以(沙马什神)、阿亚神、(国王)辛穆巴里忒和[西帕尔]城的名义起誓。[证人]:南那曼逊之子[某某]、沙帕勒伊什塔尔[...]、普朱尔沙马什之子[某某]、瓦塔尔辛之子[某某]、伊什美辛之子[某某]、伊里伊丁楠之子[某某]、[…]美杜(之子)[某某]、伊[…]楠之子[某某]、伊里巴尼之子[某某]、书吏南那曼逊。年名 :(辛穆巴里忒修建了)马腊德的城墙(辛穆巴里忒第12年)。(印章略) [1](PP.184-185)
    契约的开始是对土地的描述,一般包括土地的面积、土地所处的地区或所处的灌溉区(a-gàr)以及土地周围所邻接的土地。土地面积是土地买卖活动中最重要的因素,在每一个土地买卖契约中都写入了土地的具体面积。土地所在的灌溉区,一般在契约中也表示出来。在所有的土地契约中,除了对土地所处的位置进行描述外,对所邻接的土地也要做详细的描述。在古巴比伦前期,一般只描述土地的一面或两面所邻接的土地,从辛穆巴里忒时期开始,在土地买卖契约中往往对所买土地四面所邻接的土地进行描述。
    契约接下来是土地买卖的双方,基本格式为从A手中B买下了它。卖方有时为父子、母子、兄弟、兄妹等关系的二人或多人,买方大多情况下为一人。
    古巴比伦前期,大多数土地契约都没有给出土地的具体价格,在契约中只写明买主付出了银子。从汉穆腊比时期开始,土地价格的具体数额在每一个契约中被明确的表示出来。土地买卖完成后,要举行一个仪式“木杵被传递”以表示交易的结束。买卖双方声明对交易满意,然后在沙马什、阿亚等神以及国王面前起誓,在将来任何一方不得对契约提出争议。
    契约的签订需要有众多证人作证,以增强契约的合法性。土地买卖涉及了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变更,所以证人的数目较多,一般在10个以上。在有的契约中,证人甚至达到了24个。证人的身份随着买卖双方身份的变化而变化。如果土地买卖的双方是一般的农民,那么证人大多也就没有身份,而土地买卖的一方或双方是官僚贵族,那么证人的身份也就很高。市长、神庙主持、军官、法官等等都可以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契约中。在证人中,最后一位证人的身份一般为书吏,他很可能就是这个契约的书写者。
    契约的最后是契约签订的时间,包括国王的年名、月名和日期。在古巴比伦前期的契约中,一般都没有给出契约签订时的年名、月名和日期,但可以从买卖双方的誓言中知道契约属于那位国王时期。从汉穆腊比时期开始,签订契约的具体时间年名、月名和日期大都明确的写入了契约之中。
    此外,在契约泥板的边沿买卖双方要盖上自己的印章,以表示对契约的满意和认同。
    二、土地的面积
    土地面积是土地买卖契约中的首要元素,每一个契约都写入了所买卖土地的具体面积。通过对81个(在94个契约中,其中有12个契约土地面积残缺)土地买卖契约的分析研究,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中所涉及的土地面积的大小。
    (一)土地面积在1-10伊库之间
    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中土地的面积大多在1-10伊库之间,一般为1伊库、3伊库、4伊库、6伊库、9伊库等等。这些土地面积数额多是2或3的倍数,可能反映了份地的面积。在81个土地买卖契约中,土地面积在1-10伊库之间的契约达到了58个,占了总数的70%以上。如:
    3伊库土地,在城市的城门口处。一面邻接瓦腊德亚之子伊波那吞的土地,一面邻接布尔辛之子塔瑞杜姆的土地。它的(前)面是沙瑞河的堤岸,(后)面是伊昆皮沙之子辛瑞美尼的土地。从瓦塔尔伊昆尼姆之子沙马什伊里手中,沙马什的那迪图女祭司、乌巴尔沙马什之女埃瑞什提阿亚用她的银环买下了它,称出了银子作为它的全价。木杵被传递了,交易完成。在将来,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争议。他们以沙马什神、阿亚神、马尔杜克神和辛穆巴里忒的名义起誓。(证人略) [1](PP.169-170)
     (二)土地面积小于1伊库
    在9个土地买卖契约中,土地的面积小于1伊库,其中面积最大的一个为75沙尔。在其余的契约中,有两个契约土地面积为1/2伊库,剩下的6个契约面积都小于1/2伊库。如果第605号契约的破损面积能确定为5沙尔(约180平方米)的话,那么它是目前所知土地买卖中的最小地块。如:
    5沙尔?土地在[…],一面邻接伊尔尼那河对岸,一面邻接阿尔乌姆的土地和伊尔尼那河的低洼地。它的(前)面是普朱尔辛的农场,(后)面是奴尔沙马什的土地。从辛阿沙瑞德、乌尔舒布拉和努[…]沙马什手中,辛塔亚尔之子伊昆皮辛买下了它,称出了1舍凯勒银子作为它的全价。他感到心满意足,交易完成了。在将来,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争议。(证人略)年名:(……)王座。 [2](P.54)
    买主购买这些小块土地的用途可能用来种植枣椰树或其它的果树。因为在土地租赁中,承租人租赁的面积小于1伊库的土地一般都是用来种植果园。这些小块土地也可能是用来种植芝麻,芝麻是两河流域人们常种的一种油料作物。
    (三)土地面积大于10伊库
    在土地买卖中也涉及到了一些中等和较大面积土地的买卖。这些中等和较大面积土地的买卖双方很可能是一些拥有大量财富的王公贵族。在81个土地买卖契约中,土地面积大于10伊库的契约共有14个。这些土地面积大多也是2或3的倍数,可能是几块份地合成的结果。他们多为12伊库和18伊库。其中面积为12伊库的契约有6个,面积为18伊库的有3个。可能12伊库和18伊库是古巴比伦时期较大面积土地的常用单位。
    在15个面积大于10伊库的契约中,有一个契约的土地面积达到了27伊库,而土地面积最大的一个契约为50伊库5沙尔。如:
    50伊库5沙尔荒地?位于哈腊马[吞]的灌溉区。一面邻接[沙马什]的那迪图女祭司、里皮忒伊什塔尔之女阿马特沙马什的土地,一面接邻[…]西帕尔的土地。它的(前)面是幼发拉底河岸,(后)面是哈腊马吞的芦苇地,它是属于马尔杜克拉马萨舒之子那布马里克的土地。从土地的主人、马尔杜克拉马萨舒之子那布马里克手中,阿皮勒伊里舒之子伊里舒伊波尼舒买下了它,称出213 5/6舍凯勒银子作为它的全价。交易完成了, 他感到心满意足在将来,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争议。他们以沙马什神、阿亚神、[马尔杜克神]和国王叁苏伊鲁那的名义起誓。 [3](PP.10-11)
    三、土地的价格
    土地价格也是土地买卖契约中重要的元素之一。在古苏美尔时期,土地的价格一般由四部分组成:1、地价:金属货币;2、附加价:金属货币或大麦;3、礼品:给土地所有者的家庭成员和作证的邻居的衣食品;4、税款:交给城邦传令官或土地登记吏的税(反映了土地尚未完全私有),由铜或锡支付。在早期,地价主要是用铜和大麦来支付,以后慢慢被银所取代。
     古巴比伦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金属货币的逐渐流通,实物不再成为地价的一部分。地价也不再向以前那样包括3部分,银子成为地价的唯一载体。通过对94个土地买卖契约的分析,土地的价格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前汉穆腊比时期——没有具体的数额
    在汉穆腊比之前的5王时期,土地买卖契约中往往只规定了买方要称出银子作为土地的全价,而没有写明土地价格的具体数额,其原因可能是买卖双方不愿让别人知道土地的真实价格,有利于以后转手再卖。在确定属于前汉穆腊比时期的39个土地买卖契约中,有36个契约没有给出土地的买卖价格,在契约中只写明买主称出了银子作为土地的全价。如:
    4伊库土地在18伊库土地之中,它的(前)面[邻接]伊什美埃阿(的土地), (后)面邻接苏塔(的土地)。它位于南那曼逊灌溉区。从南那曼逊的儿子们贝塔、普朱尔埃尔腊和普朱尔沙马什手中,“神”的那迪图女祭司、辛伊齐闪之“子” 西拉马希买下了它,称出了银子作为它的全价。木杵被传递了,交易完成。在将来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争议)。他们以沙马什神、马尔杜克神和国王萨比乌姆的名义起誓。(证人略) [1](PP.71-72
    (二)汉穆腊比及其后时期——具体的数额表示
    从汉穆腊比开始,土地的价格数额被明确的写入土地买卖契约中,其原因可能是国家为了防止买卖纠纷,规定在契约中写入土地价格。通过对36个有确切土地价格数额的契约(大约有9个契约土地价格数额残缺)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土地价格的一般趋势。
    土地的价格一般在每伊库土地1-5舍凯勒银子之间。在32个(有4个契约,因面积残缺,不能确定其土地的单价)能确定土地单价的契约中,土地的价格在每伊库1-5舍凯勒之间的契约共有20个,占总数的62.5%。在这20个契约中,有7个契约土地的价格为每伊库土地3 1/3舍凯勒银子,而在其余的13各契约中,土地的单价多种多样,或许每伊库土地3 1/3舍凯勒银子是古巴比伦中后期一个标准的土地买卖价格。如:
    1伊库土地,在图哈穆地区。一面邻接宁皮瑞格河渠,一面邻接……灌溉区。从埃瑞波辛和朱尔朱瑞亚之子(原文之女)沙马什腊比手中,辛塔亚尔之女埃瑞什提沙马什用它的银环买下了它,称出了3 1/3舍凯勒银子作为它的全价。木杵被传递了,交易完成。在将来,一分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争议。他们以沙马什神、[…]神、汉穆腊比和西帕尔城的名义起誓。(证人略)时间:汉穆腊比第14年。 [4](PP.59-60)
    土地价格比较高的情况也同时存在,价格高于每伊库土地5舍凯勒银子(包含5舍凯勒)的契约共有9个,它们的价格一般在每伊库土地5-10舍凯勒银子之间。在一个同时出卖两块土地的契约中,第一块土地的单价为1伊库土地12舍凯勒银子。如果第605号契约的破损面积能确定为5沙尔(约180平方米)的话,那么这块土地的单价为1伊库土地20舍凯勒银子,是价格最高的一块土地。
    5沙尔?土地在[…],一面邻接伊尔尼那河对岸,一面邻接阿尔乌姆的土地和伊尔尼那河的低洼地。它的(前)面是普朱尔辛的农场,(后)面是奴尔沙马什的土地。从辛阿沙瑞德、乌尔舒布拉和努[…]沙马什手中,辛塔亚尔之子伊昆皮辛买下了它,称出了1舍凯勒银子作为它的全价。他感到心满意足,交易完成了。在将来,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争议。(证人略)年名:(……)王座。 [2](P.54)
    土地的价格要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如土地的位置、肥沃程度等等。仅凭几个契约无法得出土地价格的浮动趋势,然而通过大量的土地买卖契约,忽略这些因素的影响,我们还是可以得到土地价格浮动的大体趋势。
    在汉穆腊比之前的时期内,只有3个契约给出了土地的具体价格,这3个契约的平均价格约为每伊库土地6 1/2舍凯勒银子;汉穆腊比时期共有12个契约,其平均价格约为每伊库土地3 1/3舍凯勒银子;叁苏伊鲁那时期共有7个土地买卖契约,其平均价格约为每伊库土地3 1/6舍凯勒银子;叁苏伊鲁那之后的时期土地买卖契约比较少,阿米嚓杜喀时期的一个契约土地价格为每伊库土地1 1/2舍凯勒银子。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土地价格从古巴比伦早期到后期呈逐渐下降趋势。造成这种下降趋势的原因是多样的,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法尔波(H. Farber)认为,造成土地价格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土地的过度使用和土地盐碱化的加重而造成的土地产量的下降。 [5](P.29)此外,有的学者也论述了土地盐碱化对农业文明的影响,并认为土地盐碱化导致的农业衰落是造成苏美尔文明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古巴比伦时期,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土地买卖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少,可以买卖的私有土地大量增加,这也是土地价格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土地买卖双方的身份
    对土地买卖双方身份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社会各阶层人们的经济状况。
    (一)小土地所有者成为土地买卖的最大人群
    在94个土地买卖契约中,83个契约没有表明卖主的身份,52个契约没有表明买主的身份。这些没有身份的土地买卖者大多是一些普通的小土地所有者 。他们或者因为贫穷或者想要转移所负担的国家义务而出卖自己的土地。
    在13个契约中,卖方为父子关系或兄弟关系的二人或多人,所卖的土地应该是他们家族共有的土地。属于家族的土地一般由家长作为代表向外出售。如果没有家长,则由兄弟共同向外出售,普通家庭成员没有权力向外出售家族的土地。如:
    4伊库土地,在喀波鲁灌溉区,一面邻接阿比农(的土地),一面邻接埃波里(的土地)。从阿吉古姆和他的儿子鲁马尔图手中,辛埃瑞板之子辛瑞美尼买下了它,称出了银子作为它的全价。木杵被传递了,交易完成。对于他们土地的银子,他们感到心满意足。在将来,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争议。他们以沙马什神、马尔杜克神、萨比乌姆和西帕尔城的名义起誓(证人略) [1](PP.55-56)
    […伊库]土地,在闪[卡农地区]。一面邻接[某某]之子穆那维荣的土地,一面邻接[某某]之子阿胡尼的土地。从舒[…]的三个儿子沙马什那采尔、南那曼逊和阿黑亚乌姆手中,沙马什的那迪图女祭司、埃台勒皮辛之女阿马特沙马什用她的银环买下了它,称出了银子作为它的全价。木杵被传递了,交易完成。在将来,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争议。他们以沙马什神、马尔杜克神和阿皮勒辛的名义起誓。(证人略) [1](PP.102-103)
    在大多数情况下,土地的卖主为一人。土地买卖中所涉及的土地一般不再是家族的土地,而是个体家庭私有的土地。
    (二)女祭司等神职人员是土地买卖的另一活跃人群
    在94个土地买卖契约中,女祭司作为卖主的契约有15个,其中沙马什的那迪图女祭司在10个契约中以卖主的身份出现。在47个契约中,买主为女祭司,刚好占了总数的50%,女祭司所占的比重如此之大,可能与契约文件出土于神庙附近有关。其中,沙马什的那迪图女祭司作为买主出现在35个契约中。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例子来了解女祭司买卖土地的具体情况:
    9伊库土地,位于希拉尼地区的灌溉区。一面邻接沙马什巴尼之子辛伊丁楠的土地,一面邻接沙马什的那迪图女祭司、哈亚姆迪杜之女伊那沙伊尔舍特的土地。它的(前)面是萨鲁姆的灌溉渠,(后)面是马尔杜克穆沙林之子伊德腊比的土地。从沙马什的那迪图女祭司、哈亚姆迪杜之女伊那沙伊尔舍特手中,沙马什的那迪图女祭司、阿达安尼姆之女舍瑞可提阿亚用她的银环买下了它。她称出了1/2马那银子作为它的全价。交易完成了,她感到心满意足。在将来,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争议。她们以沙马什神、阿亚神、马尔杜克神和国王叁苏伊鲁那的名义起誓。(证人略)日期:10月18日,叁苏伊鲁那第30年。 [3](PP.134-135)
    除了沙马什的那迪图女祭司积极的参与土地买卖以外,其他的女祭司如“沙马什神之妻”(nin dUtu)、安奴尼吞女神的“神夫人”(nin-dingir)等也参与到土地买卖中来。
    五、结语
    土地买卖在古巴比伦时期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商业经济活动,这从土地买卖契约条款的完备中得以体现。 契约详细规定了土地的位置、土地交易双方、土地的价格、交易完成的仪式、双方对交易的认同、双方决不反悔的誓言、证人、时间等条款,最后证人还要在契约上盖上交易双方的印章。契约条款之完备、规定之细即便是今天的合同也不过如此。
    土地买卖活动在古巴比伦时期开始普遍化。虽然在古苏美尔时期就已经发生,但这时的土地买卖还不普遍,多是王室贵族为了扩大庄园生产而进行的土地买卖,土地的面积也较大。在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则几乎没有土地买卖契约出现。 在古巴比伦时期,从土地面积、土地价格和土地买卖双方的身份来看,这时的土地买卖多是一般公民的私人经济活动,土地的面积都不大,多集中在1-10伊库,这些土地可能是公民从国家分得的份地,或是继承而来的家族地。土地买卖已不再是王室和神庙特有的经济活动。通过对契约中土地的价格分析,可以看出在古巴比伦时期,土地的价格呈持续下降的趋势,这为普通人参与土地买卖活动提供了条件。
    古巴比伦是一个农业为主的社会,但有着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在古巴比伦时期都可以成为商品进行自由买卖。对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的考察对了解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以及社会总体经济性质等问题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Luc Dekiere. Old Babylonian Real Documents from Sippar in the British Museum, MHET Vol.II, Part 1: Pre-Hammurabi Ducuments[M].Ghent, 1994.
    [2] Luc Dekiere. Old Babylonian Real Documents from Sippar in the British Museum, MHET Vol.II, Part 5: Documents Without Date or with date lost[M]. Ghent, 1996.
    [3] Luc Dekiere. Old Babylonian Real Documents from Sippar in the British Museum, MHET Vol.II, Part 3: Documents from the Reign of Samsu-Iluna[M]. Ghent, 1995.
    [4] Luc Dekiere. Old Babylonian Real Documents from Sippar in the British Museum, MHET Vol.II, Part 2: Documents from the Reign of Hammurabi[M]. Ghent, 1994.
    [5] H. Farber. A Price and Wage Study for Northern Babylonia during the Old Babylonian Period[J], JESHO, 1978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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