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之死”的沉思——兼论知识分子的话语合法性(2007011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2:11:36 学术中国 满永 参加讨论
雅典人以苏格拉底“腐蚀青年人的心灵,相信他自己发明的神灵,而不相信国家认可的诸神”(见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第一卷第10页,以下文中所标页码未明确出处者皆出自本书)为由,采取民主的方式判了苏格拉底死刑。那么苏格拉底到底发明了何种“神灵”以致使其不被雅典人所容呢? 苏格拉底在申辩中声称自己之所以获罪,是因为在验证德尔斐的神(即阿波罗神)关于自己最聪明评价真伪的过程中,使一部分人认识到了他们的无知,从而引起愤恨,并因此“四面树敌”(页9)。由此看出,苏格拉底是承认阿波罗神的存在的,否则就根本没必要去验证所谓的“神谕”。但他又不完全相信阿波罗神,所以才去四处“试探这个神谕的真意”(页7)。可见,在苏格拉底那里,神是要过“理性关”的,并非一切神都是可信仰和可被接受的,只有被“理性”验证为真实的才能被接受。这种对神的态度显然是雅典人无法接受的。在雅典人心中,神是至高无上不应被任何人质疑的。另外,在临刑前克里托劝苏格拉底逃走时,他却说:“我决不从任何朋友那里随便接受建议,除非经过思考表明它是理性提供的最佳办法。”(页38)至此,我们可清晰看出,苏格拉底发明之神和雅典诸神确有不同。苏格拉底发明的是“理性思考”之神,认为雅典的诸神非经“理性”的验证是不足信的;雅典人的诸神则出自信仰,不需“理性”,而苏格拉底和雅典人分歧的实质也即理性和信仰的对立。但仅有这一差别是否必然导致苏格拉底被判死刑呢? 在我看来,上述苏格拉底和雅典人在神看法上的不同并非苏格拉底之死的真正原因。在申辩中,苏格拉底还指出了雅典人控告他的另一理由:“苏格拉底犯有爱管闲事罪,他对地上天上的事物进行考察,还能使较弱的论证击败较强的论证,并唆使其他人学他的样。”(页4)我想,这里的“爱管闲事”、“唆使其他人学他的样”才应是苏格拉底获罪的根由。试想,即便苏格拉底所信之“神”与雅典人的有区别,如果只是自己信仰,抑或根本就不说出来,那便与雅典人毫不相干,当然也就不会获罪。再退一步,即使雅典人知道了苏格拉底那不同于他们的所信之“神”,如果苏格拉底不去强迫雅典人弃诸神而改信自己所发明之“神”的话,他就不会和雅典人发生冲突,当然也就不会被最终处死。苏格拉底被雅典人处死应当在于雅典人无法容忍其对他们信仰的强迫。关于对雅典人的强迫,苏格拉底在申辩中也承认,他说自己是一只飞来飞去的蟒子,“到处叮人,唤醒、劝导、指责你们中的每一个人。”可问题在于,苏格拉底何以能主导雅典人的命运,凭什么指责别人。也即说苏格拉底让雅典人信仰自己发明之“神”的合法性在哪里?除非它能说服雅典人不去问为什么。但这种不经“理性思考”的盲目信仰正是苏格拉底对雅典人不满的原因。苏格拉底的困境即在于他想让雅典人以 “非理性”的方式信仰他所发明的“理性”之神,这可能吗? 在和父亲的一次闲聊中,他的一句牢骚之语“还是毛主席时代好,苦虽苦点,但活得踏实”引起了我的深思。尽管当时我花很长一段时间为他描述现代生活的诸多益处,但最终也未能改变他追求“踏实生活”的愿望。也许父亲的愿望极为个别,但这对于有着二十几年农村生活经历,自以为了解农村人所想的我来说,是真的困惑了。我们这些整日游走于深墙大院、把玩着“民主”、“现代化”、“现代性”等学术概念的所谓知识精英们,又有谁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对于未来生活的设想代表了那些向往“踏实生活”的普通群众之所想呢?谁又能代表的了呢?在此,知识精英们遇到了和苏格拉底相同的难题,即我们凭什么去设计别人乃至整个社会的未来?自认为精英的知识分子,其话语的合法性在哪里?我们何以能言说? 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几乎没有合法性这一概念。老子曾送孔子言:“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这里老子也仅从“近于死”、“危其身”的角度指出了“议人”的危害,并未提到“议人”的合法性问题。其后又有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也从未有人提及“为生民立命”的合法性问题。实际上,儒家知识分子具有天然的使命感,这近似一种信仰,济世救民是儒家之成为儒家的一个内在要求。“合法性”是西方概念,在几千年的中国都是缺位的。也正是这种合法性意识的缺失,使得几千年来儒家知识分子几乎没有受到话语合法性问题的困扰,一直怀着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追寻着知识分子的合目的性。同样受着这种意识熏陶的民众也在很大程度上成全了他们(历史上几乎无人去追究知识分子的合目的性是否合法),所以中国没有被民众判死刑的“苏格拉底”。 几千年来,济世救民的儒家知识分子至多是与政府发生分歧,不容与统治者,与民众的关系一直和谐;而信奉“无为”、“避世”的道家既便与统治者也少有冲突。但所有这些并不表明知识分子的话语合法性问题在中国不存在,只是由于合法性意识的缺失使得问题被长期的遮蔽。由此看来,判苏格拉底死刑的实际上不是雅典人,而是他自己。因为正是他让雅典人信仰的“理性思考”才能使雅典人去思考苏格拉底让他们弃诸神而信自己所发明之“神”的合法性问题。儒道两家思想的差异及其在古代中国的不同命运,说明了苏格拉底获罪的真正根源是其“私人话语对公共领域的侵犯”,这也是知识分子话语合法性困境的根源。二者本质上都是“私人话语”试图渗透到“公共领域”,“精英们”试图将个人价值普遍化的一种尝试。只不过苏格拉底的尝试让自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遭到雅典人的激烈反抗以致送命。体会了这点,我已不敢再为知识分子话语合法性困境寻求一普遍的解决之道了,当然也不应有什么普遍之道。 苏格拉底犹如《圣经》中诱导始祖走向罪恶之蛇,只不过它诱惑雅典人的不是伊甸园中善恶树上的果实,而是“理性思考”和“智慧”,但他们的诱惑力绝不低于善恶树的果实。这一点雅典人要承认,否则他们根本就没有必要以民主的方式将苏格拉底处死,而尽可以直接将其押赴刑场(在我看来,民主的方式恰恰是雅典人要为处死苏格拉底寻求合法性,使这一行为符合“理性”);当然我也得承认苏格拉底诱惑力的强大,否则我也不会受到知识分子话语合法性的困扰,而只需像古代中国儒家贤哲那样相信知识分子天然的责任感,可以照旧豪情满怀地济世救民。现实是我已不能如此,我在困境中忍受着“理性”的煎熬。 苏格拉底可以欣慰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