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年代学问题(20041026)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4:11:50 近代中国研究 姜涛 参加讨论
1.历史年代学,或其更一般的称呼:年代学,它的确切定义是什么?1980年版《新编不列颠百科全书》说:“年代学,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而言,是一种时间尺度,一种编次年代顺序的方法。”王同亿主编的《语言大典》的定义是:“以规则的间隔或时期来测定或计算时间,并确定事件的本来年代之科学。”《中国历史大辞典·史学史卷》的定义则为:“研究测定历史年代的原理和方法,考索历史事件的和历史文献等的年代的学科,历史学的辅助学科之一。”[1]显然,第一种定义最为一般,第二种定义显示了很高的精确水平,第三种的定义域则较为窄小。而从年代学一词的来源看,原为近代拉丁语chronologia,系由希腊语词头khronos(时间)与logia(学问)组合而成,意即关于时间的学问。本文所涉及的,是第三种定义下,亦即作为历史学辅助学科的年代学之有关问题,故冠以“历史”二字作为限定。 2.历史年代学对于历史学来说,虽然是一门辅助学科,但其重要性并不因此而稍减。这是因为,历史是在时空的延续中发展的。任何历史现象、历史事件的发生,任何历史人物的出现,都离不开具体的时空关系,亦即历史时期与地理环境的制约。历史学要反映客观的历史过程,必须掌握确切的时(年代)空(地理)要素。因此,同是作为历史学辅助学科的历史年代学与历史地理学,也历来为中外史家所重视。我们的前人曾有“左图右史”[2]的形象说法。德国史学界则有过更为生动的比喻:“历史有两只眼睛,一只是年代学,一只是地理学。”[3]眼睛之于人体的重要,几乎人人皆知:“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用眼睛比喻这两门学科,确是再精当不过的了。 3.历史年代学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历法与纪年体系。现在已经知道,我国至迟在殷商、西周时代,已采用太阳纪年、以月亮盈亏变化纪月的阴阳合历,并至迟于西周中后期已进入推步制历的阶段[4]。迄今所知的确实的纪年体系,可上溯到西周后期的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而干支(六十甲子)纪日体系,也可毫不间断地上溯到春秋时期。干支纪日的起源很早,现存的有关干支纪日的最早实物,是考古发掘所见的殷商用于占卜记事的甲骨。这已是与现存体系毫无差异的十天干配合十二地支的高度完善的周期性连续纪日体系。以十天干纪日甚至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尧舜时代。对于“尧之时,十日并出”的神话,有一种解释是:当时用于纪日的十天干形体紊乱了[5]。甲骨文的记事中,除日、月外,较少有年的记载,但这并不表示殷商时代纪年体系尚不完备,而是因为占卜记事的对象发展变化历时较短,只用日、月两个纪时单位已足以应付。从司马迁《史记》所反映的夏、商王朝世系和后来发现的战国时期的《竹书纪年》等记载来看,纪年体系不仅在殷商之时已肯定存在,而且完全可以追溯到夏王朝之初。战国时期的孟子曾提出过“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的著名论断。他对此阐述道:“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若文王,则闻而知之。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太公望、散宜生,则见而知之;若孔子,则闻而知之。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6]这一段论述的最大特点,便是年代感极强,且言之凿凿,不像是信口开河的主观臆断。我们据此可以推断为,孟子当时尚得见若干足以说明问题的纪年资料,并因而积累了丰富的历史年代学知识。 4.夏、商王朝都应有自己的编年史或某种类似的记载。这从《竹书纪年》中已可略见其端倪。但编年史的真正成熟。有赖于历法与纪年体系的完善。因为编年史必须以历史年代为经,按年、月、日的顺序记述史事。看来很奇怪的是,中国编年史的最初繁盛,是伴随着西周中央王朝的衰微而出现的。孟子说过:“王者之迹熄而诗亡”。平王东迁后,政教号令不及于天下,但各诸侯国的实力已经有所发展,并得以便宜行事,这才有“晋之《乘》,楚之《桃杌》,鲁之《春秋》”等等当时著名的编年史问世。孟子对这几部著作的评价是“其文则史”,应是指它们仍沿用了中央王朝史书的体例笔法[7]。从其中唯一流传至今、相传经孔子删削修订的《春秋》的体例来看,仍不外是“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四季),以时系年”。可见,严格地按年代、按历法时间顺序将历史事实记于册籍,正是“史”的本质属性。编年史的发达,无疑促进了历史年代学的孕育和产生。据《吕氏春秋·察传》的记载:“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晋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这段记载常被引作校勘学方面的美谈。但若子夏不熟悉编年史体例,没有丰富的年代知识,便很难迅速作出“三豕”为“己亥”之误的准确判断,因而这段记叙同样可以看作年代学方面的一个很好例证。到西汉之时,司马迁著《史记》,因“并时异世,年差不明”而作“十表”,更属历史年代学上的鸿篇巨制。其中的《十二诸侯年表》,能够有条不紊地从共和元年逐年编次,显然得益于众多有关的编年史资料。 5.严格地按历史年代,亦即历法时间的顺序记事,说明我们的前人对时间的一维性(即一去不返的性质),乃至历史本身作为在时间中发展的过程所同样具有的一维性,都已有了一定的认识。《左传》的作者曾借人物的对话,阐明了对历史事件的分析,应注意“始、衷、终皆举之”的思想,并深以“三不知”为诟病[8];战国时期的哲学家尸佼,则对“宇宙”,亦即当时人们所认识到的四维时空,作出“上下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的精辟定义;《周易·系辞传上》对物质运动与时空的辩证关系,甚至提出了更为深刻的哲学见解。从而表明:至迟战国时期,人们的这种自觉认识,已达到了很高的层次。历史事件的始与终,即其自身发展所固有的方向,与历法时间所指示的方向,应是一致的。这是历法时间能够成为衡量历史的客观“标尺”的原因所在。历史记叙中历法时间的紊乱、错误抑或缺失,都有可能使得所谓的历史变成非常荒谬的事情,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任何历史的记叙,只要一经形成,也必然会保有它所由产生的那个年代的若干信息。人们之所以花大力气对历史记叙的有关年代加以考索,并且,之所以能够透过许多表面上杂乱无章、扑朔迷离的史料,搔扒抉剔,得出若干有意义的成果——换句话说,历史年代学之所以必要,并且之所以成为可能,其根据全在于此。 6.中国历史的悠久、历法与纪年体系的复杂多变,使得对历史年代问题的考察变成非常困难的事情。它既需要渊博的知识,又需要清醒的头脑,还要加上十分娴熟的计算技巧。从历法来看,由于岁差、观测误差及推步等方面的原因,更由于历代统治者改正朔的需要,我国自春秋战国以来直到清末,先后行用的历法竟多达100余种。虽然这些历法大同小异(除太平天国的天历为纯阳历外,其余均属“居阳治阴”的阴阳合历,且自汉太初历起绝大部分行用夏正,即以寅月为岁首),但气朔推步上的些微差异(尤其当同时并存的几个割据政权行用不同的历法时),仍足以使得治史者在考证时大伤脑筋。再从纪年体系来看,除星岁纪年与东汉以后广为流行的干支纪年外,更为常见的是帝王纪年。而帝王纪年又有年号纪年和仅按帝王在位年序的无年号纪年之分。年号纪年的情况亦每每不同。少的如明清,基本上是一个皇帝使用一个年号;多的如唐武则天,在位21年竟使用过18个年号。不难想见,我们的前人为考辨历史年代需要付出多么艰辛的劳动!由此可见,以史学家陈垣为代表的一批近代学者的贡献是空前卓著的。他们于本世纪前半叶,主要是二三十年代,集中精力对殷商以来历法与历史纪年状况作了全面、系统的考订,并成功地引进西历、西元纪年体系,从而开辟了一条中西结合、以西历及西元纪年为经贯通中国历史年代的新途径。他们在此基础上编制的《中西回史日历》、《二十史朔闰表》等各种年表、历表,给治史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迄今仍是人们考索历史年代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书。 7.应该承认,现今被称作公历、公元的西历(格历、儒历)及西元(基督纪年),本身并非完美无缺。首先,所谓公历只是一种纯阳历,不能反映月相的变化;岁首及12个月日数的安排,也没有多少科学的道理;而且在1582年教皇格里高利改历前,其精度还大大低于中国的传统历法。其次,公元(Anno Domini,意为“基督纪元”),并非自基督降生起即行使用的纪年体系,而是在耶稣死后500多年向前逆推得到的;其实际推广使用的时间,更是公元8世纪以后的事情。尤为糟糕的是,推算得出的所谓基督元年根本是错误的,因为它比耶稣的实际生年至少迟了4年。而且公元作为通用的纪年体系,其起点也嫌太迟了一些。事实上,人类文明史的许多重大事件都发生于公元前(Before Christ,意即“基督之前”),以至于按公元纪年时不得不以逆序表示。如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B.C.551),当他周岁时应是公元前550年(B.C.550),而不能记作公元前552年(B.C.552)。然而。公历与公元纪年纵有上述种种缺点,但它们的优点恰恰是中历及其纪年体系所不具备的。公历的优点是规则、易记,相比中历需根据太阳、月亮的实际运行推算气朔简单、方便得多。公元是一个仅有唯一出发点的纪年体系,因而可以用于连续而不重复的纪年。正是公历、公元的上述优点,使得它们成为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在内)通行的历法和纪年体系,并成为我们用以记叙和量度中国历史年代的标准尺度。人们竟然选择了一个充满各种缺点的纪年体系,这大概很令一些追求圆满完善者失望。事物的发展往往就是这样。正如英国哲学家贝特兰·罗素所说:选择基督纪元只不过是一种大家公认的习惯,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方便而不是因为我们认为它更接近“真理”[9]。 8.陈垣等人所从事的是一种由繁入简、由博返约的工作。这一工作宣告了中国传统历史年代学的终结。老子说过:“为学日益,为道日损”[10],学问达到至高的境界,大概所需的道理也应是最简单的:“吾道一以贯之”[11]而已。公历、公元一经引进,原本错综复杂的中国历史年代问题立刻变得简单、明了了。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历史年代学所取得的这一巨大成功,反而使其自身渐遭冷遇。不仅普通人,甚至很多治史者也把它视为无足轻重的东西——既有现成的工具书可资利用,又何必花大力气去“知其所以然”呢!这是相当一部分人的心态。历史年代学在近年来的境遇,很有点像历法推步日趋精密后,古代天文学所曾遭逢的命运。明末清初的大学者顾炎武说过:“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农夫之辞也;‘三星在天’,妇人之语也;‘月离于毕’,戍卒之作也;‘龙尾伏辰’儿童之谣也。后世文人学士,有问之而茫然不知者矣。”[12]当今之世,对历史年代学“茫然”者大概已不在少数,因有关常识问题闹笑话者亦时有所闻。相声演员因不懂干支纪年,把60年代说的段子生搬到90年代而出洋相,尚属情有可原;历史学家因不懂历史年代的换算,在一些“周年”纪念问题上屡出差错,却是大不应该。由此看来,治史者的为学之道,仍应必须包括一个对历史年代学钻进去再跳出来,从而完成认识上的飞跃的过程。为此多花上一点时间是值得的。因为这将有助于人们增进对历史的理解,或曰增进人们的历史感。同时也可避免老是跟在别人后头亦步亦趋,在有关问题上变成一个人云亦云的“盲瞽”。 9.加强历史年代学的学科建设,已是势在必行。这不仅是治史者本身的需要,也是时代所提出的要求。当今世界日新月异,中国四化建设蓬勃发展,但历史年代学方面的建设已大为滞后,数十年来始终未能超出陈垣等人的工作而有所建树,甚至迄今尚无该学科的专门论著问世。这与历史科学的进展显然是极不协调的。随着天文、考古等等相关学科大量新成果的取得,随着历史研究中若干有关年代学问题的不断提出,彻底扭转局面的条件已然成熟。历史年代学要不失时机地取得发展,在普及和提高两个方面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是结合破除迷信,普及历史年代学常识,从而提高全民族的历史年代学素养;二是加强理论建设,对既有的方法和经验进行上升和概括,并积极开展对若干有争议问题的探讨。其首要之务,应是对作为标准体系的公历及公元纪年进行深入研究。公历有格历与儒历之分。目前世界上通用的公历纪日方法是:凡公元1582年10月15日之后一律用格历,以前的历日(包括公元前的历日)都一律化为儒历。但迄今被史学界奉为圭臬的《二十史朔闰表》、《中西回史日历》以及近年较流行的《中国历史纪年表》、《中国史历日和中西历日对照表》却都采用了公元4年失闰及公元前年代不注记公历日期的做法。这样不仅使公元元年元旦直至4年2月28日的公历日期与现行各国历表都相差一天,也使公元前史日失去按公历对照的客观依据。这一做法显然不妥。再则,儒历的精度较差(约每128年多出1日),在以儒历表示1582年以前直至公元前的历日时,将会遇到年代越是久远误差越大的矛盾。此时即需以格历加以校正。比如孔子诞辰的计算,就是先将中历日期换算成儒历,再按格历予以校正的[13]。这一事实提醒人们:可否直接以格历代替儒历表示前述历史年代?公元纪年体系中,除年而外,还有两个较大的单位:世纪与年代。世纪(century)本意为“百年”,通常指1-100年。如公元1-100年被称为1世纪,1901-2000被称为20世纪。年代(a decade of century)则以10年为限,通常指纪年尾数从0到9的这一段,如1920-1929年,即被称为20世纪20年代。年代与世纪在纪年出发点上的矛盾是一客观存在,它反映了记数序列由“从1出发”过渡到“从0出发”的历史痕迹。现在很有一些人鼓吹从0 到99年为一个世纪的设想,以符合“从0出发”的原则,且与年代的断限统一。这一设想当然有它的道理。但必须考虑到:改变出发点后,世纪的称呼应如何与纪年的百位数统一?这样做会不会引起新的混乱?在设置“0年”后,公元前的年代又该如何表示?“0”究竟是只能代表一个点还是允许其代表一段时间间隔?等等。显然应该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与世界其他国家协调一致。最后,公元纪年中,还有一个不常用的更大单位millennium,它的本意是“千年”或“一千年间”,似可勉强译为“千纪”,但迄今没有正式的规范译名。使用者亦为之感到不便[14]。对于所有这些业经提出的问题,不应回避矛盾,而要认真研究分析,权衡利害得失,以期取得共识,并尽快形成规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