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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盛衰兴亡、国家分合交替之谜新解(上)(20031031)

摘 要:地主阶级属于被统治者,地主阶级参加的起义叫做“社会起义”,只有贫苦农民参加的起义称为“贫民起义”。中国历史循环的特点是,分裂割据经兼并战争建立短命王朝,短命王朝激发“社会起义”形成长寿王朝,长寿王朝发生“贫民起义”导致分裂割据。王莽代汉和清军入关造成两次重大例外,在本该出现分裂时却出现了东汉和清朝两个大王朝。西方的扩张为中国社会掺入了全新的变量,也使中国永远摆脱了周而复始的历史循环。
     关键词: 短命王朝 长寿王朝 社会起义;贫民起义;国家统一; 分裂割据
     《三国演义》开篇第一句就说,“话说 天下大势,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从春秋战国到鸦片战争,中国共经历了三次大分裂和三次大统一,这就是战国分裂到秦汉统一,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分裂到隋唐统一,五代十国宋金辽的分裂到元明清的统一。中国王朝盛衰兴亡和国家分合交替的特点是十分明显的。
     传统的阶级斗争范式在解释历史何以出现这些特点时显得无能为力。认识中国历史,需要在方法论上有所创新。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为我们创立了用经济学原理阐明历史过程的方法。下面我们应用经济学原理,构建出“公共产品范式”,对中国历史循环的特点给予解释。
    一、公共产品理论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象国防、交通、立法等一些不通过市场交换,而由政府提供的商品和劳务 ,这些商品和劳务也具有生产成本。公共产品具有技术上或经济上的非排他性。例如,人们不可能把国家内那些不愿意为“国防”出资的居民排除在“消费”者之外,这就是技术上的非排他性;又如,修筑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可以很容易地排除不出资金者对它使用,但是修筑一条乡间土路,要“排除”不出资者对它使用,就必须增加设施和雇用人员看管,在经济上显然很不合算,这就是经济上的非排他性。公共产品还具有非竞争性,即无论增加多少消费者,都不会减少其他人的消费,例如对村庄的防卫,不会因别人增加了安全而使自己的安全减少。
     公共产品的这些特征,使得它们一旦生产出来,人们便不可能不享受。由于不出资者也能受益,所以人们都想让他人为村庄防卫和修筑道路出资出力而自己却坐享其成。为要克服这种“白搭车”的刺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确立政府权威并向一切受益者征税。
     因此,在任何社会中,政府都是必需的。我们可以把政府看成是向其居民提供“保护和公正”等公共产品,而以税收 作为报酬的组织。
     从无法考证的年代起,中国就形成了以粮食为主要消费品单一种植结构。粮食的特点是生长期长而收获期短,农民必须把粮食储存起来陆续消费,这一情况为盗匪偷盗和抢劫提供了可能。定居农业生活使人们有两种方法获得产品,一种是自己生产,再一种就是偷抢。为对付他人偷抢,农民就需要为防卫投资。但是农户和村庄显然无力对付大规模的抢劫,这就必须有人在大范围内提供“保护”;农户之间发生纠纷也需要有人处理,也就是需要有人提供“公正”。如果没有人提供保护和公正这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任何社会都不能正常维持。从“公共产品”的角度看,不论是全国大一统王朝还是分裂时期的割据政权,其政治经济功能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二、“分久必合”原理
     全国范围内统一政权的产生,可以用经济学上的规模经济效益原理给予解释。公共产品的提供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就边境防卫来说,所需要的费用(保护成本)大致与该地域的周长成正比,而收益则与地域面积(实际上是对应的人口)成正比。从简单的数学原理可以知道,面积扩大100倍,周长才扩大10倍。简单地说,随着统治地域的扩大,收益成比例增加而费用却增加无几。如果能将这一纯收益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适当分配,将对双方都有利。这一原理促使统治者力图扩大统治范围,而被统治者则都拥护建立统一的国家,于是在战国之后形成了统一的国家政权。过去人们过分强调形成统一国家必须有统一的全国市场为基础,实在是自缚手脚的见解。如果硬要强调“统一市场”在国家统一中的作用,那么这种统一市场只能是“公共产品市场”。在长久分裂之后,总能够由某一政权建立统一王朝,其原因并不是由于各地需要交换基本物质产品,而是由于统一王朝生产的“公共产品”较为便宜。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统一王朝生产“公共产品”的费用较低,那么为什么在汉末和唐末的农民起义后会,国家由统一走向分裂,而没有形成统一政权呢?
     从交易费用原理说,之所以形成分裂割据,肯定是因为当时建立统一政权所需的交易费用太高,没有人能够承担得起(后面详细探讨)。而在分裂割据的长时期内,割据政权也都在各地建立了提供“公共产品”的各级组织,在此基础上通过兼并战争建立统一王朝时,只是从上层推翻了割据政权,可以直接接收其下的各级统治机构,所以所需总费用已不太高,那些所辖地域资源丰富、条件优越、人口较多、力量较强(主要是军事力量较强)的政权,这时候往往能够通过兼并战争获得统一。中国三次大分裂(春秋战国、三国两晋南北朝、五代十国宋金辽)走向统一,走的都是这样一条路。历史学家范文澜早就认识到,地方政权实现的局部统一,也为全国统一政权的建立打下了基础。历史上之所以出现“分久必合”的趋势,基本原理就是如此。
    三、“社会起义”和“贫民起义”
     按照公共产品理论,我们可以把社会成员大致划分为公共产品的“生产者”(即统治者)和“消费者”(即被统治者)两大类。那些政治上没有特权,经济上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的人,都应当属于被统治者。中国历史上大部分地主阶级成员,实际上既要向国家交税,又没有什么政治特权。因此,与传统观点相反,我们把地主阶级划归被统治者。按照这样的划分,被统治者就包括被剥削者雇农佃农、自食其力的自耕农民和剥削者地主阶级三个层次,其中自耕农民占绝大多数。
     客观地说,地主阶级具有两面性。作为剥削者,他与受其剥削的雇农、佃农相对立;作为被统治者,他与统治者也有对立的一面,当统治政策和措施严重侵害他们的利益时,他们也会参加反对统治秩序的斗争。
     早已有人发现,朱元璋参加的反元起义与李自成领导的反明起义,起义基础、发展过程和最终结局都有很大不同。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传统的农民起义予以分类。
     历史上全国规模的大起义共有八次,依次是秦末大起义、绿林赤眉大起义、黄巾大起义、反隋大起义、黄巢大起义、元末大起义、李自成大起义和太平天国大起义,其中秦末大起义、绿林赤眉大起义、反隋大起义和元末大起义的参加者不仅有贫苦农民,而且还有广大地主阶级成员。我们把包括地主阶级在内的全体被统治者参加的起义称为“社会起义”。而黄巾大起义、黄巢大起义、李自成大起义和太平天国大起义的参加者,却几乎都是被生活所迫的贫苦农民。我们把只有贫苦农民参加的起义叫做“贫民起义”。这样,全国规模的“社会起义” 和“贫民起义”都有四次,它们对王朝的盛衰兴亡和国家的分合交替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四、历史循环的特点
     有人把历代王朝的寿命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西汉、东汉、唐、明、清这五个延续了二百多年的“长寿王朝”,都是农民大起义后建立的。而由兼并战争或内部篡位建立的王朝(兼并王朝或篡位王朝)秦、新莽、隋、元等寿命都较短(称为“短命王朝”),其中秦15年、新莽10年、隋38年而亡,元朝虽然延续了九十年,但比起几个长寿王朝却短得多。我们发现,推翻短命王朝的起义都是“社会起义”,而长寿王朝后期发生的起义却总是“贫民起义”。如果暂不考虑王莽代汉和清军入关造成的两次重大例外,中国历史循环的特点可以大致归纳如下:
     1、分裂割据由兼并战争获得统一(分久必合);
     2、兼并王朝很快发生“社会起义”建立大一统的长寿王朝;
     3、长寿王朝后期发生“贫民起义”导致分裂割据(合久必分)。
     前面已经分析了在长期分裂割据后由兼并战争实现统一的原理(分久必合),下面探讨另外两个历史阶段的形成原理。
    五、兼并王朝何以都激起“社会起义”短命而亡
     兼并王朝都无一例外地引发了“社会起义”短命而亡,决不是偶然的,我们应当从社会生活的一般条件中寻找其必然原因。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割据政权的职能也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并取得税收。兼并王朝消灭地方政权统一以后,同样要向居民收取提供公共产品的报酬,所以不但不会免除被统一地区居民的赋税,往往还会加重他们的负担。从经济上看,兼并王朝很难为被统一地区的居民带来什么实际利益,于是就会受到人民或强或弱的抵制;从政治上看,地方王朝的各级统治者不甘心失去其政治地位,一有机会,他们就会参加推翻兼并王朝的斗争;从意识形态上看,地方王朝经过长期统治也在百姓中形成了“正统”观念,由兼并战争建立的统一王朝把新的“真龙天子”强加给被兼并地区,那里的百姓很难接受这一外来的“正统皇帝”,他们很容易对兼并王朝怀有抵触情绪。
     更为基础的原因是,在割据时期,各地人口已大大增长,到统一王朝建立时,全国人口已经饱和或接近饱和,人口饱和引起的劳动报酬递减必然使农民生活水平大大下降,有人会把不满情绪集中于兼并王朝。这时,偶然事件就会成为起义的“导火线”,例如大雨使人耽误了戍守日期导致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引发了全国大起义。起义一旦爆发,大部分贫苦农民都会拥护和参加起义,对兼并王朝不满的各阶层也都会参加到起义中来。所以,推翻兼并王朝的起义必然是“人民起义”。在各阶层人民的共同打击下,兼并王朝必然很快被推翻,成为历史上的短命王朝,秦、隋的结局都是如此。
     有必要对秦代的人口状况作出说明。根据现有资料,秦代人口约两千万,所以大部分人认为那时人口不可能饱和。我们却有不同的看法。虽说秦代管辖地域较小,不会像此后的朝代一样人口达五六千万,但也不会只有约两千万。早在商鞅变法时代,关中已经人多地少,土地成为稀缺资源,所以出现不少地界纠纷,于是秦律规定移动地界(盗徙封)要判两年徒刑;李悝任魏相时对魏国农户的情况做了记载,那时自耕农已经入不敷出,证明中原地区早已人多地少。战国时期各国的兼并战争对人口的毁灭作用并不大,所以秦统一时全国大部分地区人口已经饱和,所以才会发生一呼百应的全国起义。从反面来说,如果不是人口饱和出现严重的马尔萨斯抑制,则很难理解刘邦建西汉时何以出现“自天子不能具纯驷”的破败景象。
     过去普遍认为,秦和隋都是由“暴政”导致了灭亡,这一认识其实是比较肤浅的,它忽略了兼并王朝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人口等多方面不稳固的基础性原因。另外,从经济人理性选择原理来看,这两个王朝选择“暴政”,恐怕应当归结为王朝面临的特定约束条件。在这一约束条件下,他们不可能选择“仁政”。退一步说,即使秦和隋都由刘备那样“爱民如子”的帝王来统治,它也不可能象农民大起义之后建立的王朝那样长久。
     从这一观点看,元朝虽然没有大起义后建立的五大王朝长寿,但考虑到其由兼并战争实现统一的基础不稳,能够维持九十多年确实是一个奇迹。
     由内部篡位建立起来的新莽王朝短命而亡,原因则是不言自明的。新莽政权没有正统性,所以遭到拥护正统王朝(西汉)的广大地主阶级成员的抵制。王莽的改革又不可能解决人口饱和引起的人地矛盾危机,所以当人地矛盾危机引起贫苦农民起义时,必然会扩大演变为全国各阶层人们共同参加的“社会起义”,导致“篡位王朝”迅速灭亡,成为又一个短命王朝。
    六、长寿王朝与“贫民起义”
     与兼并王朝和篡位王朝都激发了“社会起义”短命而亡的情况正好相反,在大起义之后建立的西汉、东汉、唐、明、清五大王朝大都延续了二百多年,并且除了西汉末年还未发生起义就被王莽取代以外,其它四个长寿王朝后期发生的起义都是“贫民起义”(西汉末年例外,后面分析)。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结果呢?。
     我们知道,西汉、东汉、唐、明四个大王朝都是在全国规模的“社会大起义”后建立起来的。那些在“起义”中“打江山”的开国皇帝,都为战乱的社会建立了各级统治机构,为居民提供了保护和公正等公共产品,因而在百姓中有很高的威望;此后继位的“守江山”的皇帝,维持了公共产品的“简单再生产”,往往也能够得到百姓的拥戴。王朝通过开科取士制度吸收地主阶级精英参与统治,使地主阶级的利益与统治者的利益长期保持一致。王朝长久的统治,也使得“真龙天子”的正统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因此,当长寿王朝后期人口饱和遇到严重天灾爆发农民起义时,广大地主阶级成员是不会参加起的,所以这种起义必然是“贫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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