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史学求真的精神,总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如实记载历史事迹,包括对前人的史料记载进行考证辨别;二是以客观严肃的态度对历史进行分析和评价,力求揭示社会发展真相。前者可看作“实录”,后者则是探原。有的同志割裂史学求真与直笔实录二者之间的关系,认为“中国史学传统强调据实直书”,而西方古代史家既重视历史记载的真实性,又提倡史学要探原,“一主‘实录’,一重‘探原’,正构成了两大类型的史学方法之特征及其鲜明差异。”⑦这种观点实在是难以苟同。中国古代史学的“实录”和探原精神,是贯穿始终的优良传统,在历史学家中都能得到体现。就“实录”来说,它既体现着史学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治史的必要前提,同时又体现着现实社会或者统治阶级的需求,因为许多贤明的统治者要借鉴历史,也希望把前代的史迹真相描写出来。因而,提倡史书“实录”,“不虚美,不隐恶”,是古代史学思想的主流。即如班固这样一个注重宣扬“天道神君”的正统史家,也把“实录”看作“良史”的基本标准。司马迁着《史记》,不仅“紬史记金匮石室之书”,“考信于六艺”,而且亲自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征询老人贤者,因而其着作树立了“实录”的榜样。后世史家,多效《史记》之法。直笔实录精神在清初史家那里得到进一步弘扬。顾炎武曾引明代崇祯帝的话:“纂修实录之法,惟在据事直书,……其万世作史之准绳乎。”⑧史学求实的精神到乾嘉时代更发展为一种唯重考据的片面狭隘的学风,这却也是古代史学注重求真的一个极好的佐证。 实录的目的是为了写出确实可靠的信史,而在此基础上致力于探讨历史发展原因,即所谓“探原”,也是古代史家所孜孜以求的。先秦的史家们都对夏商周三代嬗变的原因作了大量论述。司马迁尤注重“原始察终,由盛观衰”,他对秦灭六国和秦亡汉兴的原因的分析探索是非常深刻的。他还从经济角度探讨社会的治乱兴衰,体现了古代史家在历史探原方面的杰出成就。清初王夫之更从哲学高度论述史学探原的重要性,指出“所贵乎史者,述往以为来者师也。为史者记载徒繁,而经世之大略不着,后人欲得其得失之枢机以效法之,无繇也,则恶用史为!”⑨他主张史家欲言资鉴,“必推其所以得”,“必推其所以失。”⑩可见,大多数古代史家都重视总结往代的经验教训,探讨历史发展变化原因。只是由于思想认识水平的限制,他们还不能使用科学的方法,也难于寻找到社会发展原因的真正答案。 西方古代学者很注重发现历史变化的前因后果,但同样也多局限于现象分析和就事论事的水平上,缺乏深刻的哲学思辨,正如意大利史学家克罗齐所言,史家们都致力探讨原因,试图解决罗马所以“伟大”之谜,但又都没有真正解决。他们象中国古人一样,也问神对人类事务是否有兴趣,“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有时是虔诚的,主张服从神的意志和智慧,有时则认为神本身并不关心人类事务,而只关心报复和惩罚。”(11)另一方面,由于西方史家往往偏重于政治军事史的记载和分析,不象中国古代史家那样把历史思维的锐角伸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而众多的史料为中国古人全面深刻地总结历史变化的原因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条件。那种认为中国古代史学只重“实录”“直书”,忽视求真探原的看法,根本不符合古代史学的客观实际。 三 中国古代历史编纂学的高度发达,是以丰富多样的史书体裁和略具系统的编纂方法显示出来的。在众多的历史文献中,熔纪年、人物传、书志和图表于一炉的综合性史体纪传体,按时间记事的编年体、典志体和纪事本末体,构成古代史书体裁的主干。此外还有用其他形式撰写的各类专史,如史评体、学案体、方志和谱谍等。所有这些史体,都能发挥自身的优点,妥善而完备地容纳不同类别的历史资料,为后世研究古代社会的全貌提供了方便。外国人每每赞叹中国的史籍数量多,门类齐全。 西方古代历史编纂学的相对落后,是以体裁少、门类不全显示出来的。直到公元前五世纪中期,古希腊的历史撰述才摆脱史诗和神话的茧壳。西方“史学之父”希罗多德的《希波战争史》,创立了“叙事体”的雏形。但是这部史着仍受希腊早期“记事家”的影响,散文叙事、缺乏贯通的特点较明显。真正具有严密的结构和组织,并完善了“叙事体”史书形式的着作,乃为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美国当代历史学家G·伊格斯认为,《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提出了一个与编年体历史和中世纪宗教史完全不同的史学模式,其取向是世俗的,其表达方式为叙事体。这一模式成为古典时期和文艺复兴以后史家们所遵循的史学主导形式。由希腊罗马学者创建并在中世纪得到发展的编年体史书。因中世纪的神学家们用以论证上帝意志的无处不在和基督教的胜利史而声名狼籍,其史学地位没有象在中国那样显要。以人物为中心的传记体史书出现较晚。公元二世纪前后,罗马统治时期的希腊学者普鲁塔克写成《希腊罗马名人合传》(又称《传记集》),其编纂方法基本类似于司马迁《史记》中的列传,而与东汉时兴起的人物传更为接近。梁启超曾把《传记集》同《史记》相比,认为二者“其文章之佳妙同,其影响所被之广且远,亦略同也。”(12)他同时也指出,《传记集》比《史记》晚了近二百年。除了上述三种主要体裁外,与普鲁塔克同时的古希腊史家阿庇安辑录前人着作,按照国别或重大的历史事件命篇,叙述其前因后果,自为起讫,撰成《罗马史》。这种体裁类似于中国南宋史家袁枢创立的“纪事本末”体。此外,公元前后古罗马史家斯特拉波着《地理志》,记载各地的民族分布、山川形式、物产、风俗等,是属于地志体裁的专史。 可以看出,西方古代史家们在史书编写方法的探索上,也凝聚了辛勤的汗水。几种基本编纂体裁都能掌握运用。但是,他们留给后世的史书,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远不如中国,而且绝大多数史书偏重于政治制度和战争的记录,而体现古代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内容的史籍则很少。史书编纂的相对冷落同时也影响到对编纂体例和方法的专门研究,因此,有关历史编纂学的总结性着作,没有出现。我们还应看到,当中国古代历史编纂学在唐宋达到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时,西方史学正处于神学迷信的蹂躏中。在漫长的中世纪,除了编年体史书得到发展,并由英国史学家比德(公元673—735)创立基督纪年法之外,学者们没有对历史编纂学做出更多贡献。文艺复兴时期的史家们忙于对教会史的批判,也没对编纂学立下建设之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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