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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现代中国的“亡灵”三部曲——唐山、汶川、玉树大地震遇难者的悼念、祭祀与超度问题(2)


    一、唐山:无神论时期对“亡灵”的漠视
    1949-1976年间在中国是大破“封建迷信”和无神论意识形态逐渐成为官方主导话语的时代。这期间,个人层面的死亡事件及对“亡灵”的祭奠或安抚,乡村一般是在宗族、家族或家庭亲属关系层面处理善后,城市主要是以“单位”或“组织”为依托进行处理。即便是在最严格的“文革”期间,政治意识形态仍不得不为丧葬仪式留出一定空间,当时是大力提倡丧葬改革(火葬、简化葬仪、平坟返田和新式追悼会等),在某种意义上,无神论意识形态和丧葬仪式的因果逻辑之间存在的矛盾,可能社会主义国家曾经面临的是多少具有共同性的问题。在中国的无神论时期,“亡灵”之类词汇成为禁忌,不能在仪式中表现,也难以想象它会是一个问题。但同时,死者的“精神”往往成为他被纪念的理由,“精神”似乎就是“亡灵”被换了一个说法。在“破旧立新”的无神论时代,新社会并没有为可能发生的集体死亡事件的“亡灵”有任何文化方面的设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76年唐山大地震死难者的悼念、祭祀及超度问题,后来竟发展成为一个多年难以言说的百姓之“痛”。
    1976年7月28日夜里3点左右,河北省唐山一带发生了7.8级大地震,据事后京津唐的综合统计,约24.24万市民遇难,7000多个家庭遭遇灭门之灾,另有16.4万人重伤。时值盛夏,如此多的伤者需要救助,大量遇难者遗体必须马上掩埋,当时除极少部分遗体经遗属就地、就近掩埋外,政府随后采取了集中清理的方法。清理遗体工作主要在夜间进行,为的是不给遗属造成更多精神创伤。遗体主要是由专门的清尸队集中处理,据《唐山市志》记载,分别被集中掩埋在郊区果园公社、栗园公社、梁屯公社、白马山采石坑、无水庄采石坑等8个公墓中。集体掩埋方式有助于防止重灾之后的疫病发生,但也使很多遗属无法为死去亲人举办葬礼、进行墓祭。那以后很多年,每逢震灾纪念日或清明节,遗属们只能在他们认为合适的十字路口、街头巷尾,以“烧纸”方式祭奠亡故亲人。1976年以来每个清明和每年7月28日前后,唐山各处街头就会出现一堆堆烧过的纸钱。根据民俗学的研究,十字路口和街头巷尾等处,比较容易被想象成为人间和阴间的境界之地,死者的亡魂被认为经常在这些方法出没,因此,在十字路口及街头巷尾“烧纸”也较为接近当地的风俗。由于是在无神论时代发生的天灾,甚至从当时起,全社会似乎就倾向于以“遗忘”来漠视多达数十万之众的“亡灵”。当时,“亡灵”不被承认,甚至连正规的公祭、慰灵活动也几乎成了禁区。
    大约10年后,唐山地方媒体开始发表一些对地震的回忆性文字,着眼点是“新唐山”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在新唐山,“信天命、畏鬼神”的思想已经被对共产党、解放军的信仰所替代等等。经过20多年后,才逐渐出现了因思念亡故亲人的忧伤、对因震灾带来的精神和心理创痛,对因无法祭祀亡亲而感到的缺憾等表述。王晓葵教授通过对“唐山抗震纪念碑”“纪念馆”“纪念碑广场”等唐山市公共记忆空间之建构过程的深入研究,指出中国的政府、媒体和社会对灾难事件的报道、叙述及回忆遵循着一个模式:自然灾害—党和政府领导救灾—灾民感恩—伟大的“抗震精神”说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样的叙述模式没有为遗属们表述哀悼、抚慰遇难者“亡灵”、通过祭祀和缅怀而舒缓伤情等通常在大灾之后,人民重建日常生活秩序所应有的公共活动提供多少可能性。
    如此大规模的民众遇难,因其匿名、没有个性、没有事迹、甚至没有身份的公众(按当时话语应该称作“人民”)的“亡灵”而被整体无视,这和同一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朱德、毛泽东等伟人相继逝世引发的追悼、祭奠、哀乐举国回响、甚至保存遗体的国葬仪式,形成了鲜明对照。伟人之死绝非私事,而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公共事务,因此,对他们的悼念、葬礼和评价并不为过。但无神论时期对伟人的葬礼和神圣化,似乎内含着那个时代涉及“领袖”与“人民”之关系的基本悖论。东亚国家的人民为国家领导人的去世痛哭不已的情形,有学者解释为是儒教传统的影响;但对于唐山大地震遇难者的遗属们而言,他们在为国家领导人的去世痛哭、哀悼之际,很难不和他们因亡亲突然离世而难以名状的哀痛、伤感之间发生相互的“移情”。
    无神论时期重叠的意识形态还有“集体主义”。这也是个人层面的哀伤、悲痛和记忆无法或少有机会被表述的背景之一。在那个时代,重要的是个人关于震灾伤痛的记忆必须同时是公共记忆构成的一部分,而公共记忆却已经有了上述那样几乎是既定的叙述模式。唐山市的“抗震纪念碑广场”,是该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间,时隔近30年之际,曾有少数市民自发地来到这里祭奠因地震而亡的亲人,但可供市民祭奠的公共空间十分有限。特别是政府有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举行“封建迷信活动”,而悼亡、追祭、超度和“烧纸”之类的市民行为是不是“迷信”又非常暧昧,因此,遗属们事实上很难在唐山市已有的纪念设施或公共记忆空间中去纪念或缅怀各自家庭的亡亲。
    政府举行的首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公祭或公共悼念活动,是1985年7月28日由唐山市政府组织的公祭大会。当时在公祭台上布置了庄严肃穆的挽联和巨大的“奠”字;地方首长宣读的祭文除了“沉痛悼念”遇难亲人和为抗震捐躯的英雄外,还进一步明确了“公而忘私、患难与共、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抗震精神”。其时,“文化大革命”结束,无神论意识形态从社会生活中大面积退缩,传统文化正在复兴。政府此时举办公祭,正面悼念死难者,确实是和一直以来官方的既定姿态有所不同。这是在1986年的十周年纪念活动前,使人们有一次悲情宣泄的机会,从而使十周年的纪念活动能够淡化哀伤。由于1990年唐山市获得联合国“人居奖”,故1996年的二十周纪念活动居然有了一些“庆祝”含义,引起了部分市民不满。与唐山大地震相关的各种仪式主要是被用来建构党、国家的权力合法性,在既定的叙述模式背后,是一元化体制的国家和未能独立于权力体系的媒体,由此形成的关于灾难事件的记忆就难免以偏概全。
    无神论时代基本上漠视了广大市民对于悼亡、追祭和缅怀、追忆的精神及情感需求,更不用说对于“亡灵”的否认和漠视了。稀薄和姗姗来迟的公祭大会和无缘的抗震纪念活动,也难以满足一般市民个人或其家庭灾后对心理慰藉的需求,于是,不难理解尤其是在个人或家庭层面,对于亲人“亡灵”的追祭、超度及其死后世界的想象,始终是以各种民间的方式而在社会公共生活的水平面之下涌动着。和公祭仪式的简约化相比较,个人及家庭层面的亲情祭祀、追荐以及对“亡灵”给予永续性关照的百姓心理需求则要来得远为浓重和深沉。在唐山,除了清明,每年农历十月初一,在当地的传统民俗中这个为亡亲“送寒衣”的日子里,很多市民往往就在大门外或十字路口为亡亲“烧纸”,进行追祭和供养。曾几何时,“送寒衣”习俗在无神论时代几乎已经消亡,但它在唐山得以维系或复兴,确实是有较为深切和普遍的民众社会心理为背景的;现今,也有众多市民是在7月28日遇难者的忌日,在街头路口为亲人“烧纸”,它慢慢地已经积淀成为当地一种新民俗了。
    唐山震后建成的抗震纪念碑和纪念馆等设施,没能为百万唐山人提供可以祭奠亡亲的地方,故时隔多年之后,究竟应该如何对数十万集体遇难者的“亡灵”进行慰灵、追祭和纪念的问题,鲜明地反映在唐山市相继出现的两座“哭墙”之上。为回应市民的社会心理需求,有企业于2001年在一个名为“地震科普纪念园”的设施内建设了一面“唐山哭墙”,以供遗属们前来追祭,但由于遗属交费方可为其亡亲镌刻姓名于“哭墙”的营业性设计,使它一开始就遭到部分市民反对。2008年,政府出面修建的“唐山地震纪念墙”,其上镌刻祭文和所有遇难者的姓名,供遗属和一般市民前来祭奠、凭吊,这一举措几乎得到了所有人的赞赏。虽然姗姗来迟,政府终于也意识到“顺应民意”,就应该承担起对于震灾遇难者的“亡灵”和他们的遗属所应承担的公共性责任。面对因为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巨大伤亡,国家和社会既需要有对集体死亡事件之公共性的关照,也需要有对每一位遇难者及其受灾遗属的关照;面对与其伴生的巨大伤痛、深切悲哀以及绝望、落寞的个体或群体性情绪,全社会必须要有能够被人民接受、符合民俗和人情世故的化解与排遣的路径,甚至包括相关的制度性安排。无神论时代曾经以“迷信”为标签排除或阻断了悼亡、祭祀、对死者“亡灵”的抚慰以及人们对死后世界的想象,但却没能提供任何针对在剧烈的破坏与默然的无视之后所必然产生的空白和虚无的应对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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