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史为鉴的著述宗旨唐初统治者极其重视修前代史,甚至唐太宗和一些主要大臣都亲自参予,这是急需总结历史经验为现实政治服务,姚思廉承旨而撰梁陈二书,也就突出了以史为鉴的宗旨。 以史为鉴本是我国古代史学的传统。姚思廉之父姚察先撰的部分已有这个思想。他在记载史实之后,往往进行一番分析评论,指明需借鉴之处,有时在史论中表彰若干人物,作为符合统治阶级需要的楷模,如“(萧)颖达叔侄庆流后嗣,夏侯(详)、杨(公则)、邓(元起)咸享隆名,盛矣。详之谨厚,扬、蔡(道恭)廉节,君子有取焉。”① 思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深化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他叙陈代史家何之元修史事较详,且载其《梁典》序,并称其“屏绝人事,锐精著述。以为梁氏肇自武皇,终于敬帝,其兴亡之运,盛衰之迹,足以垂鉴戒,定褒贬”。②这段文字并不见于《梁典》序,可能为思廉所概括。反映了思廉本人的影子。在梁陈二书中,思廉述评史实时正是注意抓住“垂鉴戒”和“定褒贬”两个环节。两者都是为了达到以史为鉴的目的,但又有差别。“垂鉴戒”,主要着眼于总结前人的得失成败经验,避免重蹈覆辙,“定褒贬”,主要着眼于对前代人物作出是非功过的评价,力图“敦励风俗。” “垂鉴戒”的内容有许多方面,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姚思廉着重总结梁、陈二代亡国教训。他在《陈书·江总传》中,运用夹叙夹议的笔法,写出陈末君臣昏乱的情景: 总当权宰,不持政务,但日与后主游宴后庭,共陈暄、孔范、王(瑗)〔瑳〕等十余人,当时谓之狎客。由是国政日颓,纲纪不立,有言之者,辄以罪斥之,君臣昏乱,以至于灭。 陈朝灭亡的经验教训,对唐统治者来说,显然是很强烈的告诫。 姚思廉注重写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人物,分别予以褒扬或贬斥,以期影响世风。 《梁书》卷五十三特立《良吏传》,专门表彰致力于封建统治长治久安的官吏(当然,这也是姚思廉重人事的又一具体表现。)他在传序中,首先强调官吏的责任: 长吏之职,号为亲民,是以导德齐礼,移风易俗,咸必由之。 接着评述齐末官吏贪暴,导致“天下摇动”的景况,反衬出选官任人之举足轻重: 齐末昏乱,政移群小,赋调云起,徭役无度,守宰多倚附权门,互长贪虐,掊克聚敛,侵愁细民,天下摇动,无所厝其手足。 又称赞良吏的善政,能使当地受益,“所居流惠”,能使百姓爱戴,“去后见思。” 以下,姚思廉为良吏分别立传,文短但突出各人特点。如《庾荜传》叙其为官廉洁,“布被蔬食,妻子不免饥寒”。为会稽郡丞,当时地方经济残破,庾荜“唯守公禄,清节逾厉,至有经日不举火。” 《沈瑀传》叙其执法严明。瑀为余姚令,“县大姓虞氏千余家,请谒如市,前后令长莫能绝,自瑀到,非讼所通,其有至者,悉立之堦下,以法绳之。县南又有豪族数百家,子弟纵横,递相庇荫,厚自封植,百姓甚患之。瑀召其老者为石头仓监,少者补县僮,皆号泣道路,自是权右屏迹”。 《孙谦传》叙其体恤民情,重视生产。《何远传》叙其抑富扶贫。 姚思廉赞扬这些人,目的显然是为封建官吏树立起学习的楷模。那么,良吏怎样才能被发现和任用呢?姚思廉很推崇梁初对官吏的考核方法: 每选长吏,务简廉平,皆召见御前,亲勗治道。……又著令,小县有能,迁为大县;大县有能,迁为二千石。于是山阴令丘仲孚治有异绩,以为长沙内史:武康令何远清公,以为宣城太守,剖符为吏者,往往承风焉。③ 这种联系实际考核官吏,视其政绩大小决定升迁的方法,有助于吏治清明、社会进步。与此相应,梁、陈二书也为“悖逆”之人立传,并且均置于全书末尾,以示贬斥。尽管其中有封王者,也不列于宗室诸王传中。思廉较具体记载这些人作乱的起因、过程以至覆灭的结局,意在警告世人不得犯上作乱。他强调“上自帝王,至于黎献,莫不嫡庶有差,长幼攸序”④。要求世人不得存非分之想,僭越之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