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已注而复出者某事,注“见某卷”,书于册颠。 按照这个说明,前面已经注释而后面篇章又涉及的,就在后边相应处的册颠注明“见某卷”。如《评释》卷1《六家》中已有对刘向的注释,卷2《二体》就在“刘向”一句册颠书云:“刘向注,一卷。”这是全书中第一个这样的注释,即是说有关刘向的注释参见第一卷,这里不再注释。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其形式也往往稍有调整,如卷4共有六篇文章,第一篇《论赞》中提到“万石君”石奋和杨王孙时,册颠书云:“万石君注,本卷;杨王孙注,十七卷。”这是《史通》全书中第一次提到这两个人,但此处的册颠注释却是让读者到本卷后面篇章中去查找对万石君的注释,经查,是本卷最后一篇的最后一个注释;而对杨王孙的注释,更是让读者远到第17卷《杂说中》去查找。这就突破了本条凡例的限制,显示出写作中统筹兼顾和进一步修订的痕迹。但按照一般习惯,注释还是放在第一次出现时为好。 7.一人而二、三注者,其人同,其事异,各以其题注之。 这是对上一条的补充说明。同一个人如果多次出现,只要所述事件不同,就分别按所提到的事件来注释。 8.事少、字少者,注见册颠。 9.音义注见册颠。 这两条是对册颠注释的说明。如《评释》卷1《六家》中前四个册颠注释分别为:“《周书》今存”;“开皇、仁寿,隋文改元”;“《家语》《世说》今存”;“‘嗤’音‘笞’,笑也”。事少、字少和音义注三个方面都涉及了。再如卷5《因习下》标题处的册颠注云:“‘邑里’之目更妥。”这是对该篇传世的两种篇名进行分析,认为题为“邑里”与内容更符合。这也属于“事少、字少”的注释,所以也放人册颠。《史通》卷7《品藻》说:“杨王孙裸葬悖礼,狂狷之徒。”郭孔延在册颠注云:“直往狷决不悖礼,子玄恐未识‘狂狷’。”认为刘知幾对“狂狷”一词的意义理解有误;该篇还曾提到《隋书》“《文苑传》”,郭孔延在册颠注云:“‘文苑’当作‘文学’,《隋书》不名‘文苑’。”另外,郭孔延所见《史通》卷7《探赜》中说:“习凿齿之撰《汉晋春秋》,以刘为伪国者。”他在册颠注云:“考《习传》:‘于三国时,蜀以宗室为正,魏为篡逆。’似未曾以刘为伪。”这是根据《晋书·习凿齿传》对《史通》文字之误进行校勘,因文字不多,也在册颠注出。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册颠的内容并不都是配合《史通》正文的,还有很多是郭孔延对自己的注释进行自我补充。如《评释》卷1《六家》中对《逸周书》的注释,其第一句是:“晋太康,汲郡盗发魏安嫠王冢,得竹简书,《周书》其一也。”郭孔延在此句册颠书云:“太康,晋武帝改元。”在此条之后的王劭注释中,有“湮灭无闻”“乾没荣利”二句,册颠注分别是“‘湮’音‘因’”、“‘乾’音‘干’”。在卷15《点繁》对陶弘景的注释册颠处,郭孔延又对释文中出现的“句曲山”进行补充注释:“句曲山即今茅山,形如‘句’字,初名句曲,后因茅君得道,改茅山。”这条补注,释文中难以容纳,放人册颠却正好合适。第二,册颠的内容并不都是注释,还有一些简短评论也写在上面,相当于人们通称的“眉批”。这些“眉批”的内容也包括多个方面,有的属于史学评论,如卷1《六家》中谈到《国语》时,在该段文末册颠书云:“《国语》文虽华艳,终是零碎,故后作史者不宗焉。”这是全书中第一次出现的评论性册颠注文。卷2《二体》中对“考兹胜负,互有得失”一句,册颠书云:“此是公论。”这类史学评论的内容虽然文字简短,但却是考察郭孔延史学观点的重要材料。有的属于历史评论,包括对历史事件和非史家人物的评论,如《评释》卷2《二体》中,《史通》正文之后是一条有关杞梁的注释,郭孔延在此条注释册颠又有两个文字简短的注释,对其中涉及的历史事件进行解说评论;而卷4《称谓》中“曹操亦难称‘祖’”的册颠评论,卷7《品藻》中“(董)卓是贼臣,谁曰英雄”的册颠评论,都是直接提出与刘知幾相反的人物评价观点。还有的属于对《史通》文意的贯通与发挥,如《史通》卷9《核才》中说:魏晋南北朝以来,史官“凡所拜授,必推文士。遂使握管怀铅,多无铨综之识;连章累牍,罕逢微婉之言。而举俗共以为能,当时莫之敢侮。假令其间有术同(司马)彪、(华)峤,才若班(固)、荀(悦),怀独见之明,负不刊之业,而皆取窘于流俗,见嗤于朋党。遂乃哺糟歠醨,俯同妄作,披褐怀玉,无由自陈。”郭孔延在册颠评云:“此与《忤时篇》同意,子玄自谓也。”卷15《点繁》,郭孔延在册颠注云:“此篇当以本史(即《史通》各条所引史文之原书)参对,然后知其烦简。” 10.《史通》原注,仍分行而注于下。 这是交代如何处理《史通》中刘知幾自己所作的注释。 11.《史通》有蜀刻、有吴刻,原刻错者正之,疑者缺之,以俟再考。 这些版本校勘内容,因文字较少,一般都书于正文相关位置的册颠。如《评释》卷2《世家》正文有“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方经数世,虽名班爵胙土,而礼异人君”一句,郭孔延即在此句册颠书云:“一本无‘爵’字。”这当然是指其中的“虽名班爵胙土”说的。同卷《列传》正文说:“如项王立传,而以本纪为名,非唯羽之僭盗,不可同于天子,且推其序,皆作传言,求谓之纪,不可得也。或曰迁纪不可得也。或曰迁纪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郭孔延在册颠书云:“吴本亡‘或曰迁纪不可得也’八字。”卷3《书志》中,郭孔延在正文“亦有事应可书,宜别标篇题,而古来作者,曾未觉察”一句册颠书云:“吴本‘题’音‘第’。”继而又在该篇正文“何得苟有变而必知其地者哉”一句册颠书云:“吴本‘地’作‘兆’。”不过,清代黄叔琳对郭孔延的版本校勘工作并不看好,曾简明扼要地予以批评说,郭孔延对陆深校刻本《史通》“更以别本雠对,多所窜易”[12]435。 除以上《评释凡例》所述情况外,还有几件事情也应说明。一是目录,《史通》宋本和明代陆深、张鼎思等刻本都无外篇10卷的目录,郭孔延将之补全,对此,郭孔延在外篇目录之末有“按”语说明。此后,各种版本的《史通》都将20卷49篇的目录全部列出。其二,在《评释》卷12《古今正史》的注释之后,郭孔延特意附录了《新唐书·艺文志》“史部·正史类”的有关著录情况,然后说:“延按:《史通》此卷目曰‘古今正史’,则自马迁至唐,正史作者悉备此条,故附卷末,以备参考。”这不是评释的内容,但对深入认识《史通·古今正史》全篇有帮助,所以在篇末予以录载。表明郭孔延的注释工作有通盘考虑的全局观念。三是在注释文字之后,郭孔延有时还对注释中的历史人物进行评论,如《评释》卷13《疑古》中,在注释宋宣公命人截杀太子事件之后,郭孔延紧接着说:“延按:宋宣、楚平之恶,千古一律!”此评与《史通》无关,但却说明其评释内容比较广泛,虽重在评释《史通》,但不仅仅局限在《史通》一身。四是注释中有时揭示《史通》观点对后世的影响,如《评释》卷14《申左》的一条注释,引录了宋代胡安国《春秋传》对鲁灭项事件的记述,然后说:“延按:胡氏此说实出子玄。”这一条也超出一般评释的范围,表明郭孔延的注释工作还是视野比较开阔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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