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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国后工人运动的三次挫折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是我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南。其中关于反倾向问题的精辟论述,对于我国当代工人运动尤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邓小平明确指出:“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好的东西,一下子被他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①正确地开展反倾向斗争,事关工人运动发展的方向,是工会建设的战略问题。回顾建国后工人运动中反倾向斗争的历史,可以帮助我们领会“邓选”的精神实质,从以往的经验教训中,明确当前和今后工人运动思想政治建设的目标和要领。
    三次挫折的简要情况
    历史运动的进程不可能直线发展,当代中国工人运动也跳不出这一规律。从“六次劳大”至工会“十一”大的四十年,工人运动是在前进和曲折、迂回和反复中向前推进的。其中前30年间有过三次重大挫折。
    第一次挫折,出现于建国初期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主要由1951年12月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对李立三的错误批判所造成。
    新中国的工人运动,一开始就呈现了良好的势头。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战略思想和六次劳大正确工运方针的指引下,在“新中国主人翁”意识的激励下,在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组织的精心组织下,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以空前的热情投入建设新中国的斗争。他们为恢复被长期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进行了一系列紧张的工作,为保卫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工人阶级以巨大的业绩谱写了当代中国工人运动的开篇。
    主持全总工作的李立三,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工运方针,为建国初期的工人运动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他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组织全国工人阶级为恢复国民经济,巩固人民政权,开展劳动竞赛,提倡企业民主管理,建立劳动保险制度,以及在劳动保护、职工工资和劳动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李立三的工运业绩有三个显著的特点: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十分注意和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服从党的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依法积极发挥工会的独立自主作用;在党执政的新历史条件下,重视研究、解决工人运动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勇于进行理论探讨和对策研究。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人运动的蓬勃开展,与李立三领导工作的这些特点是分不开的。
    正当李立三为了推动工运继续前进而探讨工运理论、提出政策主张的重要关头,1951年12月的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对他进行了错误的批判。他被戴上“经济主义”、“工团主义”、“主观主义”等的政治帽子,并被调离工人运动的领导岗位。后来,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中开展了“进一步肃清”李立三“不良影响”的运动。
    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在总结建国初期的工运经验、明确建设时期工会方针任务方面,是有贡献的,但对李立三的批判和处理则是完全错误的。它以“左”倾教条主义的传统作法,制造了当代中国工人运动的第一个大错案。这次会议是建国以后压制正确意见、开展错误的党内斗争、破坏工会民主生活的第一次,开了一个违反民主集中制、用组织手段解决工会内部不同意见的坏头。此后,“左”的错误思想在工运领域滋生、蔓延,“经济主义”和“工团主义”两顶帽子不仅长期禁锢着广大工会工作者的思想,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大大削弱了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基本职能,导致工会脱离职工群众,威信日益下降,党和职工群众的关系也受到很大的损害。
    这是当代中国工人运动遭受的第一次挫折。
    第二次挫折,出现于我国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主要由1958年5月至8月召开的全总党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对赖若愚的错误批判所造成。
    赖若愚是我国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主持全总工作的。“一五”时期经济的发展,是我国历史上的空前壮举。它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与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的历史性贡献是分不开的。可以说,“一五”时期也是当代中国工运的最好时期之一。
    赖若愚主持全总工作期间,卓有成效地组织全国职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运动;发动工人阶级积极投入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加强工会的建设,使工会在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提高整个工人阶级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赖若愚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地位、作用、特点和规律,进行了系统、大胆而有益探索。他对工运事业的卓越贡献,与其说是实际工作的开拓,不如说是理论方面的创新。在一些重大理论观点上,他突破了苏联工会模式的樊篱,提出了很多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正确观点和主张。赖若愚工运理论的主要之点是:工会要在党的领导(这种领导应当着重在思想政治方面)下,要从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执行工会的独特任务,发挥工会的独特作用。这就是,联合和团结全体工人阶级,保护职工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发挥调节作用,并且以共产主义精神来教育、影响广大的职工群众,使他们和自己的先锋队紧密地联系起来,使他们以创造性的劳动和负责精神,发展社会生产,建设社会主义。赖若愚的这一基本思想,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工会理论原则,也切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际。
    但是,在“左”倾思想指导下召开的全总党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却以“路线斗争”的高度,集中批判了赖若愚(会前6天刚病故)及一批工会领导人。会议给赖若愚等罗织了五条罪状(反对党的领导;向政府争夺权力;修正工会的任务和作用;崇拜自发的工人运动;进行严重的宗派活动),认定他们犯了“严重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属于“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性质。会议还认定全总存在一条“以赖若愚,董昕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从而株连了一批领导干部,并给他们以错误的组织处理。会后,在全党、全国宣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于此同时,继任的全总一些领导人,在举国上下认为共产主义已经近在眼前的狂热气氛下,煽起了一股“工会消亡”风,正式提出“为工会消亡而奋斗”的号召。
    全总党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制造了比李立三错案更大的错案。它给当代中国工运和工会工作造成的危害,大大超过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第一,从理论上和思想上进一步搞乱了是非,“左”倾错误思想,“唯上”、“唯书”的盲从和教条习气更为严重地腐蚀着工运领导层和工会工作者队伍。第二,坚持正确意见的各级工会领导干部遭受严重的打击,从上到下的、全国范围的株连批判,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工会工作者的事业心和积极性。第三,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和独特作用被严重扭曲和淡化,进一步丧失了相对独立性,因而脱离职工群众的危险倾向也有进一步发展。第四,这次会议的“左”倾错误论断,后来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林彪、“四人帮”用来作为砸烂工会组织、破坏工人运动、迫害工会工作者的根据,给工运事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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