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罪状之一的“沮贰师”,王力主编《古代汉语》释曰:“天汉二年,武帝派李广利征匈奴,令李陵为助。李广利出兵祁连山,李陵率五千步兵出居延北,以分散匈奴兵势。李陵被围,李广利却按兵不动。此次李广利功少,武帝就以为司马迁存心诋毁李广利。”这是不确的。第一,李陵、李广利此次出征,是各自为战,谈不上谁统帅谁。据《李陵传》记载,武帝开始是有“以李陵为助”的意思,可是后来又作罢了,“天汉二年,贰师将三万骑出酒泉,击右贤王于天山(27)。召陵,欲使为贰师将辎重。陵召见武台,叩头自请曰:‘臣所将屯边者,皆荆楚勇士奇才剑客也,力扼虎,射命中,愿得自当一队,到兰干山(28)南以分单于兵,毋令专向贰师军。’上曰:‘将恶相属耶!吾发军多,无骑予女。’陵对:‘无所事骑,臣欲以少击众,步兵五千涉单于庭。’上壮而许之。”况且,出征者中也不只他们两支人马,还有因杅将军公孙敖等,《汉书·匈奴传》载:“汉又使因杅将军出西河(29),与强弩都尉会涿邪山(30)。”三支部队并无统属关系。第二,李广利自顾尚且不暇,并无坐视不救事。《汉书·匈奴传》载:“汉使贰师将军将三万骑出酒泉,击右贤王于天山,得首虏万余级而还。匈奴大围贰师,几不得脱。汉兵物故十六七。”同时,三支部队各有自己的进、退军路线,相隔悬远,亦无从救援。 此次出征,东路军“亡所得”(31),无功而还;西路军李广利失亡多,得不偿失;唯独中路军李陵所杀过当,如果单计战功,确实非常显赫。而李陵步卒五千,竟与匈奴单于接战;李大利骑兵三万,对手只是其右贤王,两相比较,将帅才能的优劣悬殊,有如霄壤。可是,李广利是武帝当时宠妃李夫人之兄,爱屋及乌,武帝对之恩宠有加。加之,二年之前,“贰师将军广利斩大宛王首,获汗血马来,作西极天马之歌”(32),好大喜功的武帝很高兴了一阵子。其时,对于这员爱将他是舍不得申斥的(33)。司马迁有没有批评李广利的意思,而今无从揣测,但只要将李陵事实话实说,就足以触动武帝之心病了。 同时,武帝称之“沮贰师”,还藏有更深的机心。由于穷兵黩武、连年征战,文臣武将之间,主和和主战的分歧日趋激烈,武帝以司马迁作法,足以给主和派一个下马威,为自己的战争政策张目。只要朝野上下一派主战的呼号,就没有谁敢公然反对战争政策、追究他这个战争总策划者的责任了。加之,借此可以将矛盾下移,挑动大臣之间、文武之间的纷争,使其互相克制,自己坐收渔人之利。“沮贰师”充其量是个诽谤大臣的罪名,罪不至死,武帝罗织此一条,其目的在于将司马迁置于比刑诛更甚的心诛的境地,皇上一言九鼎,举朝哗然,侧目而视,以之为众矢之的。一个小小的秩仅六百石的太史令(34)居然敢于诋毁开疆拓土的功臣,那还了得。司马迁下狱之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足可看出这一妙着的妙用。 至于罪状之二的“为李陵游说”,罪名似可成立,因为只要“推言陵之功”,不管主观动机如何,都会给人一个“为之游说”的印象。但是,司马迁只是召对失旨,和主动建言有别;况且身为低级文职官员的太史令并不承担军事胜败的责任,即使所言非是,也不过是认识糊涂,武帝出人意料地予以严惩,自有复杂的心理动机。 首先,正像李陵的最后投降是由于武帝的错误处置所造成的,李陵出征的失败他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将帅的任用、兵力的配备,武帝是大权独揽的,李广利的失利是因其人缺乏将才,李陵的失败是因为兵力不足,两者都反映了武帝的措置失当。李陵之最后全军覆没,主要原因是“救兵不至”,其地去塞仅百余里,只要有少许救援,就足以反败为胜,可是未尝有一兵一卒。据《李陵传》载,出征前,武帝曾诏强弩都尉路博德将兵半道迎陵军,但是,“博德故伏波将军,亦羞为陵后距,奏言:‘方秋匈奴马肥,未可与战,臣愿留陵至春,俱将酒泉、张掖骑各五千人并出东西浚稽,可必禽也。’书奏,上怒,疑陵悔不欲出而教博德上书,乃诏博德:“吾欲予李陵骑,云“欲以少击众”。今虏入西河,其引兵走西河,遮钩营之道。’诏陵:‘以九月发,出遮虏障,至东浚稽山南龙勒水(35)上,徘徊观虏,即亡所见,从浞野侯赵破奴故道抵受降城休士,因骑置以闻。所与博德言者云何?具以书对。’”因路博德上奏而疑心李陵“悔不欲出”,是冤枉好人;因疑心李陵“悔不欲出”就命其孤军远征,是暗藏杀机;强调自己“欲予李陵骑”而李陵拒绝“欲以少击众”是事先就为自己推脱责任,况且这本身就是撒谎。对此,李陵知而难言,其败、其降,皆由此而起。从其劝降苏武的话中完全可以体会出,他对武帝的疑忌暴虐是深有体会的。然而,武帝对于自己的过失讳莫如深,在这方面从不给人以讨论的余地,所以,不等司马迁把话说完,就断然处置,以儆效尤。其实,对于自己的举措失当武帝有时也是懊悔的,《李陵传》载:“久之,上悔陵无救,曰:‘陵当发出塞,乃诏强弩都尉令迎军。坐预诏之,得令老将生奸诈。’乃遣使劳赐陵余军得脱者。“不过,自己懊悔可以,别人批评不许,而且懊悔的结果也是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这就是皇帝! 其次,两国交战,反对投降,是任何一方统治者都要坚持的原则。即使是陷敌而未能死节,亦往往在口诛或腹诽之列。对于尚未事敌的陷敌分子,他们或许会尽力争取,但绝不会以之为样板大力提倡。武帝是个民族沙文主义者,极居扩张野心,更容不得投降。在他看来,陷敌亦是失节,对于此类人,他是采取大节不保以前功劳一笔勾销的极端态度的。司马迁的”推言陵之功”,适逢其怒。在武帝心目中,这就是为之游说,就是宣传投降,就罪不容诛。而对于司马迁的初衷,则或许是真的“不晓”,或许是根本不欲晓,也或许是晓而不计。他是只看重客观影响,不管主观动机如何的。司马迁受刑之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36),足证武帝并没有将其视为异己,是事后原其本心、珍惜其才、法外施仁呢?还是事前有意显诛、借以弹压臣民左右舆论呢?如果是后者,或者有后者的成分在,以一个小臣的身家性命为儿戏来实现某种政治宣传目的,用心就可谓良苦、良毒了!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司马迁一言之失,竟遭大祸。司法官们也确实能够仰体圣意,小题大作,定为“诬上”之罪,仅此一举,就足以在朝廷内外乃至举国上下造成轰动效应了。 武帝其人,既非昏君,亦非庸主,文治武功,略有可称(37),但他是个秦始皇一样的暴君(38),家天下,私天下,刚愎自用,作威作福,连后世之小说家言也称其本性暴、淫、奢、酷、贼(39)。这样的人一意孤行,是听不进别人的不同意见的,暴戾恣睢、阴鸷少恩、权谋机诈。笃诚有加的司马迁遭逢这样的君主,是其人生的莫大不幸。忠言获罪,惨遭宫刑,理所当然地受到后人极大的同情。 封建社会,君臣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政见的不同、利害的冲突乃至个性的差异都会反映到宫廷斗争中来。人们的一言一行,无不受到当时各种社会关系的制约。而这种种关系,往往体现为特定的社会文化心态。只有充分地占有材料,深入研究,把握历史事件的错综复杂的种种关系,才能在自己的头脑里复制历史,立体地呈现其本来的动态面貌,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而民族矛盾和民族战争,历来都是最敏感的政治问题,其间的任何细枝末节,都无不牵动着最高统治者的神经。司马迁缺乏政治斗争的经验,一片忠忱,结果事与愿违,原因就在于误闯禁区,就敏感的问题说三道四。封建独裁者是不愿将此问题交付舆论公决的,臣民们只有唯命是从、慷慨山呼的份儿。至于其是非功过,那是历史学家们要讨论的事情,不过,必待成为历史之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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