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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建中]20世纪中国故事学——发现民间故事的现实意义(3)


    顾颉刚孟姜女故事研究在广泛阅读文献材料的基础上,采用将故事演变的脉络与社会形态的改变相联系,通过民间故事中一些“母题”、情节、名称等了解不同时期社会文化现象。他在《孟姜女故事研究》结论部分说:
    我们知道一件故事虽是微小,但一样地随顺了文化中心而迁流,承受了各时各地的时势和风俗而改变,凭藉了民众的情感和想象而发展。我们又可以知道,它变成各种不同的面目,有的是单纯地随着说者意念的,有的是随着说者的解释要求的。我们更就这件故事意义上回看过去,又可以明了它的各种背景和替它立出主张的各种社会。[25]
    1928年3月,顾颉刚在《民俗》周刊第1期上发表了《孟姜女故事研究集》“自叙”一文,指出民间故事可能被当作传统记忆和历史资料的史学现象:“民间故事无论哪一件,从来不曾在学术界上整个露过脸;等到它在天日之下漏出一丝一发的时候,一般学者早已不当它是传说错认为史实了。”罗香林在评论林培庐编的《民间世说》[26]5时,肯定了民间故事在民族学方面的价值:“要研究漳潮这系汉族的生活背景,和他们所以演进的状态,是不能不注意林先生所收集的这些材料的。”他还同时明确指出了民俗学、民族学及文化人类学与民间故事的密切关联性,说:“故事与传说的研究,是民俗学里面的重要部分,而民俗学的研究,又为民族学里面的重要部分,故欲从事民族学的研究,亦不能不注意故事与传说的研究。这是研究文化人类学的人所熟知的。”胡鉴民则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了民间故事的学术价值。他认为从民间故事中,“不但反映出民间信仰与道德意识,且可窥见社会的背景”。[27]正是基于对民间故事现实功能比较全面的理解,当时许多学者投身于故事学研究,营造出现代故事学初期的繁荣景象。
    至于民间故事与历史学的关系,当时学者论述之深刻着实令人惊异。下面所引述的长篇大论,似乎只有受过后现代或新史学思想熏陶者方能炮制出来,却赫然出现在上世纪30年代刊行的《歌谣》周刊上,绝对会让某些一味崇洋迷外的新史学家们感到汗颜无地。
    民间故事和传说,可说是人们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反映,是人们对于所处环境,所营生活,所历事变的一种记忆或说明,一种解释或回想,一种智识或教材。他的性质,虽说与历史或“写的历史”绝不相同,然而总不能说他竟是没有相当的关系。在人类未有文字以记载史事以前,未有“写的历史”以前,史事的认识或传述,更是与故事或传说交结不分,几有“二位一体”之概。要研究先史时代人类演进状态的问题,是不能不注意他们所遗留的故事与传说的。这是研究文化学或文化史的人所熟知的。
    近世研究“写的历史”的人,每鄙视民间故事与传说,以为绝不足信,不知一切的故事与传说,皆是有其所以产生或流行的背景与环境或条件的。传说与故事的性质,虽不若“写的历史”的易于推识史事本身的状况,然其所代表的人们的生活过程与背景,或环境与条件,正与“写的历史”大致相同,所谓“查无实据,而事出有因也。”而且以其范围很广,正可以补助“写的历史”所代表的不及。研究“写的历史”而不明瞭民间故事与传说的背景,或来源。那是不能尽量的说明人们所受自然和人为二环境的影响及其生活的过程的。[26]5
    罗香林作为一个著名的史学家,敏锐地捕捉到民间故事与传说的史料价值,而摒弃了单纯的文学视域。正如古罗马人普鲁塔克说:“地理学家把世界上那些他们毫无所知的地方填塞到自己绘制的地图的边缘……在纵观那些推理所及和确实有史可稽的时代之后,我也无妨这样说:超过这个范围,再上溯到更加遥远的时代,那就惟有种种传说和杜撰的故事了。”[28]不知罗香林是否得到古罗马史学家观点的启示?
    民间故事是虚构的,但其生成的环境确是真实的。尽管民间故事不是历史,严格说,不是史学家们认定的历史,但却反映了民众的历史观念。“故事”依今义为“叙事性文学作品”《(辞海)》,然究其本义,它恰恰应训为“过去的事情”(故者,古也,事者,事实、事情),我们在今日仍通行于现代汉语中大量的“故旧”、“故人”、“故交”、“故居”、‘故乡”、“故国”乃至“故纸”等词汇的语言成分和构词法中仍可一窥“故事”之本义。
    民间故事作为一种集体记忆,当然不能等同于历史事实,但已经进入了后现代史学的视野之中。民间故事属于虚构的真实,原本以为,对这一“真实”的揭示需要运用后现代的方式。竟不知,中国早期的现代史学家在现代性语境或科学主义的话语中,将口传的民间故事与“写的历史”相提并论,已经树立起新史学观。这种新颖而又超前观点的提出,得益于当时历史学家进入到了故事学领域。
    三、故事孕育了文学文体
    在中国故事学发生期,故事学其实并没有完全从文学大家庭中挣脱出来,这种境况反而使得学者们可以在整个文学系统中思考民间故事与其他文学体裁之间的关联性。当时学者已经发现了故事在文学体裁学中特殊地位,即故事在童话、神话、小说、寓言、自然故事和历史故事中处于核心状态,失去了故事,一切叙事文体就不可能存在。[29]
    不仅如此,当时学者还有这样一种深刻认识:一个故事并不专属于某种民间艺术形式,各种民间艺术形式可能表演同一个民间故事。因此,故事是超越民间体裁的,成为其他民间叙事体裁的源泉。各种民间艺术形式在同一空间里可能建构同一故事的共同体。下面一段话,能够产生于上世纪30年代,着实令人感到惊异:
    若是说到这些材料的本质,并不若是的拘形,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寓言可以做成笑话或是故事,诗歌。故事过于荒唐怪诞,便成了童话,神话;过于文艺,便变成小说。而童话,故事,小说,传记等等,大部分是可以编成话剧或歌剧来表演歌舞的。……一个故事,写得详一点是长篇小说,短一点便是故事,再浅显一点就是故事诗或故事歌。而适用到低年龄的儿童,可以把他做成故事画。[30]
    围绕同一个故事,不同的文学体裁可以互相转化。这种转化可以在具体操作中完成,然而在更多情况下,是在自然状态中不知不觉中完成的。这段话实际上已触及到互文性的问题。互文性一词指的是一个(或多个)信号系统被移至另一系统中,就文本而言,就是每一篇文本都联系着若干篇文本,并且对这些文本起着复读、强调、浓缩、转移和深化的作用。在文学文本相互转移的过程中,故事一直处于中心地位。
    民间故事对作家叙事文学创作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关于这一点,古典小说和民间故事的研究者们都有共同的认识和立场。鲁迅先生在致姚克的信中曾经说过:“歌、诗词、曲,我以为原是民间物”。又说:民间文学“偶有一点为文人所见,往往倒吃惊,吸入自己的作品作为新的养料。旧文学衰颓时,因为摄取民间文学或外国文学而起一个新的转变,这例子是常见于文学史上的。”[31]胡适先生也认为《三百篇》是关于“民间半宗教半记事的哀怨之歌”,汉朝乐府歌词是来自于民间的无名氏之歌,“又如诗词、小说、戏曲,皆民间故事之重演”。[32]至于“纯粹故事诗的产生不在于文人阶级而在于爱听故事又爱说故事的民间。”民间是说故事的环境,是弹唱故事诗的环境,由此认定“中国三千年的文学史上,那一样新文学不是从民间来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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