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帝国:从制度腐败到腐败制度全过程!(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9:11:35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大多数的外商都将海关当作中华帝国的政府部门,但实际上,4个海关却实行的是双重领导:名义上是国家财政部(“户部”)的派出机构,实际上的领导权,却在皇帝的私人机构“内务府”手上。 所有海关和大多数“常关”(设在陆路上的关税机构),其掌门人均是内务府出身。执掌海关的“关差”,是与管理盐、漕、河同样最有油水的肥缺。海关关长(“海关监督”)的人选,形式上由各部门保举,“请旨简用”,实际上是皇帝直接任命,即便其级别不足以与地方督抚平级,其实际地位却毫不逊色。主管干部的吏部、主管财政的户部及海关所在的地方督抚,在正常情况下,都难以干预海关的人选及工作。“海关监督”一身二任,行政职务是户部的分司,任满即止,而本职则依然是内务府官员,任满后依然回到内务府,或在内务府掌控的其他机构中调任升迁。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皇帝越过政府而直接干预海关人选,严密控制海关,首先是政治上的需要:毕竟海关除了收取关税之外,在经济上还要承担外贸管理之职责,在外交上更要承担“怀柔远人”之使命,这些都关系到政权的维稳大局。其次,海关也是办理“皇差”的主要平台——这些皇差,大多数都没有、或者不便于纳入财政的计划内资金,而需要由海关悄悄地办理,海关因此成为皇帝的最大小金库之一。 正是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海关的收入主要分成了两大块:一是应该缴纳给户部的关税,这部分实行定额制,而且定额很低;二是应该缴纳给内务府的“关余”——理论上,这应该包括关税之外的所有收入,进入皇家的小金库,不在户部的审计监控之列。 对于关税,此时家底颇厚的大清国,似乎并不十分在意。与后世一般的印象完全不同,清代的关税即便在鸦片战争之前,没有“帝国主义”坚船利炮威胁之下,也都十分低廉。据民国学者王孝通研究,当时中国的进口税率一般低于16%,出口税率则在4%左右,比同时期实行自由税率的法国还低(《中国商业史》),可算是当时国际上的税收天堂。这点,从同时期西方商人和外交官的大量记载中,也可以得到佐证。西方商人后来不断积累的不满,并非针对显规则的关税,而是针对关税之外的各种潜规则的额外勒索。 从康熙开始,直到道光,历任皇帝都有不少批示,强调关税的征收并不是看中经济收入,而要注重“嘉惠远人”的政治效应,“天朝嘉惠海隅,并不以区区商税为重,务随时查看情形,固不可于国体有妨”(《粤海关志》),并期望通过关税的杠杆作用,将外商的活动范围控制在4个通商口岸之中,以堵绝外夷对天朝的任何和平演变。 即便不愿承认,海关、尤其是广州海关带来的巨大利益,对皇家来说依然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美国学者Frederic Wakeman在《剑桥晚清史》一书中指出:“按照清朝政策的公开表示,商业利益服从国家的政治利益。但在私下里,甚至清朝历代皇帝都把广州贸易视为个人利益的重要来源。海关监督被外国人误认为是户部的代表,实际上,他由内务府授权,负责把广州每年海关税收多达 855000 两的现银输入统治者的私囊。海关监督功绩之大小,视其满足皇帝私人定额的能力而定。”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粤海关被称为“天子南库”,而北京崇文门税关,则被称为“北库”,共同构建了巨大的小金库。 包括康熙、雍正、乾隆在内的“英主”们,根本也没有想到:他们这种把“国”“家”分立、并将“家”的利益摆在“国”前的做法,造成海关制度的先天痼疾。这种制度性的缺失,成为激化帝国腐败、乃至引发对外战争的重要因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