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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教师工资有多高?绝对超出你想象,小学教师是县长的两倍


    民国建立后,在教育方面的重视程度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由于清朝时期,教育只有家庭条件比较好的人员才有个能接受教育,当时中国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员都是文盲。一个国家要想发展,教育是离不开的,于是民国从建立之初就加大对教育的投入。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初小、师范、高等师范免收学费。”实行义务教育,当时师范学校成为了很多贫苦学生上大学的选择。


    


    在教育投入上也比较大,民国宪法明确规定“教育、科学、文化之经费,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百分之二十五,在市、县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百分之三十五,其依法设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产业,应予保障。国家应保障教育、科学、艺术工作者之生活,并依国民经济之进展,随时提高其待遇。”,在教育上的投入仅次于军事,达到全国预算的百分之十五,省内站了三分之一以上。


    


    在这样的政策下,民国教师的工资也比较高。1927年颁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对教师的薪酬有相关的规定,助教:100至160圆,讲师:160至260元,副教授:260至400元,教授:400至600元。这是大学老师的工资水平,而中学教师一般在40到100圆之间。这个工资在当时是个什么水平呢?在当时一个普通工人的薪资大概在一个月15元,县长大概在20元。也就死说,一个教授的工资是工人的30到40倍,是县长的20多倍。这个比例如果换成今天的水平,大家可以换算下。


    


    不过由于基础教育投入过大,所以在民国时期,大学教育做的事最好的,在这时期也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顶尖人才。而新中国成立后,主要在抓基础教育,二者侧重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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