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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轰动全国的女巨贪: 与7个男人发生关系(4)


     不过奇怪的是,汤兰英贪污案被告发之后,抄家时她家中依然是几间普通瓦房,更没有追到大额的赃款。据当时的卷宗中记录,她交代,贪污的钱全部挥霍殆尽,已无钱退赔。
     她的赃款去了哪里?记者在卷宗中看到她的交代笔录:
     1.请客一百八十桌,3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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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送礼2400多元
     3.外出探视消费2000元
     4.婚丧喜事除人情外透支上百元
     5.接济亲友300元
     6.添置衣物3300元
     7.购置高档衣物1380元
     8.应收账款2825元
     9.家庭零星开支9000元
     10.日常家庭伙食透支28800元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汤兰英所盗窃的巨款,大部分用于吃喝挥霍。“讲阔气”“比大方”“好排场”的汤兰英以请客喝酒、送礼为名结交了大批基层干部,十年来先后请客180桌,大部分是县区干部,其中县级机关干部33人,区、公社干部35人,各企业负责干部40多人,这些人都是“汤府”的座上宾。无形当中,这些人也充当了汤兰英盗窃贪污的“保护伞”。
     如东县某局领导,每次去马塘工作都住在汤家,也不给粮票,并以自己的职权批给议价粮和饲料作为报答;马塘银行办事处副主任赵某,早知汤兰英有经济问题却替其隐瞒,在1974年和1975年两次查账中,他先是策划让汤兰英借病溜往上海求医,为其掩盖罪责,后又买通查账负责人,对马塘信用社的账未全部核对就草草结束,两次逃过了查账。有群众说,汤府就是接待站、干部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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