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开敏:旅游精准扶贫中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3:11:46 中国旅游报 邹开敏 参加讨论
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旅游扶贫要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发挥效应,必然应根据不同的扶贫地区类型、旅游扶贫发展阶段和旅游扶贫对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当地的自然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选择不同的旅游产业开发模式,做到旅游扶贫的精准性。因此,在强调旅游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前提下,还应做如下一些思考: 一是不同地区的旅游扶贫重点有所不同。对于已经开发乡村旅游的地区,如何推动现有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让乡村旅游发挥出更大的效力,创造出更多的参与途径和就业机会,带动更多的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脱贫,是旅游精准扶贫的主要方向。对于具有一定旅游开发条件,但由于基础条件差等原因尚未进行乡村旅游开发的地方,首先是如何有效解决“资源丰富”与“转化困难”的矛盾,政府精准扶贫的主要用力点应该是梳理资源,旅游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规划,通过旅游扶贫资金和社会投资,开发出一批扶贫型A级景区,以景区带动周边区域和沿线发展,反哺贫困群众。 二是注重旅游扶贫项目与非旅游项目并举。一些旅游扶贫项目倾向于给那些有能力、有资本或有资源的人或企业,导致“帮富不帮贫”的现象,当地的贫困人口没有从旅游开发中受益。因此,对于那些既无资源又没有能力从事旅游接待的人,可以带领其从事与旅游开发相关的项目,这方面可以借鉴法国的一些乡村旅游政策,如法国许多地区都明文规定,当地的餐饮与旅游企业必须购买当地出产的食材,除此之外,餐具、装饰等都必须采用当地的,服务人员也必须雇用当地人,政府为贫困人口提供的农产品保障输送渠道。 三是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帮助贫困人口在旅游扶贫中全方位、多样化参与。当前贫困群众参与旅游开发的途径多为以农家乐为代表的自主经营型参与方式,家庭农场、农庄、特色民宿、精品酒店、康养基地、大型农业观光产业园等相对较少,导致贫困群众参与旅游开发的途径较少,获益的途径也少。因此,要在“旅游+”的引导下,推动乡村旅游与工业、文化、体育、医药、金融等产业的融合,通过与不同行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逐步形成新产业或产业链,为贫困群众参与旅游开发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确保贫困户参与旅游开发的收入向财产性收入、务工性收入和其他生产性收入转型。 四是坚持精准到村到人户与整体推进的有机衔接。旅游扶贫不能就精准讲精准,在确定“一户一人一策”的同时,还要考虑与其所处环境的整体协调。这就要求旅游精准扶贫必须要在精准化的基础上做到整体协调化开发,即结合对扶贫村或扶贫户周边环境的调研和分析,针对他们所拥有的优势资源进行个性化、特色化的精准开发,避免出现同质化和重复建设的现象。同时,对同处一地的贫困村或贫困户在旅游开发上进行整体协调性开发,加强互补性贫困村或贫困户之间的线路建设,增强区域内资源的关联性和利用上的便捷性,促进旅游群和旅游片区的形成。 五是确保旅游扶贫开发中贫困群众的参与与能力提升的有效结合。贫困群众由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虽然可以通过租赁房屋、土地等方式获得利益,但自身能力并未获得提升。因此,除了提供必要的管理、技术培训之外,还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比如澳大利亚的贫困旅游发展局就引导政府制订了非常全面、系统、倾斜性的政策法规,很多旅游扶贫项目只能当地居民特许经营,这种赋权式的扶贫方式着眼的不仅仅是贫困群众收入的提高,更是贫困群众自身能力的提升,不但能保障贫困人群从物质上摆脱贫困,更能从精神上摆脱贫困,从而实现真正的扶贫。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