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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公审黄克功案宣判死刑 现场送来一封急信让当庭宣读


       八十一年前的1937年10月,在世人瞩目的革命圣地延安,发生了一起震惊陕甘宁边区、影响波及全国的杀人案件。


       之所以影响大的原由,因为犯罪者是一名累有战功的红军将领,时任红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黄克功。他因逼婚未遂,悍然在延水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由革命功臣堕落为杀人重犯。


     
    
     


    (黄克功)


    这则在历史记载中被称为“黄克功事件”的刑事案件。不仅当时在边区引起了很大反响,在国统区,国民党的喉舌《中央日报》迅速将其作为“桃色事件”大肆渲染,借以攻击和污蔑中共边区政府。这些渲染和谣传,一时引起许多不明真相的人猜疑和议论。


    史料介绍:江西南康人黄克功,1927年参加革命,参加过井冈山反围剿和万里长征。他从红军班长逐级当到师政治部宣传科长、团政委。在二渡赤水的娄山关战役中立有大功。延安时期则开始“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


    案件中被枪杀的16岁女学员刘茜,原名董秋月,山西定襄人,太原友仁中学毕业,是民族解放先锋队负责人。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她冲破敌人封锁到达延安,进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被校领导评价为“年龄最小,表现最好”的学员。


    刘茜到抗大第十五队学习时,正好黄克功在第十五队任队长,遂与黄克功相识。两人经过短期接触,产生好感,经常通信往来,算是初期恋爱。


    1937年9月,陕北公学成立,抗大第十五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刘茜也随队转入陕北公学学习。而黄克功被调回抗大任第六队队长。此后两人接触少了,关系渐渐疏远。黄克功见刘茜与其他男同学有来往,心怀嫉妒,怀疑刘茜在陕北公学另有所爱,就去信责备刘茜并要求立即结婚。刘茜对黄克功的反复纠缠,渐生不满,屡次劝说、解释无效后,表示拒绝结婚。俩人的矛盾升级。


     
    
     


    (剧照)


    1937年10月5日傍晚,刘茜被黄克功约出散步谈话。两人话不投机,黄克功在延河岸边掏出手抢威逼刘茜公开宣布与他结婚,遭到拒绝后。失去理智的黄克功竟对刘茜开了枪。刘茜右肋受伤倒地后哭喊“救命”,黄克功又对她头部打了第二枪,使刘茜当场死亡。


    10月6日,延安陕北公学发现女生刘茜一夜未归。校方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四处寻找,在延河岸边的一块大石头旁边找到了她的尸体。她身中两枪,已经死亡。


    延安保卫处接到报案后,发了通报,很快发现黄克功有重大嫌疑。相关领导立即找黄克功谈话。恢复了理智的黄克功承认刘茜是自己所杀,从头到尾坦白了杀人经过。


    经抗大副校长罗瑞卿向中央领导报告批准,陕甘宁高等法院把黄克功逮捕收监,准备依法审判。


    案情大白后,黄克功即被开除党籍。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边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毛主席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将黄克功依法处以死刑。


    但是,要不要对他判处死刑,当时在延安内部发生了不小争论:一部分人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共产党人也不能例外;另一部分人认为,抗日战争正是用人之际,黄克功身为红军将领、革命功臣,为了一个平民女子而被枪决未免太可惜了,可以让他戴罪抗日、将功赎罪···。


    黄克功本人虽对罪行供认不讳,但提出希望自己能够死在抗日杀敌的战场上,不要死在延安的刑场上。他上书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和毛主席说:“念我十年艰苦奋斗,一贯忠于党的路线,恕我犯罪一时,留我一条生命,以便将来为党尽最后一点忠···。”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代理院长、案件审判长雷经天也写信向毛泽东汇报了有关情况,并提出“严格依法办事,对黄克功处以极刑”的意见。还有的领导闻讯以后,考虑到黄克功十年来的表现和功绩,请求毛主席特赦黄克功。


    1937年10月11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遵照党中央指示,把黄克功案件提交人民公审。公审大会现场有来自边区各学校、部队和机关的两千多人参加。


     
    
     


    (剧照)


    而在不远的延河对岸,毛泽东和张闻天一直朝会场张望。直到审判大会快要开始时,毛主席才低着头走开。


    这天,陕甘宁高等法院刑庭的法官、陪审员、起诉人、证人、辩护人和法警准时进入会场。审判长由雷经天担任。


    宣布开庭后,起诉人与证人先向大会陈述了黄克功事件的全部细节。随后,各单位十多位代表发表了对这一事件的分析、要求,以及结论性的群众意见,然后等着法庭宣判。


    随即,罪犯黄克功被带进公审大会现场。


    审判长雷经天让他发表个人申诉后,法庭休庭片刻重新开庭。


    这时,审判长雷经天庄严地宣布了判决书。判书中指出:“刘茜今年才16岁,根据特区的婚姻法律,未达到结婚年龄。黄克功是革命干部,要求与未达婚龄的少女刘茜结婚,已属违法,更以逼婚不遂以致实行枪杀泄愤,···依法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


    宣判后被押离会场的黄克功三步一回头,他心里还在期待毛主席的特赦令。


    就在黄克功走到会场边时,只见一匹快马在会场外停下,一位部队通讯员员翻身下马,径直向审判台上的雷经天走去。


    雷经天起身接过递送上来的一个纸袋。主席台上有人小声:“信,毛主席的信。”


    声音虽很小,但这句话传遍了会场。


    黄克功在会场边也听到了。他自己停住了脚步。此刻,他比任何人都关心这封信。想知道毛主席的最终定夺。


    大会主持人招手,让把黄克功带回到原来的受审位置上。因为信中建议要当着黄克功本人的面,向公审大会宣读这封信。


     
    
     


    毛主席信的全文是:


    雷经天同志:


    你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


    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


    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1937年10月10日


    随着雷经天读信的声音停止,黄克功如梦方醒。他垂下头,拖着沉重的脚步再次走向刑场···。


    (声明:文中配图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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