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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大恶俗令人头皮发麻 它们有些至今存在

受历史因素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有诸多习俗和特定文化下的产物是后人所无法理解的,人类文明的长河延续数千年,因此流传下来很多传统文化。今天小编来盘点下世界曾经出现或者依然存在的恐怖习俗。 10.“三寸金莲”缠足
    “三寸金莲”是对于缠足的美誉,但对于缠足的女性而言一种身体上摧残,这一陋习从最早的宋朝开始,延续了近千年的历史。中国妇女会在女孩儿大约六岁时开始,对脚进行束缚,用布条缠紧,这样她们的脚就不会按照正常情况长大。这一破坏人体生长结构的行为将会造成严重畸形(更有甚者将会造成残疾,无法正常行走)。一般缠足的脚不会超过15厘米。
    9.木乃伊日本僧人
    日本僧人为了让自己死后成为木乃伊,活着时在三年的时间内对身体进行“保养”。日常饮食只吃坚果和种子。目的是为了减少身上的脂肪。脂肪进一步减少后,还将进入下一阶段的“保养",开始只吃一些树皮和树跟,喝一些漆树产生的毒汁(一般用涂有漆的碗来盛放)。此过程同样要继续维持三年。
    这种”保养方式目的就是让他们不停地呕吐,减少身体中的水分,使他们死后的尸体不易腐败。僧人与外界唯一的联系就只通过通气管与铃声。每天他摇响铃铛来让外界知道他还活着。如果某天铃声停止了,外面的人就会移除通气管并将墓封死。
    8.太监的诞生
    太监是一个正常的男性,在经过阉割之后(割掉生殖器官)的统称。太监的产生有两种途径,一种因为刑法,例如司马迁。另一种是侍奉皇室,同时为了防止女眷出轨,而诞生的一群特殊人群。
    在明代末期太监人群达到巅峰,皇宫内约有70000个太监,同时这一群特殊的人群也在这一特殊时期获得了无上的权利。阉党专权,权利地位一度高于帝王,太监这一人群随着封建社会的坍塌,也就造就了这一职业的人群的停止,而其数量骤降至470人。
    7.陪葬
    陪葬起源于印度,往往一个家庭的男主人在去世后,死去丈夫的寡妇往往会陪同自己的丈夫跳入熊熊的火堆之中,这是及其残忍的。
    在中国也有相似的习俗,很多王侯死后,会把妻妾、侍仆、随同等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他们死后会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
    6.决斗
    15世纪至20世纪,决斗出现在西方社会。决斗就是在达成协议的两个人之间进行搏斗。按照双方明确或默认的规定,各自配备致命武器,并且是为了荣誉而战。他们会找一些信任的人作为见证人。
    决斗一般由想要决斗的一方发出(挑战者),他多半是为了纠正人们对他的侮辱。决斗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死对手而是得到承认的“满足感”等等。决斗者会在搏斗时使用剑类武器,但是从18世纪开始,人们改用枪支。19世纪末,合法的决斗在世界上基本绝迹了。
    国际社会目前基本已经对决斗的性质达成了共识,认为它是一种野蛮的解决矛盾的方式,不少国家已经明文禁止决斗。
    5.切腹自尽
    切腹是武士道的重要精髓。这是作为一名勇士的守则;切腹一般用在以防勇士落入敌手或是减少耻辱的一种方式。武士也会听从与他们的领袖(封建统治者)执行切腹。因此随后,也出现了一些受辱的武士甘愿切腹也不愿死在一般人手下的情况。
    至此,切腹也在那些并非世袭武士(没有人命令和期望他们切腹)中流行,成为了主要恢复或维护自己荣誉的做法,但那些女性武士只可以根据许可来执行。
    4.活人祭祀
    活人祭祀的方法是用来祭祀神灵或其他神物。人们通常用杀死人类来乞求超自然力量和权利。这种习俗常常出现在古代文化中,并且在多个文化领域中发扬,如因杀人仪式而恶名昭彰的玛雅文化和阿兹特克文化——一些人将这两种文明视为这种恐怖习俗的本源。
    人们认为受害人的死亡仪式是为了取悦神灵、安抚灵魂的方法。受害人的选取范围从囚犯到婴孩到纯洁的处女,他们遭受着悲惨的命运——焚烧、斩首、活埋。中国古代也有活人祭祀的习俗,常见于祭天求雨,祭祀河神、山神等,常用童男童女。
    3.纳妾
    妾是一个由妇女和少女组成的社会阶层。她们与社会地位高的男人组成类似婚姻的关系。典型是,男人有一位正式的妻子和一位或者更多的妾。
    妾就是男主人的性奴,没有财产权,没有人身自由,没有平等地位,可以被买卖交换与赠送。由于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妾地位低于妻,妾只能算奴婢。历史上,女人做妾经常是自愿的(由少女或其家人安排)。
    作妾可以给妇女的将来带来经济保障,而有时妾也会遭到强迫、奴役,成为男主人发泄的工具。
    2.艺伎
    日本艺伎产生于17世纪的东京和大阪。最初的艺伎全部是男性,他们在妓院和娱乐场所以表演舞蹈和乐器为生。
    18世纪中叶,艺伎职业渐渐被女性取代,这一传统也一直沿袭至今。在艺伎业从艺的女伎大多美艳,服饰华丽,尤擅歌舞,主业是陪客饮酒作乐。
    艺伎业是表演艺术,不是卖弄色情,更不卖身。艺伎雅而不俗之处,不仅在于它与妓有别,而且在于它的不滥,不相识的人很难介入,大都是熟人或名士引荐。艺伎大多在艺馆待客,但有时也受邀到茶馆酒楼陪客作艺。
    行业规定,艺伎在从业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必须先引退,以保持艺伎“纯洁”的形象。
    1.天葬
    天葬是蒙古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或者其他的鸟类、兽类等)吞食,天葬核心是灵魂不灭和轮回往复,死亡只是不灭的灵魂与陈旧的躯体的分离,是异次空间的不同转化,西藏人推崇天葬,是认为拿“皮囊”来喂食胡兀鹫,是最尊贵的布施,体现了大乘佛教波罗蜜的最高境界—舍身布施。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