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恩: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两点认识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2:11:26 青海日报 王希恩 参加讨论
实践证明,多民族国家的建构和稳定要靠物质因素,离不开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制度建设,但也要靠精神因素,离不开文化建设和情感建设。物质建设和精神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所以近年来中央针对精神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再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又把它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加以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核心内容。 一、全面正确理解中华文化认同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是一种民族认同,它建立在文化认同之上,也通过文化认同表现出来。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讲,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其他方面的认同才能巩固。增强中华文化认同要靠教育。搞好教育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内容。中华文化认同的内容应该包括三个层面,即各民族的自我认同、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中华民族层面上的一体性认同。 56个民族层面的“小认同”是必需的,因为这是我们文化认同的基本面。没有这个基本面,中华文化认同就是一个空泛的存在。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各民族文化本来就是一物两面、并育不悖。千百年来,中国各民族都创造和传承了各自丰富的民族文化。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说中华文化是一个绚丽多姿的大花园;也正因为此,各民族之间才有必要相互学习和交流。文化多元是好事,多元有色彩、有活力,多元互鉴互融才能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所以,我们的民族政策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现在来看,在“小认同”问题上各民族的自觉性都已大大增强,每个民族都为自己的文化而自豪,也都在自觉传承和弘扬自己的文化。需要重视的是,每个民族在强调自我文化认同的同时也应对本民族文化有个理性的认识。不能把一些外来文化,尤其是明显有害于现代文明和社会稳定的外来文化当作本民族文化加以认同和推崇。同时也要注意分辨哪些是能够代表本民族的优秀文化,哪些是影响本民族形象和进步的糟粕文化。 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是文化认同的应有之义。“认同”原本就包含着肯定、认可的意思。所以在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之间的包容和接纳也当然地属于中华文化认同的范畴。一般而言,人们对不同民族的文化持认同和肯定态度是能够做到的。民族地区的异样风情、文艺舞台上的民族“原生态”总是受到人们由衷的欢迎和欣赏。但与这种认同态度相悖的另一面则是各自的保守和狭隘。如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不同民族成员围绕一些历史问题、宗教问题乃至现实问题的争执频繁出现。这些争执对民族感情的伤害是极为严重的,与我们提倡的民族认同或文化认同格格不入,成为新时代必需解决的严重问题。 中华文化不仅仅是各民族文化的统称,也有着实在的内容,这就是覆盖中国各民族的共性文化。长期的共同生活使得中国各民族形成了很多的文化共性或同一性。这些同一性体现在不同历史时期各族人民的共同生产生活中,体现在共同生活和交流中形成的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比如文学、哲学、宗教、史学、音乐、舞蹈、建筑、军事、医药等,尤其是绵延至今的儒学理论及儒释道三教合一的哲学思想、天下归一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注重忠孝节义的社会伦理、多族同一的节庆礼仪、以及各族共享的汉字等等。中华文化的共性认同事关中华民族凝聚力乃至中华民族具体存在的根本,实在称得上中华文化的“大认同”。因此,在中华文化认同的三个层次中首先和着重需要强调的应是共性文化认同。 由于汉族在中国人口中占绝对多数,也由于汉族文化在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的主流地位,中华文化呈现出较多的汉文化色彩是很正常的。但这绝不等于中华文化就是汉文化。这和中华民族不能等同于汉族是一个道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是为至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