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广林: 试论塞瑟尔的“新君主制”学说(一)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11:11:54 世界历史放映室 佚名 参加讨论
[关键词]塞瑟尔;新君主制;君主权威;人性;明君政治;有限君权;外交与扩张策略 [摘要]在文艺复兴时期的西欧,法国的宫廷大臣、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克德·得·塞瑟尔根据现实社会的变动,提出了系统的“新君主制”学说。在肯定君主制的价值时,他鼓吹“王权神授”,但却着重于从人性的角度来强调君主制的优越性。在对“明君政治”的憧憬中,他界定了一些君主应当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特别强调君主实施仁政,建立各等级之间的“和谐”秩序,并提出了等级变动的合理性。同时,塞瑟尔主张君主让各等级代表参政议政,建立“君主咨政会议制”。他还提出“有限君权”的主张,力图以教会、“正义”与国家法令来遏止君主的暴政。此外,他还要求君主灵活地进行外交,积极进行殖民扩张。塞氏的政治学说充满着“过渡时期”社会所赋予的复杂性与矛盾性,但受时代变迁的感召与人文主义的熏陶,他突破传统的藩篱,提出了适应民族国家发展与新兴资产阶级成长之需要的“新君主制”学说。他的政治理想,反映了西方政治思想从中世纪向近代转型的历史趋势。 [来源]《史学月刊》2004年第6期 [作者]孟广林,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 在16世纪西欧政治思想的嬗变中,克劳德·得·塞瑟尔(Claude de Seyssel,约1450~1520)在其《法国君主制度》一书中所阐发的“新君主制”学说尤为引人注目。当代美国著名史家D.R.基尔利指出,作为一位颇具政治视野的政治思想家,塞瑟尔撰写了这一杰出论著,并“力图使之成为16世纪之政治行为的实用性手册”,是研究当时政治意识领域的入门作品。[1](Introduction,p3) 遗憾的是,西方史家对塞氏学说似重视不够,评价也就多欠稳妥。20世纪初,英国著名学者J.W.阿伦在其著作中虽对塞氏学说作了专节叙述,但多系泛泛介绍而疏于深度阐释,对其中的“君主外交策略”无只字提及,且在定性上也值得推敲。例如,他认为,塞氏学说的主旨是要维护旧有的体现了王权与地方、等级之间的“力量平衡”体制,塞氏的“有关习惯和传统统治法国的寓意,并没有为正在变化的环境提供什么”。其言下之意,塞瑟尔是一个阻止在政治领域中“一种走向堕落的趋势”的传统主义者。[2](p278)这种学术取向至今在西方史坛仍隐约可辨。例如,近来英国学者C.莫尔干认为,塞氏的学说强调宗教、法律与议会团体对君主权力的限制,照塞氏这一“王权有限的观点”来看,“君主的权威就不是绝对的,而能够被教会和法庭所遏制。君主处于一个金字塔的顶端,在其中许多个人和机构依据协议与他分享决策权”,这显然是一种传统的“陈旧理论”。[3](p69) 就国内而言,史学界多注重研究马基雅维里、托马斯·莫尔等人的学说,而对塞氏的政治学说甚为陌生,至今尚无专论问世。有鉴于此,笔者兹就塞氏的“新君主制”学说作一初步探讨,希冀引起国内同仁的了解与关注。 一、塞瑟尔及其时代 16世纪初,西方政治思想史进入了新旧交替、“群星闪烁”的时代。一批被称为“新政治学”(New Politics)的论著,如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1513)、塞瑟尔的《法国君主制度》(1515)、卡斯蒂里昂的《廷臣论》(1516)、伊拉斯谟的《一个基督教君主的教育》(1516)、托玛斯·莫尔的《乌托邦》(1516)、纪尧姆·比代的《君主制度》(1519)等,相继问世。西方史家在分析这一历史现象时,曾将其与自1494年爆发的“意大利战争”联系起来,认为这场几乎影响整个西欧的持久战争促成了政治意识形态的嬗变,由此而将这批所谓的“新政治学”家概括为“1494年的一代”。[1](Introduction,p1)不过,如果放开历史视野,就会发现,这一历史现象固然与“意大利战争”有关,但在根本上则是“过渡时期”社会变动的产物。 在当时的西欧,随着封建经济的衰落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城市工商业迅速发展,新兴资产阶级开始崛起,为民族国家的兴起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史家指出,在当时,“中产阶级把自己的经济利益和爱国主义的自豪感结合起来,由此而有力地推动了国家君主制(National Monarchies)的加强,开始了整个近代史上别具一格的与王权的结盟”[4](p175)。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法国、英国的王权不断强化,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官僚政府机构,并采取了“重商主义”的政策,成长为比较集权的“新君主制”(New Monarchies)[5](p35),亦即所谓的“瓦解中的封建君主制和萌芽中的资产阶级君主制”[6](p459)。 此外,接踵而来的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与争霸战争,酝酿出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精神的催化剂,加深了各阶层的国家认同感与忠诚感,一个“竞争的爱国主义时代”悄然来临。[4](p172)新兴阶级的崛起与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在意识形态领域促成了文艺复兴这一思想解放运动。人文主义者从古典文化传统与基督教神学传统中发掘思想资源,批判中世纪教会的神学蒙昧、禁欲主义,颂扬人的自由、平等与现世追求,推动了思想文化的发展演进。 所有这些,都为政治思想的演进与更新准备了深厚的社会土壤。塞瑟尔的政治学说与当时法国的历史发展更有着密切联系。 15世纪后期,法国发展成西欧最强大的国家。随着英法“百年战争”的结束,法国的社会经济逐渐恢复,丝织业、印刷业、造纸业、金属制造业等都有相当发展,以巴黎为中心的国内统一市场基本形成,与西欧诸国家的贸易进一步扩大。在此情况下,法国人口增长迅速,达到了约1500万,位居西欧各国之首。为了消除“百年战争”所造成的分裂割据局面,国王查理六世、路易七世注重领土统一,先后夺取了勃艮第(1477)、普罗旺斯(1481)和布列塔尼(1491)等地。与此同时,他们更注重强化王权,逐渐建立起政治集权的“新君主制”。自1484年后,拥有税收方案决议权与枢密院成员提名权的全国三级会议名存实亡,成为仅供咨询的临时性会议,不再对王权进行制约。君主通过枢密院、审计院、最高法院的控制而掌握了全国的行政、财政、司法等大权。王国的政府官僚机构也渐成长。据统计,在16世纪初,王家法庭的法官约有500人,而王国官员的总数则达到约5000人。[3](p69)除了从王领上取得普通税收外,君主还开征人头税。在军事上,开始推行募兵制以取代衰落的封建骑士军役制。他们还利用法国教会发起的“自立运动”与罗马教廷展开斗争,最终获得了对法国教会的控制权。 随着“新君主制”的形成,法国君权作为国家最高公共政治权威的地位更加凸显。有史家指出,此时法国各阶层对君主的归属感日趋强烈,“接受了君主制度的神话”。以此观之,的确“在法国出现了一个专制主义的君主制度”[7](p380)。 不过,由于此时法国的“新君主制”刚刚形成,对全国的控制力还有待加强。在广大地区特别是新征服的省区,旧有的习惯与法律各不相同,地方三级会议与法庭仍有相当权力,封建贵族的实力也不可小视。在此情况下,边远地区民众其实还远未牢固地培植起对民族国家的政治情感,以至于有人认为,“民众的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的而不是民族的”[2](p271)。这些情况显然都不利于君权的发展。为了政治集权,法王注重寻求新兴资产阶级的财力支持与政治参与,还以允许他们买官等方式让其充任王国的司法与财政官员,1522年,法王就设立了“额外收入局”来管理官职的买卖。[8](p366) 此外,法王更推行扶持新兴资产阶级的“重商主义”政策。查理八世在位时,仅给各地城市颁发的贸易特许状就达400份。[9](p419)路易十一世、十二世在位期间,多次召集会议讨论加快工商业发展的问题,在开矿、丝绸业、海外贸易、行业公会组建、调节市场纠纷等方面采取了诸多促进措施。这些措施,为君主与早期资产阶级的“结盟”奠定了基础。在国际事务上,法国君主企图通过扩张在整个欧洲建立霸权。为此,法王于1494年发动了“意大利战争”。南侵的法军一路势如破竹,直抵那不勒斯。当时意大利经济繁荣,但政治上却四分五裂,故成为西欧强国欲图控制的目标。由此,刚完全实现国家独立的西班牙也入侵意大利,与法国展开争夺,并在1495年春与德意志、罗马教廷、威尼斯、米兰组成反法“威尼斯同盟”,迫使法军退出意大利。[9](p469~471) 此后,法国军队多次南侵,双方战争屡仆屡起。作为法国之宿敌的英国,此时对法国领土仍抱有野心,它先是与佛兰德尔结成联盟以针对法国,后又于1511年加入反法同盟并侵入法国西南部的吉昂地区。“过渡时期”法国经济、政治变动的新趋势与大国争霸的格局,始终是围绕着君主政治这一轴心而逐渐展开的。由此,如何设计君主制度的演进路向,使之适应于民族国家巩固与发展的需要,也就成为这一时期政治思想家着重反思与论证的时代课题。 在“过渡时期”特定的历史大背景下,塞瑟尔的政治家生涯与思想文化旨趣,直接促成了其政治学说的诞生。塞瑟尔出生在萨伏伊公爵领的贵族世家,自幼就受良好教育,曾在帕维亚大学和图林大学攻读民法,1480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在图林大学任教,1490年到法国宫廷充任君主的“朝臣”(Counsellor),1498年被提拔为路易七世的“王国大会议”(Great Council)的20位朝臣之一。在频繁的参政议政活动中,塞瑟尔表现出了非凡的政治才能,并逐渐培植起强烈的政治家意识。在此后,塞瑟尔除了朝臣活动外,还从事文化、外交、宗教等方面的事务。他担任过图林大学校长,也曾接受圣职,负责管理罗迪(Rodi)主教区的教务,并曾奉命出使西欧诸多国家与罗马教廷。塞瑟尔还积极参与法国的对外扩张。1510年,他因策划对威尼斯进行征服有功,被任命为马塞主教,只因外交事务缠身而暂未到职。塞氏也曾奉命赴罗马与教皇利奥十世就法国的教务权归属问题进行谈判,并在1514年的拉特兰宗教会议上与教廷达成共识,促成了法王与教廷在1515年达成《和解协议》,由法王掌管高级教职任命等主要宗教事务,为法国民族教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1515年4月至其去世,塞瑟尔先后任马塞主教与图林大主教。在忙于政务之际,塞瑟尔勤于翻译和著述。他钟情于古典文化,曾译过色诺芬、修昔底德、阿庇安等古典史家的著作。他对神学也颇有造诣,常在其著作中引述有关的神学典故与信条。塞氏对法学也深有研究,曾出版过有关民法和封建法的评注集。复杂而丰富的政治经历与深厚的学术功底,使得塞瑟尔能够深入系统地探讨国家政治问题,撰写出《法国君主制度》这一著名的政治作品,阐发其适应时代变迁与国家发展需要的“新君主制”理想。 二、“君主制度合理与优越”论 如何给君主制以恰当的定位是塞氏“新君主制”政治学说的理论基点。为此,他不仅将眼光投向传统的思想资源,也更多地立足于现实政治发展的需要,由此而提出了“君主制度合理与优越”论。在中世纪西欧,国家政体素来为“文化精英”所关注。在此重大政治问题上,尽管古典时代的“共和”、“民主”理念并未完全消失,但基督教神权政治文化传统始终是政治意识形态的主流。教会神学家一般都从“神本”观念出发,鼓吹“王权神授”,认定君主制是神圣的国家制度,国王是“承蒙上帝的恩典”的君主,任何人都必须服从。[10](p149~150)[11](p181~200) 与此相应,象征着“王权神授”的新王即位的涂油加冕典礼,在西欧普遍流行。到了11、12世纪,罗马教会又从“灵魂得救”高于“肉体统治”的信条出发,鼓吹教权高于王权的“双剑”论。[12](p120)中世纪后期,民族国家的崛起与罗马教廷的衰落,使教廷“双剑”论日趋式微,而基督教的“王权神授”的政治文化传统仍得以流传。这一传统在中世纪的法国源远流长,早在751年,矮子丕平就首次以此典礼开创了加洛林王朝。按当时流行的看法,国王在典礼中使用的圣油,是一只鸽子从天国捎来的(10世纪以后则改为由天使捎来),故此圣油在国王加冕中神力非凡,用之不竭,国王也就成为“神奇的涂油加冕的君主,神圣的与教士的君主”,不仅获得神授的统治权威,而且具有了治愈腹痛、白内障、淋巴结核等疑难病症的“魔力”。 到了15、16世纪,“王权神授”观念在法国更加浓厚,国王被称之为“极其信奉基督教”的君主,以此来表明他比任何其他基督教的国王都享有更多的上帝恩典。[7](p81~82)就连起于“草莽”的著名民族女英雄贞德也认为,新王的涂油加冕仪式是要将他变为“上帝的摄政官和法国的国王”[8](p315)。1515年,著名的法兰西斯一世按传统方式在兰斯大教堂举行的这一典礼极其隆重,除了被涂抹上“圣油”与佩戴王冠外,他还被授予宝剑、“正义之手”(类似于前臂的金属打制品)等什物。[3](p69) 作为虔诚的基督教信徒,塞瑟尔在构建“新君主制”学说时,注重借鉴基督教的神权政治文化传统,剔除了其中的“双剑”论,吸取其“王权神授”的思想来为君主制辩护。他认为,世界上任何君主皆来自于上帝的神命,故拥有巨大荣耀与至尊权威,在法国这个基督教信仰最先植根并被虔诚信奉的国家,情况尤其如此。塞氏宣称,法国君主是“最信仰基督教的国王”,拥有上帝赐予的统治权力,也就处于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他指出:“法王从上帝那里拥有了王国,在世人看来,那个王国是所有事物中最高贵的、最强大的、最杰出的与最完整的。”[1](p83) 为了神化君权,塞氏还宣扬长期流行的国王因神恩而具有治愈疑难病的神话,声称“上帝恩赐给国王世俗的利益和荣耀,此外,上帝还因国王的权威,赋予国王圣灵恩典去治愈淋巴结核病症,这种病是任何教皇、大主教、王公都不能以其职位的功效所能治好的”[1](p83)。 然而,塞瑟尔并没有固守“王权神授”的传统观念。他既未从上帝为国王“授职”来揭示君权的神圣起源,也未从君主“承蒙上帝的恩典”进行统治来阐发君权的神权特性。这样的意识现象并不足为奇,实乃“过渡时期”的思想流变所致。在当时,日益扩散的人文主义思潮对基督教神学传统予以了巨大冲击。人文主义者在批判教廷“双剑”论时,也摈弃了“王权神授”的观念,开始吸取古典文化传统中的“民主”、“平等”因素,从“人性”的角度来探讨君主权力的起源乃至政体形式的价值,以图驱除神权政治的阴霾,凸显人的社会政治主体地位,进而激发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能动性与创造性。这一新的思想取向,在意大利“王权人文主义”者的“开明君主专制”理想中尤显清晰,可以在彼得拉克的《治国术》、维尔吉利奥的《君主政体》、庞达诺的《君主论》、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等著作中得窥一斑。以布鲁尼为代表的佛罗伦萨“市民人文主义”者,甚至从“人性”出发彻底否定了君主制,鼓吹公民参政议政的自由民主权利,宣称共和制这一“人民的政府形式”是“惟一合法的形式”。[13](p80) 在威尼斯,威尔吉雷奥等“共和主义”者竭力美化威尼斯的政体。他们认为,采用任何单一的政体都将有害于国家,威尼斯共和制将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这三种形式有机地整合为一体,是世界上最合理的政体,正是它使威尼斯获得了安全与繁荣。由此,“威尼斯神话”得以在西欧迅速流传开来。[13](p140) 新的思想氛围的熏陶,使塞瑟尔在为君主制辩护时,不再过多地强调基督教的“王权神授”主张,而开始将其他的思想资源纳入自己的政治视野,更多地以“人性”为理论基点,从历史上乃至当代各种政体的兴衰成败来加以演绎。他指出,君主制度是惟一合理优越的制度,“神灵和人、自然的和政治的理由都证明,在所有领域中回归到一个单一的领袖那里常常是必要的,一种多元首领的状态则是危险的”[1](p46)。他沉潜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希罗多德的《历史》、阿庇安的《罗马史》等古典著作中,发掘其所需要的政治谛理,以印证君主制的合理性。他说: 我们可以假定三种统治形式。由一个人统治的君主制,由某些较好的人群统治的贵族制,体现为民众之国家的民主制。按照可信的和最流行的观点,在这些形式中,如果君主是有思想、有经验、有仁意而去公正地统治的好君主,那么君主制就是最好的形式。[1](p38) 按照塞氏分析,尽管这三种政体各有利弊得失,但“人性”的弱点决定了推行君主制的必然性。因为人人都天然地自私与贪婪,常常发生利益纷争,导致社会与国家的动荡不安,惟有君主制能够有力地进行统治。君主制固然也存在着弊端,但却是“最合适”的政体。[1](p172)基于如此认识,塞瑟尔对这三种政体进行了具体分析。 在他看来,民主制最不可行,因为此制为人的私心贪欲的泛滥打开了闸门。他说:“如果人民被承认有任何权威,久而久之,他们就会要求最多的权威,社会动荡就会接踵而来。”[1](p40)古罗马的历史曲折即表明了这一点。当时,“人民权威”支配着“特里布斯会议”与官员的选举,构成了“野心和腐败的基础”,一些野心家以恩惠、许诺来拉拢民众,出现了元老院与军事将领的派别争夺,最终导致了苏拉、恺撒、屋大维等人的军事独裁。民主制的重大缺陷显示:“如果主要的权威取决于人民,那么人民统治的制度就不可能是理想的,纵然它具有其他两种政体的特性也是如此。”[1](p42) 对贵族制,塞瑟尔认为它的确有优点。他指出,由于仁义有为之君不多,在君主制下常常难以实现充分的正义。相比之下,贵族制“似乎更合理、更值得称赞”,因为贵族制的基础比较牢固,也易于让人接受。在贵族制下,当政者是一批被选举出来的贵族,当他们中有人腐败或图谋不轨时,就易于被撤换、制止。对当时威尼斯的贵族寡头政治,塞氏作了辩证分析。他认为,威尼斯共和制“在理论上有某些君主制的印迹,但却没有民主制的因素”。在威尼斯共和制下,人民没有统治权威,只能完全服从市政会议。“同时,人民也被严峻法律限制与约束。”不过,由于市政会议保留了人民的权利,故“他们没有道理去反叛”。正因为市政会议拥有崇高权威,威尼斯能够挫败王公诸侯的图谋而延续下来。据此,塞氏承认,“威尼斯的确是我们迄今为止所看到的或知道的最完善和治安最好的地区和共和制国家。那些熟悉威尼斯的法律、习惯和生活方式的人,都同意这一观点”[1](p43)。 然而,塞瑟尔反对迷信“威尼斯神话”。他指出,威尼斯制度其实是贵族制的典型,具有“常常导致它数度处于混乱与彻底毁灭的危险之中”的缺陷,这主要表现为城市贵族议员垄断了统治权,并且瓜分了所有或绝大多数名利双收的官职和机遇,“公民无望获得重要职位”,对贵族极其嫉妒与不满。出于防范,市政会议还将军事指挥权交给不熟悉作战且对国家并无感情的外国人,仅派出监察官去监军,留下严重的隐患。此外,威尼斯还存在着贵族家族之间的派别之争,“每派都想在共和国的管理、职位与其他名利上拥有主要的权威”。这一状况如持续下去,将会“病入膏肓,不可救药”。[1](p45~46) 在反思民主制与贵族制弊端的基础上,塞瑟尔进一步从政体运作机制的功效上揭示了君主制的合理性与优越性。在他看来,任何一个国家,必须有一个单独的、终身任职的且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权威的领袖,才能对社会保持巨大而持久的慑服力与统治力。与一个临时的和可以更换的或一个没有充分权威的领袖相比,“君主常常更多地受到服从、尊崇、畏惧与敬重”。即便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威尼斯制度,也难出君主制之右,因为“在此种制度中,即便是在它强大的时期,也注定比君主制有更多的缺陷”。威尼斯所出现的动荡纷争以及其内部所潜伏的统治危机表明,“一个单一的领袖和君主,比一个以选举来统治但却从属于其所统治的那些人的民众议会,能更好地克服和根除所有的危险与困难”[1](p46)。故而,历史上的强大帝国“都是被单独的一个国王所创建和统治的……世界上大多数地区几乎也一直是被君主和国王统治着”。而在古罗马,一开始就实行君主制,此后虽然在某些时期由其他一些人掌权,但“在其所有要政中,在极其危急时,他们被迫将整个权威和权力在限定的时间内给予了一个不受任何法律制约的人”。最后,罗马又成为大帝国而回归到君主制中,因为“如果没有这一制度,就不能平息野心勃勃的诸侯的纷争,也不可能消除随之而来的无数弊端”[1](p172)。 就现实而言,实行君主制的国家也因此而少有动荡与纷争,“英格兰、西班牙特别是法兰西王国,由于这些原因,君主制秩序的延续时期,比我们所知的任何民众的或贵族政治的大国都要长”[1](p46)。 在塞瑟尔看来,法国君主制也是这一制度类型中最完美的。他宣称,法国君主制的“合理与文明”,就在于它吸收了其他两种政体的长处,既凸显了君主权威,又考虑到贵族特权和民众权利,“带有所有这三种统治形式的特征”。他指出,在法国,首先“有一位集敬爱、服从与尊重于一身的君主……君主有作出命令的最高权力和权威,可以为所欲为”。不过,君主在行使君权时,也受到好法律和官员权力的限制而不行暴政。一批诸侯与教士也为君主进献良谏,使他在国政中创建巨大功业,“获得举世皆知、永垂青史的声名”。法国还有良好的司法制度,一大批法庭与法官公正地断讼审案,维护正义。王国的大会议与各地的王家法庭(sovereign court)由一批优秀的著名人士组成,“它们是一种真正的罗马式的元老院,代表着一种扬善惩恶的最高权力”。[1](p173~174) 此外,法国早就确立的王位男性继承制,杜绝了那种因女性君主与外国人联姻而使国家权柄沦入异族之手的危险,确保了王位传承的顺当与王室血统谱系的纯正,由此而获得国人拥戴,因为任何新王都有王室的高贵血统,“臣民就将像对待他的前任那样去热爱他与尊崇他”[1](p49)。总之,正是这一合理优越的君主制度,使得法国繁荣兴旺,发展成为欧洲的“伟大”强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