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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与方法: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研究的再思考(3)


    (三)三大系统:外商企业制度、本国国有企业制度、本国民营企业制度
    中国近代企业制度是一个整体或者说是一个总体,这一整体或总体同时又是由外商企业制度、本国国有企业制度、本国民营企业制度三大互相缠绕、互相影响的子系统所构成。因此,对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生成、演变的整体研究,可以先期分解为对外商企业制度、本国国有企业制度以及本国民营企业制度三大对象的研究。
    外商企业制度的生成演变首先是西方企业以及企业制度的进入中国,以及对中国社会经济的相应示范效应。其次是外商企业制度在其演进过程中,除了示范效应外,对中国本国企业以及企业制度的“挤出效应”或者说“压迫效应”。再次是外商企业制度演进中自身的局部“变异”,以及如何适应近代中国社会的“本土化”问题。就研究的对象而言,中国近代外商企业制度研究还可以区别为“西商企业制度”和“日商企业制度”两大研究对象,它们在近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存在形式、企业类型(组织形式)、行业分布、企业规模、制度演进等等方面,都有着自身不同的生成特点、演变路径及其影响。
    在本国企业的制度演化中,考察的重点之一是早期企业的制度特征(16),其中本国国有企业制度的生成与演变曲折复杂。近代中国的国有企业发端于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洋务派创办的近代工矿企业,经过晚清、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三个时期近90年的发展,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达到历史顶峰。影响中国近代国有企业制度“生成”的元素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西方企业制度的传入及其示范效应,二是传统元素的延伸及影响,三是在同时期国家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的扶助和支持下,国家资本与民间资本的博弈。国有企业制度的“演变”则表现为在近代中国社会环境下,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制度“挤出效应”、“压迫效应”,国有企业制度与外商企业制度演变、民营企业制度演变的互相缠绕和博弈、影响等等。近年来,关于中国近代本国国有企业以及企业制度的研究成果颇丰。这些成果大多以历史学和经济学的双重视角,论述和分析了中国历史上国有经济政策的变化,国有企业以及国家资本的演变以及国有企业制度变迁中的资本、资金来源,股权结构,企业治理结构、管理层级、员工薪酬等问题;讨论了国有企业的制度及规模优势、国有企业的制度性障碍、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关系、国有企业的公司化趋向以及国有企业及国家资本的历史地位等等,为深入考察近现代中国国有企业制度的形成和演进提供了较好的学术前提(17)。
    本国民营企业制度生成演变的研究主要考察的是民营企业制度生成与演变的过程、特点、规律及其历史走向。本国民营企业制度的生成同样源自两个方面:一是西方企业制度的传入及其示范效应,二是传统企业元素的延伸及影响,以及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国家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的关联。在中国近代企业制度中,民营企业制度不仅出现最晚,而且遭遇的社会环境也最为艰难曲折。在近代中国的特殊社会环境下,它们受到外商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双重挤压,在制度演变中显得尤为艰难,尤为不易。其中,本国民营企业在近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存在形式、行业分布、企业类型、企业规模等,是研究分析本国民营企业制度演变的必要前提;晚清民营企业产权制度生成中“股权”与“债权”的双重性格对整个近代中国民营企业的制度演变有着显著的影响;而中国近代本国民营企业制度演变的历史走向以及最终结局,更是值得深思的跨世纪问题。
    (四)三大核心内容:产权、治理、分配
    在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的整体研究中,外商企业制度、本国国有企业制度以及本国民营企业制度三大系统或者说三大对象的确立,还只是一种纵向的解构。就具体的研究内容而言,尚需要解决的另一个理论及方法问题是如何对这种纵向的解构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层面解析。
    在现有的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研究中,研究者或者多将企业制度作为一个总体进行研究,由此较难揭示的是企业制度演进中的层次性和内容的多样性;或者是多只论及企业制度的某一个方面,从而较难见及企业制度演进中本身的内在逻辑以及系统性和完整性。当然,当前述的研究只限于某一篇学术论文的容量时,这种研究自然是颇为得当的(18)。但是当这一研究是一项容量较大的课题、或者是一本或多本系统的专著时,对纵向的“企业制度”演化进行分层的解构和论述就十分必要了。这种分层的解构和论述大致上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符合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纵向演化和变迁的历史事实;二是具有相应的理论基础或者说理论支持。笔者以为,借鉴现代企业理论中的“产权、治理结构、剩余分配”理论,将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的纵向演变,具体分解成产权制度、企业治理结构、分配与剩余分配三个研究层面。论述和分析其演进阶段、演进特点、演进路径等等,应该说是切实可行的。换言之,产权制度、企业治理、分配及剩余分配可以构成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纵向演变的三大横向核心内容。中国近代企业制度演变也由此可以被分解成产权制度的演变、企业治理结构的演变,以及企业分配及剩余分配制度的演变三大方面。
    在产权制度演变方面,最值得考察的是股东权利与企业财产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及其演变。相应的问题有公司法的形成以及演变、股东权利的形成及其演化,以及企业财产所有权的形成及其演化等等。就外商企业产权制度演变而言,包括母国的投资与中国本土的资金筹集,即外商企业的产权构成及资本来源问题,企业股权变化问题等等。在本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演进中,诸如不同层级的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以及产权主体演变,国有企业制度与国有资本、国有控股以及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等等,都是极为值得认真思索和探究的问题。至于民营企业产权制度演变中的“股权”与“债权”问题,家族企业产权制度演变中的内部交易成本变迁问题,家族企业的“换代”及“公众化”问题等等,也都是极为值得认真研究的。
    企业治理结构演变的主要内容有股东会、董事会职权的演变,企业科层结构和职业经理阶层的形成,以及企业治理中的内部人控制和搭便车的现象。就外商企业治理结构演变而言,重要的有企业治理中的本土化进程及其发展趋势问题(19)。本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演变中,国家控制形式的嬗变、国有企业、省营企业治理结构的多样性问题,国有企业治理中的“政企一体”问题;本国民营企业治理结构演变中的控股权与内部人控制问题,职业经理阶层问题等等,都是需要花大力气梳理和探究的极为重要的问题。
    企业分配以及剩余分配的制度演变方面,最需要考察的是在对企业总收益以及经营成本、员工薪酬考察的基础上,对以股息、红利、股权激励、企业福利等各种形式的剩余分配制度演变的考察和分析。其中关于“官利”的问题,包括早期外商企业的剩余分配中是否也存在“官利”分配,以及剩余分配中企业股东剩余索取权的实现形式及其与企业内部人控制关系的演变等等,都是极为重要、极为值得研究的问题。
    总而言之,通过如上所述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近代企业制度,特别是近代公司制度,以产权制度的基本形式解决了企业规模的资本问题,使得企业从传统的个人或合伙制的企业成为社会化的公众企业;以委托代理和职业经理人的方式解决了近代企业的治理问题;以剩余索取权的方式解决了资本的剩余分配问题。当然,所有这一切,在近代中国都表现为一个渐进的、漫长的,甚至是曲折的历史过程。此外,无论是外商企业还是本国国有企业、本国民营企业,它们在产权、治理、剩余分配等方面的制度演变,既有着相通的共性,又有着各自的个性,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和演变路径,而揭示和解读制度演变中这种彼此的共同性与差异性,正是我们的研究要努力的方向之一。
    (五)一个整体:制度终结以及总体分析
    在以往的近代经济史、企业史研究中,研究的时间往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下限,这从社会政治制度变迁的视角而言,理由相对充分。然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国家以及社会政治制度层面上,固然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就经济制度、特别是企业制度而言,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尚未完成之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近代企业制度仍然存在并且发挥着基本的作用。因此,对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的完整研究,就不能只顾及近代企业制度的生成与演变,同时也应该论及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的终结。而这一终结的历史性标志就是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完成。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进行“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的生成与演变研究”这一国家重大课题研究之前,要先行进行“公私合营”研究的理由(20)。
    对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生成、演变、终结的总体分析,其内容大致有三:一是对中国近代外商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制度、民营企业制度在形成时间、生成机理、影响元素等方面是否存在同与不同以及其原因何在进行的考察和分析;二是对外商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制度、民营企业制度在产权、治理结构、剩余分配的制度演变中是否存在不同内容,不同情况,以及相互间缠绕、影响的关系和作用的分析;三是对中国近代企业制度演变中的社会环境、演进趋势和历史走向的大致论述。其中,对中国近代企业制度历史走向的总体分析是最为重要的。
    归纳上述所论,可以看出笔者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从研究路径上而言,实行的是从总体到分系统再到总体。第一个总体是指理论辨析以及近代中国企业制度的生成及其机理;分系统是指从企业理论视角对外商企业制度、本国国有企业制度、本国民营企业制度三大子系统的分别研究;最后一个总体则是在前述研究基础上对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生成演变、终结及历史走向的总体分析。由此构成的总体框架大致如下图所示。
    
    四、余论
    近年来,关于中国经济史研究碎片化的疑问或质疑不断,其中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个别的、案例性的研究占据了研究的主流。当然,包括经济史研究在内的历史研究,无论是从逻辑还是现实的视角而言,对具体的事件、人物,或者是以个别的对象、个别的地区为主体的研究,总归是任何一个研究领域的先行研究的必要组成部分。而在此基础上的整体化的系统研究,一是有赖于个别研究的积累,二是有赖于整体、系统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的选择与应用。上述对于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只是笔者近年来在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研究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思考,或者说一孔之见。只是在中国经济史、中国企业史、中国企业制度研究众多学者中的一家之言。既然是一孔之见,一家之言,其是否成立、是否可行,不仅有待于研究真正展开之后的检验,而且更有待于与各位方家、同行的商讨,以及大家的批评、指正。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