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问题官员的归属:前脚被撤后脚就换衙当官(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3:11:14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1878年,崇厚奉命出使俄国。为了表示重视,朝廷给崇厚加上内大臣官衔,晋升左都御史。不想,崇厚到俄国后,私自和沙皇签订《利伐第亚和约》,割让新疆大片领土,并开放商埠,使沙俄势力入侵西北。消息传到国内,朝野哗然,光绪大怒,逮捕崇厚,判决斩监候。由于俄国人施加压力,崇厚才被免去死罪,但仍旧被羁禁在大牢里。五年后,中法在西南交战,崇厚捐出30万两银子支援国家,得以释放。不久又逢慈禧太后50岁生日,崇厚随班祝嘏,讨得太后欢心,得以原官降二级职衔,算是成功复出。 这种捐钱复出的做法,是正式制度,称为“捐复”。晚清财政窘迫,大开卖官鬻爵的大门,一般人花钱就能买官当,曾经当过官的人自然可以花钱重回官员队伍。捐复又分两种:向皇帝行贿,钱财充入内务府,供皇帝私人使用;向官府捐钱,钱财用于政府公务。和借助权力关系复出不同,捐复完全是看钱的多少,与官场人情关系不大。 正如担心买官者品行不可靠一样,皇帝对捐复的官员也不放心。乾隆就曾说:“从前曾有捐复之例,复经部议删除,第念此等人员内,未尝无可及锋可用之人。若以微眚淹滞多年,亦觉可惜。”无奈人穷志短,为了筹钱应对内忧外患,清廷不得不将官职当商品来卖。 多条复出的渠道畅通着,让官员问责和免职制度的效果大打折扣。如果问题官员可以复出,那么他犯罪的成本就大大降低,久而久之,羞耻心就会大大减少,而恬不知耻地作奸犯科的几率会大大增加。乾隆说:“若即被严参,于获罪受震之后,审明复职,而腼然不以为耻,则后此之荡检逾闲,恐不可问。”但是,官僚体制不可能杜绝权力斗争、派系争斗,也不会杜绝卖官鬻爵等现象,也就不能堵住问题官员复出的步伐。 “官员天堂”宋朝干脆规定了官员复出的制度:“命官犯罪……请以赃重及情理蠹害者授诸州参军,余授判司,京朝官、幕职、令录、簿尉,等第甄叙。”连“赃重及情理蠹害”的人都可以重回仕途,一般的问题官员就更不用说了。 问题官员轻松复出,免职制度就形同虚设。长此以往,官场风气趋向恶劣,上下相蒙,刚开始小打小闹,渐渐地,大手大脚以致贪赃渎职都成为常事。巨贪大恶前赴后继,结果受伤的还是老百姓和整个社会。(摘自《百家讲坛(红版)》2012年5月刊)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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