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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孔韶 张静:“并家婚”家庭策略的“双系”实践


     
    摘要:二十世纪末,在江浙沪皖鄂湘闽川等十余个省的汉族地区,云南白族,广西瑶族、壮族等少数民族地区出现了“并家婚”的新婚俗形式。该形式采取“既嫁又娶”,维持宗祧继嗣和传宗接代的理念,又在亲属称谓、居住、亲属关系维系、养老和财产继承中兼顾“双系”,是生育政策调整下的新婚姻家庭类型。本文以浙江田野经验为例,补充他人研究在人生历程、重要民俗及其家事中的具体实践,总结“并家婚”新家庭生活形态,讨论随生育政策调整,“并家婚”作为一种过渡的走向。
    关键词:生育政策、并家婚,家庭生活形态,双系
    作者:庄孔韶(1946-),男(汉族),北京人,浙江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汉人社会的基层组织与运转;应用人类学的公共卫生领域;影视人类学等研究。张静(1990-),女(汉族),山东泰安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人类学,汉人社会婚姻与家庭研究。
    人类学既关注不同文化的婚姻家庭形态,也注重不同动因导致的历史性嬗变形态,并加以宏观与微观的关联性诠释。作为持久性社会团体的家庭,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政策、信仰、民俗等影响下,中国汉人社会和区域性的宗族、家庭分合与形变一直没有停止,表现了或慢或快的适应性策略调整与整合。如在实践中的“轮值”、“反哺”、“联邦”等统称为“中国式准-组合家族”(Chinese quasi-joint family)形态[1];同一男性共祖的后裔及他们的配偶所组成的整个父系宗族也是汉人社会常见的父系继嗣聚落组织,如林耀华先生《金翼》和《义序宗族的研究》描述的福建省义序宗族和古田金翼之家即是[2-3]。
    “并家婚”既是传统父系家族主义及其理念的变通性适应,体现着传统文化的韧性,也是现实社会变迁视野下,地方农人的文化创新和智慧体现。以浙江田野调研地区为例,分析“并家婚”后,在人生历程、重要民俗及其家事中,既维持宗祧继嗣和传宗接代的理念,又维系“双系”兼顾的亲属关系。“并家婚”涉及经典人类学(亲属制度)的核心问题,既有学理意义,又对中国生育政策调整和家庭建设具有经验启示。
    一、“并家婚”研究概况
    (一) “并家婚”特点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近十个省份出现了一种新婚姻结合形式—“并家婚”。学者对各地大同小异的“并家婚”称谓不一,如“两头走”、“两家并一家”、“双独双栖”、“不招不嫁”等。该婚姻形式实行男女双方“既嫁又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婚前就婚礼举办,婚后居住顺序,婚后生育两个孩子的姓氏安排等问题进行协商;第二,结婚程序上,免去男方彩礼和女方嫁妆,但双方父母均为新人安排婚礼仪式,宴请亲朋,准备婚房。婚后,年轻夫妻在双方父母家庭不定期轮流居住,生育两个小孩,根据婚前协商按生育顺序或性别继承男女双方姓氏;第三,新家庭成立后,两个孩子对于双方父母及近亲属称谓一致,如称呼男方母亲和女方母亲均为“奶奶”等;第四,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与各自父母一起,维系双边亲属关系。在子代人生礼仪,民俗节日,家庭重大事情上均实行“双边”规则,如在男女双边各办孩子“周岁酒”,除夕夜先后去到两边父母家吃年夜饭等;第五,通过协商规定双边父母赡养义务,双边财产继承权利。为了便于表述,本研究结合该婚姻形式主要特征并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将具有以上特征的婚姻形式统一称为“并家婚”。
    (二) “并家婚”研究述评
    通过对1990年到2018年1月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发现涉及“并家婚”的文献(著作、期刊、硕博论文)共计40余篇,其中著作5,博士论文2篇,硕士论文11篇,期刊论文26篇。在这些文献中,涉及汉族的有30篇,其余为少数民族情况研究(例如白族、仫佬族、壮族、瑶族等),地域广涉近十个省份(辽江浙沪皖鄂湘闽川赣)。两篇博士论文中,其一许沃伦(2015)以大理少数民族之一白族的“不招不嫁”为研究对象[4];其二郭俊霞(2015)虽以赣、鄂汉族婚姻形式为对象,但“两头走”婚姻形式只是其研究的“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现代性适应”之一[5]。
    在汉族社会“并家婚”的人类学研究中,王琼(2007)、魏程琳、刘燕舞(2014)、李永萍(2015)、黄亚慧(2012)等学者总结其原因多集中于计划生育带来的少子化,社会变迁与年轻人的流动性大,喜好自由,结婚成本高,择优选择挂户口,养老负担,财产继承需求[6-9]。“并家婚”多个特点如:不娶不嫁的婚姻地位平等,居住形式自由,流动性强,双边养老,双边财产继承等[10]。在“并家婚”的优劣分析上,学者们既提及该婚姻形式可以缓和年轻人婚嫁困境,一定程度上节约聘金、嫁妆成本,提高女性家庭地位,照顾双边家族传承和养老责任,改良传统婚居模式,优化家庭权力结构等;但同时也存在姓氏争夺,养老负担,亲属维系负担过重,危机年轻夫妻稳定,年轻夫妻情感供给偏差等不利面[11-13]。
    在近期研究中,李宽、王会(2017)分析苏南农村并家婚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规避与外来人口通婚带来的各种风险,如女性遭遇的骗婚,男性因娶外地媳妇而减少一定的财产等;沈燕(2018)从民俗学角度,重点解释祖先(祖荫)视角下,“两家并一家”是出于传宗接代的需要,并联系“生”与“死”的沟通[14];高万芹(2018)强调“两头走”是双系并重在婚居模式上的表现,并进而影响代际关系[15]。各地在“并家婚”的多种原因和实践中有所不同,构成了我们所看到的历史和文化的丰富内涵。这也如郑振满所述“从人的实践过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历史情境化的,活生生的关系,它涉及人的主体性、观念、行为及其客观条件等一系列的问题”[16]。综合学者对汉族地区并家婚的研究,少有从文化创新、家族理念的人类学角度作深入分析,缺少“并家婚”后“双系”亲属关系网络的维系解析,以及婚后组合大家庭的实践形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