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玲]从结构制约到志愿参与:民间信仰公共性的现代转化——以一个珠三角村庄为例(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7:11:50 中国民俗学网 李翠玲 参加讨论
五、公益慈善:民间信仰公共性的现代形态 近年来,生气勃勃的民间信仰实践不仅为村庄日常生活增添了传统文化韵味,而且还有力地带动了社区公益慈善发展,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其一,倡导慈善捐助。当地庙宇、祠堂的修建维护费用基本仰赖信众捐献,捐“功德”几乎是去庙宇拜神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遇到神诞庆典,庙里举行仪式,有些信众还会向神职人员赠送“利是”(红包)。在大部分民众看来,这部分捐出去的钱会成为“善款”,大多数庙宇的确会不同程度地将这些善款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特别是灾害救助。笔者去过的好几座当地民间信仰庙宇,都张贴有为印尼海啸、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捐款的明细。除了为庙宇和仪式捐款,当地居民还积极资助其他公益慈善事业,如修建路、桥、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赞助龙舟赛、青少年篮球赛、健身操赛等社区集体文娱活动,并经常为鳏寡孤独、失学儿童、单亲妈妈、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献爱心”。 其二,培育志愿参与意识。志愿服务是慷慨、责任与道德关怀的外在表现,宗教为民众志愿参与提供了道德基础,并在个体的道德追求与公共事务参与之间建立起灵性的纽带。(29)当地社区弥漫着一股为宗教事务做“义工”的热情,大多数人都愿意为庙宇和集体仪式奉献时间、金钱和劳动。宁村宗族、庙宇的“理事”主要由退休干部、知识分子和民营企业家义务担任,这些地方精英不仅深孚众望,而且热心公益,将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视为己任。农历七月十五的“鬼节”是小榄民间重视的宗教节日,除了个体家庭要举行祭祀仪式,各个村社还要以集体名义举行“社头烧衣”,在路边烧衣放食,超度鬼魂。这项仪式所需祭品由社内家庭自愿捐款购买,大量纸元宝则由各社妇女义务手工折成。净意庵的仪式庆典中也活跃着“义工”的身影,她们的主要工作是为香客准备斋饭,几乎所有洗菜、切菜、烹饪、上菜、收银、洗碗的工作都由她们承担。这些“义工”均为中老年妇女,与寺庙联系紧密,平时来寺里参拜念经,有活动就来帮忙。 其三,培育新型道德价值观。在以“差序格局”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社会,怎样才能从对家庭原始的忠诚中发展出与普遍的公共利益相关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是社会学家关注的重要问题。(30)宁村的实践表明,从民间信仰的公共性着手,对其加以引导,也许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式。当前,源于宗教价值观的奉献、利他逐渐被现代“志愿”话语吸纳,因而由当地政府推行的志愿服务很容易被民众接受,做志工、义工成为一种时尚,各种以“义”冠名的公益活动纷纷涌现,如义卖、义诊、义捐、义赠、义修等等。与传统封闭循环的“施恩-回报”道德结构相比,当前相对开放、面向社会而非特定个人的“施恩不图报”的价值观念显然更为进步。 其四,激发责任感,强化互惠。以往参与集体仪式和社区公益常常被认为是地方精英的责任和义务,现在这种情况正在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普通村民也开始出于对社区共同体的情感和责任参与其中。沙垄小区最初由一名老板发起赞助的“敬老宴”,现在已经变成了许多居民共同参与的公益活动,前来参加宴会的居民不再只是接受邀请出席,而是自己付费就餐,并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活动筹办。一名早年丧父的村民对举办“敬老宴”特别热心,因为在成长过程中得到乡邻许多帮助,现在他把操办“敬老宴”作为回报邻里的机会,“当成自己家的事一样来办”。另一位村民则称自己家的老人之前受惠于这一活动,现在也想捐款捐物,为活动出一份力。参与面扩大增加了“敬老宴”的活力,而参与活动的村民也能在这一过程中获得愉悦、意义,加强与社区和邻里的联系。 民间信仰的公共性向公益慈善转化,带动了居民与社区关系的转变。当前学界对“社区”的认知早已超越了静态、同质、强调面对面交往的地域实体,而更多指向动态、开放、冲突的关系和过程。(31)这也意味着,现代意义上的社区主要是建构性的,社区认同的结构性和先赋性因素逐步让位于个体的选择和行动。在生活方式和价值选择多元化的今天,地方性的邻里社区对于部分居民来说变得越来越无足轻重,但另外一些人却日益从自己生活的社区和地域性团体中寻找个体存在的价值、意义和心理认同。(32)公益性质的社区参与不但有利于在居民之间建立情感联系纽带,塑造友爱、互惠和“人情味”的社区氛围,为社区居民提供归属感,而且能够促使居民认识到作为社区一员的自主性和责任感,出于对“家园”的挚爱参与丰富地域生活的活动。 六、民间信仰公共性转化的社会文化基础 宁村民间信仰公共性的转化,并不是社会转型的自然结果,而是受到现实需求、社会结构、乡村都市化和文化价值观共同支配的体现。 首先,建立在个人志愿参与基础上的民间信仰之所以能够保持公共性,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转型社会对新型公共空间的需求。当前,宁村居民在财富、职业、兴趣、作息时间、社会关系网络等方面的分化已成“社会事实”,加上外来人口激增,自我中心主义和消费主义兴起,传统社会团结遭到严重损害。社会变迁必然牵涉一些规范的放弃和另一些规范的确立,人以群分和人以群聚总是在同时发生。(33)随着传统“机械团结”逐渐失去生存土壤,建立在“弱关系”和“有限责任”基础上的新型公共空间随之出现,民间信仰就是其中之一。民间信仰为人们提供了自由、轻松、平等的浅度交往渠道,退出和加入都由个体自主决定,人们在集体仪式上短暂地相聚,活动结束随即解散,宗族和信仰团体成员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也尽量避免占用私人空间和私人时间。在尊重个人自由权利的同时满足个体对公共生活的需求,是民间信仰保持公共性的重要原因。 其次,集体经济强大,地域社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留,为民间信仰公共性的保留和转换提供了制度保障。珠三角地区的村落共同体在改革开放中不但没有衰落,反而依靠土地资本化推动工业化的发展模式成长壮大。集体土地股份所有制不仅将村民与村集体在产权层面捆绑在一起,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利益共同体”;同时也使得当地村庄成为一个个“以经营土地为目的,以分配土地收益为纽带的实体”。(34)这类村庄既具有企业特征,作为“集团公司”管理、经营集体资产,参与市场竞争,又表现出强烈的社区共同体行为取向。(35)集体经济为共享互惠的村落文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也是民间信仰公共性的主要来源。 再次,民间信仰公共性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现代化、城市化背景下道德变迁影响。沿海都市化乡村地区的经济仍然深深嵌入在当地家庭和亲属文化之中,礼仪活动有助于巩固和加强社会关系,提高社区自组织能力,激发社区责任感和与市场经济追求物质利益相反的牺牲和奉献精神。另外,近年来环保生态运动的兴起和对物欲、过度消费的反思,也使得佛教教义中的“护生”“惜福”“功德”等观念深入人心,“放生”、素食等仪式实践日益流行。民间信仰以其社区性著称,本身就包含着关于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的观念,只不过以前民间信仰中的公益通常是地方性的,不关心结构变革,而现在的公益则追求普世目标和在日常事务中进行改良。(36)目前当地居民参与社区宗教活动的意图,既包括促进社区发展,提升生活品质,也含有感恩和回馈社会的想法,而公益活动的受惠者也从本地乡邻扩展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最后,与民间信仰相关的传统价值观重视社群,这也决定了公共性不可能从民间信仰观念和实践中轻易消失。相信神圣世界的存在,以及在日常生活中作为人类的内在价值,使得中国人能够审慎和有意义地联系家庭、社会、国家和世界。他们被务实的理想主义赋予能力,使他们能够看见自我与社会之间有效的联结、人类和自然之间可持续及协调的关系。(37)王铭铭指出,中国人的幸福概念往往与保佑、气、灵或生、命、运和面相等词语相连,而且它总是表明个人幸福、命运、社区的亲属连续性和超自然力量的愉悦之间的一种调和。只要幸福既被看作是个人的又被看作是社区的,保证幸福降临的实践和仪式就会既关注个人或家庭的福利,也关注社区的健康。(38) 七、结语 一般认为,民间信仰的公共性主要来自与地方社会组织结构、社会秩序的结合,私人性的信仰活动与公众组织无关,脱离了公共社会秩序,因而有可能趋于向巫术迷信发展。(39)但宁村的研究显示,当民间信仰从地方社会结构中“脱嵌”,失去强制力之后,个人志愿参与继而成为其公共性的主要来源。改革开放以来,当地民间信仰发挥着强有力的社区纽带和整合功能,在村庄公共生活和社区共同体重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培育公共精神、推动公民参与、促进社区自治和个人寻求生活意义及归属感具有重要价值。因此问题并不在于民间信仰本身,而在于如何信仰,如果能够引导民间信仰向公益慈善转化,那么就不仅有助于在乡村都市化转型过程中“留住乡愁”,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而且还能为社会治理提供宝贵的价值及文化资源。 不过,脱胎于传统民间信仰的公共性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民间信仰的公共性总体上限于村落范围,扎根社区的民间信仰虽然有助于加强社区内部的团结和凝聚力,激发当地居民的社区责任感、认同感,但其根本出发点还是个人和家庭主义的,无益于普遍性的社会关怀和公共参与,甚至将地方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产生“避邻主义”效应;(二)建立在个人意志之上的宗教信仰往往与个体的动机和遭遇有关,导致宗教中的公共性与功利性存在巨大张力。宁村民间信仰实践中的公益性固然令人瞩目,但其私人性和功利性同样不可忽视,以至于民间信仰依然表现出巫术迷信的一面;(三)东南沿海地区的民间信仰能够实现公共性转型,与该区域特殊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和现实发展路径密切相关。鉴于中国各区域间显著的社会文化差异,其他地区的民间信仰是否能够产生公共性,通过何种方式产生公共性,目前还很难判断。 (本文原载于《民俗研究》2019年第2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