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拉福莱特与“进步主义运动”的悖论(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6:11:38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 王禹 参加讨论
五、进步主义的悖论 “机器”是对19世纪下半叶私有化政党组织的一种比喻,这类党组织因执政而掌握了权力,并将公权力充作私用。因此,这个比喻天然地是一种对在野党更为有利的政治“话语”。在当选州长之前,“机器”这一话语非常契合以拉福莱特为首的“改革派”的需要,甚至对他最终的当选功不可没。然而随着拉福莱特就任州长,“改革派”在党组织和州政府全面掌握权力,这一政治言辞对他们来说就失去了魔力。因此,对于“改革者”拉福莱特同时是一名“大佬”这一悖论,最容易想到的解释便是:“机器”和“大佬”不过是政敌泼在拉福莱特头上的脏水,是恶毒但不实的指控。然而这一解释也可能是最简单化的,甚至是不符合史实的。首先,不少将拉福莱特称为“大佬”、使用“拉福莱特机器”一语的作者,并非他的政敌。其次,政敌的恶语中伤虽可以忽略不计,但他们的指控中包含的事实则需要认真考察:究竟拉福莱特的哪些行为授人以柄? 细考“中坚派”对拉福莱特“大佬主义”的指控,会发现它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指一种专断、强硬的执政作风,二是指某种政治组织和运作方式。“中坚派”在论战中没有将这两重含义截然分开,然而从效果上来讲,他们对拉福莱特行政作风的指责效力较弱,常常流于一种道德上的谴责,但对他政治组织方式的指责——即指责他建立了一个私人的“政治机器”——则近于指控他违法犯罪,直逼其在政治上破产。拉福莱特所有的改革议题都指向一个根本目标,即废除“政治机器”,他的主要成就——“直接初选”制度的立法,也脱胎于这一目标。最终威州确实实现了“直接初选”,可是效果如何呢?“中坚派”伊曼纽尔·菲利普发现“初选制”带来了如下问题:第一、选举花费大增,密尔沃基市政选举在1898年的总花销为8280.93美元,到1908年则激增到50479.49美元;第二、以个人竞选为中心的政治俱乐部大行其道,“只为政党原则”而存在的“行业或职业政治俱乐部”则销声匿迹;第三、由于竞选资金不再由政党委员会管理,而是由候选人个人支配,则候选人的行为也不再受政党组织伦理的约束,而是完全奉捐款者的喜好为圭臬。(73)一位对威州“直接初选”改革进行研究的学者也发现,这项新制度破坏了“政党责任原则的正常和良性运行”,并且由于选民对政府官员信息的不知情,也破坏了“民意”的形成。(74)“直接初选”制度不仅未能解决政党组织私人化的问题,反而令其变本加厉,并衍生出新的问题来。 然而,“直接初选”制度被认为是“进步主义运动”中最重要的改革之一。该法案在威州通过后的十年内,全美除三个州(康涅狄格、新墨西哥和罗德岛)以外,都采用了这一制度。(75)这一改革也被认为是最具“进步主义”精神的改革之一,它最直观地契合了“进步派”“以更多的民主来疗救民主的病症”的思路,有学者认为它“第一次消除了人民和他们代表之间的中间人”。(76)当然,“直接初选”只是进步主义时期旨在“扩大民主”的众多改革中的一项,其他还有“参议员直选”,以及公民“创制、复决、罢免”等“直接民主”运动,等等。这些改革或致力于防止政党“大佬”对政府官职候选人的掌控,或旨在削减“政治机器”所能控制的“惠利”,有的加强了对“机器政客”行为的监督,有的扩大了人民直接参与管理政府的权利。但所有这些改革具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在结果上限制了政党权力的影响范围,尤其削弱了“政治机器”的势力。将视界继续放宽,可以发现为了限制政党和“机器”的权力,形形色色的“进步派”采用的办法甚至不止扩大民主一端,还包括扩张政府行政权以及揭发政党腐败,等等。 美国人对政党的反感由来已久,“建国之父”一代便有厌弃党派攻伐的传统。到了“镀金时代”,由于对政府的影响达到空前的程度,政党更是经常成为改革者攻击的靶子。他们称政党为“残酷的暴君”,(77)认为它是一切腐败的渊薮。更有一批持极端看法的政党分析者,认为“政党”这一政治制度已经病入膏肓,唯有将其一劳永逸地“废弃”,才能为美国民主找到新路径。(78)对政党的高度怀疑不仅在精英改革者中流行,1892年平民党人通过的《奥马哈纲领》也控诉道:在“旧式政党”的统治下,“腐败已充斥着投票箱、州议会、国会,甚至向法庭蔓延”。(79)可以想见,在1890年代完成政治启蒙并且长期居住在平民主义传统深厚的中西部的拉福莱特,很可能也受了这股“反政党”思潮的熏染。他选择“直接初选”作为议题,便是要在最大程度上削弱“政党体制”的影响力,因为他这一代人普遍认为政党体制“在所有细节上都具有先天缺陷”,是与“代表制政府”根本冲突的。(80) 可是“政党”能够被“废弃”吗?政党最初是应推举官职候选人的需要而诞生的。(81)在美国这样一个实行“代表制政府”制度的国家,人民需要从候选人中选出代表,由这些代表在政府中任职,以实现人民的自治;同时,人民也通过投票或不投票给某个官职候选人,来表达他们的意见。尤其在民众参政方式并不丰富的19世纪,政党体制实际上成为了“人民参与政府的方式”。(82)如果说要“废弃”政党体制,又以什么制度来履行它原来的提名功能呢?新的文官制度,或是公民创制、复决等制度,压缩了政党的权力范围。但真正对政党的功能具有替代意义的,还是“直接初选制”。可是从历史上看,这一制度远未带来政党体制的衰微。“直接初选制”旨在使公共官职的竞选从以“政党”为中心转变成以“候选人”为中心,可是直到1960年代以前,这种转变是相当不彻底的,因为无论是在获取提名还是竞选的环节,候选人仍高度依赖于政党组织的帮助。1960年代以后,个人风格鲜明的竞选才渐渐成为主流,但这与其说是“直接初选制”的结果,倒不如说是电视技术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到了20世纪末,由于政党的选民群体愈加同质化,议题更加成熟、稳定,竞选所需资金更庞大,选举运作的方式更丰富,政党实际上在各方面都因专业化而得到巩固,对于候选人也更加不可或缺了。(83) 政党的另一基本功能在于提供一个承担政治治理责任并具备组织效率的主体,它应民间的政治诉求而形成议题,继而引导政府政策的制定。(84)尽管“政治机器”在1940年代已经基本瓦解,但这并不影响美国人对于政党体制作为一种合适的政治组织方式的信任。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是美国第三党运动最为活跃的时期,各种利益群体都选择以成立政党的方式来囤积力量、形成议题,以期影响政府决策。琐碎的地方治理问题,尤其需要发挥政党组织的利益整合功能,以至于“政治机器”这种政党的变异形式,直到1970年代依然活跃于地方。(85)伊曼纽尔·菲利普在1910年所说的话代表了他同时代很多人的想法,在今天看来依然很有价值: 政党的解体正以惊人的速度进行着,急需采取措施,为当前政治混乱的局面带来秩序,并为全州人民恢复起“党治政府”——真正的代表制政府。党治政府和党员治党,是我国制度长期稳定的根本所在。人治政府则必然意味着专制,不管这个人的能力多强。政党责任制,以及权力在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合理分配,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为我们提供保护权利和自由的必要的制衡。(86) 政党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一方面关系到社会的政治组织能力,是公共责任的有形代理人,是让民意通过选举流程而形成公共政策的必要渠道。另一方面,政党为候选人的竞选成功提供了最重要的保障,甚至候选人当选后的政策推行也有赖于它。但不可忘记,政党制度是一种宪制外的制度,美国宪法中找不到对于它的规定(实际上,麦迪逊等宪法制定者致力于防止政党的产生),它不是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更不是政治生活本身。政治学家艾伦·韦尔(Alan Ware)在本世纪初说道:“一百年前,政党之所以饱受指摘,不是因为太多人仇视它,而是因为人们对它期待得太多了。”(87)罗伯特·拉福莱特这位“进步派”,由于看了太多“机器”和“大佬”为恶一方的事例,也受到了“粉碎机器”(88)这样的口号的濡染,或多或少地将“机器”看成了政党本身和全部。他以为对“机器”的斗争就要以政党的摧毁为结果,并且推论认为只要政党被削弱乃至消灭,人民就可以直接掌控政府。然而在政治行动中,无论是获得党内提名继而赢得选举,还是推动某项改革立法,拉福莱特都不得不采用“机器政客”曾经使用过的手段和方法。于是,上述关于政党的政治学,伴随着进步主义思想中那种“以民主拯救民主”的崇高情操,使一个改革者敢于摆脱寻常政治伦理的束缚,自以为从目的的合理性中为手段找到了合法性,在世人眼中却成了又一个“大佬”。进步主义运动的悖论不能简单地表述为它一方面是激进的,另一方面又是保守的,因为倘若激进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并非同一批人,也就不成其为悖论。但在拉福莱特身上,可以看到进步主义运动的另一种更真实的吊诡之处:那个激进地想要在人民与政府之间消除障碍的改革者,竟同时也是一个保守“机器”中的“大佬”。即便是拉福莱特这样一个富于理想主义的“进步派”,最终也可能是美国根深蒂固的共治主义(corporate)传统的一个例证。(89)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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